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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沉沦
坐上火车,刚打开手机,手机立即嗡嗡疯狂地震动起来,像被马蜂附体了似的,我头疼地等它自己爽够了平息下来,开始翻短信。
真罕见,虽说今天是离家的第十天,但以前就算我消失二十天也不会有一个电话的,顶多爸妈来个短信问我“是不是玩疯了,还记得回家路怎么走不”之类的。
嗯……全是未接来电,高崇曦打来两个,大概猜到我启程了想问问情况吧;萨菲罗斯打来三个,这人一天一通电话还挺有规律的;剩下的一个两个三个……我的天居然破百了,全是温诺的,这家伙疯了吧……而且就像抛物线转直线,先是一天比一天多,然后渐渐减少,最后每天保持十二个不变……
我估计他快要炸了。
还发了不少短信,最后一条是:“回来之前最好想想该怎么让我消气!”后面两个微笑表情……吓到我了,这家伙,身为老一辈的人居然连“呵呵”都会用呢!
正想回个电话,手机又开始嗡,来电显示“表哥”。
不愧是大神,这时机把握得,太完美了。
“喂。”以绝对不接受批评的态度接了电话。
“看来是要回来了。”平平静静的,一贯的低沉。
“嗯,还有两天车程。”
他舒口气,跟我开玩笑道:“终于可以好好吃上一顿饭了。”
我笑道:“哈哈,少说好听的,我就不信饭店里的菜有我差,开什么玩笑。”
“累坏了吗?”
“还好,胳膊腿健全,也没受伤,就腿上被草叶划成连环画了,土屋里还有不少虫子,你看看家里有没有消炎药什么的,没有的话先买点来。”
“嗯。我去车站接你?”
“啊不用了,就几条街,我自己回去就成,你还不如买点热腾腾的饭等我呢。”
“好。”
“哦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开手机啊?我看你前几个电话都是这个点。”
“我查了从兰州回来的火车时刻表,只有一班,所以在发车过后五分钟给你打电话。关手机这么多天,你肯定要检查一下的。”
“哦……聪明人。”我觉得,他是不是在嘲笑温诺的智商?
挂了电话,又给高崇曦发条信息,告诉他田老师的近况,他也很快回过来,说我办事不靠谱,过了那么多天才联系他,葬礼都结束了,他还以为我会坐飞机。
开什么玩笑,我连卧铺都不敢坐。其实本来就没打算告诉她葬礼的事,我只是心里堵得慌,想去寻找答案。
放下手机,思索着怎么跟温诺说,想来想去无果,最后决定放弃。
半个小时后,温诺打来了,我接起,结果听见里面说:“大人,电话接通了。”
我去!原来根本不用人家亲自操作,一个命令下去,每天十二个电话自然有人替他打!连脑子都不用动了!
听筒那边传来亲王大人慵懒的应声,充斥着张力的华丽声线,如同氤氲着浓烈血色的黑暗歌曲……到我这儿,立马频道切换,变成怒不可遏地咆哮:“郭明嘉你是不是找死!十天了,没有一通电话一条短信!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您不是已经死了嘛……我耳膜一阵嗡鸣,龇牙咧嘴地揉揉耳朵:“咳……你伤,都、都好了?
“……差不多了。”他冷静地回道,但那语气,就像随时都会喷发的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我给烧死了。
“我去了甘肃。”
“我知道。”他阴测测地笑起来,“亲爱的,你能想象么?我每天都要在棺材外加上三重铁索,紧闭城堡所有大门,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自己不要杀过去,先掀了那辆破火车,再把你捆成粽子拎回来关上几年~”
“哎哟,我这不是……旅游嘛……年轻人就要到处走走,有利于开拓视野,开阔胸襟。”我赔笑。
“是啊,旅游,旅游……旅游你不知道发条简讯报个信吗?!”
“……”我又揉耳朵,“大人,您这样有损风度,有损风度。不然你看看站在你身边的女佣们,是不是正以一种偶像崩了的眼神看着你?”
“……”那边传来长长长长一阵沉默,看来我说中了。
“你们退下。”他压着嗓子的声音响起。
我哈哈大笑。
“什么时候到?”
我报时。
“我去接你。”他大叹一口气,挺心累地挂了电话。
我收起手机,转头看窗外,觉得心情大好。
不过,我也知道他并没有真的动怒,这个人喜怒不形于色,怎么可能大吼大叫,像个孩子似的,如果真的动起怒来,反而会露出讳莫如深的笑意,眼中则冰天雪地。真是典型的笑里藏刀。
两天后的傍晚,我背着包一出火车站,就被温诺拎着领子丢进车里,到他的小城堡去了,又是做饭又是赔笑,最后牺牲了色相,总算把他摆平。等我收拾好要走,他又露出蛮诱惑的表情,问我要不要留下来跟他一起睡。我告诉他要回去修改一下稿子,第二本书可能很快要出版了。
温诺这会儿才稍微严肃了些,吻吻我的唇,有点为我高兴的样子,送我回了家。到了离我家一条街的地方,我们下车,他搂着我的腰,告诉我:“我得回血界一趟。”
我愣了下,问道:“远吗?”
他笑起来,揉揉我的头发:“隔着几十个星系,明嘉说远不远?”
我低头,看着他的衣角:“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个,我也说不准。也许这里大雪飘飞时,我就能回来了。”他把我托起,微仰头亲吻着我,然后把他别在胸口的红玫瑰插进我口袋,“你把它放进水中,每天看着它,等我回来的时候,它就会凋落。当你某天早晨起床看到它只剩一根枯枝,记得赶紧来宁山敲门。”
我不满:“干吗要我去敲门啊,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他笑了笑,却不答,放我落地,目光落在我脸上仔仔细细看了一圈,突然道:“也许我这次回去,会有不一样的心得。”
“嗯?”
“因为我知道在遥远的某个地方,有个小女孩在思念着我,与以前不同,我在伤害别人的时候,我的柔情却也有了寄托。”他微笑,淡漠的唇奇异地弯曲成带点自嘲、带点寂寞、带点欢乐的弧度,悄声自语,“也许回来后,有些想法就会发生变化呢。”
我沉默。
“那么,再见了,亲爱的。”他张开手要跟我抱抱,宽大的暗红色华服随风飘舞。
我一拳砸他胸口:“你干吗不早告诉我!”
他下意识接住我的拳头,讶异地看着我,倏而明白过来,失笑着把我按进怀里:“亲爱的,我这不是想让你多开心会儿嘛。何况,又不是不要你了,怎么眼眶都红了。”轻笑起来,胸膛微微震动,“真像只爱闹别扭的小兔子。”
我咬着唇,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很难受很难受。
他这么郑重其事地跟我道别,让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的手一遍遍抚摸我头发,不经意碰到我脸颊,手指顿住,夹杂着点惊叹无奈道:“真的哭了?明嘉……唉,明嘉,我不擅长这个啊,别哭了好么?”
将我轻轻推开,弯身靠近我的脸,他小心擦干净我的脸颊和眼眶,叹息道:“果然是个孩子……真拿你没办法。”
我抽噎着,很小声道:“……我怕你恢复理智。”
他一怔。
“我怕你就像你说的那样,再也不会那么冲动了。”
过了很久,他吸了口凉气,声音有点怪异。
“明嘉……果然很了解我。”他身子一倾把我抱紧了,让我察觉他的眷恋,“但你太不了解你自己了。”
“什么啊……”
他偏头看我,笑得有些情色,有些堕落:“就是说,不用担心,你有一而再再而三把我弄疯的本事。明嘉,我停不下来了,明白了么?”
我躲开他火热的眼睛,他用力吻我一次,才意犹未尽地把我放开。
“唉,心都被你搅乱了。”他笑叹。我以为他要放我走了,可他还是握着我的腰,银眸变幻莫测,盯着我迟迟不语。
我抬头奇怪地看他,视线被泪水弄得模糊不清,可还是能隐约看见他眼里的挣扎。
夜晚很安静,空气微凉,气息甜美,他就这么站在我面前不言不语,像是困在万丈深渊,他在考虑着要不要丢下我跳进去。
终于,在一颗圆滚滚的水珠顺着脸颊从我的左眼滚落,滴到唇角,他盯着我的左眼突然道:“明嘉,你左眼长了一颗泪痣。”
“嗯。”我早知道了……
“听说有泪痣的人,不是很爱哭就是很不容易哭,明嘉你是哪种呢?”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前一个吧……”我低头擦泪,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一句诗:“心儿仿佛一把弦琴,轻轻一拨就争鸣有声。”如今我的心也在争鸣么……
他低低叹了一声:“我不走了。”
“啊?”我错愕地抬头看他,“出事了么?要不你还是走吧。”
他却像从泥泞中抽身出来一样,眼眸燃着薄弱的灯火,抚了抚我泪湿的脸蛋,先轻笑一声,又像忍不住了续而发出连续不断的低笑,最后哈哈大笑起来,肩膀微微颤动着,模样有点狂傲,有点疯狂。让我觉得当他率领铁蹄踏破堡垒,脚下踩着千万人尸骨残骸、身遭围绕着千万声哀号哭泣的时候,肯定也是这么笑的。那是一种极度猖狂、又极度悲伤的笑声,战争的胜者和人性的败者的、矛盾的无奈。
他笑完了,睁开眼睛,银蓝色的星月投入他迅速消退了浓烈猩红的眼里,如同倒映在血海里干净新月的银白。
“明嘉你的直觉,真是强到可怕呢。”他低头俯视我,挺拔的身躯松松靠在车门上,目光锐利,可语气出奇地温柔,“呵……真的想让我走吗?你知道我这次回血界是做什么吗?”
我摇头。
“订婚。”他微笑,“我要去请求血界王,请他把他最美丽的女儿嫁入兰古斯家,嫁我为妻。”
我愣了很久很久。
“你不是说……没人能强迫你么?”
“是啊,”他好整以暇,口吻淡淡的,“所以,我是自愿的。”
我心里怪怪的,心像悬浮在几万英尺的高空,只要他一句话,就会让它安全着陆或瞬间掉下去摔死。所以我还是迷茫地看着他,就像没听懂他的话,等着他的解释。
这一刻我才恍然发现了,原来我已变得如此弱小,轻易就能被人碾碎。
他跟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注视着我眼里的千变万化,声音淡淡的就像空中一朵急速滑过的流云:“圣菲曼-维多利亚,王室中唯一一位拥有军功章的公主,她曾七十年沐浴战场,率军维护边境安定,拯救过边境无数的平民和小镇,可惜在三十年前,为了保护一个村庄,她与来自北方极寒之地——北蛟冰洋的霜冻骨龙恶战,在战斗中四肢和筋脉全被撕碎,只剩下一颗心脏,由禁卫军一路护送回王城,经过两天两夜不停息的鲜血滋养才得以复活。那之后,她失去了全部法力,再也不能上战场,但她仍倾尽所能帮助贫苦的孩童和受虐待的奴隶,饱受人民爱戴。每逢出行,跪在道路两旁的百姓比彗星的尾迹还要长。在血界,甚至连血界王也比不上,她是伟大、崇高的女神的化身。”
他说到此笑了笑,小声吁了口气,好像说这些话把他累坏了:“这也就代表着,有幸获得她青睐的家族,相当于蒙受了女神的香吻,将获得无上的荣光和名望。不巧的是,前几天我收到消息,都轶家族的长辈,以贝尔克思的名义代他向血界王提了亲,而维多利亚公主并无不满。血界王现在还没有行动,大概是惧于兰古斯家的势力,不敢轻易允诺吧。可若再耽误下去,一切就将无可挽回了。”他挺起身,直直望着我,“所以,明嘉,只要我回去,只要我递上一封信函,一切都将水到渠……”
我突然后退一步,他连忙扶住我,话也没来得及说完。
就这么硬生生静止下来,像一张正潺潺播放优雅夜曲的唱片,猝不及防被人从唱片机拽下来,摔得四分五裂。
“明嘉,她不过是一枚棋子而已。”他放缓了语气,拉近我,让我躲进他宽大的衣袍里取暖,“呵……我本来是这么想的,不过是一枚棋子而已,不过是敲响最后钟声的捷径罢了。兰古斯家族做了那么多事,卑鄙下流的、肮脏污秽的,数不胜数。可是啊,事实上,即使不用这枚棋子,稍微绕点弯路,我迟早也会抵达我想抵达之处。”
他抚着我的发,轻笑着低语:“无非是时间早晚。而时间,还有很多很多——足够我放慢脚步,欣赏一下路边的美景。所以,”俯脸吻我额角的碎发,语调温柔似水,与先前张弛着厉光的冷酷截然相反,“别生气了,好不好?”就像刀头舔血的凶残暴君突然变成柔声哄劝爱人的体贴男友。
我心里五味杂陈,说是生气,更多的却是自己也不明了的异样。
“如果我没有……你就回去结婚了是么?”我难以想象那之后会怎样。
“是的,我会结完婚回来找你,一直瞒着你,悄悄处理完所有事情,你连她曾经存在过都不会知道。哦,也许运气不好被你发现,你会生气,会跟我说分开,那时候我就会暂时关住你,直到一切得以解决。”他以最轻描淡写的语气描述着对我而言黑暗和恶心到极点的未来,“吸血鬼拥有永恒的时间,明嘉,你会累的,会倦的,比耐力你不是我的对手,僵持到最后,你最终还是会屈服,回到我的怀抱。然后呢,你会重新爱上我,或许有时想起那位可怜的女士你会感到愧疚,但你绝对会重新爱上我。”
“因为……”他微笑着凑过来,贴近我的眼睛,“你在一开始就爱着我啊。”
真是……恶劣到极点的男人!
那种洋洋得意的、孩子气的语气……好像炫耀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一样,而那玩具不能跑也不会飞,只能待在他臂弯让他抱着听他嚣张得过分的炫耀。
“这就是兰古斯家人啊,明嘉。”他轻声笑着,笑声悦耳,胸膛微微震动。
那神容,绝对地强势,绝对地傲慢,绝对的美丽。
我这时候突然想问他,我爱你,就让你这么高兴么?
他在我启唇的时候覆住我的唇。轻轻地,含着歉意和讨好,又像个调皮的孩子磨蹭挤压着我的唇瓣,弄得我发痒,在我忍不住笑出来的时候,灵巧又野蛮地霸占了我的地盘,跟我纠缠着,舞蹈着,挑逗我的敏感之处,吸吮我发红发烫的唇齿和舌尖。
沉醉到梦境深处……我们像饮了埋藏多年的老酒,我醉倒在他臂膀里,他微醺着亲吻我紧抱我,冰冷的手掌顺着腰背抚摸着,屡次想解开抑或撕烂那该死的障碍,又强忍着移开,只隔着薄薄衣衫一遍遍告诉我他的渴望……
我不大确定……原来,离开也是一种亲近么?
玫瑰花被激烈的动作甩落在地,我无意中看了它一眼,看上去只是普通的玫瑰,被人细心拔走了刺,修剪成他们喜欢的形状,呈现出美丽却也凄凉的光景。
我想如果是这次他再问我,我就会点头了吧……可他迟迟没问,他总是比我更加理智的,他知道我们之间还差多少步,他亦掌控着那些步。
我知道的,他在一点点捕捉我,饶是我跟他已经那么亲近,但他贪婪地想要我的灵魂,我整颗心,我飞蛾扑火般的热情。以前,他只是抓住了我,现在,他要我自己进到笼子里去。
可他也一样。
就像后来他说的:“是你让我改变了,明嘉,定下目标,不被外物干扰,凡事处处考虑是否于计划有益,这才是兰古斯家的家风。”
我则挑眉道:“你不觉得吗,偶尔偏离一下设计好的轨道,不也挺有趣的?”
他笑着靠过来亲吻我,好像也挺赞同的。
那之后,他没有回血界,当他再跟我提起圣菲曼-维多利亚公主,是告诉我,她已经和都轶-贝尔克思订婚了。
那天晚上,吃完饭洗了澡,我早早缩进被子里睡下了,一夜都在做梦,老是梦见一双血瞳和疯狂舞动在血染天空中的、微卷的银色长发。
苏打绿有一首歌叫《对杀人狂指控》,里面有一句歌词“沉沦于斯,罪过生恨,这旷古的最唾弃之歌。”
嗯,也许我业已开始沉沦了,沉沦在这罪恶的唾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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