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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重重密林仿佛一块篷布,在穿梭中压得他喘不过气。眼前的黑色斗篷就像一只会飞的草虫,跳窜回旋,怎么也捉不住。
他们面前是一条河,费城就在对面,湍急的河水不能提裳而涉,深处要没过五重叠罗汉的头顶。
这人真是好大的胆,竟坐在林子里生火取暖。密林中阴气森森,他黑色的披风沾满灰沉,纱笠撩开挂在头顶。
远远听得人声,他像只隐藏在黑暗里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凝神静听。
步生莲走到附近,那火还桀桀地燃得正旺,人自然不会走远。他那先礼后兵的老毛病又犯了,对着密林一阵揖拜。“小生这厢……”
他刚一开口,林中似是惊起一片栖鸟,黑色身影有如迅疾的闪电,凭空三个跳跃,只留一片飞舞的灰沉在火光里清晰可见。步生莲当场就傻眼了。
“先生!你别忙走啊!”
两炷香的功夫,他提起内息卯足了劲儿地追,直追到惊涛拍岸无路可退的江边,那黑色的身影仍旧左右跳窜。每次都是眼看追上了,结果又消散了音讯。弄得步生莲气恼怛怛,心力交瘁。
突然,宝刀出明月,尖锐的光束闪得步生莲睁不开眼。他只感觉到脖子一凉,一只铁手已经架在他脖子上了。
步生莲极为惶恐,如此了得的武功在当下武林实属佼佼。而他真的不知道,神爪手的手,是铁的。
“先生何须大动干戈,晚辈不过是好奇,追上来问一句尊姓大名。”
这只自带寒气却摒了杀意的手,莫名给人一股子慈善。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步生莲竟觉得,这铁手也有属于自己的灵魂。
他用目光测量黑衣人、手与自己之间的距离。以他的轻功,逃离现在的窘境匪不可取,只是那黑衣人的目光,穷凶极恶的眼神,哪怕他逃得出这一爪,总有后背发凉,绝逃不出下一爪的觉悟。
“你是捕快。”黑衣人的语言亦有独特灵魂的,发出喑哑压抑的声音,仿佛困在笼中的野兽,随时准备将伺主撕烂。
他的面孔坑坑洼洼,掩映在斗篷下;一阵风过,吹落他的帽子,棕斑随意横生在皮肤上。他的眼睛圆而有力,鼓出的眼球完全不受眼睑的控制。他的眉骨高且陡峭,眉毛就像巍峨的山峦,笔锋有力的上挑;宽厚的嘴唇上密集的胡须,野狼见了这张严肃的脸也要吓得落荒而逃。
就是这样一张面孔,深深烙印在步生莲瞳中,叫他连思考的本能都忘得一干二净。他只有不知所措的摇头,在这双透析一切的狠厉目光的注视下,完全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难道步生莲就是穷极所有精力追着这样一个人吗?他真是疯了!
“你是飞贼。”
步生莲深深点头,而他的手,正藏在背后握紧拳头。他紧紧地握着,因为一旦松开力道,他就情不自禁的浑身发抖。
“一个有眼光的飞贼。老夫很欣赏。”
光芒瞬间褪去,步生莲才发现,这人在戴铁手跳窜的期间,他铁手仿佛是身体的一部分,静默不闻,果然也有了自己的灵魂。
眼看斗篷人朝着涛涛江水走去,步生莲快步跟上。“前辈请留步。”
那人并不肯屈求停留,步生莲紧紧跟随,那人也并不驱逐。两人在江边渡船的窝棚里坐下,船夫上前招呼着。斗篷人好似没什么盘缠,过河的铜钱都是步生莲付的。
“前辈不用跟我客气。”
半个时辰的准备时间里,步生莲从船夫家里买了食物,带上烤羊腿和四坛陈酒,船夫在江边放船,向他们招呼着,“两位客观,可以渡江了!”那黑衣人便大踏步走过去穿上,步生莲却背着羊腿,一手用草绳提着两个酒坛,模样窘迫地似是个劳力。
船夫也是场面人儿,他虽在此搭棚做生意,江湖事却不绝于耳。步生莲坐在船棚里整理衣装,那船夫便对迎浪而居的黑袍客道:“你这小兄弟样貌真秀气,我听闻江湖有个美男子,谁道这小兄弟竟可比拟。”
步生莲是最讨厌有人吹嘘他的美貌了,他是个飞贼,他的轻功、武功、头脑,哪一样不比美貌更为重要。虽说偶尔也喜于被娇柔的女子称为俊郎,但是,谁会希望自己一剑出鞘,对面野路子突然高喊“好俊俏的美郎!”这纯粹是侮辱人啊。
“船家,你做生意,就掌好你的船,江湖事岂是此等道听途说能够议论的。”他抱着两坛酒坐在黑袍客身边,一坛放在脚边,另外的拍开泥封仰天壮怀,豪饮过后抹抹嘴角,畅快淋漓。
“先生,你是哪里人啊。要去费城做什么?看你武功凛冽不凡,一定师出名家吧。”
黑袍客静默不语,船夫便不敢多言了。
步生莲对这位老先生的出没实在是好奇难耐,正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他最爱交朋友,尤其喜爱这种有趣又丰富的朋友,哪怕得不到回应,他也绝不会气馁。他对自己说,相逢的美好岂是凡夫俗子能够体会的?这是多么高雅的慰藉。缘分有如淡淡春风,吹来万物的芬芳;缘分就像他怀抱的这一坛美酒,散发出浓烈的醇香。即便是千万人之中的一个擦肩,也能让他倍感欣慰。
水泼斜斜,奔腾骁勇,步生莲坐在船头,仿佛急掠水面的鹄鸟;张开双臂,便要乘风破浪,潇洒羁荡。此情此景,让他不自禁的想起了故是故人。
五年前刚离开何无畏,他和雁步风费了很大的劲儿,耗时七个月,游离整个中原,终于将何无畏送回了药神谷。那也是他们第一次进入药神谷。
一片深沟丘壑,绵延不绝的山坡,四面围绕着巉山峭壁。药神谷唯一的入口只有两丈宽余,驾车堪称一门技术。若不是何无畏在寻找入口时一直保持清醒,步生莲会绝望地放弃车马,徒步迷路在山林里。那时,饥寒交迫离他们已经非常近了。
“唉,不过是一片山。最多……它是极其隐秘的山。可这山上什么也没有。药神?不存在啊?这都是些什么啊!”步生莲肆意观望,映入眼帘的是壮观、是荒芜、是萋萋莫莫,几乎遮蔽日光;或是阴暗潮湿带着草涩气息,欣赏此等风景还真需要良好的心态啊。因为步生莲高估了药神的这个称谓,与之相对的药神谷就显得孤陋破败。
一座看似神庙的府邸,衰老而庄严;青铜大门外立了一座神农氏的铜像,其貌不扬又显得做作,手里抱着个襁褓,身后背着箩筐,取义为“善仁敬德”。
除此之外,药神谷就再没什么可观望的了。天上的云很近,仿佛一团倾斜的棉花坠入低谷;颠簸不平的土地上长满植被,丘壑似是被神仙用隶笔随意勾勒而出的,深处的蒿草要没过步生莲的脑袋。
他手刃带风,挥袖凛冽,肆虐侵犯身边的植物。被他折断的植物根茎,从中飞溅出青涩的汁液,他却觉得很舒服。
“难怪只有一个人住在谷里,除了何无畏,但凡清醒的人都不会在这等大荒中过活的。”
每当他对何无畏感到不满和抱怨,他都会丧失礼教地直呼何无畏的大名。何无畏已经习惯了,绝不跟他一般计较。多年以后,等他长大成人,回忆起当年旧事,这称呼竟还有几分亲昵。
那夜匮乏,无柴无食,无席无枕,人马虺隤,唉叹悠远。步生莲望着那西面破窗外悠然的月亮,夜风卷得室内一片透凉。
寤言不寐,他缠着雁步风不停念叨,直至周身被凉风包裹成席,这才蜷缩着睡去了。
雁步风在第二日的清晨便去看望何无畏。他在陈旧的床榻上照常睡得很安详,仿佛无牵无挂的死去了。
雁步风在房间里寻觅,习惯性的勘察每一处陌生的环境,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怎么可能?”步生莲震惊道,“一个女人住过的厢房?”
“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我的推测,”雁步风露出镇定自若的神态,“你跟我来。”
何无畏深棉在室内的石床上,雁步风指着旁边的一面尘封了无数岁月的铜镜说:“你看,这上面有字。”
“镜上有字,这算什么?”步生莲对那两句毫无头绪的诗完全不为所动,念叨着,“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嗯…我猜一定是个小偷,住了人家的屋子,还要炫耀鸠占鹊巢。”这没什么,他也是个小偷,彼此彼此。
雁步风无力的抚额,实在无法向步生莲阐明事实,他甘愿放弃。过后两人都饿了,便提议去找些东西烧火做食。暂且将这事儿搁在一边。
药神谷没有人,却不缺生灵,那些鸟兽虫鱼,一不小心就被架在火上烤得流油,熏肉飘香数里。他们坐在火旁,林荫似一把巨大的伞,遮蔽了日光;又逐渐把步生莲的回忆拉得平静、悠长。
夜里,玄月抛空,江水汤汤浩荡,船夫行櫂的背影仿佛被罩上熠熠佛光。滔滔江水淹没了目力所及的一切事物,黑夜与水遥相呼应。
睡去了人间气息,翳晕笼罩在头顶的一片深层波澜中,仿佛是因为这艘船的经过,劈开的水浪一半为天,一半为江。
步生莲用骨剔豁开烤羊腿,有滋有味地咀嚼,余光撇向船侧独坐的黑衣客——闭目养神,正襟端坐,俨然一副菩提打坐的模样。
他拿骨剔举着熏肉在空里逛悠,悠哉悠哉,怀念着药神谷的一览青山。
何无畏从不吝啬于向他们讲述江湖旧事与数国之间的战争,但他尽量避开有关丁丁的话题。如此反复,勾起了步生莲的好奇。
“何无畏,后面的草蒿我查看过了,真跟你说的一模一样,那里原来有所旧舍,不过遭了雷劈山火。我看到残留的竹枝竹卷,似是药神谷的藏经阁。”
提起这样严峻的话题,何无畏靠在床边微微颤抖着故意,“我有些累了,你们出去吧。”
所有因此事而开始的交谈,最终都要被驱逐到山谷里自己寻乐。步生莲便对雁步风唠叨着苦水,“何无畏隐藏了一个惊天大秘密,我怀疑他自己放火烧了药神谷。”
“他有什么理由做这种事。”
“这还用说嘛,他肯定嫌这里枯燥无味,看着还碍眼,不如一把火填了算完。哈哈,开个玩笑,应该是气自己吧,学富五车,却把人生弄得这般糟糕之类。”
“我觉得不是。”雁步风正牵着一骊黑马款款漫步,那马也是极慢的性子,咀嚼着榆树的根部。索性垂辔任它自由。“这跟十年之约有关。”
“什么?”
雁步风嗫声贴近他的耳朵,“那日我在窗下坐观月色,偶然听何无畏自言自语,说什么,‘十年一别续终章,终章亦断,明朝他乡客,故人堪知。’似是与那丁丁姑娘有个约定。丁丁在药神谷等了他十年,但他没有回来。”
步生莲诧异道:“药神谷不接外人的,为何丁丁在这里住了十年。这般傻等着,那少女都熬成婆娘了!”
时至今日,何无畏的情路依旧是他们思而不解的巨大谜团。大概是岁月迁延,这些都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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