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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雪很快就搬进了客户安排的房子,距永怀的新办公楼仅一条街,房子在四楼,简单温馨的两室一厅,带厨卫,一个人住显得很宽敞,她觉得十分满意。
回杭州已经一周了,出乎童雪的意料的是,自从那一次会议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莫绍谦,好像是这世上跟本就没有这个人,每次去工地,见到的都是几个工程负责人和由她领头的设计小组的人,莫绍谦一次都没来过,起初她还一直都有些惴惴不安,担心见到莫绍谦会再一次失措,后来她渐渐放松了,在心里自嘲着,他个日理万机的资本家哪里顾得上装修办公室这种杂事,难道她还以为自己有多大的魅力,能把他从玻璃罩里吸引出来到工地吃灰么?他并没有来找过她,像是存心把她晾起来,她心里说不清是轻松还是失落。莫绍谦中间只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公事公办的语气,敲定了两周内交上主要办公室和会议室的样图。是呀,他现在要陪女朋友了,哪来的功夫搭理她,她算他的什么人呢?前小三?她自嘲地笑笑,摇摇头把这个怪异的身份名称赶出脑海,颇有些愤愤地低下头继续改图。
早上起来童雪就一直觉得心浮气躁,搁下改到一半的图纸,决定找点别的事来做分散一下心思。刚搬进来家里有点乱,干脆好好收拾一下,她从房间里抱出一摞纸箱,准备送到外面去丢掉,余光扫到墙角的行李箱,粉色的箱面有点泛白了,她心念一动,放下纸箱蹲下来,轻轻把箱盖掀开,伸手在箱底摸索了一会儿,“嗒”地一声轻响,暗格弹开了,那支手机赫然在目。
她把手机拿出来,怔怔地蹲在那里,食指本能地摁在开机键上。
当然,什么变化也没有。
她像是突然生出了某种倔强,紧紧地摁住那个小小的圆形按钮不松手,可是锁了两年的手机,已经完全没了最后的一丝余电,任凭她摁得指节泛白,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屏幕光亮如新,映着她的眼睛,那里原本的一点光彩,渐渐黯淡下去,终于熄灭了。
童雪始终保持着那个蹲着的姿势,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觉得双腿酸得支持不住,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垂下头,看见还在手里攥得紧紧的手机,突然好像没了力气,手一松,手机又落回到箱子里。她的头发极长,因为刚才在干活所以就松松地扎在脑后,她这样直接坐在地上,有一部分头发散落在地板上,她懒得理会,就那么坐着,慢慢地蜷起来,双手环抱着膝盖,把头埋进臂弯里。
她不知道,莫绍谦每天结束工作后,就会开车到她楼下,什么也不做,就远远看着四楼的那一盏灯火,夜色完美地掩盖了车身,她一次都没发现过。冬日的夜晚,即使车内开着空调也还是能感受到那份寒意。有时候能看见童雪到阳台上晾衣服,或者收衣服。有时候她披散着长发,有时候扎一个简单的马尾。远远地看去,她的动作很利落,总是让他想起“贤妻良母”这个词。
那短短的几分钟时间,是他每一天最幸福的时刻。原来他也可以这样容易知足。
有几回她晾完衣服后并没有马上进去,站在阳台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也许什么也没想只是在发呆。莫绍谦就静静地坐在驾驶位上,放下窗户远远地看着她,既在心里骂她傻不愣登地站在阳台上吹冷风,又希望她能多站一会儿,再站一会儿……有几次莫绍谦觉得她的视线是投向这边的,他怀疑她是不是看见自己了,在心里挣扎着要不要从车里走出来让她看见,也许这一次她的眼里会有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当他终于快沉不住气,手已经放到了门把上时,她却转身进屋去了。他的手将门把握得紧紧的,良久终于松手,不待那盏灯熄灭,就发动了车子离开。
这天是周末,童雪下午又去了工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近黄昏时分,因为住得近所以她从不打车,天气不是很好,隐隐像是风雨欲来,她裹紧了羊绒围巾,拎着包一个人慢慢往回走。
路过一家电子城,童雪停住了步子,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踏上了台阶,伸手推开旋转门进去了。
找到苹果专柜,她报上手机型号,这款手机竟然还在卖,柜员很快拿来了对应的充电器,童雪手里攥着那只黑色的充电器站在柜台前发愣,柜员看她的样子大概会觉得莫名其妙吧,倒也还算耐心,一边回答其他顾客的问题一边不时看她一眼。终于,她付了款,将充电器装进了包里。
从电子城出来,转过街角的时候听见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童雪!”很甜美的声音,她转过身,看见唐雪朝她走过来,对她笑得一脸明媚。
她也对她回以微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生硬地说:“唐助理。”
唐雪轻快地走过来,还是那样明媚的笑容,说:“别呀,你瞧我都自来熟地叫你童雪了,你还叫我唐助理,这不是逼我叫你童总监么?你叫我唐雪吧!”童雪的第一感觉就对莫绍谦的这个女朋友讨厌不起来。她穿着紫色堆领毛衣,深色百褶裙和长靴,双腿笔直修长,外面一件米色大衣,显得既活泼又妩媚。而她的笑容真的很明亮,也很真诚,在这冬日昏沉的黄昏里如同一抹暖阳。
她终于也对她笑笑,说:“好的。唐雪,你怎么在这儿?”唐雪说:“我来看我爷爷奶奶,他们住在离附近的芸菘小区,在家闷得慌就出来逛逛。我听说你好像是住在这附近,刚才还想着会不会遇见你呢,没想到还真碰上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跟这个唐雪有种莫名其妙的一见如故的感觉,有些熟悉,有些亲切。她在心里想:完了,她是莫绍谦的女朋友,可自己竟然一点都不讨厌她。紧接着她又想:为什么要讨厌她呢?她是我的情敌吗?她被“情敌”这个念头给吓住了,赶紧微笑着对唐雪说:“你吃晚饭了吗?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吧,我有些饿了。”她对唐雪有些好奇,不由自主地想要了解她。唐雪笑弯了眼睛,说:“好啊好啊,这一片儿我最熟了,大冬天的适合吃火锅,我带你去个好地方!”童雪瞬间又添了一份遇见知音的感觉。
唐雪带她去的地方位置并不远,沿着一条小巷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一个简易的招牌,招牌上搭着一只老式灯泡,昏黄的光线照出四个红漆大字——老赵火锅。
进了门才发觉地方不大,约莫能坐个十来桌的样子,看上去生意倒是挺好,几乎是座无虚席,空气中飘着食物诱人的香气,蒸腾的热气中一张张脸庞泛着红光,颇有种畅快淋漓的味道。
童雪有些意外,唐雪跟她想象中大不一样,她以为她是个热情单纯、不沾人间烟火气的娇小姐,并不像是会来这种小馆子的人。唐雪拉着她在角落里一个两人座坐下了,笑着对她说:“你别看这地方小,我看全杭州也难再找出比这儿更正宗的川味火锅了。店主老赵和赵嫂是四川人,跟儿子一起迁居到杭州来,开了这家火锅店。老赵夫妇俩都是实在人,在这里吃东西绝对不用担心卫生问题,十几年的老招牌了,知道的人没有不夸的,你今天有口福了。”
童雪一向嗜辣,尤其热爱火锅,听唐雪这么一说简直快流口水了。她从包包里翻出两根皮筋,递给唐雪一根,俩人都是长直发,披着的话很容易吸收油烟气。唐雪边用手梳理着自己的头发,边看着童雪咬着皮筋用手把自己的头发挽起来,突然问她:“童雪,你的头发真长,又黑又直,留了很久吧?”童雪边扎头发边说:“是啊,留了有好多年了。”
俩人点了一大堆东西,在等的过程中,童雪又叫了一壶茉莉花茶,唐雪要了一杯绿茶,坐在她对面,看着茉莉花茶的雾气袅袅升起,映着童雪的脸庞,灯光下有种难言的红润美丽。唐雪一改之前连珠炮似的风格,沉吟着看着那杯茉莉花茶,安静下来。
插播唐雪独白
2012年的春天,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没有到来,我遇见了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我曾经是永怀公司一名普普通通的职员,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我不爱做白日梦,没有勃勃野心。我有自己小小的梦想,我愿意踏踏实实地为之努力,我也有自己的小小兴趣,愿意郑重其事地为之“不务正业”。
我始终记得那一天的天气,那是一个晴朗的春日早晨,我连续第三天提早到公司,坐在公司楼后的花园里的石阶上,心无旁骛地读我精心准备的播音稿。是的,我的小小的不务正业的兴趣就是播音,那时我正在为一个业余播音比赛做着准备。天空碧蓝如洗,春日淡金色的阳光在枝头的新绿间流淌,空气中飘着若有若无的花香。播音稿的结尾是我心爱的莱蒙托夫的诗句——
“一条船静静地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一直前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
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下,我轻轻出了一口气,抬起手腕看表,已经快到上班时间了。合上文件夹,我站起来捋了捋头发,转过身。
这时候我看见了他。
他就站在石阶的顶端,离我只有区区几米,看上去是那样孤高蓦然,却丝毫也不显得突兀,淡金色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洒满了他的全身,映着他完美的五官,为他冷峻的轮廓镀上了一抹暖意。我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但是我敢肯定他一直在看着我的背影,听我读稿子。我转身的瞬间对上了他的目光,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无框镜片后的视线叫人捉摸不透,并不像在看我,更像是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片刻之后他的眼光里带上了某种审视,敛着天生的霸气,却又丝毫不让人觉得无礼。
我就那样站在那里静静地和他对视。几秒后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思维像是已经被抽空,下意识地回答:“唐雪。”
他的镜片上反射的阳光突然闪烁,脸上闪过瞬间的柔情,转瞬即逝。接着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七个字,像是某种魔咒,我的心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离开。
第二天,我接到人事部的通知,我被直接提升为总裁的特别助理,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他就是莫绍谦,永怀公司的幕后大老板。就是他,从接手永怀开始,短短两个月就干净漂亮地完成了第一桩并购案,一鸣惊人。永怀从此如同插上了翅膀,带着势不可挡的锐气,成为一匹真正的商场黑马,所向披靡。但是他为人却无比低调,始终保持在幕后指点大局,就像是一个隐形人,只存在于我这种小职员道听途说的传说中。
我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隐形人的特别助理。这个男人永远叫人捉摸不透,就像我不明白,为什么初次见面他就夸我的声音好听;为什么当我说自己叫唐雪的时候,他的表情闪过瞬间的柔情;为什么他不让我叫他“莫总”,而直接叫他“绍谦”,我花了整整一周时间才适应过来;为什么他带我出去喝茶,会自作主张地为我点茉莉花茶,我从来没说过我其实只喜欢绿茶;为什么会带我去小店吃正宗的川味火锅,自己什么都不碰,只是看着我大快朵颐,偶尔拾起筷子,却只慢条斯理地把锅里的花椒粒一颗颗地挑出去;为什么他在不经意的时候盯着我的长发出神,我注意到过好几次……
他应该是喜欢和我在一起的,在外人的眼里我未尝不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真相却让我自己都感到迷惑——他对我不能说不好,但永远隔着一层距离,始终控制在礼节的范围内,不曾有半点僭越。他和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明明就是众星捧月万里挑一的出色男子,身上却没有半点上流社会特有的那些习气,尤其关于女人,我从来没见过他和哪个女人有什么亲密关系,事实上,我这个特别助理可能是他身边最接近于“女友”这个角色的女人了。
接近于,而已。
做他的特别助理的大半年时间里,我跟着他天南海北地到过很多地方,渐渐地我对他的各类特殊的喜好几乎了如指掌。事实上他每一次出差几乎都会带上我,独独有一次,他突然放下手头所有的事一个人去了德国,不准任何人联系他。再见他的时候是第三天的晚上,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我在公司加班到八点多,终于抵挡不住饥肠辘辘想下班的时候,经过总裁办公室,厚重的桃木大门半掩着,没有开灯,漆黑一片。我隐约看见一点红光闪烁,轻轻推开门,高大的身影沉在宽大的皮椅里,说不出的寂寥落寞。我站在门口,有些不确定地叫他:“绍谦?”
他迅速抬头,顿了几秒,好像有点迟疑地说:“唐雪,你回来了?”有一瞬间我觉得他好像醉了,因为他的声音有点含混。太黑了,我自作主张地伸手打开了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突然的光线刺得我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的时候我看见他手里夹着那支烟,那一截烟灰很长,摇摇欲坠。他眼都不眨,盯着我,眼里幽深莫测,不像是喝过酒的样子,隐隐有种怒气,说:“关了。”
我赶紧又伸手按下开关,办公室恢复了黑暗。
我站在那里既不敢说话也不敢动,良久竟然听到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又是他的声音:“打开吧。”
我依言又把灯打开了。光影寂寥,他永远隐藏在镜片后的眼睛漆黑如墨,半晌,他说:“进来。”我轻轻走进办公室,厚厚的地毯几乎埋没了我的鞋尖,走一步,深陷一步。
他说:“坐那儿,把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念的那篇稿子背给我听。”
我走到他指的办公室一边的沙发上坐下了,遥遥地看了他一眼,他并不在看我,眼睛盯着空中的某个虚无的地方。我收回视线,开始背那篇早就烂熟于心的播音稿。
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我抬眼去看他,他竟然仰坐在办公椅里睡着了。
我悄无声息地走过去,他连眼镜都没摘,即使睡着了他的眉峰也依旧紧锁着,透着深深的疲惫,短短的额发在他的前额上投下阴影,无限落寞。我大着胆子轻轻抬手取下他的眼镜放在桌上,他却突然含糊地说:“唐雪,我想你。”有一瞬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心中无限寂静欢喜,轻轻地说:“我也想你。”
他的手微微动了一下,一张小小的照片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我犹豫了一下,蹲下来捡起那帧小小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照片有点旧,女孩子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容貌清秀甜美,和我一样的大眼睛,一样的漆黑长发,一样灿烂的笑容。
只是我可以确定——她绝对不是我。
他的手机放在桌上,我认出那是他的私人手机,他还有一支专门用于公事的手机。我仿佛是鬼使神差,轻轻拿过来,握在手里犹豫了半天,终于轻触屏幕,调出通话记录。屏幕上只有一个拨出电话的记录,一个孤零零的名字——童雪。
一颗眼泪悄悄滴落在光可鉴人的屏幕上,我慌忙伸手用衣袖擦去水迹,眼泪是凉的,手掌的肌肤反复厮磨着光滑的屏幕,有种滚烫的错觉。
原来如此。
原来他从来不曾语调模糊,他从来不曾喊错,从头到尾都只是我听错了而已。
——童雪,你回来了?
——童雪,我想你。
原来是她,终究是她。
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让他这样自欺欺人,沉默而偏执地在另一个人身上找寻哪怕只是一丝半点的她的影子?
我想我终于明白了,喜欢茉莉花茶的是她,喜欢火锅小店的也是她,讨厌花椒粒的还是她。原来他在等她,他在等他的童雪,只要她一天不回来,他就会这样一直等下去。原来这世上再没有人能入得了他的眼,纵然我有她的眼睛,我有她的长发,我有她的笑容,我有她的声音,是的,他说我的声音好听,他会听我念播音稿,从花园到办公室,甚至在我的声音里安然睡去,我敢百分之一百地确定,是因为我有她的声音。
他让我叫他绍谦,可他心里听见的到底是谁的呼唤呢?
甚至于我们的名字也那么像,只是唐雪终究不是童雪,唐雪也永远变成不了童雪。我们也曾有过那么美丽的相遇,在那样一个明媚的春日早晨,清泠的余音回落在宁静优美的诗句里。可他要的只是一个她而已,旁人的深情,在他面前,注定了轻如云烟,形同无物。
我终于见到了童雪,以一个我意想不到的方式。
那天他突然一反常态,要开会安排新办公楼的装修工作,而事实上以前他从来不过问这一类事务的。会议结束后我去会议室给他送资料,在门口的时候一个人突然夺门而出,撞在我的身上,我手里的文件撒了一地,她边道歉边蹲下来,有些手忙脚乱地捡着地上雪白的纸张,我一开始还没在意,也跟她一起捡,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她的脸,竟有一瞬间的恍惚,隐隐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听到“童雪”两个字时,我的心中一凛,像是有根弦被拨动了一下,心下了然。我很仔细地看了她一眼,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仰望的感觉——这就是莫绍谦深爱的女人,她长着这样的眉眼,这样的笑靥,不是说有多么的美貌惊人,但是她的脸庞,即使是在这样的突发状况下,也还是那么温柔而又宁静,气质清雅恬静,周身都散发着春风般温暖的气息。
输给这样的女子,也是一种幸运吧。又或者说,有些所谓的较量,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余下的,只能是心甘情愿的祝福。
她离开后,我回过头看见他站在门口,视线始终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我一直静静地等着,不忍心去打断他。我在心里想她为什么要逃离呢?她真傻,他一直在等她,可是她为什么竟会落荒而逃呢?童雪的背影早已消失了,而他站在原地足足有三分钟,一动不动,就那么盯着。我又想他为什么不追上去呢?他比她还傻,等了这么久,为什么竟然就让她这样逃走了呢?
我以为他终于等到她了,从此他们会释手相拥,美成一个童话,一个传说。可是接下来的事态并没有和我预想的一样发展,他依然每天按部就班地工作,开会,谈合约,出席酒会。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切都正常得让我这个离他最近的局外人都觉得迷惑。
可我还是发现了他的秘密,那天晚上我陪爷爷散步,竟然看见他的车了,虽然路灯的光线有些昏暗,但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独一无二的双M标记,隐藏在一棵树下,我心中豁然——童雪就住在这一片。我挽着爷爷的胳膊,悄悄地从花坛外侧绕过去了,走出一段路后,我回头看了一眼,车窗是开着的,车身在路灯下微微反光,却还是不能湮灭他指间的那一颗红芒。
我知道,他的等待仍在继续。
我一直记得,他从德国回来后的一天晚上,我陪他出席一个商业酒会,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怎么喝酒。后来司机来接他,他让司机先顺道送我回家。我们坐在后座上,经过江边的时候他让司机停车,他放下车窗,静静地看着窗外,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看见的是一条长椅,孤零零地横在路边,水面上映着两岸的灯光,被风吹碎了,流淌开来,宛如无数碎钻般璀璨而潋滟。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但是我知道他的眼中一定有波光汇集,是没有任何一颗星星及得上的明亮。
这里又有过他们怎样的回忆?我悄悄回过头,努力逼回眼里的温热。
他一直沉默地看着,谁也没有出声,车里在放着一首很老的歌,清澈的男声如水一样流淌。
……
当你走后我终于知道
在你面前我在劫难逃
那些照片早已烧成了灰烬
可那些回忆怎么点也点不着
你的眼睛让我终于知道
你的怀抱让我在劫难逃
那些日子早已经无处寻找
可那些回忆跟着我奔跑
……
他就那样一直看着,很久很久,仿佛是望成了一尊雕塑,像极了他的等待,无声无息,巍然不动。
这个世上,谁是谁的念念不忘?谁又是谁的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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