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凡尘

作者:绯馆的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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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人只是出门逛逛顺便唯恐天下不乱而已


      陈琮放下手里的信,望着烛光发了会呆,长长叹了口气。内侍长青乖巧地把凉茶换下去,重新上了杯热的,贴心地探问:“殿下这是愁明护卫的事呢?她虽然离了宫去,想必总是忠于殿下的,断不会做对殿下不利之事。”
      陈琮看了长青一眼,见这自幼儿伺候他长大的老仆人两鬓己生出花白颜色,心中多有不忍。他出生贵胄,打小周边众多人来来往往,然而伴他长大的不过长青与明荃两人,知他根底,得他敬重,现如今自己把荃姐推走,也只有长青懂他了。
      长青见陈琮不自然的眼光往身后移去,在心里也是暗暗叹了口气。已经两年了,殿下还是时不时会想起那个东宫暗室中独自烛下弈棋看书的女子。她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的,从没离过他身边,白日里,她是扶他学走路的宫女,陪读的书童,殿前执戟的护卫,屋前守卫的亲兵,有时,陈琮和长青也不知道她是眼前的哪一个,但知道那些人里面总有一个明荃的存在。夜里,她是东宫帐后暗室里的听夜人,听着他从青涩少年成为朝堂权贵,从吓破胆的默泣到面目狰狞的冷笑,从呤诗怀春到娶妃生子,从山盟海誓到放荡难收。殿下从不瞒这个默默听取一切的姐姐,他信任她依赖她,也许,并不仅仅只把她当成一个姐姐……但不管怎么说,殿下最终却赶她走了,在扛下自己未定的结局前,毫不犹豫地把她赶走。
      殿下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为他人如此考虑过,即便是对他的正妃与幼子也没有。
      但事实是明荃已经走了,殿下身后再也没有那个暗室。
      “荃姐找到恶人谷主那去了,”陈琮又叹了口气,“没想到,竟让这两个能毁天灭地的人凑到了一起。”
      长青一楞:“明荃一向孤傲,那谷主听说也是个怼天怼地的主儿,这两人能凑一堆儿去?”
      “似乎意外合得来呢。”陈琮苦笑,“而且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四处走,成心就是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的样子。”
      长青笑了:“虽然与明护卫一贯行事风格不符,却很象这两年的明姑娘会做的事。”
      “我让天绝在他们前行的路上设了山崩堵了路,若是正常人,也便绕道了。”陈琮抖了抖手中的信,苦笑连连,“这二位想是合计了一下绕路太远,竟一人一拳直接炸开了条路出来,只当没事儿发生。”
      长青大骇:“这二人倒真是凭本事在世间横着走……”
      “我听闻庄彻貌似秀气书生,没想到行事和荃姐一般刚猛。”
      长青沉默片刻,开口:“殿下可记得长湖之战?”
      陈琮一楞:“记得,但当时不是前恶人谷主去的吗?”
      “庄彻,便是那无名的银鬼啊。”
      陈琮呆住,半晌怒道:“我竟从未听人说过?”
      “老奴也是昨天听莫晓说起才知道,这个人,很能藏事。”
      那段血腥的记忆排山倒海般压过来,陈琮想起那只拎住他衣领把他扔向远方的带红护手的手,想起那种飞过众人头顶从各种刀尖上飞过的眩晕,想起接住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带着银护手,瞬间把他推上旁边的马背并拍在马臀上。
      我见过银鬼,陈琮想,却怎么也想不起银护手主人的样子。
      一个念头从他心头一闪而过。
      “他们早就认识!”陈琮猛地抬起头,“血罗刹和银鬼!他们早就认识了!”
      应该认识吧?
      这个时候在河边上摸着下巴打量对面烤鱼女子的庄彻也这正这么想着。
      这两人本是有福绝对要享的货,荷包里也都有钱——恶人谷主自不必说,那前东宫暗卫本是吃过十五年皇饷的颇有积蓄,这两年又四处买了些铺面房屋吃红利,看着朴素的大袍袖里一摸就是一贯铜钱,哪里会是个找苦吃的人?
      有店那是一定要住店的,有饭那是一定要吃好的,衣服那是一定要找洗衣婆子每天投宿时送去第二日收回来保证干干净净穿起来舒舒坦坦的。于拿钱买好日子过这一条上,这两人是出奇地合得来,明荃干活,庄彻买单饭钱,其他各掏各的,财帐两清,合作愉快。
      所以往沧野去的这前三天,真是心情舒畅。每每前面道上情况不对,车帘放下来,就没什么人去拦一个村妇赶的大车,而合州之后,明显也没什么正道人来找麻烦。
      明荃是个有趣的人儿,赶车开心了会哼点小曲,喝点小酒会划拳对酒令,性格也大气随和什么都不计较,除了舒服,让人感觉不到突然多出这么一个人对原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一个合格的暗卫,是不会让你有突兀感的,即使她已经退出那种生活很久了。
      但相处时间越长,庄彻越感觉眼前这个赶车的身形有些熟悉,是那种在记忆里一闪而过却深铭入心的印象。
      从知道陈琮与明荃去过长湖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想起那个红衣战鬼的影子,直到那时,他都没想过那是个女人,虽然他与那人的眼光只有一瞬间的交错,但血污的脸上那双眼睛里的凶狠和凌厉着实曾令他心头一震。
      尸山血海中长刀滴血的披甲鬼神,如罗刹一般的存在,只在那一瞬间的目光交错之下就与他互相信任,一挥手将护着的孩子扔了过来。他立刻就懂了,伸手接住,将那孩子放在旁边的马上由同伴送离战场。
      也只是那一刻的相交,扔出孩子后红衣战甲所在的地方被西歧兵蜂拥而上淹没,他想那个人大概就此死掉了吧,所以去了另一个方向。
      如果没死,就是眼前这个身形慵懒,满脸“你来打我啊”欠揍表情的女人么?
      那个被扔过来的孩子,是陈琮?
      虽然每段路程都是计划好的,不出意外他二人每天都有干净客栈可住,有好吃的饭食可填肚子,可人生不如意事总是会发生,顺当日子才过了三天,他们便被前几日山洪冲断的桥拦在了半道上。这会子河水清洌舒缓,断桥半茬子咧着嘴在眼前,眼见之处没地方可涉水绕过,眼看着日头西斜绕过去也要黑灯瞎火才能到下一个打尖地儿了。两个本想坐享其成的人目瞪口呆地在河边上看了半天,最终心不甘情不愿地决定今夜露宿打野食过日子。
      虽是万般无奈,毕竟都是江湖老狐狸,养活自己的本事那还是有的,只不过,都不太勤快。好在两人划拳水平差不多,总算有个公平的较量,庄彻划输了也只能自认倒霉,看了看身后的林子和眼前的河湾,认定抓鱼显然比打兔子来得容易,便麻利儿地削了根树枝,掖了衣摆脱了鞋,下到河湾叉鱼。
      明荃去林中拣些干枝回来生火,一抬头看见一河清辉,映着纤秀灵动的一个影子,忍不住“呵”了一声,笑道:“我前生是积了什么德,竟能有这般福气看如此好景!”
      恶人谷主是何等会借势打力之人,怎会放过这机会?
      庄彻叉了几条鱼,随手用河里捞的草串了鱼嘴拎上岸来,神清气爽地:“看舒坦的话,可否劳烦尊驾动个手?”
      明荃心甘情愿地接鱼过来去剖洗,嘴上满是欢喜:“你出貌我出力,倒都是不亏的。”
      庄彻见她一付“食色性也”的坦荡模样,衣衫松松垮垮,走路摇摇摆摆,哪里有半点凌厉红衣战鬼的影子?心中叹口气,只道是自己想得多了,那个人多半早已战死沙场,实打实是个男人罢?
      不多时,明荃收拾好鱼抹上盐串枝上烤,想是饿得慌了,闻到香气眼神明亮,原本清寡的脸上也漾出点红晕,看着多了好些生机。
      庄彻坐火堆对面看着,心中不免一动。
      这女人眉眼间转化的本事已臻化境,一颦一笑看似率性实则无心,想知道她心里到底有什么?省省吧。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找一处洗衣晾晒,然后便无趣得紧。若是投宿某个镇上,这会儿还能街市上晃晃,荒郊野外黑灯瞎火的那真是什么乐子也没有,又都没聊天的兴趣,大眼瞪小眼一阵后,二人在车旁两边各拣一处睡了。
      丑寅交替之时,明荃照例醒来,河风凉爽,通体舒畅。躺着瞧了一会儿满天星河,坐起来调理内息,打坐练功。
      一条长鞭无声无息划破黑暗而来,虽无杀意却极凶狠,在抽中明荃左脸颊那一刻,明荃抬手抓住了鞭梢。
      明荃颇有些恼火地睁眼,果不其然看见一脸挑衅的庄彻在面前不远处,用很欠揍的声音发出挑战:“操家伙!”
      这混账妖书生是怎的皮痒了?功力到了他二人这地步,日常练功以心法为主,就算陪练过招也多是拳脚,哪有随便操家伙的?何况自结伴同行以来,每日后半夜都是在客栈的各自房中各练各的,井水不犯河水,眼下这发的是什么疯?
      但明荃也不是个吃素的主儿,人都来打脸了还装岁月安好那可不是她的性子。半斤八两的水平,谁还怕了谁不成?她索性站起来,手往衣襟宽大的腰间一抹,抽出一把软剑,只是一抖,剑身变硬直。明荃单手置软剑于身后,剑尖朝地,皱眉道:“混帐书生,你是想掀了这片儿的地呢,还是割了这片儿的草?”
      庄彻没有答她的话,只是看她手上的剑,有些不满:“这不是你惯用的家伙吧?”
      “我没有惯用的家伙,什么好带用什么。”明荃道,缠腰软剑确实是最好带的防身兵器。她挑挑眉,“你不也一样?”
      江湖上都知道恶人谷主是用拳头说话的,至于兵刃,那也是抓到啥用啥从来不挑。
      庄彻收了鞭子,走到车边,往车底摸出一把带鞘的刀抛过来,明荃接住,收剑还腰,拔刀出来看。
      月光下,刀身青幽。
      明荃叹:“好刀!”手中轻轻一抛,将刀身调了个儿,刀刃向内而拿。
      庄彻点点头,切磋时凶刃不对无刃人的礼数如今只有些老派江湖人才规矩遵守,明荃到底是宫里出来的,言谈举止中表现出来的教养绝非一般江湖女子可比。
      剑走灵捷,刀势霸狠,庄彻非要拎个鞭子挑这么个对阵法,八成是不安好心。
      明荃想:我且看你玩啥花样。
      倾刻间两人已对着劈抽数招,即便都收着力,所过之处如暴风卷过寸草不生。所谓一寸短一寸险,明荃绕过鞭影欺身近前,堪堪已砍至庄彻胸前。庄彻缩身急旋,反手在鞭身一捏,那长鞭陡然荡回,庄彻双手提鞭挥出,竟将对折的长鞭当了左右双剑使用。这一变招过于突兀,明荃一个不提防被鞭梢带过来的剑气擦到脸,立时脸上多了一丝血痕,火辣辣的疼。
      “我去!你个死书生来真的呀?”一股子火气从明荃心底冒了起来。
      庄彻脸上的表情越发欠揍:“你还怕疼?”
      明荃翻个白眼:“你就这么想惹毛我?”
      “本座要试试用这鞭子抽烂你的假皮,看看它下面有什么。”恶人谷主的语调凉嗖嗖的,眼光也变得凶冷。
      “你可别后悔。”明荃沉声回应,手腕一翻,刀刃翻回向前。
      如今这局面,怎么看也不能算切磋,也就不必拘泥于礼数。
      满天鞭影织成软剑网劈头盖脑往明荃盖下来,带着撕碎网中人的霸道凶气。明荃深吸囗气,闭眼,攥紧刀把,然后,睁眼,不躲不让,向剑网深处一刀劈去。
      那一刻星光俱灭,狂暴的刀风硬生生扯开了泼天陷阱,锋利尖刃过处,软鞭节节削碎,庄彻只觉双手一轻,心道不好,撒手抛出碎鞭向后急退,饶是反应够快,手背上仍是被划出一条血口子来。
      庄彻抚去手背血滴,褪了脸上找打的挑衅味道,倒是颇有些开心地笑起来。“果然是你,”他肯定地说,“你就是血罗刹。”
      他面前横刀而立的人身上带着尸山血海中走过来的杀气,眼中的凶狠和凌厉还是十年前熟悉的样子。
      “合着你玩这么大一出就为认人?”明荃哭笑不得,收刀入鞘,“直接问我不行吗?”
      几乎是随着刀入鞘的同时,她身上所有的锐气也全部消失。
      “你眼拙得可以,居然现在才发现。”她将装好的刀递过去。
      “但凡你那时有半点女人样,也不至于此。”庄彻接过刀,走去重放回车底。
      一个划破脸,一个划破手,打这一架两个人都没捡到什么便宜。
      “但凡我那时有半点女人样,怕是连个全尸都不存。”明荃没好气地答道。
      战场上若有女人,那真是连尸首都不会被放过的。
      “可你穿红衣,不就是为了引敌吗?”
      “是,偏偏陈琮那死小鬼非回来找我,浪费我一番心血。”
      庄彻放好刀,顺手取了伤药,先往手背上涂点,再把盒子抛给明荃。“太子去长湖干嘛?”
      明荃接住药盒,没好气地答道:“少年储君,以为天下纷争和宫庭争斗一般水准,他非要出来长见识,除了他父皇,又有谁拦得住?”
      “那他老子就不挡着?”恶人谷主对皇家并没有太多敬意。
      “若不是逆贼突降,储君这次暗访原是收军心的妙招。”
      有没有战场经历,对于意图继位收揽天下军权的未来天子,的确相当重要,只是,陈琮显然选错了战场。
      药膏涂在脸上凉嗖嗖的,夜风一吹,丝丝的疼。明荃咬着牙根把药盒砸回去,不免抱怨:“逼人出刃,这是你恶人谷主的恶趣味么?”
      “叫你装!”庄彻坏笑一声,想起件事,“太子如此重要,你竟随手扔给个只见一面的陌生人?就不怕我不接他?”
      “你怎知我不认识你?”明荃反问,满意地看到庄彻脸上诧异的表情,“银鬼,我可一直都知道你是谁。”
      她非常非常满意地看到庄彻眼中闪过一丝动摇。
      他们原本并排坐着,这时明荃向庄彻慢慢探过脸去,越探越近,在能感觉到对方吐息处停住。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她吹了一下他脸边的发,慢悠悠地念。
      “我信你个鬼!”书生亦用十分软糯的声音回应过来。
      “撩不动么?”她有点惊奇这招没效。
      “换个人可以试试。”他回吹一口气,吹散她脸边的发,轻言细语地答,“本座不是小白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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