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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我跟他,骨子里都不是什麽好东西。』---- Jerry
( Jerry視角)
刚升上大二那段日子,很难熬。那時我跟唐雅正也混了一年。
二十年来,我自认性向相当正常,从没想过有天自己还会对的大个男人产生一点不可言的迷惘。世界彷佛倾斜了五十度,几乎不想承认这种头晕脑胀的人真的是自己,下意识地把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覺视为一种「问题」。
那阵子我变得特别暴躁,琴拉不下去,什麽事都看不顺眼,全身埋满了地雷,一碰就爆。
有天深夜我走到楼下的7-11买菸,撞上个染了头金毛的流氓仔,我们一句话没说就打了起来。金毛眼睛都红了,我发了狠得揍他,彷佛之间有过什麽杀父大恨,金毛趴在地上哀号,安全帽都裂了。我根本听不见他的求饶,只听得见自己抓狂的心跳,直到高子腾跑到楼下拦住我,我才发现自己右手五根关节的皮肉都脱了两层。
瘫坐在楼梯口,脑子一片空荡,右手的伤口不算严重,但碰水就疼,我却还是执意洗了个澡,掀出来红肉都泡得发白了。躺在浴缸里,水由热变凉,我觉得自己就像历经一场混乱的梦境,现在才清醒,好不容易堵在身体里的那股阴郁散了,等待自己的却另一个无尽的黑洞。
那个差点被我打死的人不知道为什麽没有追究,後来他人不见了,隔天再下去看的时候,地上整剩一顶破裂的红色安全帽,还有一点玻璃渣子。
高子腾死命追问昨晚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我一个字都没说,也说不出口。呵,要怎麽跟他说我活了二十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
他大概我会觉得我疯了。这不奇怪,连我都觉得自己疯了。
失眠了几天,房间的音响一如同我喧嚣的血液,一刻都没休息过。我把衣服全脱了,发泄似的朝墙壁用力一甩,啪,深蓝色上衣的落到灯罩上,房间昏黄的光线顿时更暗一层。仰躺在床上,不久後身体又开始冒汗,原来那种感觉并不会因为生理的疲惫而削减,反而更精神抖擞地围困住我,我把音响的音量转到最大,到处还是听得见它们在体内作祟的声音,跟闹鬼似得,从头到尾,我越想忽略,就越由内而外的不得安宁。
闭上眼睛,房内也只剩下那台破烂的二手音响还能维持着规律的转速。
---你以目光感受浪漫宁静宇宙
---总不及两手轻轻满身漫游
---再见日光之後欲望融掉以後
---那表情会否同样温柔
日趋模糊的情感,让我找不到一个它产生的原因。我仍会迷失在女人柔软的身体上,但我的五感却逐渐难从唐雅正的身上移开。
为什麽?我反覆地想,却始终没有答案。罐了一瓶啤酒,苦涩从舌尖弥漫到大脑,呵,当然不会有答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命运是落井下石的好手,你烦什麽越给你来什麽。以前我看过一部片,叫春光乍泄,忽然想起这部电影,不是因为我与它的故事有同病相怜的情节,而是现在正从喇叭里拨出的这首歌,好巧不巧偏偏是那部电影的主题曲。
我笑出声。却也没伸手关掉它。
那部电影我看过两次,两次都是走马看花 ,两次都没有看到结局。对那部片仅存的最大印象就剩下那首粤语歌,和它充满浓厚的异国色彩的画面,我想起斑驳老旧的万花筒,望进去,就陷进去,任它的美再千变万化 ,抓在手上的,永远跟你眼睛以为的不一样。
对唐雅正的迷惘,就像那部电影沾了灰尘的色调,绮丽的,却又暗沉的,它们同阳散落在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死胡同里,不见天日,注定无法鲜活。虽说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但这个世界上 ,还是有很多事是注定好好的,不用你去试就知道结果,好比谁都知道玻璃瓶不禁摔,一摔就会碎。
摔不碎的玻璃,只存在梦里。可有时人偏偏无法控制作梦,也无法克制梦在現實裡,不現實的蔓延。也许我下意识拒绝承认的,根本不是变成一个Gay,那些我不在乎,我怕的是,那部我看不完的电影,即使我不用亲眼看到最後,也能猜出它最後的结局。
现实,我也猜得到。最好的现实不过是唐雅正继续作他的人生胜组,现实就是我继续作我的浪荡子。现实就像唐雅正自己说过的那句话,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人生,这就是我们各自最擅长的人生。
我明白的很,就算哪天上天突然给我一个能和唐雅正搞在一起的机会,说不定我连该从哪里下手都毫无头绪,两个大男人,妈的,光是幻想我都觉得有障碍。
我认了。趁这一切都还模糊未成形的时候,让它夭折在身体里,就是对他对我的最好的方式,皆大欢喜。我想这不难。我一向也不是什麽执着的人。我以为。
可谁知道上天存了什麽歹心,又把一个于俐绮送到我们的生活里。
于俐绮这三个字就是一根最直接的火药引。大一下学期唐雅正第一次在我们这票兄弟面前提起她的那一刻,这个名字就注定成为一个传说,凭什麽?就凭这女孩什麽都不用做,便能让唐雅正每次提到她都一副神魂颠倒的样子。
我在心底冷嘲,简直是中邪。
这个未谋面的神秘女孩被高子腾他们列为女神等级的人物,谈话之间,时常充斥着各种对於这个名字的幻想。我不曾参与过这个话题,但直到我那天亲眼看见这个人,也是远远的一眼,于俐绮又从一个名字幻化成一把尖刀,正式划破我跟唐雅正之间看似平静无波的表面。
那日,唐雅正兴冲冲地对我说就是她。
那日,唐雅正终於开口要求我手把手地教他弹吉他。
那日,他说他要追她。
那日,也是我第一次无法再继续装做什麽都没有发生的那日。
那一年,我们刚升上大二。
人来人往的午後,九月夏末的校园,有的人横冲直撞地踏过绿色草坪,有的坐在大树下举着单眼拍鸟巢,有的人还一副为从暑假里回神的懒散样子,每一天我们都在校园里一下与这人不期而遇,一下又跟那人久别重逢。
到处都是人,谁也不能肯定自己一定跟他有关系或者没关系。也许从我们踏进这个校园那步开始,那条绑在脚上的线,早在冥冥之中跟上千种他人的人生盘根错节,随着无意识的一进一退,缠得越来越来紧,直到再也拉不线头的那日,才惊觉我们早都被困死在这片命运里,动弹不得。
----那就是整个故事里最重要的开头。
----或者说这个故事,其实从这里才算正式开始。
----十几年後要是给我一部摄影机,我大概会这样还原脑海里随时间逐渐稀微的那一幕。
由远拉近,先来点柔焦再具焦。
初秋的太阳洒在她身上,打出一种不真实的光晕。但也可能只是因为她皮肤太白,又有件略显大的黑色长袖套在她身上,才反衬得她的人带点出众的病态。风打过她松垮的领口与下摆,被吹得飘扬凌乱的半长发,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种自然柔和的栗子色。
那双狭长的眼睛隐藏在飞扬的发丝里,随着移动的步伐,就像夏夜的星光,动一下就亮一下,眨一下就闪一下,让人不自觉仰头看得着,伸手才惊觉勾不着。
那一秒钟,就算距离得很远,我都错觉有一股甜腻的味道钻进了鼻腔,那是特别属於女人才会有的发香。
于俐绮的脸蛋说实在不算特别美,却是越看越迷人的那一类型。
只不过迷的不是我的眼。
当时站在大雅馆前,唐雅正的左手搭在我的右肩,压得我半边身体近乎发麻,我侧头看他,不意外地,他正入神得盯着那个女孩,神色好比蛰伏在丛中的野兽,眼中的光芒带着一丝无解的狂热。
对面那一头的学生都因阳光眯起了眼睛。
这一头站在树荫下的我们,也因各自的阴晴,眯起了眼睛。
就算唐雅正什麽都不说,我也知道这代表什麽意思,连瞎子都能感觉到。
----他 …
「我喜欢她。」
搭在肩头的手瞬间紧了一下,那声音在我耳边压低,略带执着的笑语连着一口热气呼进我耳涡里。
「我会追到她。」没有犹豫,没有疑虑,百分百的肯定,百分百的自信。
说出口就做得到,是大家熟悉的那个Gary。也是我认识的,某一面极其疯狂的唐雅正。後来我总算在唐雅正追求她的过程中瞧出一点端倪,以致好几次都差点要忍不住那股想要狠狠嘲笑他的冲动。
他为什麽会喜欢她。或者说那个女孩为何能真的什麽都不做,就轻轻松松让唐雅正对她鬼迷心窍。不就是因为她从来不对唐雅正多看一眼吗?若说同样身为男人,骨子里又有一部分顽劣的基因是如出一辙的,我们喜欢征服,喜欢猎物会反抗,这只是要面子的说法,激荡出这股执着的,还是人类深根骨子里千年的贱性。
讲白了,唐雅正犯贱。我不知道在那之前,身边绕着无数系花打转的唐雅正到底是什麽样的机缘巧合下遇见美术系的于俐绮,这一段,他从来不肯说。
当时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过分的生动,里面火苗蔓延烧到了我的眼角,那一刻,我的世界按下了暂停,身体里竟萌生出一些照理说不该有的丶很微弱的念头。
若说每个人都有几个秘密,这就是我的秘密。
它日积月累,如最细微地的针,在最不经意的时候落地生根在身体,这种东西的成长不需要阳光,只要每日浇灌一点阴郁,便能日渐状大。破体而出的那一天,就是血肉糢糊的时候。
---唐雅正的秘密。
---是他喜欢她。
---而我的秘密,大概就是我,真的喜欢他。
关於这件事,我始终缄口不提。
以前我不想承认,此刻再也无法否认。
我没办法说出来,又做不到自欺欺人。
瞬间,我发现只剩下一个人。
我只能自己待在那一片阴沉灰暗里。
而唐雅正,只要他喜欢,向来都能光明正大地去争取。
高子腾曾说过一句玩笑话:「Gary这个人,连发票中桨的机率都比正常人要高一点。」
一个从小到大就是领市长奖领到手软的人,接近十项全能的人生胜组,撇开这些,唐雅正光是先天优势,就让他在出生的起跑点上九把多数的婴儿狠狠甩到背後几公里远。
健全富裕的家庭丶疼爱他的父母丶聪明的头脑,再加一副好皮囊,无论是比赛学业人际感情,他只需要投入一点努力,得到的结果通常都比别人投入全附心神的效果来得要好得多一些。
他就是天生的发光体,身边最不缺的就是人,就连运气都偏爱他。後来我发现,这人最大的本事,说穿不是念书也不是泡妞,而是擅长让各种人对他死心塌地。
与他有过视线碰撞的人,无人能抗拒那双眼睛。唐雅正总会在交谈时很认真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无论你生得是圆是扁,他都能在瞬间让你产生一种世上最梦幻的错觉,芸芸众生,除了你谁也入不了他的眼。
但这种感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个误会。我太了唐雅正了,事实上有几个人真正在他的心底掀起过一圈涟漪,只有老天爷跟他自己知道而已。但多数人都不知道,所以总有那麽多人对他难以死心。
就算是我这个知道真相的人,明明知道他的那些恶劣伎俩,也还是无法停止那日益在心中滋生的感觉。那时我就知道,我完了。
这一切优势,让他任何事物都得到的太轻易,才导致他觉得什麽都不够重要。如果这是一种病,唐雅正无疑就是心里有毛病。这也是为什麽我从一开始对他隐隐的排斥到现在干点什麽鸟事都不自觉与他形影不离的原因,虽然什麽都没说,但他有病,我何尝没有?
我跟他,不过是同病相怜。
现在的文明社会,就是文明病毒的大温床,生理上的恶疾远不及心理上对於一个人的摧毁性,什麽都能传染。幸福能传染痛苦能传染,忌妒能传染,欲望更能。
多数人有苦难言,因为他们下意识把这些事视为一种羞耻。那种程度好比旧社会时有人得了爱滋病,有人宁愿在家等死也不敢登门求医(虽然求医基本上也是等死)。唐雅正倾向装作一个正常人,我却无所谓,因为我身上不没有他人的期望,唐雅正却不一样。
这种日子过得太寂寞,他优秀地过於压抑,我放荡得过於孤单。
我见过唐雅正太多不曾在别人面前显露的那一面。与太阳下那个品学兼优的形象背道而驰。我们摸黑着一人一脚把小刚踹到荷花池。我们在夜半的台北市闯过一路的红灯。我们拿起点燃的鞭炮丢到公园的垃圾桶烧出整晚有毒的戴奥辛。
我们干过太多的无聊事,其中没有太多的目的性也没有意义,那时我俩个极度热衷试探彼此的底线,越挑战道德范围的事就越疯狂地作,尤其在违反校规的时候,我们俩个更乐意拖着对方胡搞瞎搞。与其说是在培养感情,倒不说就是彼此作个伴,白天各玩各的角色扮演,到了晚上,我们也只是彼此顺手拖着一个垫背的而已。
这种不用太多装饰的相处才使我们的感情逐渐有了一点厚度。我自己心里也矛盾,跟他所谓的友谊不过是建立一条没有比较的道路上,反正我们各自要走的路本就不在同一条。
日子是要过得,也是要发泄的。然而有些事一个人作太寂寞,发泄也相同,看起来我跟唐雅正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但实际上,我们有什麽不一样吗 ?
说到底,骨子里都不是什麽好东西。
有次我们在天母棒球场外喝到底朝天,脚边堆了一地压扁的啤酒罐。唐雅正有个怪僻,只要是铝制饮料,喝完了他一定会双手使劲地把圆柱体的罐子扭成歪七扭八的螺旋型,每一次总让我把罐子留给他扭,简直有强迫症。他扭铝罐的样子就像是武侠小说中那种练功练得走火入魔的高手,看起来有点癫狂,扭到整只手臂的青筋都浮了起来,就越兴奋,他的表情几度让我怀疑,他手里掐着的根本不是啤酒罐,而是女人的身体,要是再多给他两个罐子,说不定还能扭到射/出来。
但这些都不是最荒唐的。
最荒唐的大概还是坐在旁边丶看着酒气上脸的唐雅正捏铝罐的我。
Imagine me and you, i do
I think about you day and night, it's only right
To think about the girl you love and hold her tight
So Happy Together
手机还接在那台移动小喇叭上,电快没了,音乐开始有些断断续续,杂音很重,却不影响重金属撕心裂肺的呐喊。
If I should call you up, invest a dime
And you sayyou belong to me and ease my mind
Imagine how the world could be, so very fine
So happy together
听着铝罐被扭转的声音,盯着他两只双臂随手劲而不时扩张的肌肉线条,我曲起一条腿……
空气中漫着一片青草与啤酒的味道,酒罐拧出各种喀啦喀啦的声音,旁边已经喝开了的唐雅正没察觉到我的尴尬与异状,语无伦次地说:「还是跟你一起好,爽多了。」
我把背紧贴着冰凉的碎石墙,颓然地闭上眼睛。我的意识有点恍惚,全身的细胞都在这一半的海水丶一半的火焰里叫嚣。呼吸有些急促,我竟有点想哭,又有些想笑,就在刚才,我差点硬了。
握紧被汗水浸湿的手心,我知道那不是错觉。
嗯,我知道。我心回答着他。不是跟我在一起好,而是你看准了,只有我不会批评你。因为你比我聪明,早看出来我跟你一路货色。
我都知道。却又无法控制自己沉浸在唐雅正这些虚假的醉话里,异样的满足自心中向外扩散,随着黑色的情绪同步涌入四肢百骸。
Me and you, and you and me
No matter how they toss the dice, it has to be
The only one for me is you, and you for me
So happy together
「去/你/妈/的!」随手抄起地上一个被碾平的罐子,我大笑,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地抛出去。
Me and you, and you and me ….
我在笑,唐雅正也在笑,随着那只飞出去的扁铝罐,打在地上,锵当锵当的响。
Me and you, and you and me ….
----去/你/妈/的喜欢男人!
----去/你/妈/的唐雅正!
----去/你/妈/的自欺欺人!
電跳了。
听说快乐总是伴随痛苦而生。我们都在笑,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还要笑。
我们终究只能是比普通朋友要再好上一点的关系。即使一直有个声音不断地在身体里在不满中低吟,可我心知肚明,这就是我跟他这辈子亲密的极限,顶多於此,不会再多出什麽东西。
在校园的日子日复一日,我是厮混着过得。
年轻如我,不过也是十八丶九岁的年纪,早年走过的风雨我自以为自已早将人性摸得透透的,没有什麽困境会真的艰难到跨不过去。在于俐绮出现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忘了自己还是一个人,一个特别年轻的人,是个介於男孩与男人之间的人,属於这个阶段该有的青春躁动该有的一样不缺。
我自以为跟他们都不一样,後来才知道原来比起那个表里不一的唐雅正,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這個故事說到這裡,才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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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先後出現的兩首歌曲:
1. 張國榮 - 春光乍洩(粵語)
2. Filter版本 - Happy Together (原唱:The Turt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