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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2)
覃慕瞻从府衙后山石中抽出纸条,熟悉的端正字迹眷写着歌谱,那是他和唐柘约定的密文,看似是歌谱,翻译出来便是传递的信息。
“常来往源州,古怪,明日城门开时。”唐柘得到了消息,发现他们之中有一批人常常在源州与禹州之间来往,运送什么东西,比去别的城市的次数都要多的多。
禹州没什么宪制书院,地区较为落后,人口也不算多,能发现的走失也比别的地方不多,去哪里大概不是为了拐小孩。不过源州地处南境,物种丰富,覃慕瞻想起祝得老先生寄来的方子,若是什么金贵的珍惜药材,难以收集却又因为研制大量需要,可能性就高得多。
唐柘还写了王达的事,这件事再怎么奇怪,消息也没那么快从京师传来,这样算来,唐柘的消息很可能比他还快,王达更有可能是与“智者”有关系的人。
“若记忆满载,我便蒙上布匹,从此你做我的眼。
若失忆,记不得,只好圈住你一直看,满眼皆是你。”
明明自己才是身处危险的人,却还有闲情宽自己的心。
覃慕瞻之前确实忽略了这一点,他们这样的人,记忆图片会是有限制的吗?就像自己超出两页的古文便记不住一样。
让人极度痛苦,甚至自尽的,除了无情无感失去意义之外,可能是骤然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但全部塞满了的极度痛苦,也极其符合这种奇特的记忆方式。
这些终归只是推测,他决定试着与这些人保持一致的步调,决定去趟源洲,说不定能多些线索。
正值商事旺季,从禹州到源洲的一路上商队众多,覃慕瞻称自己要去源洲投奔亲眷混在其中,排除了些全境跑做生意的,集中在专注往返禹州与源洲的商队。
“小哥,看你也还年轻不懂事,好心提醒一句,禹州接近边境,出了城便别跟着商队走了。”那人招了招黝黑的手掌,覃慕瞻马上掏出些银子,侧耳靠近,“多半是黑的。”
“啊?”覃慕瞻故意做出惊讶的神色。
那人啃了啃馒头,摆摆手:“看你就知道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纨绔,老子这不才心善,保你一条小命。”
若是他肯将一路上要的银子少拿一半,覃慕瞻都能信他是真的心善:“哎呀!那可多谢大哥了,可不巧,我这亲眷还真在城外。大哥还能多教几条道上保命的法子吗?”
“这有何难,不听,不看,夜里不出门。”
背后似乎还有些别的什么黑话,覃慕瞻没套出来,只能作罢。商队出城后,直接赶走了他,没多少路就将他甩了,不见了踪影。他在源洲没什么亲眷,去府衙又太过明显,想了想,不如去拜访镜雀案中报案的老伯,顺道借住一晚。
林中道路复杂,到达小院时,己是暮色四合,老伯看见覃慕瞻在院门口,立马高兴地起身来迎:“覃大人!覃大人光临寒舍,真是荣幸啊,鄙人的传家宝都多亏了……”
“老伯不用客气,都多久之前的事了,叫我小覃就好,今日路过此地,天色太晚,不知是否方便借宿一晚。”
“也是,覃大人日理万机,哪还记着这些。大人别客气,快进屋。”老伯支起一个小桌,端上朴素的野菜羹和馒头,“一点粗茶淡饭,大人莫怪。”
“好喝!”野菜都是林中新鲜的,清新的香气混着汤的温热,让人从胃一直温暖到了心,“我父亲也会烧野菜羹。”
“大人的父亲也应该是位老爷吧,还会亲自煮野菜?”
算是吧,覃慕瞻想,若是在季生阁讲台上,当然要搬出一副老爷架子,镇住他们这些皮猴子。
可一转念,又想起之前出外考察时,覃季生挽起袖子亲自堆泥灶,将他们挖的野菜挑出一些来,煮野菜羹。靠在父亲的身边,研习着最美的万物景色,喝着鲜美的野菜羹,这样的味道,又怎么不温暖?
“算是吧,怎么不见您儿子?”
说起儿子,老伯的神色淡了一些:“我那不孝子应该和你差不多年纪吧,若是能有你一般懂事,哎……说是又有什么事,得离家一阵子,肯定又不是什么正经事。”
覃慕瞻顺着老伯的眼神看向角落里,他儿子的床铺,那柜子似乎很脏,全是粉末。覃慕瞻不由得想起之前搜查证据之时那些可疑的粉末,帮老伯整理锅碗时,他趁着老伯不注意包了些。
“覃大人啊,犬子从小丧母,我又伐薪卖柴,疏于管教,其实本心并不坏。算老夫不要脸,若是衙门以后缺些洒扫的杂役什么的,能不能让他去试试……像他这样跑腿混混,到底不是个正经事,也成不了家……”苍老的面容露出讨好的笑,看得覃慕瞻有些不忍。
他不由得又想起自己父亲,温暖的关爱与理解自不必说,就连那个时候与父亲置气的细节,像留自己运送显微镜,让自己与送明经院的货物礼品一起走,现在想想,也是中第前自己宝贵经历与锻炼,让自己能见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境遇,才更像个学季生的,更关注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
“老头,这谁啊?”一个青年浑身酒气地出现,划破了宁静,看样子应该是老伯的儿子,一脸凶恶地冲着覃慕瞻走来。
“臭小子不得无礼,这可是源洲府衙,几年前帮我们寻回传家宝的覃大人。”老伯立马将儿子拉远些。
青年瞥了一眼,不屑地嘟囔:“不过书呆子一个,也不知怎么做上官的……”
覃慕瞻想辩驳自,转念一想青年不会不知,他只是想让自己落些面子,与他争执实在没有必要。
看来今晚是不能在这借宿了,覃慕瞻相还在争执的父子行礼:“抱歉打扰,今夜就先告辞了。”
“夜里别出门。”独自在林子里走着,覃慕瞻不禁又想起那个大哥的话,是吓唬他吗?还是晚上真的会有什么交易?能被自己发现。
若抛却这些心事,独自在夜晚林中漫步,对覃慕瞻来说倒不可怖,甚至也算是一样消遣。夜晚将视觉感受降低了,却有朦胧的月光,洒在人行走踏出的小道上。
听觉被放大,不难想到,人类安眠的时候对很多动物来说正是他们的白昼,虫鸣兽潜,微小的声音,矫健的身影,都是与人类无关的,盛大的狂欢。
正侧耳倾听着这曲夜间林中曲,突然有急促的脚步声向自己而来,覃慕瞻立马握住剑柄回身。
来人正是老伯的儿子,拿着斧头气势汹汹,他看见覃慕瞻居然还带着佩剑时显然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一看就是书呆子的家伙居然会武。不过既然已经追到此地,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事,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斧头。
“快把粉末交出来,老子还能饶你不死。”
“什么粉啊?”覃慕瞻定了定神,这粉末果然有问题,“让我猜猜什么东西那么金贵,是金粉还是银粉,还是什么某人不吃就会发狂犬病的?”记得不错的话,那个时候他就不让父亲报官,还收拾东西连夜逃走,想必是心里有鬼。
“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人举着斧头就向覃慕瞻砍来。
覃慕瞻抽剑格挡,衣袖跟着动作翩飞起来,剑穗上的宝石反射了月光,他一个闪身,轻盈一跃,躲过了攻击,到了那人的后方。覃慕瞻正要挑剑的瞬间,那人也转过身来,斧子卡这剑锋,让其堪堪偏过了一些,未伤要害,在他的右臂上留下一点血痕。
覃慕瞻收剑在身侧,与他拉开一些距离:“若能告诉我那粉末是干嘛的,我说不定能让你三招,顺便按你父亲说的,给你找个正经差事。”
“愚蠢!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大事。”想必说的是他父亲了,那人又举着斧头砍过来,右手受伤后,他右边的破绽更为明显,不过覃慕瞻留着手,不能让他受重伤,他更在意那人说的“大事”。
而那人似乎更加得意,斧头从侧边划来,覃慕瞻翻身躲过,扫腿攻其下盘,也被那人躲过。又一次挡过斧头的攻势,斧头的主人似乎已经被激怒地越来越狂躁失了章法,覃慕瞻看着他逐渐失去理智,便觉得是时候再套些话:“究竟什么大事,要个斧头都使不利索的,吃粉末的人呢?”
“去死!”剑锋差点伤到那人的脖颈,覃慕瞻忙的收手后退,却不小心踩到了什么,被收好的陷阱收在网里吊到了一颗大树上。
“求求老子,考虑留你个全尸。”那人终于闲下心看一眼自己的伤口,啐了一口,得意地开口,却看着被网住的覃慕瞻丝毫没有被捉的急迫样子。
“若我刚刚不后退,现在在这里的全尸可就是你了。所以你是特地在此动手,知道这里有陷阱?还是知道自己必定打不过我?”
“明明害人不手软,又不想自己动手杀人,脏了自己的手,你们这样的人不就是伪善嘛,我可见的太多了。今天你死在这,官府问起来可没有那个什么,对,证据。我们家老头可没胆子指认我。”那人草草地包扎着自己的伤口,时不时抬头看一眼覃慕瞻,“嘶,真他娘的疼,不过这副好皮相,我倒是可以考虑不杀了你,扔到边境外面去,卖个好价钱。”
覃慕瞻掏着袖中的小刀,不知怎么地想到了老头和他说的,呵,这就是传说中的本心并不坏。他正一边小幅度地偷偷割着捕猎网,一边想着自己若是真的潜入黑市,能连根拔起的可能性,一小队训练有素的人马突然将这里包围了起来。
“你你你……你们是什么人?”
领头人这才走近,挺直腰杆,迈步不急不徐,正是唐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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