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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简遥的新书《向来萧瑟》送审,主编叹道:“你这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啊。”
严格来说,这是上一本《乌头马角终相救》的兄弟篇,风格相近,而上一本书的数据,已经只能用惨淡形容。
“以你的文笔,如果继续之前的风格,现在成名的那些青年作家里未必就没有你的名号。”
简遥缄默良久:“我不在乎。”
出版社并不敢去赌,主编坦言:“只能先印一万本。”
简遥的书,在六月初悄无声息的上市了。
整个六月安安静静的过去,销量平平,对比上一本来说,成绩稍微好上一些,却也相差不多。
主编前期还每隔几天就打个电话过来叹气,过了一周,就没再有任何消息更进。
简遥倒没那么大的压力,他写完了自己想要写的东西,这份作业的评分,在他自己,而不在观众。
他心安理得的给自己放假,每天睡到自然醒,可是天还没亮,他就和窗外的麻雀大眼瞪小眼,生物钟早就已经形成。
索性和许久未聚的朋友梦出去喝酒,身边的兄弟大多完婚,酒过三巡,就把话题转移到他身上:”怎么样,听苗毅说,你前阵子为了个姑娘把他都叫上了,英雄救美?“
苗毅就是那个刑警队长。
大家跟着起哄:“哦豁,有情况。”
简遥皱眉:”别乱说话。“
苗毅“啧”一声,用肩膀撞了撞他的:“你瞒谁呢,那么多年兄弟了,你对别人有没有意思我看不出来?“
“顺手而已。”
“拉倒吧,这叫顺手?特地打了电话,千叮万嘱苗头准时出现,你还在那里守着,谁信呢。”
”就是,按你这性子,恨不得和小说不沾边的都别往你身上凑。你就说是不是吧,大老爷们的,喜欢个人怎么了。“
简遥沉默半晌,认了:“是我单方面的。”
大家笑着起哄,朋友么,互相贬损就能高兴。向来似乎和女人绝缘的人竟然会有束手无策的一天。
“大男人,喜欢就直接争取啊,”另一个好兄弟许坤叫道。
简遥不知道该怎么争取,心动的快,有些莫名奇妙,细细想来,大概可以从送他书那个时候算起,这么一想,又足够顺理成章。
但那颗种子在刚刚萌芽的时候,就遭到王安月近乎直白的抗拒,虽然她没用语言明说。但写字的人就算平时克己,心无旁骛,但对着有好感的人总是会多几分敏感的。
她的表情和举动再再写着拒绝。
他想过安静退出她的生活,也有几个月刻意的回避过那家咖啡店。可是无意中见到她,他的脚先一步做出反应。
之前的那次谈话后,他能明显感受到王安月对他的态度似乎有了变化,不再故意的回避和抗拒,甚至笑容都多了起来。
但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向来萧瑟》上市后,这个月他硬是按捺住了自己,没有往咖啡店去。他想在王安月面前保留些颜面,至少不该是一个一无所成的臭写字的。
但他目前就是这样,也不准备放弃自己心中的念想,他还有些中二的情感,想要留下些有意义的文字。
“要不然,我找个班上,等下了班再写小说?“简遥有些不确定的开口。
场上有一瞬间的静默,又一下子沸腾起来:“你有没有搞错?本来只写东西约你出来就够难得了,再上个班,你还活不活了?”
"就是啊,另外,凭你的赚钱能力,写东西可以说是爱好,上班完全没必要吧。“
简遥一家从商,他从出生开始就有非常灵敏的商业头脑。但他对交际应酬和管理公司实在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他有足够的前瞻性和计算能力,用自己前期写些青春文学还过得去的稿酬和炒股所得,投资了想做生意的朋友,让他一定要去做电子行业。
用他的话说:“这是趋势。”
果然,这几年的发展变革,足可看出他的眼光。
聊天进入了死胡同,简遥憋着心事,随手摸了个杯子一饮而尽。在液体下肚的瞬间,他感觉有股极冲的味儿从口腔冲到头顶,接着灼烧感从胃腹开始,经过胸口,喉管,仿佛有个小火球在往外散发着热气。
“呕,这是什么东西。”
苗毅大叫:“我靠,朋友你牛逼啊,连白酒都敢喝了。”
简遥想说些什么,但他平时几乎不喝酒,贸然一杯白酒下肚,意识很快就模糊,再后来发生什么,他记不清了。
第二天他是被阳光晒醒的。
七月初的阳光已经毒辣,从大片的玻璃窗射近来,刺得他眼睛生疼,还来不及想他的房间终年拉着窗帘,怎么就突然有太阳照进来这件事情,就下意识的先翻了个身,“噗通”一声,等他回过神,他已经趴在了坚硬的地上,钝痛从躯干传来,他按了按额角,好像摔下来的时候撞到了什么东西。
“你没事吧。”
听到熟悉的声音,简遥僵硬的缓慢抬头,看到有三个人一脸关切的看着他,亲切的像看一个傻子。
“没事没事,”他用生平最快的速度爬起来。
“当心咖啡桌...”王安月得话还没说完,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眼前的男人瞬间捂着后脑勺忍不住吸气。
简遥忍不住在心里咒骂:太他妈丢脸了,面上还一脸淡定:“没事没事,一点小意外。”
“噗嗤,”钱晶忍不住笑出声,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你可真行,这得喝多少酒啊,”她不认识简遥,但昨晚在和林南王安月胡诌的时候,咖啡店蓦地被抬进来一个酒鬼,她八卦的小雷达启动,可是月月的嘴巴紧得跟什么似的,怎么都撬不开嘴。
只好把目标转到他身上:“诶你是谁啊,为啥非要来这儿。”
林南抢着道:“就是这儿的老客人。”
简遥看到钱晶嫌弃的样子,再怎么也装不出淡定来,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偷眼看王安月,她皱着眉,视线在他头上游移,就是不看他。
心里格楞一声,悄悄地正了正衣襟,去问她:“我怎么在这里。”
“一群人抬过来的。”
“...”他证实了心中的猜想,小心翼翼的问:“他们,没瞎说什么吧?”
“瞎说是指什么?”钱晶咧着嘴:“说你不愿意回家,就想到这儿来坐坐?”
简遥觉得自己像被扒光了衣服,遮哪儿也不是,干脆什么也不遮了:“是,很久没来了。”
钱晶又要开口,被王安月一把拽住:“我记得宜华那边开了个一体的商场,今天到处都在做活动,你赶紧去看看。”
送走钱晶,她又转向林南:“南南你是不是马上要考试了,不然先回去好好复习?”
两人走后,她直接把简遥拽到沙发上坐下,“忍着点,”
还好出门的时候带了两个白煮蛋当早餐,她用鸡蛋在已经明显红肿的额角小心的来回滚动。于是简遥的视线中,就出现了一张放大的俏脸。光线洒在她白皙莹润的面颊上,透亮的似乎能看见极细的绒毛,鼻子上沁着点点细小的汗珠,看着看着,他忽就移开眼神看向一边的书架,平复着狂乱的心跳。
视线移开了,别的感官反而更加灵敏。他闻到一股淡淡的玫瑰味洗发水混合着咖啡的香味,说不上多好闻,却让他狂乱的心跳怎么都平静不下来。
“好了吗?”他实在忍不住了,哑着嗓子道。
“好了。”王安月利落的收回手,“回去记得再冰敷一下。”
“你那些朋友们都不方便收留你,又不知道你家地址,那个警察认识我,只能先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王安月把鸡蛋扔掉,若有所思的开口。
简遥被口水呛了一下,在心里把苗毅等人大骂了一万遍:“咳,咳...是,平时我们都出去聚,他们没来过我家。”
“这样,”王安月点头,笑了一下:“这里是你最熟悉的地方?”
“什么?”
“他们说,这里是你最熟悉的地方,一心就想到这里来。”
简遥又在心里把这些人从头发丝骂到脚指甲,怕王安月觉得他荒谬而唐突:“他们一天到晚乱说...”
一抬头却看见她正倚着吧台凝视他。
眉眼柔和,唇角含笑。
不是平时板着脸冷清的样子,眼睛里褪去了一本正经的理智,眸光透着温柔。
那眼神他见过,在她面对不苦的时候。
那些心里的漂浮和不安定突然着了陆,他对自己说,去他的吧,纠结那么多干嘛,许坤说得对,大男人,喜欢就争取啊。
王安月从没有经历过感情,年少时也曾希冀过。但她在男人堆中打拼,见惯了道貌岸然后的各种斤斤计较,温柔儒雅下的阴狠算计,便也渐渐的歇了念头。
一个人就很好。
起初感觉到简遥心意的时候,她是排斥的。这一生已经拥有够多,爱情是最为不重要的,更何况她也不认为自己有爱人的能力。
可是将近一个月没见,夜深时总有一丝若有似无的怅然包围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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