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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想法(三)
一、小人之以退为进
小人和别人说话,有时候往往率先把自己的恶行说出来,然后装作一副自己也无法改变的已接受又很无奈的样子。搞地好像很有自知之明的样子,好像很坦白很平和的样子,好像这只是一点小毛病的样子。
其实这是一只狼,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罪行及关闭别人的嘴巴。他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恶行,他不会改,也压根就不想改,他觉得那很有趣。如果你觉得他很坦白,很率性,那么你就上当了,他会在心里暗暗笑你蠢,只要有机会,他的毛病便会或再次向你发作,你便会受到损失。
明知是恶而不改,这不是“人”所有的行为。对自己的恶行表示无奈和接受,这不是坦白,而是虚伪和无耻。
二、较量。
有些人有一种较量欲,他们和别人说话时的心态不正常,无时无刻不处于一种窥探和较量之中。有时候看似对答如流,衔接得很自然,实则句句都是招式,要将人逼入绝境。
如果你没有意识到的话,有时会感觉很不爽。如果你意识到且又反击不力的话,他下一步可能就会升级为侵犯。
三、小人之金蝉脱壳
把自己的恶行安装在别人身上,然后攻击之,这是经典的小人之举。
有些人有一些陋习,他觉得很有意思,大部分人都对他表示崇拜,突然有一天有人表示反感,他感觉受到了鄙视,同时心里也明白了自己的可鄙,心里很不舒服,伺机报复,于是产生了矛盾。
这种现象是隐藏得较深的,旁人不易察觉,或者察觉而不明就里。于是在某一个人多的场合,他便抢先一步,把自己的陋习安装在别人身上,并放开他的滔滔江水,汹涌澎湃地发表不屑感言,陷害他人,打击报复,让大家误以为是那个人很低俗,纷纷排斥,从而隐藏自己。
这有点像慕容复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然而事实上是秦桧的“莫须有”,栽赃嫁祸,打击报复。
四、以崇拜为尊重。
有些人觉得自己很行,要别人对他表示佩服,要是别人对他表现得冷淡,他便会觉得别人不尊重他、瞧不起他,因此会有试探或进而较量和战争。
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理由,他们会说,“他不尊重我,我也不尊重他。”事实上是他们主动向别人发起挑战,他们想要教训和打压别人。
这又是一招莫须有,这种人需要的是别人讨好他,而不是尊重。
五、买名及心狠拒不认错
有些人很在乎自己的名声,他们想要在众人面前保持一个完美形象,因此在语言上讲究一个度,注重礼节,在待人接物上讲究恰到好处。
他害怕别人发现自己的不足,似乎那样会让他声名扫地,不容于世;他视那些对自己冷淡的人为大敌,似乎那是对他的一种挑战,因此往往相互较量,“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
这种人似乎也并不很坏,如果你对他庸俗的一面表示佩服或忽略不计的话,那么他可能会接受你。但是如果你忍受不了的话,那么你们难免会大战。
要强、心狠是他们的一个特点。
如果他有理,你也承认错误,那么他会点到为止,表现得比较大度;如果他有问题,你看到了,那么他会硬抗到底,拒不认错,甚至打击报复。他会处心积虑地在你身上寻找缺点,想方设法损你,以此来寻求平衡。如果你不做出让步,那么你们之间难免会发生战争。
因为要强、心狠,因此在打压别人的时候,他们也绝不手软,他们一样会觉得很过瘾。这就进入了以做恶为乐的范畴。
他们有这样一种心理,即我这样又如何,你又能奈我何,你看我不爽,我照样可以整死你,这是一种死不悔改者的心理,是崇拜力量的。
买名又拒不认错,这是伪君子。
七、对着干
你说不爱钱,他就时刻在你面前大谈特谈自己最近赚了多少多少钱,某某人赚了多少多少钱,跟你对着干;或者干脆断你生路,让你活不下去,迫使你“自相矛盾”——为了生存所需,那不是平常所说的爱钱,然而他们不在乎,他们要的只是一个借口和“好玩”。
八、挑战极限
有一种人喜欢和别人较量,如果你没有缺口且对他表示鄙视,那么他会敬而远之;如果你缺口不深且又懵懵懂懂的样子,那么你们可能会成为“朋友”;如果你有缺口且又对他表示鄙视,那么他会把你逼到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且又无可奈何才罢休。只要你还有一点光采,他便要挑战、打压,直到你彻底“死掉”。
这种人势利,精明且无人性,他们是以吃人为乐的。不过这种人也傻,因为他在收获最大的快乐的同时也极有可能会被人打死,他喜欢挑战这个极限。
这种人觉得自己行,主要是在人情事故上,在小聪明上,在语言口角的较量上。即使别人所说的话没有问题,他也要与你较量,步步紧逼,寸步不让。
有的人在乎名声,不是要害裸露的情况下,他不崇尚狡辨,也不搞莫须有,他更注重表现自己见多识广及在气质上压倒别人。
这种人不在乎名声,和别人较量,不是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而是为了显示自己聪明,以及获得一种庸俗的快乐,他们的言语多半是一种狡辩、乱扯。
这种人热忠于触摸别人的内心,但已不仅仅是窥探,而是上升为撩拨或驰马。如果条件引许,他们会明目张胆地给别人制造痛苦,因为那更直接更有趣。
九、莫须有
有的人坚持真理,以是非对错为标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绝不拉帮结派,绝不轻信单方面的言论,只有自己确定的事才做出评判。有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谓是非对错,喜欢拉帮结派,以做恶为乐。
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他属于后一种人,是典型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你行,他尊重你,不敢搞小动作,你失势,他踩踏你,无所顾忌。
秦桧有很多徒子徒孙,在“太平无为之世”,他们虽“偶因风荡,或被云推”,然而大部分都成不了“大凶大恶”,只是奸诈“小人”。在天下动荡时,就会横行无忌,无所不为。
只要达到目的,不管罪名的真伪,只要有一点牵涉,信手拈来,是奏桧等人的一个显著特点。如果你挺过去了,一切就如同开个玩笑,如果你挺不过去,那就只能“含冤九泉”了——而在他们那里,却仍旧如同开个玩笑。
见风使舵是秦桧等人的另一个特点。他们本能地站在牛人一边,狠踩弱势一边,不管是非对错。他们从整人中得到快乐。
小人无原则,借口仅仅只是一个借口,他们更注重的是效果,因此有时候跟小人辩论是徒劳的,除非有一些别的东西做支撑。例如岳飞,辩论是徒劳的,结果一定是死。例如“重庆谈判”,谈判前毛对刘、邓等人说:“你们要狠狠地打,你们打得越好,对和平谈判就越有利,我们在重庆就会越安全”,反应的正是这个道理。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即使赢了,也不能对小人放松警惕。毛曾指出:“好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太善良,他们总会轻信坏人会改,因此总是被坏人利用和伤害”。小人是难改的,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跳出来,咬你一口。因此对小人永远不能放松警惕。
十
一个人对自身的各方面感到满足,并蒙生了对他人的鄙视,喜欢较量,以侵犯、打压别人为乐,那样的满足及“□□”,是低级和庸俗的。这属于重才轻德,他们的乐趣是从比较中得出的,也可以说是从别人的“倒霉”中得出的,而不是从一种高尚的追求。
人类之所以高级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类明理,相比之下,能力是次要的。光有能力,没有美德,充其量不过是一只野蛮的禽兽,如同狮、虎之类,是不足以与人相提并论的。狮虎虽然“强”,但在人类眼中,它与别的动物是一样的,都是低级动物。但当狮、虎披上了人皮,骗取了人权,是不好处理的!
只讲力量,无视美德,斗强恰恰是自贬,不过展示自己的低级罢了。
人终有一天会死,再多的争斗都将是一场空。
何为德?不损人、不害公而已。能做到这两点,就是一个有德之人。如果还能助人,做一些于社会有益的事,那就是一个完美的人。
有才无德,非人;有德无才,常人;才德兼备,就是一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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