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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可畏(2)
云筝走到红衣女子的旁边才发现她竟然是凌静。
凌静看到她也是一副惊讶的样子,“呀,云筝,好多天没见了,没想到在药店碰到你!”
“是啊,好久没见了,最近忙得昏天黑地,都没时间找你玩。对了,你怎么买胃药啊?”
“我有胃病啊,你不知道?”
云筝摸摸鼻子,“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你们这些精英人士啊,怎么都得胃病?”
凌静纳闷还有谁胃病,云筝便跟她解释了一番。
凌静哦了一声,又问是急性还是慢性。
云筝答:急性的。
凌静指了指躺在柜台里的那个绿色盒子,“你拿这个,这个牌子的效果最好。”
云筝感叹:“哇……你这是久病成医啊。”凌静耸耸肩,云筝又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是健康更重要,而且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现在的白领都是上半辈子拿健康换金钱,下半辈子想拿金钱换健康,但并不是想换就能换到的,而且……”
“行了,行了,你别跟我妈一样。”凌静挥挥手,推着纪云筝走出了药店,“你走哪边啊?”
云筝指了指右边,凌静哦了一声,指着另一个方向,说:“我走那边。”云筝瞪了她一眼,她叫她一声凌姐,是因为凌静比她大,而且在工作和为人处事上也一直是凌静教导她,可在生活上凌静就一窍不通,粗糙到令人发指,所以云筝总是唠叨凌静的生活,凌静听多了就嫌烦,于是常常发生各种“不欢而散”。
她气呼呼地回到林沛轩家,看到他依旧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她轻轻地喊了他一声,他立马睁开眼,原来并没有睡着。
他吃完药后就躺在沙发上休息,云筝不安地在旁边坐着,也不知道这个药有没有凌静说的那么管用。
林沛轩躺了一会就挣扎着起身拿文件看,云筝说:“林总,您又是脚伤又是胃疼的,还是歇歇吧,不要这么拼命了。”她想了想,又补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这句话她今天说了两次。
林沛轩斜睨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你们几个要是靠谱一点,我就不用这么累了。”
云筝连忙点头,却在心里说,不是我们不靠谱,是您要求太苛刻了。不过这些话从来都只是在心里想想,她一直以来都谨遵着凌静的教诲:对上司的不满和质疑都要烂在心里。
一听到上司的批评,她就觉得如坐针毡,想了想,说:“林总,我去帮您倒杯水。”看到林沛轩并无异议,她便走去厨房,一边走还一边想,水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她在厨房里倒了好久的水,出来时看到林沛轩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在看文件。其实她很少见过这么拼命工作的人,他的努力时常让她羞愧。不过在工作上,她的野心真的很小,不像简思明那样总是盼着升职,她的核心目标是稳定。升职意味着高薪和权利,但同时也承担着多好几倍的压力。
以前凌静经常批评她,说她是个得过且过的人。可是没办法,她不喜欢动荡不安,更不喜欢斗争。所以在职场上,她不愿踩着同事的尸骨向上爬,她宁愿一直窝在那个小小的职位上,领着一份不高不低的薪水,过最平静的生活。但如今平静的生活也被打破了,自从卷入了流言蜚语的漩涡之中,她一直过得不踏实,她想不通是谁在造谣,只希望这场风波能快点过去。
她端着水走过去,还没来得及开口,林沛轩突然说,我饿了。
他的语调里带着一点抱怨,像是在撒娇。
云筝吓了一大跳,拿着杯子愣在原地。
林沛轩也反应过来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妥,于是又冷起声音,“愣着干嘛?我说我饿了!”
嗯,这才应该是林沛轩。
云筝连忙像个小狗腿似的冲进厨房,一阵手忙脚乱,然后她觉得,自己真是犯贱,居然不习惯上司难得的温柔,非要等他对自己横鼻子竖眼才满意。叶子龄说的没错,她就是有病,典型的上司受虐症,还病得不轻。
系上围裙后她才想起来其实自己也不会做什么饭,她很少在家做菜,一般都在外面吃,至今最拿手的菜依旧是西红柿炒蛋。她打开冰箱一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冰箱里躺着一颗白菜,三个西红柿和一袋鸡蛋。
二十分钟后。
“吃饭啦!”
纪云筝解下围裙准备去扶林沛轩,她俯下身,让他的手臂搭在自己的肩上,另一只手扶着他的腰,慢慢地支撑他起来。这一过程中两个人靠得很近,他的呼吸就喷在她的耳边,除了卢扬,她从没与别的男性这么亲近过。纪云筝有些脸红,林沛轩并没有注意。
从客厅到餐厅的短短几步他走得异常吃力,脚踝依然疼得厉害,他整个人都压在了她纤弱的肩膀上,她好瘦好小,仿佛用一只手掌就可以将她整个人盖住。他不自主地低下头,看着纪云筝,眼中是难得的温柔。他嗅到了她发丝间如同山茶花一般的清香,那股清香带着轻柔而又倔强的力量,不断挑拨着他的心弦。
那一刻,林沛轩的心里,仿佛突然间长满了春草,清香柔软,破土而出。就像床头柜上放着的那盆金钱草。那是纪云筝养的。当时他忍不住嘲笑她连种个草都要选名字里带钱的,说她俗。云筝只笑笑,点头承认。
不经意间,这盆金钱草似乎已经比前几天时茂盛了许多。可是长在心里的草呢,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肆意地蔓延?
云筝小心翼翼的扶着他,心里却在叹气:唉,你怎么可以这么重呢!
她不经意间抬头,却见林沛轩正盯着自己,那一刻,她心中莫名的慌乱起来。
他的视线很快移开,她也不作声,把他扶到了椅子上,然后坐在桌前默默地盛饭。如果说十七岁和二十七岁有什么区别,那大概就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十七岁时,少女情怀泛滥,连对方一个无心的微笑也能让自己想入非非,二十七岁,已经学会掩饰情绪的波动,也不会再把一个眼神当暗示,把一个动作当暧昧。
不过纪云筝也会想,她这样的理智,最起码有一半是因为他是林沛轩。她了解林沛轩是怎样的人,她也了解林沛轩心里有个怎样的人,所以笃定了自己不可能会喜欢上他。
林沛轩看着桌上的菜,一盘炒白菜,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盆西红柿蛋汤。他指着白菜问:“这菜怎么不放辣椒呢?”
云筝错愕,她烧菜从来都是不放辣的,想了想,说:“你是病人啊,病人怎么能吃辛辣的东西呢?”
林沛轩依旧没有动筷子。
其实对于无肉不欢的纪云筝来说,这样的菜色根本激不起任何食欲,但她依旧夸张地说:“这几个都是我的拿手菜哦,尤其是西红柿炒蛋,简直是人间美味!虽然这些菜都不辣,但是味道真的很不错的,我尝过的。”
看了她的卖力演出,林沛轩终于拿起筷子,他勉强吃了两口,终于忍不住说,“纪云筝,你做的菜太难吃了。”
她幽怨地看着他,泪眼汪汪,林沛轩这才放缓了语气:“怎么都是做的西红柿?冰箱里还有肉跟其他菜,你没看到吗?”
她当然看到了,可惜她不会做……
第二天一大早她回到公司,看大家的眼神似乎谣言依旧没有停止,也不知道简思明怎么跟他们解释的,一点用都没有。
这天下午,她刚走到茶水间外,还没来得及推门进去,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们是没看到啊,她都快贴到林总身上去了。”随即有几个女声惊叫:“天哪,看不出来她这么奔放啊……”也有人质疑:“真的假的,我看纪云筝不是这样的人吧。”
她心里咯噔了一下,那个熟悉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好几次去林总家送东西,我还不知道啊,他们两个人眉来眼去的哟看得我都脸红了。你们可别被纪云筝的表面给迷惑了,能把林总降了,怎么可能没有点手段……”
胡说八道!纪云筝在心里呐喊,你压根就没来过林总家。原来造谣的人就是你,简思明,亏我把你当朋友!
她心里着急,手里的杯子都快被她捏碎了,却也只能沉默地站在门外,她听见里面那人又压低声音说,“她现在可是林总面前的红人,人家把林总哄得可开心了,开心地都醉在温柔乡里不问公司事了,你们几个呐,以后说话小心点,别招惹她。还有,千万别说这些是我告诉你们的,不然我肯定要卷铺盖走人了……”
纪云筝只觉得一颗心拼命往下沉,急急地跑回办公室,呆坐了好几分钟,叶子龄这几天一直没个人影,她都没人诉苦。刚想走就看见简思明走了过来,云筝不动声色地坐好,简思明和往常一样嬉皮笑脸地趴在她办公桌前,“你脸色不太好,没事吧?”纪云筝挤出笑容:“我能有什么事,Jessica,最近真是辛苦你了。”简思明眨眨眼,“没事,朋友间互相帮忙嘛,应该的。”
客套了两句后,纪云筝拿了文件就赶紧离开。她觉得疲惫不堪,看着身边的同事,她开始怀疑他们的笑容是否都包含着特殊的意味。
想起简思明曾告诫她人言可畏,她不由的冷笑,原来人心更可畏。
手机“嘀嘀”地响,她掏出来看短信:七点半之前把标书送过来。
她看了眼表,时间还早,于是去了趟超市,又找了家饭店。从饭店出来刚好六点,身旁行人如织,她提着袋子走了很长一段路才打到车。
正是下班高峰,车开得很慢,穿梭在初春的夜色中,长街两侧都是璀璨的灯火,交错着蜿蜒向前。她坐在车里,觉得自己渺小软弱,仿佛是茫茫海水上一艘失去了动力的小船,孤寂地漂泊在黑暗里。要是叶子龄知道了她这么想,肯定又会笑她矫情。两天没见到子龄了,她想了想,还是打了电话,没想到刚响了两声就被对方挂了。此时车刚好停下,她便把手机收了起来。
云筝一进门便说:“先吃饭再工作。”
林沛轩笑:“你怎么知道我还没吃饭?”
她不说话,忙着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青椒牛柳、炒青菜、山药木耳炒虾仁,还有骨头汤。
这次她学聪明了,从外面的饭店里买了现成的菜,并叮嘱厨师稍微放点辣。其实她挺想自己炖汤的,但实在是没时间,而且她的手艺……
他家面积大,从客厅的沙发走到餐桌也有好几步,上次扶他走过去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次她索性把菜全部端到茶几上,反正地上也铺了毯子,两个人就坐在地上吃。
她先夹了一筷子牛柳尝,他突然说:“你怎么偷吃!”纪云筝不知所措,只得也夹了一筷子给他。他正想吃,突然又放下筷子,挣扎着站起来,云筝赶紧去扶他,他挥挥手。云筝觉得他今天有些反常,没说什么,就只看着他走进厨房。过了好一会他才出来,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瓶子,一看就是酒瓶子。
“你不能喝酒。”
林沛轩摆摆手,“没事,就喝一点点。”
云筝还是反对:“林总,你昨天还犯胃病的。”
他没有说话,就倚在门框上,那样高大的身躯窝在厚厚的睡衣里仿佛小孩子。他把瓶子紧紧抱在怀里,说:“今天是我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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