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一梦

作者:绿衣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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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峰回路转


      一日,我正在看《国语》,看得我是头昏眼花,一知半解,说来惭愧,从前学古文,我自认为学得不赖,可是现在接触到真正的古文,才明白什么是小巫见大巫。小桃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跑了进来,这小妮子越来越活泼了,果然环境单纯,人也就相对单纯。“小姐,小姐,”我一笑,放下书,走下床来,“别急,慢慢说,没人跟你抢。”“小姐,墨雨将他的老父还有弟弟带过来了。在大厅上候着呢”“哦”算来墨雨也去了五六日,该回来了。“王爷出门去了,我去看看。嗯,你叫阿越也过去。“阿越姐姐已经在大厅了,是她让我过来请王妃的。”我与小桃一路快步走过去,小桃说个不停。“王妃,嘻嘻,没想到墨雨的弟弟长得像一朵花一般,”我差点笑岔气,这是什么形容词。小桃还在不停的夸着,我睨笑着看她一眼“你这么喜欢墨雨的弟弟,小心你的菱哥吃醋。”“吃醋?”糟了,吃醋的典故是在唐朝。“就是嫉妒。”果然提到楚菱,小桃不说话了。我心念一动,小桃才比我小一岁,在这个时代也不算小了,如果她跟楚菱都有意的话,不如成全他们,也是美事一桩。等澈回来就跟他研究一下。
      来到大厅,果然看到阿越,墨雨一干人已经侯在一旁了,见我过来,向我施一礼,我点头示意。墨雨走上前来,“禀王妃,这位是家父,这是小弟。”便要带他们跪下去,我忙道“不必多礼,快起来”我仔细打量他身边的两个人,年长的一位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直让我想起白居易笔下的卖炭翁;年幼的那一个倒是真如小桃所说像朵花一般娇嫩,直如刘遵笔下写的‘鲜肤胜粉白,曼脸若桃红。’见他们很拘谨的样子,忙让他们坐下,吩咐小桃给他们倒茶,又亲自将点心递给他们。他们大概饿坏了,怯怯看我一眼,我温和道“离中饭的时间还早,先吃些垫垫肚子吧。”又看了墨雨一眼,方大口吃起来。王府的点心对于他们这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平民来讲无异于山珍海味,很快两盘点心便见了底,“真好吃!”小“桃红”脱口而出。厅内几人都撑不住笑了,真是可爱的孩子呢。我摸着他的头,“饱了没,”他点点头。“你弟弟好可爱。”墨雨笑了,怜爱的看着弟弟。“犬子没见过世面,还望王妃海涵。”“老人家不必客气,还没请教老人家尊姓。”“不敢,老夫姓冬。”“原来是冬伯伯。”“王妃折杀老夫了。”我看他虽然饱经风霜,但却不像一般的村夫,不卑不吭,心下敬意尤甚。“好了,旅途劳顿,墨雨带你父亲和弟弟好好歇歇吧。”“是,谢王妃。”“对了,你弟弟,叫什么名字?”“回王妃,小弟墨雪。”“嗯,你们去吧,有什么困难就告诉我。”他们施礼退下。
      待到人已经走远了,阿越上前道“王妃,这两个人老得老,小得小,能干什么?再说府中的人已经足够了”不知为什么,我对阿越有些反感,“等王爷回来再做定夺吧。”末了又缓和口气“他们在乡下日子不好过,府中多两个人也不算什么。”阿越不再说话。我与小桃回屋,我又开始了名为看《国语》,实则梦游周公的活动。
      什么东西好痒,我耐烦的用手赶开,但是又来了,我气愤的睁开眼睛,却发现澈带笑的面庞,“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啧啧道“读书读到睡着,真是有够痴迷的。”“谁让左丘明写得味同嚼蜡,一点意思也没有。”他但笑不语,我转移话题“对了,墨雨的父亲和弟弟来了。”“我已经见过他们了。”“那你打算让他们做什么?”“你看呢”“我哪里知道,反□□上也没什么事,养两个闲人也未尝不可。”“对了,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他起身从地上抱起一团雪白的东西,“啊,好可爱的小猫,哪来的,真是太可爱了”我接过来,简直爱不释手,小猫不过巴掌大小,显然刚出生不久,通体雪白,衬得那双眼睛黑得发亮。“这是太守家母猫下的五只中的一个,出生才五天,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澈,你真好。”
      我对这只小家伙疼爱备至,甚至喂它吃菜粥吃肉,看得澈连连摇头,“猫应该吃的是老鼠或者鱼,你喂它吃人类的食物,唉”我不理他,照喂不误。小猫一天天长大,它很活泼,满院子跑,一会爬树,一会又爬到屋顶晒太阳。一会又去追逐蝴蝶。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没一刻消停的时候,每天总要到处找,连带呼喊,它才会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姗姗来迟,有时气得我真想好好打它一顿,又下不了手。
      天渐渐热起来,我经常将书案搬到池边的芙蓉树下,有时看书,有时看碧绿的池水,有时看小猫玩耍。时光已经近盛夏,我穿一身杏红的纱衫,还得觉得热,感叹这个时代不能穿什么吊带,短裙,还没有空调风扇什么的,真是难熬啊。一阵风吹来,好舒服。低下头,见书上铺了一层芙蓉花。我轻轻拈起一朵,花丝如缕状,上半部分粉红,下半部分呈白色,整个花朵像一把羽扇,美妙绝伦。记得大学阅览室旁有一株芙蓉树,第一次看到它的花,我非常的吃惊,没想到树居然也能开出这么美丽的花朵。用衣袖轻轻拂开书上的花朵,思绪却飘到远方。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孔子云,逝者如斯夫。过去种种,无论好坏,都再也回不去了。美好的大学的时代,只能在梦中追忆了。
      “怎么哭了”我抬头“阿澈”他轻轻擦去我的泪,我不答,顾左右而言它“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已经站了半天了,为什么流泪?”“也没什么,忽然感慨一番。我想起了大学时代。”“你说过你们都是男女同校的。”“怎么”他背过我,转身望着池水,“你该不会是想你大学时代的心上人吧。”“说什么呢,我哪有?”怕他不信,又加重语气道“我在大学时没有男朋友,那个,就是说我在大学时没有喜欢的人。”“真的?”“当然,我只是怀念那段岁月而已。”“天好热啊”他回过身,笑道“你很热?”“当然”“要不,我们去海边纳凉”“现在去海边?上官公子,太阳正是毒的时候,你不怕晒层皮?”他想想也笑了。“得想个办法”我自言自语。
      “有了。”“你又有什么好主意?”“用不透水的绸子制成一把大伞,伞柄能插在地里。用一匹细纱,一头浸在水里,另一头搭在伞面上,垂在另一边,这样在伞底下一定会非常凉快的。” “伞是很容易做的,不过你确定这能行?”我给了他一个自信满满的表情,不过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水不能引到伞面上,但是伞本身也可以遮阳啊。也不算一点用处没有。而且很多卖雪糕的人就是撑着一把大伞的。
      伞很快便做好了,很大,半径足有三米,伞面是用浅绿色的防水绸来做的,一看就觉得凉快。我很满意。“看来还是正礼明白你的用意,伞是由他设计的。”澈笑着对身边的高德说道。“哪里。王妃所说的细纱,已经拿过来了,你看看合不合意?”便挥手让身边的侍从捧上一匹纱,“嗯,试试看吧。”便指挥人将伞固定好,将细纱一头浸在池水中,一边铺在伞面并垂下。过了半晌,高德不解地问道“此是何故?”“阿云说这样能将水引到伞面上来,太阳一晒水干就会凉爽。”过了半晌,我瞧了一下浸在水中的纱,水渍只是在水面上一点,然后便不动了,不像我预想中那样,顺着纱线一直升到伞面。可能是比较慢吧,我安慰自己。又过了很长时间,澈终于忍不住道“阿云,你所说的水我看一点也没有引上来啊!”我汗颜,“我可能记错了,回头我再想想。”澈摇头,高德安慰道“依在下看来,在这伞下也很凉快。”“对,来人,将桌子搬来,再搬三把椅子,阿云你将棋取来,我与正礼对弈一盘。”我取来了黑白棋,五子棋,还有密码棋,然后坐在澈的身边。听澈兴致勃勃一一对高德介绍。高德听得十分兴奋,“早听过几种棋之妙,今日终于可以体验一下了。”还别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伞下还真的很凉快,高德很细心的在伞周围垂上了流苏,风一吹过,恰如柳枝一般迎风招展。看着澈与高德对弈五子棋,后又下黑白棋,我在一边陷入沉思,拼命回想到底是哪出了差错,为什么不行呢。哪来的风,好凉快,好舒服啊,我向后一仰,满足的闭上了眼睛。“阿云,快醒醒,你居然睡着了”我揉揉眼睛,对上澈好笑的目光,脸一红,忙坐好,真丢人,不是在想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吗,怎么到后来居然梦周公去了。真是失败。 “该吃饭了,正礼,就在府中用个便饭吧”“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听说,现在各地大旱,人们争相逃难。”正礼叹了一口气,“不瞒王爷,近几年收成不佳,今年雨水也少,庄稼干枯,父亲想了很多祈雨的办法也没有用。”大旱,我心里一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转瞬又消失不见。“玻璃制作得怎么样了?”“回王妃,可以制作一些五彩的玻璃珠,无色的玻璃还是没有成功,至于王妃说的可以吹制成瓶等玻璃制品,目前还不能达到。”“不用着急,这些都需要逐步摸索的,不能一锹挖口井。”“王妃说得是。”“我说正礼,我与你说过多次了,我们自幼相识,情份不比寻常,多次要你不要这么客气,你就是不听。今天,你也不必推辞,我们就结为兄弟。大哥,小弟有礼了。”澈说完便拱手,正礼刚要推辞,后放弃,豪爽道“如此,为兄也不客气了。”澈看向我,我不等他说话,立刻道“大哥,小妹以茶代酒,敬你一杯。”他一口饮下。我看向澈满意的目光。不知是不是因为结为兄弟之后,彼此距离拉近了不少。我思量半天道“大哥,以小妹之见,祈雨有何用。应该想办法挖井或者什么的,来解决干旱的问题。”澈对于我时不时的新意已经不以为意了,高德深深看了我一眼,佩服道“王妃,不,小妹,见解果然非凡。”又看向澈道“不瞒小弟,为兄已经与几位匠人还有几个老农几经研究已经制作出了水车模型,可以将西凉河的水引入农田灌溉,解决雨水不足的问题。”“这个方法妙啊”“唉,可惜父亲不听我的话,还是终日祈雨不停。”“还有,府库空虚,制作水车成本不低,恐怕难成啊!”我插嘴“你方才不是说已经制成玻璃珠了么,将它穿成首饰出售,不就可以赚钱了么?”“对,还是阿云聪明。”澈一拍大腿,“事不宜迟,救民于水火刻不容缓。吃完饭咱们一起去看看。”
      下午,我们三人便乘马车去了铁铺。一大厅门大开着,可以看到一众铁匠在汗流浃背的打铁,正礼引我们从侧门走进去,绕过了正厅,来到一个小休息间,他让我们先坐一会。这个小屋不大,但是有床有桌有椅,侧面靠墙的书架上摆满了书,想来这就是平时正礼歇息的地方了。一会,正礼走进来,拿着一个拖盘,我们过去看,连我亦是吃了一惊,我没想到这落后于现代几千年的人们,居然可以制造出如此晶莹剔透的玻璃珠,简直如明珠一般毫无杂质。对着阳光,仿佛如露珠一般闪光,我都不敢用手去碰,生怕留下痕迹。澈惊叹的目光比之我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想法可是大不一样。他高兴道“大哥果然聪明绝顶,举世无双。此种玻璃珠制成珠花或者珠链一定大受欢迎。”“大哥果然厉害。”正礼谦虚笑道“都是工匠们的功劳。如此为兄就着手办了。”“一切拜托兄长了。”我盯着玻璃珠,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会不会被当成什么宝石啊稀世之宝之类的?”“这当然是稀世之宝啊,前无古人啊”澈意味深长道。“我是说,万一有人当成什么宝石,你知道,玻璃珠是易碎之物,他岂不觉得上当了?”“小妹多虑了,这时候能买得起这些华而不实的珠宝的都是有钱人,他们损失几个钱没什么。再说这也算是稀世之宝啊,其码我察遍古书,也没有看到此物记载。”“我还有一个主意,将它出售给西域胡人,换些牛羊马等战略物质。”“大哥所言甚是,如此就交给大哥全权去办了。千万记得要保密。”“小弟,弟妹放心。”“大哥,不要制作太多,物以稀为贵啊!”“小妹总是能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哥取笑了。”“对了大哥,能不能帮我制作一些各种颜色的玻璃珠,每种只要十五颗就行,还要能镶嵌这种珠子的类似印刷固定板的盘子。”“没问题。”“你又想了什么主意?”澈笑道“天机不可泄露,到时你就知道了。”我故作神秘状。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我是坐在绿伞下,看着小猫玩耍度过的,而澈与正礼一直在商讨着什么,我猜可能是有关卖货渠道问题。
      一日傍晚,我与小桃刚从海边回来,见到澈有些不自然的目光。“怎么了?”“对了,小白呢?”小白是我给那只淘气猫起的外号。澈闪避的目光,我急了,上前摇住他“到底怎么了?”“小白在池边玩耍的时候,为了追一只蜻蜓,不慎掉到了池水里,后来好不容易才捞出来,但已经死了。我已经将它装进盒子了,你要不要看看”就这么死了。说真的从前我真不能理解有些人对宠物爱得不得了,心想又不是他们的孩子,至于么。可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可真是感同身受。小白在我身边已经快两个月,我称得上是给它喂食喂水,呵护备至,突然一下子没了,心里那份悲伤真不是装的。眼泪不觉就流了下来,澈慌了“你别哭啊,改天我再给你要一只小猫就是了。”我扑到他怀里,捶打他,“都怪你”“是,怪我”“你为啥不看好它。”“是,我错了。我应该寸步不离才对。”“你不应该让它抓蜻蜓。”“是,我应该亲自给它抓过来”我一时无语。小桃还有楚菱包括阿越在内,都是一副想笑不敢笑的样子。我默默将小白埋在池边的树下。又向澈无理取闹道“这么令人悲伤的消息,你就不会婉转点告诉我吗?”“如何婉转”我想了想道“你应该这么说,小白在地上走了几圈,感觉太热了,于是它爬上了屋顶,在屋顶躺了一会,感觉还是热,它又看到大树,便又跳到了树上,感到虽然凉快了一些,但还是热,这时它看到了池水,便跳了进去,深深觉得还是这块最凉爽,哪都比不上,于是它再也不想上来了。你这么说让我有个接受的过程,有个缓冲的时间啊。”“是,我知道了。”澈忍住笑道。
      我拒绝了澈再找来一只小猫的建议,美其名曰:再也不想承受这种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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