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玫瑰

作者:洪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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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女情深


      石义国一早得到消息知道女儿这天要回来,天没亮就起床打扫,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包括犄角旮旯,厨房厕所,屋前屋后。还准备了女儿最爱吃的腊肉。
      知女莫若父,女儿爱洁净,才几岁大的时候带她去走亲戚,看见人家板凳上有一点鸡屎的痕迹愣是不肯坐那个板凳,非要人家拿水冲洗干净了,她再用鼻子去闻一闻,发现确实是干净透了才肯放心地坐上去。这点随她妈,她妈年轻时就爱干净,人也漂亮能干。本以为娶了这样一个好媳妇就能过上人人羡慕的好日子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咳,都怪我,怀孕期间总是好吃好喝地给她补,补得她是身子越来越沉,结果孩子在娘胎里个子太大难产出不来,折腾了两天两夜好不容易把孩子平安生下来,却又忽然产后大出血······这一切都是命呀!都是我石义国命中无此福分。最难忘,她娘临终前流着最后一滴血,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气若游丝,还要竭尽全力用尽最后一丝气力嘱咐我:我要走了······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我会······我会保佑······你们······把她抱······抱······挨······挨······着我······我赶紧把孩子抱过去挨着她,可怜她还没来来得及看一眼就已撒手人寰。
      想到这里他已是泪如雨下,泪水滴落到案板上正切着的一块腊肉上,他停顿下来,把那一块侵染了眼泪的腊肉摘出来,用清水冲洗干净,又接着再切······这些年有多少人来劝过,光华班就劝了不下二十回,但我坚决不续弦。人都说继母歹毒,她娘为了这个孩子连命都搭上了,我又怎能只顾自己舒心娶回一个后妈来苦她的孩子?这孩子一出生就命运坎坷,我给她取名叫春晓,也是希望她一辈子活得阳光而乐观,更希望她人如其名,用她春天微熹初露的光芒照亮温暖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包括我——这个罪人一样的父亲······眼泪再一次模糊了视线,他不得不暂时停止切肉。
      这个才四十多岁已鳏居了二十年,依稀能看出当年英气模样的男人,头顶的发际略微有些上移,鬓角也现出两团白色,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出不少,但腰板依然挺直。这是位普通的中国式的好父亲,也是位悲情的孤独的中年男人。
      他把腊肉切好装盘放入锅中,又从吊柜里取出一些糯米粉子捏了一些糍粑,捏好后也都放进锅里,盖好盖子。只需要烧火蒸一下就可以吃了。这些都是春晓最爱吃的东西,他得让她一回家就能吃上好吃的热乎乎的美食,解解她这半年的馋气。准备停当后,他扣上大门,去火车站接车去了。
      到了火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看见春晓大包小包地出了检票口。看到爸爸,她开心地喊了声:爸!石义国慌忙抢上前去接下她手里的包包裹裹,急急巴巴地问:“回来了!在学校还习惯吧?你玉平哥照顾你没?他要是敢不照顾你,看我不说他拐话!那个赵贤斌对你还好吧?”
      “爸,这些都是贤斌哥买来孝敬您的,这可都是他勤工俭学赚的钱买的!您说他对我好还是不好?”
      才半年不见,女儿看起来恬静懂事了许多,石义国的心里很是欣慰。
      “啊?都是他买咯呀!我就说这小子不错嘛,一看他相目就差不了。这回我春晓可是掉进福窝里去喽!哈哈。诶?你玉平哥怎没一起回呀?他妈昨儿还专门在家打了一天糍粑,要等他们兄妹俩回来吃的哩。”石义国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开心得合不拢嘴了。
      “玉平哥可能要晚回几天,他们大四的快要毕业了,有些人开始忙着联系工作单位,可能比较忙。爸,玉梅回来了没?”
      “她应该是明儿回,他爸说明儿来火车站接。”
      “那我明天和华班伯父一起来接她!”
      父女俩一路讲话步行到了汽车站。她爸爸又顺便在汽车站附近买了一些新鲜猪肉和水果。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他要当过年一样接待。
      回到家,父亲又麻溜地去烧火,不一会,一桌子好菜就都摆上来了。父女俩面对面坐着。父亲夹了女儿最爱吃的腊肉到她碗里。
      看着许久不见的父亲和这些最爱吃的食物,春晓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她夹起碗里的那块腊肉,缓缓地送入嘴中,慢慢咀嚼,那不柴不腻又香又醇的腊肉便在牙齿的咬合下吱出油来。她细细品味着,连同父亲的这番心意。
      因为从小就爱吃腊肉,所以父亲每次做腊肉都特别用心仔细,每个程序都是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去完成。不像别人家,也不管肥的瘦的,带骨头的还是筋头巴脑的,随随便便拿起猪肉用盐一抹,灶火一熏便了事。看父亲做腊肉,都是先精选出最好的五花肉,用精盐仔细涂抹,特别是在猪皮上,涂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将肉放进缸里先闷个两天,两天后再在缸里加些水,让肉完全被水淹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盐水充分渗透到肉里,不至于有的地方咸有的地方又不够味道。这样又过七天,取出肉来挂在屋外通风的地方自然风干。被风吹了几天,水分都渗得差不多了,再挂到火炉的顶上,用木屑或者平时做饭的那种灌木柴,日积月累地熏制,直到那白肉变成焦黄色,油水凝结成水滴状往下渗着黄油,就可以取下来,洗去表面的烟灰,先像回锅肉一样整块地在锅里煮一煮,再捞起来切成五分之二厘米厚、六七厘米长、四五厘米宽的肉片,又再上锅蒸透。等最后出来时,那每一块肉都是一层肉皮一层黄膘一层红肉又一层黄膘再一层红肉,层次分明,醇香无比,叫人忍不住咽口水。
      吃完春晓也给父亲夹了一块,由衷地赞叹道:“爸,您做的这腊肉估计没人能敌了。真是太好吃了,怎么吃都吃不够。”
      父亲听女儿这么一夸赞,是嘴也咧开了眼睛也眯成了缝,赶忙又夹了好几块到她碗里,笑呵呵地说:“喜欢吃就多吃一点,就是专门给你做的,你不吃谁吃?等走的时候再给贤斌拿一点,也叫他家里人尝尝。”
      “爸,您真好!”
      爸爸开心地嘴都合不拢了。当父亲的还有什么好奢望的呢!不求她成龙成凤,只求她一辈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也就知足了。眼下,春晓考上了大学,又有了一个好对象,还这么乖巧懂事,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叫他称心如意的了呢?
      冬天天气阴冷,田地里已经没什么农活需要做的了,春晓也不用每天出去放牛了,就买了几斤羊毛线,日织夜织。他要帮父亲和贤斌哥各织一件毛衣。又买了一块灰色的布料,亲自缝制了一套男款的西服。
      回来的这些天,她和玉梅几乎天天腻在一起,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讲各自的学校和学校里的那些人和事,讲各自对未来的憧憬,当然也讲到了张国庆。看起来玉梅好像不像以前那般迷恋他了,只是随便问了问他的近况,语气也只是淡淡的,好像是过去很久了的事情一样。一个学期没见,玉梅稍微成熟了一点,不再像之前那般咋咋呼呼的,举手投足间也多了些沉稳。上了大学后两个女孩都有了些不同程度的改变。
      这天在春晓的卧室里,两个人又坐在床上漫不经心地聊着天。春晓问玉梅在学校有没有新喜欢的人或者是喜欢她的人,玉梅笑说暂时还没有。
      “你和贤斌哥呢?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那个?”玉梅忽然问。
      “还没有。不过,我想,应该是迟早的事吧。”春晓一边织着毛衣,一边回答她。
      玉梅凑近来神秘地小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的,现在都有那个,套套,也怀不了孕的。”
      “咦?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试过?”春晓惊奇地问。
      “谁不知道呀?我们寝室女生都知道,药店就有卖的。要是我有了男朋友,我就用那个。”玉梅一副见怪不怪无所谓的语气。
      “行呀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哈!”
      “你们俩感情那么好,真没那个呀?”玉梅又来了。
      “真没有。我们学校前不久有个大三女生做人流死在了手术台上,现在谁还敢呀?”
      “没有更好。要是真那个就用套。”
      看玉梅像个经验丰富的过来人一样,春晓这一顿笑呀,毛衣都织不利索了。她说:“你怎么老关心这事呀?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玉梅瞪了她一眼,“是你大惊小怪!现在还有几个像你这么老实的?都搞一年对象了,愣是守身如玉。亏得贤斌哥好脾气,换了别人估计早都踢你了。”
      “难道在一起就是为了干那事?我觉得要是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应该彼此尊重,互相理解。”
      “嗯,你说得也没错。嘿嘿,我就是随便问问,也没说非要你去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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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文笔好,情节丰富有趣,描写生动细腻,耐嚼耐品,充满 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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