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寄居

作者:忱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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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


      赫梅想了一会儿,反而露出几乎释然的微笑:“只要我死就行?没有其他的条件限制?”

      芙宁不懂他的释然从何而来,但还是回答了他:“你的死亡必须被他所感知,比如死在他的精神领域,或者,他面前。”

      这下赫梅变了脸色,博涅斯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类,谈不上什么精神领域,那也就是说他必须死在博涅斯的眼前。这对博涅斯来说太残忍了,赫梅代入一下博涅斯的视角,觉得他可能会十分神伤。赫梅又问:“那有没有时间限制?”芙宁摇摇头:“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越快越好。”

      赫梅向芙宁道谢,然后又说:“那个女人还是劳烦你找出她。”芙宁立马表示这是她应该做的。芙宁送给赫梅一根树枝:“如果再要找我,可以直接通过这根苹果枝。”赫梅心下了然,爱与美之神芙宁,诞生于被神主称作“尽善尽美之果”的苹果树,因此苹果树就是她的象征,至于这根苹果枝就算是她的信物。通过她的信物可以随时与她对话,确实很方便。

      赫梅没有回去酒店,而是去了他自己的神庙。伟大的自然之神,掌管所有动物植物乃至风雨雷电的神明,赫梅度斯的神庙。神庙高大雄伟,却又有肉眼可见的衰败景象,近现代以来,人类去征服自然、支配自然,早就丧失了对自然的尊崇爱护,因此神庙衰败,信仰流亡。

      神庙的神侍感知到赫梅的形迹立马现身相见:“吾主,您回来了?”赫梅点点头,他左手捧起神侍的脸颊:“你为我看守神庙几千年,我由衷感激你,如今我即将消散,在此之前可送你前往伊斯莫里山修行,免去你同神庙共亡的命运,你愿意吗?”

      神侍的眼泪唰地落了下来,他哭着摇头说:“怎么会呢?怎么会这么快,不是还有一段时间吗?”赫梅拿出了他少有的温柔去安慰这个追随他千年的侍者:“不必为我哭泣,我的消散早就有迹可循了,不只是我,也许众神都会陨落,你该为你自己考虑了。”

      神侍哭着跪倒在地:“我为您而生,这是我生命唯一的意义,我不愿去伊斯莫里神山,只愿与您的神庙共亡。”他没有说愿与赫梅共亡,这是僭越,但是他会和相伴几千年的神庙共亡,就当这是一个千年的迷梦。

      赫梅没有再劝说他,只是让他保重。

      等赫梅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天堂鸟伏在床头看着博涅斯,昏黄的夜灯照在博涅斯的脸上,将他的面容渲染得如同古画。赫梅挥挥手,天堂鸟变回原样,他坐在床头轻轻抚摸博涅斯的面孔。他打算让博涅斯先醒过来,然后最后再相伴一段时间,即使这最后的一段时间里,博涅斯会爱着另外一个人,如此算来,让博涅斯清醒后面对他的死亡竟然也算一个小小的报复。

      赫梅并不清楚伊尼摩果实的效力,他甚至不知道博涅斯醒来后是否还记得自己,这真是糟糕。但他还是低头吻上了博涅斯的额头,唤醒了博涅斯。

      博涅斯的睫毛很长,他极力想要睁开眼睛的样子就好像一只拼命扇动翅膀的蝴蝶,赫梅离他是那样近,近得看得清每一根睫毛的颤抖,他近乎贪婪地注视博涅斯的面容,不肯放过一丝一毫。博涅斯还是睁开了眼睛:“赫梅?”

      一声呼唤让赫梅觉得一颗心重重跌进了胸膛。

      “感觉还好吗博涅斯?”博涅斯点点头,他从床上半坐起来,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回到了酒店里。赫梅伸手抱住博涅斯,把头埋进博涅斯的肩窝,颤声说:“我爱你。”

      博涅斯身子僵硬在赫梅的怀里,过了很久他才伸出双手回抱赫梅,然后回答说:“我也爱你。”

      赫梅对博涅斯说:“过几天就是希腊的簪花节了,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博涅斯点点头,然后又问,“你今天看见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士了吗?”

      赫梅一僵,但是他还是温柔地问:“怎么了吗?”博涅斯摇摇头:“没怎么,我感觉我今天好像见过这样的人,而且我似乎应该很……喜欢她。”赫梅突然发现,这不太应该,按照那个女人的意思,博涅斯服下伊尼摩之果后对她一见钟情,但是现在博涅斯却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再向芙宁问清楚点,哄着博涅斯去洗澡,自己掏出了那苹果枝。

      芙宁的半身许颖很快浮现再半空中:“怎么了吗?赫梅度斯?”赫梅也不和她兜圈子,直接问:“众河之神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为什么博涅斯刚才甚至记不清那个女人了?而且如果说众河之神吃下伊尼摩之果爱上你是因为伊尼摩树本来就是你的化身,博涅斯为什么会爱上那个女人,他不是该爱上你吗?”芙宁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众河是当着我的面吃下的伊尼摩之果,然后立刻就爱上了我。至于你的那位博涅斯在吃下伊尼摩之果的同时一定还同时吃下了蕴含那个人力量的东西,这样才能让博涅斯爱上他,不然的确会如你所说爱上我。至于为什么记不清了,我也不是太清楚,毕竟只有众河之神一个样本,我也没办法得出什么普世的结论。”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芙宁试探着说:“可能因为伊尼摩之果本来就是一个混淆篡改记忆的东西,它在混淆博涅斯对你的记忆的同时也会混淆对那个人的记忆。也许是因为博涅斯和那个人的接触时间太短了,说不定只要他们不再见面,伊尼摩之果的作用就会被无限削弱。”

      赫梅点点头,然后向芙宁道谢。芙宁走后赫梅和博涅斯准备休息,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但是没有任何肢体接触,赫梅心里知道是博涅斯对自己的爱意和记忆都在不断消退。半夜他突然被什么声音唤醒,醒来一看竟然是博涅斯在说梦话,他不断呼唤着:“苏伊,苏伊。”

      赫梅大概猜到了这是那个女人的名字,然后他很快意识到是苏伊进入了博涅斯的梦境,在刷存在感。“苏!伊!”赫梅心里气急,恨不得烧了那个女人的神庙,将她的神像砸碎沉入海底!
      希腊的簪花节在每年三月的第一个周五,周五周六周日,活动会持续三天。这是博涅斯服下伊尼摩之果的第三天了,簪花节也在满城欢呼中拉开了帷幕。

      按照簪花节的传统,第一天民众会为众神用鲜花编制巨大的花冠,鲜花的种类大多是从古就有规定的。不过近代以来温室应用广泛,即使不在时令,各种鲜花也都能看到,因此簪花节的规模愈来愈盛。

      等到第二天,民众会戴着花冠前往众神神庙,为众神簪花,乞求得偿所愿。每年这个时候是最见众神信众规模的,除了众神之神的神主,贸易与战争之神喀奎恩的花冠是最大的。喀奎恩是一位双头神,他诞生于战火中,掌管战火,后来人间贸易渐兴,他又长出一个头掌管贸易。众神之中他代表权力和金钱,甚至在上古时一度和死神一起掌管死亡。是十二位主神中存在感最强的,他的信众也是最多的,甚至于到了近代,资本兴起,众神衰微,他的神庙仍然灯火不休。

      到了第三天,民众才会头戴簪花,全家出游,共同享受新年的第一次出游。

      簪花节第二天,博涅斯同赫梅前往神庙参观。传闻众神起源于爱琴海,又在希腊布道,因此希腊神迹最盛。希腊的神庙数量众多规模之大也是其他国家不能比拟的,簪花节从古时起就会吸引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参与,到现在更是成为一个旅游名片。

      博涅斯第一个就来到了灵感之神波伽索斯的神庙,他们来时信众已经离去,只剩神像上百合月桂的花冠散发着芬芳。波伽索斯神庙有些破旧了,博涅斯心里有些没来由的伤感。曾有人说波伽索斯亲吻他的额头赐予他绝妙的灵感的无上的荣耀,事实上只有博涅斯自己知道,他曾唯一一次踏入波伽索斯神庙是在八百多年前,不过那时他来到这里不是为了乞求灵感,只是为了避雨。

      八百多年前,博涅斯在做一个流浪诗人,辗转众神神庙,为信徒念一些赞诗谋求生活。那实在算不上一段好的时光,毕竟他不太信奉神明,却要写出一些肉麻又华丽的诗句在信徒祷告的时候代替他们念出来,那时候他的诗作也算不上精妙。某一个雨夜,他本无处可去,误打误撞看到一盏灯火,便来到灵感之神的神庙。也许灵感之神真的赐福给他了,没过多久博涅斯就得到一笔钱——有一个富商要为天真女神塑像,他要将博涅斯的赞诗铸在女神神像的底座上。

      用这笔钱,博涅斯离开了希腊前往埃及,后来的五十年,他在尼罗河畔行吟。又因为尼罗河连续三年水位下降,周围农田干涸,博涅斯被认为是不幸之人,法老在祭奠上审判博涅斯,预备将他献给太阳神。某位大臣救下了博涅斯,至于那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博涅斯早想不起来了,法老最终流放了博涅斯,烧毁了他的所有诗稿。

      再到后来,博涅斯四处流浪,辗转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法国、德国。因为天资过人,几乎精通十几个国家的语言,他曾随商船漂流,因不老的容貌,每过几年便换一艘船队。直至最后一次,博涅斯跟着一条西班牙的商船横穿白令海峡,最终遭遇风暴船毁人亡。一个水手将生还的希望给了博涅斯了,博涅斯上岸后找到了他的妻儿并赡养终生。后来博涅斯频繁辗转于诸国王室,与王室成员来往密切,当时的很多政策都有他的影子。其实他并不是有多爱权势,只是希望诸国少起干戈、王室爱民。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很快博涅斯发现这些都是实现不了的。于是他又完全脱离政治,专心投身文学,之后的两百年定居英国至今。

      八百年前的波伽索斯神庙远比现在要宏伟得多,神庙的后院有很多禅房,一些信众为表虔诚会在举行洗沐仪式后宣布不婚嫁不育子女不继承遗产,专心侍奉神祇。这些人就会住在神庙的禅房后面,平时负责神庙的洒扫供奉等等。至于现在,那些禅房早就不见了,只剩神庙主体。

      博涅斯和赫梅说,自己想要去随便走走,赫梅本来想陪他,但是博涅斯拒绝了,赫梅也没有强求。

      博涅斯刚走出大门,忽然想起自己今天的衣服没有口袋,手机放在赫梅那里了,便又转身回去取。然后他就看见赫梅的指尖托着一只紫色的小鸟,小鸟周围还有些紫色的光芒。不但紫色的光芒不合常理,甚至那只小鸟,他可太熟悉了。

      赫梅一见博涅斯,下意识想把手藏起来,不过这也来不及了,他只能尴尬地抿着嘴不说话。博涅斯也一言不发,只是静静走到赫梅面前,确定了赫梅没有开口的意愿,他才问:“你没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赫梅脸色变了一下,然后说:“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博涅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看着他的眼睛。

      赫梅说道:“有一次十二神会议,贸易与战争之神喀奎恩因为行事乖张受到了神主的批评,喀奎恩觉得受到了侮辱但是又不敢向神主发难,于是在会议结束后愤然离席。他去往无尽之森打猎,却偏偏射杀了灵感之神波伽索斯的灵鹿。波伽索斯因此大为恼火欲同喀奎恩理论,奈何喀奎恩自认他只在神主一神之下,万神之上。灵感之神虽然同为十二主神之一但是信众规模和神力都在喀奎恩之下,于是喀奎恩讥讽波伽索斯来路不明又偏偏执掌灵感这种虚无缥缈毫无用处的东西,不像他执掌战争和贸易,人人求他人人爱他。”

      “波伽索斯倍感羞辱,又因为众生追名逐利不珍惜灵感之光而悲痛。于是他决心封存记忆和神力寄居人间,向人间播洒灵感的光辉,消除人们战争的损伤和对金钱的痴求。”

      话讲到这份上,博涅斯只要不是傻子,他就该懂了。“你的意思是,我是灵感之神波伽索斯?那你呢?你该不会是喀奎恩吧?”

      赫梅失笑:“怎么可能,我是赫梅度斯啊,我一早就告诉你的。”

      博涅斯很快想到,两人在飞机上初见时,赫梅说:“在下赫梅度斯,您可以叫我赫梅。”赫梅度斯,赫梅度斯,众神之中叫赫梅度斯的那就只有那位传说中掌管所有动物植物乃至风雨雷电的神明,自然之神。

      “你是自然之神?”博涅斯惊呼,赫梅微笑着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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