寤寐思鱼

作者: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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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沈知鱼正一脸期待地等着元昼开口,谁料元昼墨瞳望着她半晌,竟兀自合上了眼不再理会。

      这就让奇了怪了,早先只猜他是山下哪家大富商的家丁,毕竟寻常人家养不起那匹宝马,可没见区区一个家丁能傲成这副模样!

      沈知鱼皱眉,伸手就想推他一把:“问你呢,别不说话呀。”

      这一推不要紧,正推到元昼前胸的伤处,元昼闷哼一声,浑身一颤。掌心之下,隔着一层中衣,沈知鱼感觉到元昼紧致的肌肤在微微发抖,满满的歉意顿时涌了上来。

      沈知鱼迅速收回手,不知所措地站起身来,她平日没轻没重的,没料到这个压寨夫君一点都不经推。

      看元昼额上又冒出一层细汗,便去拧了湿帕巾。

      但沈知鱼毕竟没有怎么照顾过人,握着帕巾就怼上元昼的额头,不甚温柔的手法倒让元昼微怔,皱着眉勉勉强强没有躲开。

      元昼的左臂被木板固定住,无力地垂在胸前,右手则攥紧了被褥,试图以此缓解伤处的疼痛,看的沈知鱼也不好再强迫他什么,便兀自站起身。

      “你且躺着歇歇,我出去问问婚礼都准备得如何了——”说着沈知鱼顿住,将药碗放在他身畔,“别不喝药。”

      元昼恨不得没听见她说话,右臂撑着缓缓躺了下去,扭过头去望着窗外山壁上的爬山虎,再不搭理。

      沈知鱼盯着他清俊的侧脸看了半晌,替他掖紧被角,轻手轻脚出去了。

      刚合上门,一转身,宋大夫和两位姆妈都站在院子里,还有巡山回来的大五和小七,都好奇地往窗子里瞅,但如何都只瞅得见一个气鼓鼓的后脑勺。

      沈知鱼将衣袖放下来:“你们瞅什么呢,赵姆妈的脖子如何了?”

      宋大夫赶忙接腔:“我方才检查过,并无大碍,姑爷还是留了手的。”

      “不留手恐怕就和咱六儿一个下场了。”大五在一旁嘟嘟囔囔。

      小六还伤着,躺在屋子里,早先宋大夫也去瞧过,断了几根肋骨,须得静养一月。

      “说来也是吓人,六哥伤了肋骨,得躺一个月才得好,咱姑爷命都快没了,不过躺了五天就能把赵姆妈掐成这样,还是咱姑爷身子骨厉害。”小七笑嘻嘻道。

      话音一出,正揉着脖颈的赵姆妈狠狠瞪了他一眼:“姑爷厉害,你进去伺候着呗!”

      沈知鱼抬手止住他们七嘴八舌的话头:“吵什么吵?比谁能把里头那位吵醒是不?交代你们去办的事呢?”

      小当家的脸色不太好,难道说方才姑爷让小当家的受了气?两位姆妈和宋大夫面面相觑,不敢吭声。

      沈知鱼也确实烦得很,耐着性子在元昼面前温温柔柔,出来了便不装了,脸一沉,暗骂元昼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偏偏脾气臭成这样,上天果真是公平的。也就自己欢喜他,没将他丢下山喂狼去,他倒好,不讲道理,毫无礼节,想想就气。

      早有准备的小七拿出一个小册子给沈知鱼看,大五小心翼翼凑上来道:“小当家的,咱真的不等大当家的回来再办吗?”

      大当家的春天就带了一部分精锐弟兄下山办事,几个月过去也没个信儿。虽说哪怕大当家的在寨子里,平日里也都是听小当家的,但小当家的成亲拜堂这等大事,弟兄们都觉得,小当家的是不是该等大当家的回来再办,图个热闹,人人都喝一杯喜酒嘛。

      谁料沈知鱼一听,眉头登时皱起来,止不住地摇头,一脸嫌弃:“不成不成,等钟叔回来,那牧轲也会回来,牧轲一回来,这亲事还成得了吗,他肯定会捣乱,不成,这事早点了了才好,省得夜长梦多。”

      大五只得噤声点头。

      寨子里谁人不知,牧轲那小子从小就对小当家的有意,奈何小当家的压根不动心,还想躲着你成亲呢。

      也不知等牧轲回来看到姑爷又会是什么心情。

      小七又道:“可大当家的不在,这一拜高堂,拜谁啊?”

      沈知鱼大手一挥:“江湖儿女,不拘一格,不过是拜个堂,有那么多麻烦事?我自有安排。”

      眼看小当家的都说到这份上了,大五小七二人对视一眼,也只得应声而去。

      小屋里,元昼静静躺在床上,屋外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这群人分明是山中土匪,干着抢人钱财的勾当,但方才那个所谓小当家的,模样好生面熟,仔细回忆,却又实在记不起。

      此前的遭遇齐齐涌上大脑,画面渐渐变得清晰。

      那日,元昼本是和同伴几人打算骑马从目连山抄近道返回京中,谁料刚进山不久就遭遇埋伏。来者虽不过五六人,但个个身手不凡,绝非寻常匪盗,分明是训练有素的杀手。

      以元昼的身手,要解决几个杀手并不在话下,然而,让元昼险些丢了性命的,并非杀手们的刀枪,而是陪伴在元昼身畔,最亲近的护卫。

      是护卫,也是挚友。

      所以当他毫不犹豫地反身刺过来时,元昼在他眼中看见的是惊愕失望的自己。

      “元昼,别怨我。”

      雪白的刀刃破开骨头血肉,往昔挚友的眉眼变得陌生万分,视野里只剩下那柄匕首。

      精制的御赐之物,还是十年前自己亲手赠予,如今浸润着自己的体温,自己的鲜血,和自己无尽的不甘,不可置信。

      同伴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元昼忍痛提剑闯入杀阵,此后的记忆便变得破碎凌乱,纵然重伤,他仍以一当百,如困兽犹斗,为的是活下去,为的是将密信送出去。

      听不见敌人的惨叫,听不见同伴的痛呼,天地间只剩浑身是血的猛兽哀哀狺叫,拼死反击。

      元昼望着遍地的尸体,已经辨不清哪些是杀手,哪些是自己的同伴。

      元昼拼着一口气,以剑鞘撑地,忍痛划破其中一位同伴的面容,并将衣物与他互换,爬上那匹依然忠诚跟着他的马,往山的深处走去。

      只要能出了这座山,一切就还有机会。

      然而,进了山中,等着他的是一条细细的绊马索,绊走了他全部的希望。

      可恶。

      ……

      但是,比起眼下处境,要送去朝廷的密信更要紧。

      既然那个小当家的说并未乱碰元昼的东西,那就理当还在这寨子的某个角落。

      元昼环顾四周,这屋子摆设简单,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盛放水盆的木架,和一个装衣物的箱子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屋子依山而建,南北通透,各开了一窗通风,北侧是山壁,南侧窗外可见一个小小的院子,篱笆爬满了牵牛,篱笆下却种着几盆建兰,再远望去,疏疏落落的房屋掩映在山花树林间,隐隐约约能望见炊烟。

      但望见更远的,是连绵不断的山。

      他的马早已被土匪们掳去了,以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翻不过这么多山。

      但那封密信,至少不能落入土匪们手中,他们若是看见了里头的内容,知道了元昼的身份,就不仅仅是让他做压寨姑爷那么简单了。

      得想办法找回来。

      元昼看了眼自己身上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绷带布条,沉了沉心神,掀开被褥。

      ·

      正是农历七月,目连山寨里里外外都忙得很。

      外头忙,是忙着收早稻,里头忙,则是忙着小当家的大喜事。

      沈知鱼叉手站在山岗上,望着一望无际的梯田出神。

      她今日穿得简单,羽蓝色短上衣配以撒花纯面百褶裙,头发束成一束垂落下来,仅在发间点缀新摘的点地梅,日光映得她精致的娃娃脸越发珊珊可爱。虽然都知道小当家的生得漂亮,但在田埂间劳作的妇人弟兄们路过还是忍不住抬头来多看几眼。

      都说小当家的生得俏丽,那传说中的京城第一美人,哪有小当家好看?

      但脾气暴也是真的暴。早先时候寨子还没强大起来,山下还有不怕死的商贾家的纨绔儿子对小当家的一见钟情,带着重金进山一心求娶,让小当家的把腿打断后,便再也不敢来骚扰。到后来,路过目连山的商贾马车都得老老实实交上一笔过路费,不都是小当家的一拳一脚打出来的威名?

      沈知鱼自然不知他们在想什么,在田埂上走来走去,正在记录清点稻谷的老四远远见了沈知鱼,抱着记录的簿子就跑过来请小当家的过目。

      沈知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怎么这季早稻只有这么点?”

      目连山寨虽都是土匪,却也有老弱妇孺,都是弟兄们的家眷。时局动荡,弟兄们落草为寇,占了目连山,索性将家人也一并接过来。平日里除了在山路埋伏打打劫收点买路费,更多时候会开垦山中梯田,用以种稻种菜,圈地养些家畜。够吃了还会将多余的拿去山下市集里换些布匹用物。

      早些年也有山下的官家,为了打压同僚,派人来寨子里谈合作,无非就是拿银两换二位当家的带人去做点脏事儿,钟叔和沈知鱼自然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但也是因着今年收成不算好,而寨子里开年就添了好几个新出生的娃娃,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沈知鱼才不得不让弟兄们紧盯着山脚入口,若是蹲到几个路过的商贾能赚点油水解解急,怎料现如今商贾没蹲到,还救回来个重伤病患。

      老四抓抓脑袋:“今年大旱,收成本来就差,有这点已经很不错了……”

      沈知鱼合上簿子交回老四:“这些日子咱们就过得紧巴点,等钟叔回来了,弟兄几个下山去抢票大的,总归不能让大伙饿着肚子。”

      老四没急着回去,而是斟字酌句道:“那婚礼,咱也紧巴着办吗?”

      “什么意思?”沈知鱼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李姆妈说,小当家的婚礼得好好操办,不能太寒酸。”

      李姆妈是沈知鱼幼时的乳母,事事宠着沈知鱼,处处都要求最好的给沈知鱼,好似沈知鱼不是什么山匪,而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似的。

      听到李姆妈的名头,沈知鱼也面露难色,沉思半晌,大手一挥:“如今情况特殊,简单拜个天地,请大伙吃桌好酒好菜就行,旁的就不用了吧,那些个繁文缛节,我也不喜欢。”

      要是真的大张地旗鼓操办,只怕元昼那重伤的身子骨挨不过去,沈知鱼很贴心地想,横竖不过是个形式罢了,只要成亲那一步办好,拜个堂,其他的都尽可省去。

      婚期选在下月初五,也不到半个月了,婚服得紧着做,新房就用自己的闺房改一改,床上添个枕头,衣柜里再添几身衣裳——也不知他喜欢什么模样的衣裳,遇到他时穿的是一身暗青色,那就扯几匹暗青的布来做两身。

      忙活搬运稻谷的弟兄们路过,也不知小当家的在笑什么,也不敢上来问,只得从沈知鱼身畔绕过去。

      沈知鱼站在田埂上,被日光晒得发顶生热。

      ·

      等到沈知鱼从田埂上回来,惦记去看一眼压寨夫君,已是暮色时分。

      山崖下的小屋,周遭静悄悄的,这让沈知鱼察觉出一丝不对劲:白天安排在这看护的人呢?

      院子的篱笆门倒是严严实实合着,但小屋的门却是开着的。

      待到沈知鱼走近前定睛一看,门口趴着个人,背上和侧腰的伤处,绷带被渗出的血濡湿,又干结成了暗红色。

      正是昏过去的元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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