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葫芦

作者:三爵San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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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瓜饼(1)


      林准把林向兵送到公寓就走了。
      他没回寝室,因为寝室的氛围他不喜欢。此时寇宇应该去了趟食堂又爬回床上,捣鼓着他新买的懒人手机支架看岛国二次元萌妹子;魏真元的游戏肯定还没打完,没准儿正在跟赵玉童隔空对骂;雷冉星应该把《西医综合历年题》放回了书架,换一本《细胞生物学学习指导与习题集》继续大开杀戒。
      一言以蔽之,都不是处得舒服的人儿。
      林准把共享单车停在北街门口,还顺便朝赵玉童下午站过的位置施舍了几寸目光。确信他不在原地后,又从北街生意最冷清的一家水果店买了份上午切好的、已经干涸失水的切片西瓜提在手里。
      水果店旁边就是“青豆”咖啡馆的总馆,翠绿色的字体拓印于赭红色仿木质红漆门匾,右下角是意大利幼圆字体的英文全称,“豆”字中央还添了猫咪胡须,意思是猫出没,请注意。
      大城市的猫咖是街头常景。
      林准提着水果又往后退了一步,谨小慎微地向里面看了看,结果目光撞在转过转角的服务员胸前的玫瑰别针上打了个花结,向旁边猛一反折,恰好投射在程溥阳的侧脸上。
      乍一看,程溥阳的颜值在咖啡馆一票年轻男女中的确能轻松拔得头筹。林准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但这多余的瞟视并没降低程溥阳的颜值,反而觉得蜜色灯光下他的侧脸棱角分明,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林准没忍住,目光朝旁侧一闪,刚要动身继续在夜初的校园里游荡,又忍不住停下来看了第三眼。
      余光里有只毛色灰黑相间的花猫从猫爬架上跳下来,优雅端庄地蹲在门里的角落,和林准仅隔一层剔透得宛若隐形的玻璃。青豆的门设计得朴素内敛,内里很深。咖啡厅俨然不是山里娃儿的消费场所,但林准没见过拥有十几只猫的咖啡馆,故而脚后跟最后一次犹豫之后,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转过一个钝角弯道,脚底小心翼翼地踏着光洁如洗的赭色木地板,林准变戏法似的出现在程溥阳面前。程溥阳仍然坐在靠墙的最不起眼的位置,一把镂着玫瑰浮雕的吉他模型在他身侧的墙壁上静默地匍匐着,灯光画出琴弦的剪影,在他额前抹下一道浅晕。
      林准信步走到他的对桌。
      程溥阳没抬头,臂弯下面压着的是一本色调鲜明线条刚硬的美漫。筋骨强劲、细节清明。漫威系列的漫画画风大多是这种只有男孩儿才欣赏得来的粗犷笔法。
      “老铁。”林准说,又把袖子往下扯了扯。
      程溥阳怔怔地掀起眼帘,看清面前的人的确是林准后,嘴角不经意地向上一提:“准星儿。”
      林准把西瓜藏在身后,坐在他的对桌。
      “我点了一式两份的抹茶奶绿,”程溥阳说着,将一根铅笔在手指间转陀螺似的绕了一圈,“既来之则安之,坐会儿吧。青豆的几家分店都很棒,至少在周边的咖啡馆里数一数二。”
      林准:“……”
      为什么要点一式两份?
      林准刚想完这个问题,服务员就把抹茶奶绿送上了桌子。纯木桌氤氲着淡淡的香气,不似教室的课桌那样棱角生硬诱人打盹。服务员是个声音温婉样貌嫣然的二十余岁的女孩儿,穿着绯色半身裙和工作衬衫,胸口的玫瑰别针殷红如血。
      她道了一声“慢用”,然后取走了桌角的沙漏。
      林准这才发现每个没有呈上饮品的木桌上都放着一只巴掌大小的沙漏,里面盛的是小孩儿做沙画用的亮晶晶的碎砾。
      “干什么用的?”林准问。
      “计时,”程溥阳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老韦的私人设计,沙漏漏完的时间是十分钟。他规定服务员必须在顾客点餐十分钟后上餐,否则就得扣工资。”
      说着将一旁镶着古铜色束角的活页本子递到林准面前:“你看,这是他们家的菜单,虽然没有冰糖葫芦,但奶茶炸鸡咖啡薯条一应俱全,而且冬暖夏凉空调全天供应,是个自习的好去处。”
      林准不知道他口中的“老韦”就是Wayne,也从没尝过抹茶奶绿是什么滋味。他只觉得脑海里似乎突然过了一道电流,紧接着背景音乐《你被写在我的歌里》像阵叮叮咚咚的山涧似的扰乱了思绪。
      “仿佛能看见明日两串脚印的走廊。”
      “忧伤有时候竟被你调味得像颗糖。”
      林准刚发现他的话里有处值得深入品味的漏洞,大脑很快又被歌声填满了。
      “你还在画画?”林准用食指指尖在漫画书的一角叩了几下,“我听程笑笑说过,你读高中的时候也喜欢画画,而且画得很好。”
      “嗨,你少听那小妮子捧杀我,”程溥阳不客气地一票否决,末了眼珠转了转,又补充道,“画画是橙砸的特长,George勉强算个十八线小写手,而且还是个江郎才尽的写手——咋过半年就忘了?”
      林准撇撇嘴。
      空调的声音在背景音乐歌词缝隙里回旋穿梭,密密的针脚在他周遭沁凉的空气里绕成一个环。
      程溥阳有说谎的嘴皮,但没圆谎的本事。十八线写手George半年一个字都没蹦出来,除了瞎编出一篇汤姆苏大纲外全无其他能耐。如果非要往脸上贴金,充其量算“@橙砸”的金主爸爸,在林准赚过钢镚儿的APP里给他打赏过几个价值520钻石的红玫瑰。
      这已经是林准收到过的数额最大的私人打赏了。
      “三月份《黑豹》上映的时候,我在实验室忙得脚不沾地儿,”程溥阳端起抹茶奶绿啜了一口,“现在得空儿,并且这段时间课程不算太忙,准星儿要不要考虑去看场电影?”
      末了不等他张嘴,又补充道:“我请客。”
      林准对漫威的肌肉男无感,但也谈不上讨厌,何况老铁的热情和慷慨让他不忍拒绝。他这人总是这样,心软得像坨鼻涕胶,容易恼火也容易感动。
      故而他嗫嚅半晌儿总算向他表达了“同意”的意思,虽然言辞转弯抹角得像个小家碧玉。程溥阳知道林准不是绝对衷心的喜欢美漫,但那又有什么关系,他自己喜欢,他愿意陪他喜欢,爱情拥有这两者不就已经堪称完美了吗?就像他爱画画,他愿意重拾高中课本上的百变杜甫;他希望他认真学习成为学霸,他也顺眉顺眼地刷题看书,并且就期中考试成绩来看也不像是表面文章。
      曲调轻快的小情歌里程溥阳的拇指搭上书角,打着节拍看似百无聊赖地一轮一轮快速翻着。
      现在林准就坐在他面前,喝了一口抹茶奶绿后连连叫苦。现在林准正在向他渴望的角色迈进,并且自己显然没有强人所难。奶茶和其他各类油炸零食的香味儿连同波峰低平的嘈杂一起纠缠不清,程溥阳觉得它们从未如此真实、甘甜而触手可及,他甚至以为它们会永远这样甘甜下去。
      什么“道不同,不相为谋”。程溥阳开始笑话自己彼时的怪异念头,他那时候竟然傻傻地以为林准真的孺子不可教也,他以为他会执拗地摒弃自己的未来不要,非得在画笔里闯得遍体鳞伤。想想也可笑,哪有不希望成为大主任的医学生呢?摸心底里讲,林准肯定也对此心向往之,那些“林设计师”的荒唐说辞不过盛怒之下的气话罢了。
      程溥阳觉得自己在进行某种自我安慰,但很快又否认了。哪有这么真实而甜蜜的自我安慰呢。
      他的心里点燃了一簇火,俞烧愈烈。
      火苗蹿得最高最旺盛的时候是一个寻常的周末的黄昏。那时已经到了六月中旬,蝉鸣和着虫儿和高低起伏的鸟声在法桐枝叶的掩映里聒噪,西区草坪临湖的岸堤上又萌生了几丛闻所未闻的无名花。大人带着孩子野餐,或者放风筝,或者单纯想凑一起说说话。校园日复一日的模样并没有因为某个人某件事而改变。
      这是程溥阳暗中观察林准的第四个月。
      自打上回程笑笑给他深夜来电后,他便打定了主意要尾随林准。他要追踪他去到的每个角落,无论自己熟悉亦或陌生。在此期间他电光火石地制造了不少巧合,可惜林准无一例外全都蜻蜓点水地一晃略过,也不知是真没注意亦或故意有所保留。
      林准走进了望月公寓。
      彩色风车撤了,中央花园里隐约传来高低起伏的鸟鸣。老人们大多爱养鸟,天气晴好的傍晚是遛鸟闲聊的最佳时机。
      本来程溥阳也没指望能跟踪出个所以然,因为林准这人虽然模样耐看,但咋说也是寻常人家的孩子,平凡得不能再平凡,走进望月樱花苑两排布局整齐的老式六层楼房里就和背景融为一体。何况他们家甚至比“寻常”还低劣一等。他没有故事,他也不希望他有更多的故事。
      他仰头眺望了一下天空。热,闷得难受。夕阳刺眼。阳台外的晾衣杆上吊着花花绿绿的被罩和衣裳,斑斓的颜色构成了一幅抽象派作品。
      西湖区算杭州的繁华地带,即便学校濒临西郊,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红瓦白墙的老楼房也还是少见的。有那么一瞬间,程溥阳觉得自己走进了另一座城。它繁荣、璀璨、人声鼎沸,可嘈杂背后是生计难维的苦涩与艰辛的万马齐喑。
      莫名的压抑。
      但这回程溥阳失算了。
      因为他亲眼看见林准走到樱花苑5幢楼下时被一群染着黄头发穿着清一色纯黑短袖的男青年们团团围住,他们把他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拖到隐晦的楼后墙根里,薅着头发往墙上撞。
      砰、砰的声音,触目惊心。
      他站的位置十分尴尬,不容易引起那伙人的注意。
      “乖不乖了?就问你乖不乖了?”
      崔博还是一贯的杀马特瓜子头,叉腰指挥身边的小喽啰们轮番上前。身边站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长头发已经遮到腋下,倘若不深究眉眼竟看不出是个男人。还有个神秘兮兮的家伙,身高体型比他俩都逊色三分,大热天里用冷调花色防晒衣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实,戴着黑口罩和一只镜片遮半边脸的夸张墨镜。
      “操蛋,”崔博骂道,“小兔崽子,你野爹缺钱了你没眼色?从上回到现在多长时间了?时间够宽松了吧?嗯?”
      说着狞笑一声,箭步上前,从兜里掏出一枚文具店买的五毛钱的折叠小刀,刀锋向上用尖端在林准颌下狠狠一划。
      “嘶……”
      林准的脊背紧贴着凹凸不平的墙壁滑落到地上,单薄的短袖巨大的摩擦力掀过肚脐,腰侧先蹭破皮肤又露出鲜红湿润的肉,最后在墙上留下一道由明渐暗的狰狞的红痕。
      程溥阳看见血了。
      他本能地往前走了三步。
      林准嘴里咕哝了句啥,他没听清,他只知道现在林准遇到了麻烦,他明白他脸上不时出现的伤疤和淤青究竟从何而来。在暴露于小混混的视野之前的一秒钟内,那根理性的脑筋突然活跃起来,将一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硬地掷到面前。各种情绪像打翻了酱油瓶似的,在头颅里你方唱罢我登场,敲锣打鼓撞出了绚烂烟花。
      救,还是不救?
      程溥阳扪心自问。
      这该死的理性着实可恶。程溥阳忽然有点儿恨自己。他想扯着自己的耳朵吼一嗓子,那他妈是林准,他娘的那是你喜欢了大半年的男孩儿!咋得你还奉行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原则,他挨打他流血他现在滚在泥淖里生不如死,你他妈变怂逼了?
      林准两臂抱头,声音像被摁在墨汁里灌洗了三天三夜似的:“没有……我没有!再……再打我……我报警……”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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