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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招我了
林亦时指了指一旁的小沙发,叫她先坐下,拉开桌子旁边的小冰柜,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小蛋糕盒子,是网上很火的哈根达斯玫瑰蛋糕,放在她面前,扬扬下巴:“给你吃好吃的。”
“这是新品,我去取蛋糕的时候看见了,店员说很好吃,我就给你带了。”
周书烟没想到叫她上来为了这事,开玩笑:“这是给我吃独食?”
林亦时笑说是啊。
这款新品蛋糕在网上很火,他看见有人在周书烟微博底下问她有没有尝过,她说:“没有,还没有机会去试试,但看着挺好吃的。”
就是那一次,他就记住了。
林亦时蹲下来就着桌子拆包装盒,弄好后把蛋糕推到她面前,叉子递给她,轻声说:“吃吧,尝尝好不好吃。”
周书烟接过叉子,说:“谢谢。”
蛋糕小小一个,卖相很好,精致漂亮,特别是那多冰淇淋做的红玫瑰,看着就想让人咬下一口。
她尝了一口,确实很好吃,软绵香甜,甜度刚好,还带着点巧克力的微苦,对得起它的价格。
周书烟:“好吃。”
林亦时看她吃得开心,嘴角也跟着扬起,开了一瓶椰奶放在她手边,看着她说:“你喜欢就行,下次还给你买。”
他这句话说得很自然很流畅,明明是句暧昧不清的话语,却被他坦荡明了地说出来,让人招架不住。
蛋糕不大,周书烟两三口就能解决,她把盒子收拾好扔进垃圾桶,眼神往桌子上一瞥,看见桌上摆放着一个干花相框,相框里装的是三朵向日葵。
周书烟的直觉告诉她,这花是她之前送的。
林亦时看周书烟在桌子面前定住,目光放在干花相框上,走近她两步,声音轻松:“好不好看?”
周书烟回头,问:“你把向日葵弄成干花了?”
林亦时点头:“嗯。”
“是不是很好看?”
“好看。” 她点头,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林亦时能这么有心思,问:“你怎么弄得?”
林亦时:“烤箱加干燥剂。”
周书烟竖个大拇指,夸他:“你牛逼!”
他也不谦虚:“我知道。”
“还有更牛逼的你要不要看?”
“什么?”
林亦时没说话,眉毛往上扬扬,抛给她一个你跟我过来就知道了,看着神气极了。
他把周书烟带到阳台,把灯一开,整个阳台亮了起,长条形的阳台上放了张吊椅和小竹桌子,应该是平时喝茶用的,最醒目的还是放在阳台前沿的一排玫瑰花枝。
一共有十一枝,每一枝都有专属的花杯土壤装着,应该是刚种在土里没多久,每个枝芽都很娇嫩,叶片上还带着晶莹剔透的露珠,
周书烟两步上前,蹲下身子看一排玫瑰盆栽,很是惊讶,比看到向日葵干花还要不可思议,眼睛瞪大看向林亦时:“你竟然能把它养发芽?!”
林亦时得很随意点点头:“为什么不能?” 随意到声音听着有点欠揍。
周书烟:“.........”
为什么他说的这么简单。
其实一点都不简单,林亦时查了很多资料,花了很多心思,问了很多人,包括林清文和远在云南的前战友,甚至看了不少失败的例子,但他依旧没有放弃,很认真地去照料这些花。
周书烟还是很佩服,佩服中又免不了有些许感动,这些花是她送,林亦时没有随意对待,而是很用心去照料,甚至能做到这一步。
真诚用心去对待别人的心意,不是一件很苦难的事情,但能费心费力把事情做到这个份上,也就只有林亦时这一个人了吧。
至少,在周书烟的世界里,林亦时是唯一一个。
周书烟有点气馁:“我以前买花从来都没用养成功过,我看过网上很多发芽的例子,可我就是弄不成,一般就是差不多花谢了就扔垃圾桶。”
和林亦时相比,她真的有点惭愧,低头看着风中摇曳的花枝,轻声感慨:“林亦时,你还是有点东西的啊。”
林亦时低头看她灵动的表情,脸颊的酒窝凹陷下去,很好看,很迷人,喉结控制不住滚了滚,接上她的话:“你送的花我可舍不得扔垃圾桶。”
周书烟心头一颤,一股莫名又强烈的情绪瞬间因为林亦时的话涌上心头,酸酸涩涩带着点蜜丝甜味,怎么形容呢?就像饭桌上裹着酸甜汁的糖醋排骨,有点酸,让她心尖颤动,也有点甜,让她心头冒泡。
她说:“林亦时,你真没谈过女朋友吗?”
他回得很快:“没有啊。”
周书烟回头,两人眼神撞上,她顿住,半响才出声:“不应该啊,你这么会花心思。”
林亦时坐在竹藤椅上,两手撑着膝盖,微俯下身,低着头,额前头发微翘,深邃的眼睛又黑又亮,就好像带了水一样,不,准确来说是带了迷药般春水,很动人,明明不是魅惑的桃花眼,但却一直把人都勾得死死的。
林亦时因为周书烟的话笑了笑,眼神慢慢变得宠溺,毫无掩饰地把目光放在她身上,一字一词说:“可我从来没对别人花过一点心思。”
“你是第一个,我全部心思都花你身上了。”
确实,他真的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周书烟身上了。
林亦时的话灌进她耳朵里,一点点绕满整个脑袋,随之而来,“啪”一声,所有的弦一下子崩了,崩得很彻底,稀里哗啦碎一地,没有点后余之地,一切意识和思维都变得模糊混乱,失去早就预判好的发展方向,没有坚持,没有胆怯,没有矜持,没有原则。
她意识到了,也承认。
她对林亦时,不再是好感了。
是喜欢。
周书烟鬼使神差地伸出手,碰到林亦时搭在膝盖上的手,温润的手心压着他的手背,紧紧扣住,另一只手揪着他的衣袖,整个身子往前一上,周书烟动作很快,不给他丝毫反应的时间,微颤的嘴唇碰上去。
就这一秒时间,两人的唇瓣立刻相触。
林亦时脑袋里突然一道烟花闪过,随后是哗啦啦的声音,几乎要盖过心跳加速的声音,巨大的声响唤醒了他的意识,他猛地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在和周书烟接吻,感觉到嘴唇上来自周书烟软绵的触感,重点是,这还是周书烟主动的。
他根本没想到周书烟会来这一出,如此疯狂强吻他,但也没多惊讶,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周书烟本就不是那种妞妞捏捏的人。
横冲直撞才是她的本色。
两人脸颊贴着脸颊,鼻尖对着鼻尖,浓重且混乱的气息毫无章法地搅和在一起。
林亦时的手心控制不住发烫发颤,动不了,手背被她扣得死死的,其实也不是动不了,就是不忍心不敢动,不忍心打破这旖旎的温存,怕周书烟反悔推开他,他的嘴唇也被轻轻吻着,一下一下的,热,软,又酥又麻,很舒服,心跳得很快,脑袋昏昏沉沉的。
脑袋昏沉的可不止林亦时一个人,还有周书烟开启这场暧昧的这个始作俑者,她闭着眼睛,轻轻吻着林亦时的唇,他的唇很薄,也很软,周书烟很懂接吻技巧,伸出舌尖一点点舔着,勾勒着唇线,作死地在他唇缝中滑动。
书烟的舌尖还在跃跃欲试,在唇缝间游荡,想进又不进,把林亦时勾的人都要炸了,他忍不了,在这么下去就得被她整死,狠下心用力抽出被压着的手,不给她反悔的机会,立马伸到她后背,扣住细腰,往上一托,把她带到自己身上。
两人身子紧紧贴在一起,胸膛相抵,两颗心脏也怎以同样疯狂快速的频率跳动着,这回换林亦时主动了,他手扣住她的后颈,伸出滚烫的长舌,一下找到她摇动不定的舌尖,不在让她犹豫,勾住,缠着,吸着,舌头抵着她的,嘴唇也吸着。
林亦时没接过吻,但不至于一点都不懂。
他知道一个道理,做这种事情,最好的技巧就是跟着心走,跟着感情走。
两人侧着头,位置合适相当,周书烟刚吃完蛋糕,奶油的甜香味在两人唇舌纠缠中荡漾,越发引人沉迷,阳台上的影子一晃一晃,吊椅晃动发出吱呀声和纠缠不休的亲吻声也跟着响荡。
楼下突然传来一声炸炮响,在寂静的夜晚尤为明显,一下子就把这旖旎的氛围打破,也瞬间把周书烟震住,肩膀控制不住一抖,原本还在缠绵的舌头顿住,脑子瞬间清醒,意识全部恢复,伸手抵住林亦时的肩膀,使出吃奶的劲猛力一推。
林亦时毫无防备,没想到周书烟会突然推开他,“嘭”一声,一整个后背碰到吊椅,几乎完全倒下来,样子很狼狈。
周书烟从他身上下来,一眼都没看他,撒腿就往外跑。
她手还没搭上玻璃门把,一股力拉住她的衣领,手腕被扣住,被往左边带,转了个身,整个后背贴在门上。
周书烟一抬头,便是林亦时深邃幽黑的眼睛,他直勾勾盯着她,像一个带魔法的洞,要把人吸进去,永远都出不来。
“周书烟。”
他声音很低,哑到不成样子,曲起膝盖抵住她的腿,不让她动,“你以为这里是欧洲,你亲我尝个味就能脱手?”
周书烟:“我没有!”
她吸了口气,恢复好情绪:“你给我点时间。”
林亦时:“成,我问你一句话。”
她低下头,垂着眼看地面,闷闷应了声嗯。
“喜不喜欢我?”
周书烟没有犹豫:“喜欢。”
林亦时心一紧,太阳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喜悦和难以置信一块冲上脑袋,听她亲口说喜欢比刚才接吻还要刺激,更加要命。
“那你.....”
那句要多少时间还没说出口,周书烟就跟个猴一样,往下一蹲,从他手臂下面溜出去,撒腿往外跑,头都没回,好像林亦时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
她边跑边喊:“别跟上来,我下周末来找你!”
周书烟攒足了劲,一口气跑到街口,背靠着墙壁蹲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捂着心脏,她穿的不多,手心能明显感受到心脏在疯狂跳动,砰砰的心跳声和街口的刷刷风声灌进她耳朵里。
她现在地状态很像大学时参加三千米跑比赛,心跳加了速,跳得很快,舌头和嘴都麻了,嗓子眼也很难受,脑袋也很沉,很久都缓不过劲来。
可能唯一不同的就是。
跑完三千米,她想死。
亲完林亦时,她想活。
这是周书烟自从小学那次暗恋被告发以来第一次向一个男生表明心意。
没有胆怯,没有羞耻,没有自卑,她勇敢的,坦荡的,直接的回应了他,并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很久过后的一个饭后散步,周书烟也记不清是多久了,反正就是很久很久以后,林亦时问她那时候为什么要跑?
为什么要跑呢?
说到底还是怕,害怕面临情绪上头结束后的画面。
周书烟可以发了疯地不顾一切地和他接吻,因为她本就是一个情绪上头时不作任何考量的人,但她还没准备好面临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即使周书烟清楚林亦时不会为难她,也不会让她难堪,但对于感情上的事情,她那种逃避心理已经深深刻在她骨子里了,很难改变。
这次袒露心意和主动接吻已经是她对林亦时迈出的很大一步了。
因为是林亦时,她才会这么义无反顾地去袒露自己。
也因为是林亦时,她才会在不久后毫不保留把自己剥开在他面前。
周书烟整理好情绪,深深呼了口气,撑着膝盖站起来,突然意识到包和车钥匙都放在后院,又狠狠泄了口气,她想锤爆自己的脑袋,现在回去拿不是要尴尬死?
她还在考量到底是自己回去还是自己回去的时候,身边突然有人叫她一声:“诶,妹仔。”
周书烟愣了愣,扭头一看,是江历他二奶奶,哦,就是之前卖红薯的阿嫲,她应该是刚从外面散步回来。
阿嫲跟她打招呼:“你系上回喺街口买番薯嘅女仔吖?”(你是上次在街口买红薯的女孩吧?)
周书烟没想到阿嫲还记得她,说是啊,“阿嫲你仲记得我?” (你还记得我?)
阿嫲笑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说:“阿时话佢中意你,以嘎喺追你,话下次你买番薯嗰阵优惠一啲。”(阿时他喜欢你,正在在追你,说下次你来买番薯叫我优惠一点。)
林亦时说的是喜欢,不是合适。
他不是因为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才追她,也不是因为两人合适可以凑一起过日子才追她,而是因为他喜欢她,所以才追她。
林亦时提着蛋糕盒子从楼上下,随手扔在后院的垃圾桶,一眼瞥见周书烟的包还在椅子上,心里叹了口气,招手把宋齐喊过来,把包递给他,说:“把这包给刚才那姑娘送过去。”
“她人呢?”
林亦时:“街口,和江二奶聊天呢。”
他刚才在阳台看见了。
宋齐觉得不对劲,以为林亦时把人给欺负走了,问:“为什么走了啊?你招她了?”
林亦时手一顿,脑子里是她主动吻他的画面,后面又变成她承认喜欢后逃跑的样子,舌尖舔了舔嘴唇,心里苦笑,抬手喝了一小口清酒,垂着眼看宋齐手上的包,低声说:“不是。”
“是她招我了。”
“然后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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