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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终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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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红玉的第一份工作是百货商场的售货员,这个工种随着年月的推进早就不复了从前的荣光。成冬青年轻时的那个年代,售货员还是个相当体面、吃香的工作。以至于兼具美貌与能说会道这两大优势的成冬青,尚且不满足成为一个售货员的资格。那时候只有有本地户口的人才能参与这一工种的分配。
      站在柜台里木讷的苏红玉,与在家乡游刃有余的那个自己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她给村里唯一一家小卖部帮过几天忙,满以为在城里的百货商店卖货也是大同小异。她想简单了。
      看着从眼前川流而过的潜在顾客们,好几回她都想开口说点什么,引人驻足瞧瞧自己柜台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可她就是张不开嘴。把她圈在个不足两平方大小的区域的玻璃柜台,就像古时候套在罪犯脖子上的枷板似的。那枷板卡了她的脑子,困住了在小村庄里看起来尚算灵光的小丫头。
      一整天她都没开张,她下班的时候,经理把她教训了一顿。说自己从没见过像红玉这么死性的售货员,跟个木头似的干杵着一句话都不说,简直比柜台里没长嘴的花瓶还消停。毫无意外的,红玉当时就被经理辞退了。她本来对这份保底月薪足有两千块的工作充满了期待的……
      其实,她本来有机会开张,卖出一支售价二百三十块的水晶果盘给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士。她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捧出了那只造型精美的果盘,对方看过之后表示满意,直接就要买下,前后统共也没用五分钟。这么痛快的顾客并不常见,落在苏红玉这个新手头上真不亚于天上掉馅饼。
      当对方要她开票时,她傻了。既不知道品名要怎么填,也不知道“贰佰叁拾”这几个字要怎么写(票据上的金额要求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大写要一致)。她甚至忘了今天是几月几号,只在售货员一栏内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像个生了绣的机器似的,卡在那儿再也动不了了。
      她的同事见状扯过了开票簿,撕了她写的那三联,重新开了票给那位顾客,这单的提成自然也就算到了同事的头上。
      红玉哭着回了双星旅馆,他从小到大都没被人这样否定过。她干起农活儿来从不比那些同龄的小子们差,回到家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带弟弟也从没出过差错。哪怕是她偏心的爹妈,在做事这方面也挑不出她的毛病。
      不会开票不是苏红玉的错。她错在没有安分守己,留在自己熟悉的圈子里苟且;她错在挑战命运的安排,妄想自己掌握人生的轨迹。她犯的错误与成冬青的大差不差。
      但成冬青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怀着功利性的目的,而苏红玉则要到很久以后才会挖掘出自己人性中的这一阴暗面。她因此错失了很多机动性……
      “闺女别哭,咱不会卖货还可以干别的,你怕不怕吃苦?不怕的话,大娘听说有个餐馆招服务员,累肯定比当售货员要累,工作时间也长,但总比卖货简单吧,你说呢?”
      红玉泪眼朦胧的点点头,看宋大娘的脑袋上,好像又多了好几层闪闪发亮的光圈。
      这家饭馆的老板可比原来那经理可爱多了,他不仅给红玉做了上岗前的培训,还和颜悦色的告诉她别紧张,有不懂的就来问自己,红玉因此顺利的在那个饭馆干了一段时间。
      收拾桌子点菜上菜,备菜洗菜刷盘子这些,确实比绞尽脑汁讨好顾客,以便把那些好看却贵得要死的瓶子、盘子卖出去容易多了。红玉现在做的事至少有一部分能与自己从前擅长做的重叠上。渐渐的,红玉脖子上的枷板随她的羞涩一同消失了,她脸上重又扬起了自信的笑,时不时还会机智的推荐贵价的菜和高档的酒水给适合的食客。
      她拿到第一个月一千三百块钱工资的时候,是她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那天她付清了房钱,以员工价买了二斤猪头肉回了双星旅馆,请宋大娘好好吃了一顿。
      她头一次对宋大娘表示了感谢,说人家是自己的贵人更是亲人!宋大娘全程一副不敢当的样子,说:“啥贵不贵人的,我就是你的亲大娘!”
      她的话语是暖心的,她的眼神是真诚的,但嘴里的猪头肉却随着她的嘴角,露出了谜一样的微笑。苏红玉的人生迷失在了那个耐人寻味的微笑里,随着被吞入宋大娘肠胃的猪头肉急转直下。
      同一时段,赵东海办完了赵大奎的丧事和退学手续,跟成冬青平分了家里的四千五百七十六块六毛钱,收拾好行李踏上了进京的火车。他没有逃票,而是买了三十四块半的站票,堂堂正正的上了同一趟绿皮火车。
      赵东海看着偌大个车站大厅以及眼前穿梭的陌生旅人时,并没有显出与苏红玉一样的不知所措,他淡定得多了。这应该也是荷包鼓鼓、有备而来和囊中羞涩、脑子一热的参差吧。
      东海想着先去吃点儿东西,然后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就去赵大奎一直留在京城发展的工友那儿,看看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在同一个出站口,他遇到了穿着同一件红T恤的宋大娘。她依旧打算用和蔼可亲的语气招呼东海住店,只不过,她迎上去之前略略犹豫了一霎。因为东海身上,那种初来乍到时的局促并不明显。可他朴实的衣着、稚嫩的脸孔、清澈的眼神却又极其符合一个刚刚进城谋生的小青年的标准。
      “小伙子,住宿吗?24小时热水,三十八一晚,包月七百五。”
      “…… ”东海看了她一眼没搭腔,径直往前走。
      “小伙子,咱们旅馆房间干净,有专人打扫卫生、送热水,能淋浴,还有免费电话。住一晚吧!”宋大娘跟了上去。
      “十五块,行吗?”东海言简意赅。
      “哎呀小伙子,十五太少了!三十!三十有独立卫生间!”
      “十五块不行就算了!我就那点儿钱,还要留着吃饭呢!”东海斩钉截铁,把话说死了。
      他之所以能这么游刃有余,实在是因为心中有数。他十岁那年跟成冬青进过一回京,当时成冬青也是和在出站口揽客的人,如此这般讨价还价的。赵东海这一生,从自己的母亲身上学到的本领极为有限,这姑且算是一个。
      “十五…… 十五就住不了单间儿了啊!”宋大娘的表情和语气里没了和蔼可亲,只剩一副奸商的市侩。
      “行!”
      东海跟着她回了双星旅馆,宋大娘带他进了一间有四个上下铺的小房间,厕所和淋浴都在走廊尽头,是公用的。那屋子很闷,因为只有一扇50公分乘50 公分的小方窗,像是专门为这铺位的价格量身定做的。
      房间里的味道也不好,有股臭脚丫子和二手烟缠绵的味儿。可明明这房里就没有其他住客。东海觉得那气味比赵大奎喝醉酒后的臭嘴还难闻,进屋后下意识的掩了掩口鼻。
      下铺的床单子尤其脏,明显能看出床沿那块有个黑乎乎的屁股印儿。东海想都没想就爬上了靠窗的那个上铺,把自己的背包搁在床铺中间,算是占好了位置。
      天已经黑了,那扇小窗户外的霓虹灯亮起,照在东海的旧背包上,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黄,很有些搅合人。
      相比之下,苏红玉二楼那个原本也不怎么样的房间,突然就显出那二十三块差价的极大优势。她的床单子上没有黑屁股印,窗户也有两大扇,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她独享着一间卫生间,什么时候想洗澡、想拉屎都不用排队。
      这是苏红玉在家时也没有过的高级居住品质……
      东海跟宋大娘到前台办好了入住手续,付了两天的房费后就找吃的去了。他出了旅馆那条巷子,往左拐进一片繁华。途中经过红玉打工的饭馆儿时,还在玻璃窗外驻足了片刻。
      他扫了几眼餐牌上的菜价,扭头朝昏暗的对街上一排路边摊去了。此时的红玉正好给靠窗的那桌客人上了道菜,随后背过身,又投入了亮堂堂的灯影里继续忙碌。
      这场景像极了他们还穿着宽松肥大的校服时,从班级门口无数次擦身而过的样子。那时候的校服有着万恶的、统一的丑陋,模糊了几乎所有孩子的个性与朝气。如今,它也只是换了种方式,做的事却是一般无二的。利用着所谓阶级的鸿沟,试图抹平不同个体心中那或大或小的差异。
      东海随便填饱了肚子,回去后在宋大娘微露的眼白下,给父亲从前的工友——而今已是个小包工头的崔叔打了个电话。约好明天上午八点到市里的某工地见个面。
      随后他又爬上了那张上铺,把背包塞在自己和墙之间,手按住了缝死在自己四角底裤上的长方形布口袋,在一片不时转换的红黄蓝光中睡了过去。
      那布口袋里是他的全部财产,他临出门前按成冬青的吩咐把两千块整钱塞了进去,封死了袋口。剩下的不到三百块零钱装在T恤衫胸前的小口袋里方便取用。
      这样一来,除非有人扒了他的四角大底裤,否则这笔钱就会一直贴着他的肚皮,给予他说不尽的安全感——一种他在家庭生活里从未得到过的踏实。
      其实东海作为一个十七岁的半大小子,既没有社会经验,对人心之险恶的了解也只停留在报纸的法治新闻上。本来是想不到把自己的身家藏得那么安稳的。
      可当成冬青抹干净脸孔,和颜悦色的劝东海说:“把钱交给妈妈保管”遭拒后,她盯着那本该属于自己的两千块钱,转而恶狠狠的就威胁起了东海。
      “你把钱弄丢了试试!我会挖出赵大奎那个王八蛋的棺材板拍死你!”
      这就是赵东海拿起针线,捍卫自己财产的原因。他是对的。
      第二天一早,东海坐上二十七路公共汽车的时候,红玉还在二楼的那个房间里睡觉。餐馆儿的工作时间特殊,晚餐闭餐后再忙活个俩仨小时是很正常的事。
      红玉上午十点上班,晚上十一点也不见得能回来。收拾洗漱完毕,身子挨床那是半夜十二点以后了。如果不是赵东海顺利找到工作,决定回来拿走行李、退掉半天的房费,按照这种作息时间,他和她估计会错过一世。
      当宋大娘不情不愿的把揉得皱皱巴巴的七块五毛钱甩在前台上时,苏红玉正好下了楼。
      “闺女,上班去啊!好好干啊!”宋大娘看见红玉,立刻笑逐颜开得招呼到。
      “嗯!晚饭别吃太饱!今天有个婚宴,剩了啥好吃的,我给大娘带回来宵夜!”
      “诶!谢谢闺女!”
      红玉在饭馆儿上班其实有很多便利可享。城里这些大款下馆子往往不仅是为了吃喝,他们会在酒桌上谈生意,当然也有特意来吹牛皮的。于是乎,酒就成了餐桌上的头牌。菜嘛,再好吃也是配角。
      那些顾客走后,桌上时不常总有些好菜要么没吃几口、要么压根就没人动过。苏红玉作为一个艰苦朴素惯了的乡村女青年,看着那些美味佳肴被倒进泔水桶时,可是心疼坏了!
      她还记得她壮着胆子跟老板说出了自己的心疼,希望老板能打个对折把她想吃的剩菜卖给自己时,老板脸上的表情。先是不可思议,随后笑得像个大肚子弥勒佛。
      “红玉呀,难得你不嫌那是别人吃剩下的,你想要就拿走吧,勤俭节约值得提倡,我可不好意思管你要钱!”
      红玉听到这样的话,鼻子一酸,红了眼圈。那老板的年纪跟自己的爸差不多大,却比自己爸对自己和善了少说有百八十倍。他的宽和大方给红玉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深刻到几乎不亚于那人趁夜黑风高把咸猪手伸向自己时,自己的惊慌……
      红玉转身要走,头对头、脸对脸,她看见了赵东海。她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毕竟赵东海不仅从小就是个学霸还英俊得很。东海也认出了她。他俩用食指指着对方,异口同声道:
      “啊!是你!”
      “小学数学课代表兼大队长(三道杠),赵东海!”
      “你是苏红玉!你擦过的黑板最干净,写板书都顺畅许多!”
      “呵呵。”红玉羞涩的笑了笑“你来城里是?”
      赵东海的父母虽没给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也没为他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但也挡不住东海自己要上进。他上了初中之后就开始住校了,无论周日还是寒暑假,只要学校没往外轰他,他就坚决不回家。
      因为待在学校里刻苦用功是他唯一可以躲开那个三天两头,鸡飞狗跳的家的方法。他好好学习不光是因为他爱学习,也是因为他需要清净。如果没有那段宁静的时光打底,东海很可能已经变成跟赵大奎一样的疯子了。
      他的成绩因此很好,是乡邻和老师眼中最有机会考到大城市去的孩子,这在全村都是知名的。所以红玉根本就没想到,东海进京居然是因为辍了学要出来打工。
      “我来找工作。你呢?什么时候来的?”
      “快两个月了。赵东海,你学习那么好,怎么不考大学了?”
      “我爸死了,没人供我了。我妈将来还得靠我养呢。”
      “大奎伯伯没了?!怎么?我出来时还好好的!”红玉大为震惊。
      “都是酒闹的…… ”东海欲言又止。
      “你不考大学挺可惜的。”
      “等我攒点儿钱再说吧,到时报个夜校或高自考进修就是了。你…… ”东海看了一眼宋大娘,把红玉拉出了双星旅馆。
      “这两个月你一直住这儿吗?”
      “对啊,宋大娘挺照顾我的,帮我找了工作,就在这儿附近的一个大众餐厅!”
      “你怎么不去租民房?住旅店多浪费!”
      “啊…… 我还没想过。我现在每月有一千三的工资,餐馆包两餐,住宿花掉七百五,剩下的也很够用了。”
      “…… ”东海无声的叹息。
      他记忆中的苏红玉不仅勤劳,而且很会精打细算。可不知道为什么,进了京就不会算账了。他并不知道红玉不是突然变傻了,而只是输在了缺乏在大城市生活的常识以及信息差上。
      东海早上跟崔叔敲定了自己的工作后,进工地看了看即将住进去的免费宿舍。那居住条件,比双星旅馆的八人间可差远了。
      那就是一溜铁皮房子,熟悉的上下铺密度很高。相比自己花十五块租来的旅馆房间,舒适等级直线下降,气味当然也是一言难尽。东海没当着崔叔的面挑剔,而是高高兴兴的出了工地。
      他问了问路上看着像本地土著且面孔和善的行人,哪里有房子可出租。一个好心的大爷给他指了路,让他去前面的老三房产看看。东海进了那间中介所,里面最便宜的单间也要一个月四百。他回想了一下工地宿舍的环境,又看了看贴在墙上的出租信息,心想“白吃馒头,就别嫌面儿黑了!”
      尽管他很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私人小空间,但他还是决定省下那每个月四百块钱的大额支出,在集体宿舍里将就住。
      东海坐在回双星旅馆的公交车上,突然想起了赵大奎。这是自己有生之年第一次客观的回忆这个男人。他虽然有很多不是,但他一直以来都在努力赚钱。即便自己看不上他,但如果没有他,就没有给自己交学费的人了。不可否认,无论是成冬青还是自己,从来都是靠他供养的。他既是养家的人,又是家里的暴君。他既是骚乱的制造者,也是花钱为自己买来清净的人。
      当赵东海意识到赵大奎为自己想要的清净所支付的价格时,他对自己这个父亲的情感忽然就变得复杂起来。赵东海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父亲这个一家之主的人设是成冬青强行立起来的。而如果不是后来,成冬青再次一气之下逞了口舌之快,赵东海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赵大奎其人到底有多么可悲……
      本着同乡还有同窗的情谊,东海好心提醒了红玉,免得她长期花冤枉钱。他跟红玉说了这个城市租房的大致价格,并把工地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她。叫她想好了就给自己打电话,他会找时间帮她弄租房的事。
      二人在双星旅馆门口道了别,踏上了各自既定的人生路线。他们之间很快就会生出新的牵连,缠绕在彼此生命中难分难解。但这无关乎什么情情爱爱,虽然一开始看起来好像是那样的。
      多年以后,双星旅馆对面的街上,刚点上第二支烟的苏红玉远远望见了口罩帽子墨镜全副武装的林烨。一样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想也没想就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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