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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少年
镖师送货都有期限,所幸这批货要的不急,方越洋特意嘱咐过赵大虎,可一路慢行,万事以方茕为主。一群五大三粗的镖师,常年走南闯北,风餐露宿,这次顾着方茕,净挑些好走的大路,夜里也多宿于客栈,三餐尽量是热食。绕是如此,方茕还是病了。一行人就近去了福源镇,这是附近最繁盛的地了。住进了镇上最大的客栈,来福客栈,云夕将方茕安置妥当,让方三去请大夫。
赵大虎安排好人手看着货物后,就回房里给方越洋写信了,这走走停停,方小姐又生了病,照这进度,到平城怕是要年后了。
剩下的镖师们聚在一起,喝着茶,“首富家的女娃,果然身体娇贵。照这速度,怕是过年赶不回家了。”“唉,我倒是怕耽误了货物。”“这应该怪罪不了我们,方老爷可就这一个孩子,出不得差错。”“听说前不久,这方小姐生病,方老爷请了青月国所有叫的上名号的大夫,可最后救醒人的是一位江湖游医。”“也不知方小姐这次的病,福源镇的大夫能不能行。”“货物耽误还是小事,这方小姐要是出了什么事,咱们怕是担不起。”言毕,众人齐叹了口气。
方茕躺在床上,昏昏沉沉。房里的一应物品都已换成从家里带的,云痕守在一边,拿着块方巾擦着方茕身上的细汗。方茕虽芯子是个成年人了,身体还是个九岁的女娃,受不了长时间做马车,几天下来,小脸都瘦了一圈。
“这大夫还没来?”云痕望向云夕,有些着急,小姐发热一个多时辰了。
“应该快了,方三才出门不久。”云夕心里也担忧不已,但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不失分寸。
方三带着大夫很快回到了客栈。把过脉后,大夫开了服药,“寻常伤风罢了,这是退热的方子。此外脉象虚弱,是劳累所致,看你们风尘仆仆,小姐年岁不大,赶路还是要注意分寸。”几人谢过大夫,心里齐齐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什么大病。
第二天,方茕醒来,感觉身体轻松了不少,头也不晕乎了,床边的云痕靠在一旁睡着了,看上去照顾了自己一夜,手里还攥着一块喂完药,留有药渍的手绢。方茕小心地伸出手,撑着起了身,拿过一旁的外衣正欲盖在云痕身上,“吱~呀”房门打开,云夕端着碗粥进屋了。
“小姐,您醒了,身子还难受吗?”云痕睁开眼,正好对上了方茕拿着外衣的手,欣喜之下还有些动容。
云痕伸手接过了外衣,扶着方茕躺下,细心地垫了个枕头,掖实了被角。“我好多了,你陪了我一夜,下去休息吧。”云痕听了这话,沉默着不肯走。方茕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也有些了解了这丫头,从不反驳自己,不愿听的话,就不发一言地看着你,动人的双眸仿佛会说话,表达着倔强。方茕是个颜控,云痕又是个貌美的,导致云痕每每红了眼眶,就能得偿所愿 。
“小姐睡了一天一夜,想必饿坏了,先喝碗粥。”云夕走近,云痕正要端过,云夕身子一侧,顺势坐在床边,“云痕,你还是先去休息吧,昨天说好的轮流守夜,等你休整好,才能更好地照顾小姐。”
云痕这才离开,方茕送了口气,以前手机刷多了打工人的心酸日常,她可受不了压榨员工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几天后,方茕身子恢复的差不多了,赵大虎也收到了方越洋的回信,随之而至的是一位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袭黑衣,身材颀长,面容俊秀,左手握着一柄长剑,通体玄黑,隐隐能感到一阵寒意。
“小姐,老爷来信,玄离国近期准备攻下平城,这批货物需尽快送去,我们怕是无法继续保护您了。这是老爷派来接替我们的。”赵大虎带着那位少年去见了方茕。
九岁的女孩儿身着淡粉色罗裙,梳着双髻,眼眸清莹,本来圆乎乎的脸,因为病了一场,下巴尖了一些,依稀可窥见少女的娇媚。听完赵大虎的话,方茕看了黑衣少年一眼,“既然父亲如此安排,事不宜迟,你们就尽快出发吧,想必这位,”方茕顿了顿,不知该如何称呼眼前人,“罗信,”黑衣少年适时出声,挑眉看向方茕,眼里似有些无奈,“罗公子会护我周全。”方茕补全话。
赵大虎走了以后,罗信上前,自然地坐在了方茕另一侧的杌凳上,眸中带着打量,“几年不见,你还是忘了我,果然是蠢丫头。”
方茕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忐忑不安,这少年是谁,看样子与原身熟识,蠢丫头是昵称?
“我之前染疾,昏迷了许久,醒来后不太记得以前的一些事,不知罗公子是?”方茕有一双明亮清澈的杏眼,看着人的时候,会自然流露出真诚与娇憨。
“倒是比以前伶俐了,”罗信顿了顿,“你从前叫我‘阿信’,本来我比你大六岁,应该叫我一声哥哥,可你太蠢了,怎么教都不会。”
“好吧,阿信,你是我的朋友吗?”方茕想,既然之前不叫哥哥,现在更不能叫了,原身九岁,这少年才十五,她的魂儿可是十七了。
“还是不会叫哥哥,蠢丫头,朋友?对,我们是朋友。”
“阿信,我们几年没见了吗?此次父亲怎么会派你前来?”方茕疑惑道。
“我在不归山学剑,好不容易下趟山,去方府寻你,谁知你竟不在。方越洋可请不动我,你要去南冥山,我会送你。”少年自己倒了杯茶,也不急着喝,单手缓缓转着茶盏。
“南冥山路途遥远,来回不易,怕是会耽误你练剑。”方茕这次伤风,对自己的身体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照她这进度,要到南冥山,三月打底,半年不嫌多。
“蠢丫头,我都下山了,有些剑,在山下才能练成。”说完,罗信就喝完杯里的茶,起身离开了。
方茕视线跟随着罗信,直至不见,“云夕,云痕,这罗公子之前常来方府做客吗?”
“小姐,这罗公子我从未见过。”云夕有些疑惑,这少年既然是小姐的朋友,自己理应是见过的,可她真的是第一次见到罗信,甚至第一次知道小姐有朋友。
“小姐,我也没见过他。”云痕说完,替方茕换了杯热茶。
云痕是四年前才跟在方茕身边,可云夕是一直在的,俩人都没见过罗信,不应该啊。想起罗信叫自己“蠢丫头”,方茕眼皮一跳,“我昏迷之前是不是表现得蠢笨异常?”难不成原身之前是个傻子?
云夕云痕对视一眼,纷纷摇头,“小姐自小聪颖,何来蠢笨。”
“说实话。”方茕越想越不对,想起醒来以后询问到的原身的日常,吃喝玩乐,不学无术,看来不是因为任性没兴趣不学,而是学不会,所以方越洋才一直忙于挣钱,想给傻女儿金山银山保平安?“你们不用顾虑什么,我了解了从前的自己,也能尽快回想起来以前的事。”
“小姐真的不是蠢笨,只是学什么都慢人一步。”云痕急道。
“小姐之前常常喜欢一个人呆着,不喜出门。自从小姐醒来以后,倒是比之前灵动了许多。”云夕现在有点讨厌罗信了,什么蠢丫头,小姐才不蠢。
方茕放下心来,迟钝,喜欢独处,看起来像是轻微的自闭症,幸好不是个傻子。话说身边的人都没见过罗信,对方又自称是方茕的朋友,此次父亲放心让他来护送自己去南冥山,看来父亲是信任罗信的,可罗信方才言语间说父亲请不动他……千头万绪,方茕感觉自己的病可能还没好利索,头晕了,算了,不想那么多,还是躺着吧。
夜里,睡梦中,方茕蹙眉,不安分地转动着眼球,喃喃低语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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