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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次日清早,沈云开下楼,没过多久,叶清朗也下来了,两人坐在窗边吃早点。
“夜玄昨夜来找我了。”沈云开道。
叶清朗听他把事情讲完,道:“待会儿出去问问,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昨夜已经够两人把小小的赢州搜寻个遍,对于这毫无所得的结果,叶清朗觉得很奇怪。
两人走在街道上,沈云开抬头看了眼天空,随意便说了句:“今日似乎有阳光。”
叶清朗也随他目光看去,正准备应个“嗯”,忽而发现身边人没了,他看向前方,沈云开的背影映入眼帘,不由轻轻皱眉,昨夜那种怪异的感觉又出现在心头。
他走上前,沈云开蹲下身,往道旁坐着的小乞丐面前的破碗里扔了块银子。
小乞丐本靠着柱子打盹,昏昏沉沉之际听到熟悉的声响马上就睁开了眼,眼中带亮,整个人像活了过来似的,连连点头:“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沈云开弯眼一笑:“这可不是白给你的。”
叶清朗本还在发愣,听到沈云开这一声,正不满他怎么这也要好处,就听到小乞丐道:“公子要我做什么只管说。”
沈云开心道小孩还挺机灵,他看了眼路上不多的行人,道:“跟你打听个事儿而已。你可知道这里来过什么外地人?”
小乞丐盯着他,又去看他旁边站着的叶清朗,沈云开笑道:“除了我们俩。”
“那我没见过了。”
“仔细想想。”沈云开也不催促他。
小乞丐挠了挠头发,想了一阵,道:“要不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沈云开道:“我就住在主街道那家客栈。”言外之意是要小乞丐有消息便去找他。
小乞丐点头:“好的公子。”
沈云开正要离开,叶清朗也拿了些碎银子给小乞丐,小乞丐又是好一阵谢,一连串“好人、公子、好公子”让叶清朗生出些许不好意思来。
沈云开带着叶清朗在赢州到处逛,在路上出口道:“这世上传消息的道有三条最为有用,你知道是什么吗?”
叶清朗思及方才:“酒楼、乞丐,还有……还有一条是什么?”
沈云开略带戏谑地看他一眼:“烟花巷陌。”
叶清朗转头,正好与他视线对上,沈云开却看向前方,边走边道:“酒楼人多嘴杂,消息也杂,其中大部分传于口耳之间,错不到哪儿去,而剩下的那部分则需要留意真假;乞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善于在隐蔽的角落观察人群,少有人觉,他们这群人,多数是一条线上的,这条线就是传播消息的渠道,赢州小,酒楼没什么人,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借助这第二条道;至于那风月之地,”他一顿,“你可知缘由?”
叶清朗不知在想什么,听得他问,一怔,摇头。
沈云开轻笑一声:“自古以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景让人流连,美乐让人沉醉,而美色让人,”他收敛笑容,放沉声音,眼中情绪晦涩难明,“上瘾。”
不等叶清朗说什么,沈云开继续道:“达官贵人、平民百姓,没有人不爱美人,他们可以倾尽一切只为博之一笑——钱财、知识、见闻、秘密……闺房之内,枕席之间,什么话问不得,什么话又问不出?可见所谓美色误人、红颜祸水,不无道理。”
叶清朗心中一震:“风花雪月楼是你的?”
沈云开一愣,停了步子看叶清朗,笑了:“你怎么这么聪明啊。”
见叶清朗沉默,沈云开又道:“风花雪月楼明面的主人是秀娘,就是你见过的那个女子。”
“那处……”
沈云开打趣道:“自那回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我可连门都不敢踏了,只在夜里和秦一舟去楼顶吹过冷风。”
叶清朗想起两人有过两段隔开的时间,他一人住在白家,而沈云开不知所踪:“难道你没住过那里?”
沈云开知道他说的是什么,道:“我第一次请你吃饭,你还记得吧。”
“记得。”叶清朗不知他为何提起这个,那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分别之时,我说我家就在前面,你可记得?”
“记得。”
沈云开无奈地笑:“其实,那是骗你的。”
叶清朗惊:“什么?”
沈云开重新迈开步子:“那回我是去了风花雪月楼。不过后来第一回从白家离开,我真没进去,第一夜在楼顶吹了一宿,后来才叫秦一舟替我去置了一处宅子。”
叶清朗无言。
沈云开偏头瞥他一眼:“我可是干干净净的。”
叶清朗闻言,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耳根不由有点发热。
临近中午,两人随便寻了一家店吃饭,又晃悠了一圈才回去。
沈云开站在客栈门口:“这阳光挺暖的。”
两人被笼在阳光中,他看着叶清朗,心里也挺暖的。
叶清朗:“你特意的吧。”
“啊,是,你果然聪明。”沈云开笑道,“我们这般在此处晃悠,想知道的人肯定都知道了。”
千面贺谦在暗,他们在明,搜寻还得继续,与此同时,主动暴露踪迹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叶清朗直直看着他:“你真是……”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
沈云开移开视线,自嘲般笑了声:“城府很深?”他转身朝客栈内走去。
叶清朗动了动唇,听到沈云开远远的一句“随便吧”,心里仿佛被什么戳了一下,隐隐发麻。
又过了一日。
小乞丐带来的消息依旧是无果,沈云开直觉有哪儿不对,这赢州确实不像能藏人的地方。
是夜清寒。
沈云开合衣躺在床上,双手枕于脑后,右腿曲起,正看着房顶想事。
忽而,他脸色一变,一跃而起,直接去了叶清朗房间,叶清朗听见声响,拥着被坐了起来,双眼略带迷茫。
沈云开眨了眨眼,点亮了烛火,心中暗笑,刚才大半个身子都在棉被之外的睡美人醒来居然记得把被子揽到身上去。
叶清朗还有些困:“你来做什么?”
沈云开走近他,沉默片刻,不怀好意道:“深夜闯入,除了采花还能做什么?”
叶清朗一个激灵。
沈云开:“清醒了?”他走回桌边,正对着他坐下,“你不觉得这回我们来错了?”
叶清朗坐在床上与他对视,刚才的那句话还在脑子里转悠,默了一会儿才道:“很奇怪,赢州太静了。”
“嗯。”沈云开一手抵在桌上,“我们为什么会来这儿?”
“因为众弟子被转移到这儿来了。”
“我们怎么知道的?”
“翠翠告知。”
“翠翠又如何得知?”
“王大贵。”
沈云开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问题就出在这两人身上。”
叶清朗等他继续说。
“赢州压根就没有我们要找的人。”沈云开压低声音,此刻,这句话像在山雨欲来之时,带着狂风满楼之势,于叶清朗眉间绕了一层黑云。
“王大贵行动自由后,首先做的便是花大量钱财把他娘转移,请翠翠照顾她,不可谓不孝,这样的人,许久都不回去看他娘一眼,是为何?”
“怕招惹祸端,殃及老娘。”叶清朗道。
沈云开看着跳跃的烛火,道:“嗯,他跟翠翠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姑娘讲这些,又是为何?”
叶清朗思索片刻,视线落到身前床板上:“你的意思是,他是故意的?”话才问出口,他又否掉推测,“不,他不会。”王大贵只是个普通人,没这么多心思,更没道理刻意引他们过来,即便被人驱使或者设计……不,也行不通,谁都不能预见他们会去找王大娘,会见到翠翠。
“他的确不会。他只是在寻求一种能消除或者说能削减他恐惧感的方法。”
叶清朗抬头看沈云开:“怎么说?”
沈云开道:“依翠翠所说,王大贵干的是送饭的活,这个不容置疑。冥宗之所以找上他,有好几个原因。”他看着叶清朗,后者十分专注的神情让他一顿,他弯了弯嘴角,戏谑道,“你说得出哪些?”
叶清朗微微一动:“第一,身份普通,见闻不多;第二,生活艰难,有娘要养;第三,力大如牛,先天哑巴,后天失明;第四,上水村离方园很近。”
他说一个沈云开便应声是,听他说完,沈云开道:“孤陋寡闻、身有把柄所以容易掌控,接触的人少、双目不能看、有口不能言所以不用太过担心泄密,力气大,一个顶好几个所以省了很多事。你说的都没错,不过,其中有一条值得注意,他的双眼是后来才瞎的。”
叶清朗一点即通,双眼微微睁大:“不是镰刀误伤?”
沈云开轻笑一声,略显冷淡:“镰刀?秋收需要用到镰刀,季节确实对得上,不过,弯腰割谷——做过千千万万遍的动作,王大贵是要有多不小心、多刻意,才会把镰刀往眼睛里戳?所以,我更愿意相信他是被冥宗弄瞎的。方园的地底你也去过,幽深昏暗,不见天日,墙上的几盏微弱灯火说是用来照明更不如说是摆设,一个正常人都不能保证在里面畅行无阻。但瞎子不同,无论甬道多么曲折难走,他们眼前都是一片黑,这类人没了视觉,反而更加灵敏,能用身体的其他特点来弥补失明这一缺陷,这是习惯黑暗之后形成的一种生存之道。王大贵瞎了,能方便送饭,还看不到不该看的,冥宗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叶清朗心下发凉,沈云开接着道:“分析王大贵的经历,不过是在分析这个人。他受了诸多痛楚之后仍留有良知,心性坚强,但终究是人,本质上是脆弱易折的。他见闻少,突然碰见这样的事,恐慌畏惧、迷茫无措,像误入歧途,明知前方危险,却没有退路。此时,有一个翠翠,翠翠年少,身上有着与王大贵类似的特点,普通且无知,这一份相似让王大贵找到了驱散那些要命情绪的渠道。”
“所以,王大贵讲的都是真的。”叶清朗道。
“翠翠我早就查过,没有什么破绽。”
沈云开这个人就算不笑,眉梢眼角也会含着惯有的笑意,可此刻,笑意全无,脸上还多了几分严肃几分阴沉,整个人气场都不同了,叶清朗看着他,脑子里莫名冒出一个词——眉间带煞。
这是第三次看见了,不,这次,还有不同。
沈云开坐在灯烛下久久无言,仿佛放空了自己,眼神在烛火的映衬下略显空洞。
叶清朗心一沉:“沈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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