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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慕振飞
从我姐姐的葬礼后,第一次见到童雪,是2008年,汶川。地震刚刚过去三天,她和莫绍谦拉着几卡车食物和饮用水来到这里,运动服棒球帽,身边带这一个小人儿,粉雕玉琢格外好看,安静地站在一边看妈妈搬方便面出来,一点不添乱。
她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很漂亮,虽然皮肤因日晒呈现出一种小麦色,虽然运动服一点都不凸显身材,虽然好看的长发梳成一个马尾没有披在肩上,但是那种健康的性感,从前的童雪从不曾拥有。
我走过去,想和她说点什么,可是另一个男人从车后面走了过来,帮忙搬更多的饮用水,路过她的时候很自然地吻她,两个人的嘴唇瞬间交接,位置堪称精确,那种默契,好像已经演练过千百遍。
我这才认出这个男人是我曾经的姐夫莫绍谦。虽说本质上他从来不曾成为我的姐夫,但是那七年的熟悉过后,看见他,我真的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认得出来。
他剪着清爽的短发,没有像以前一样都梳到脑后,让他看起来不超过25岁,一身运动服,颜色和童雪的不太一样,但是很明显款式是情侣的,两个人身长玉立,看起来那么相配。
我忽然觉得我明白姐姐为什么自杀,不仅仅因为那个恶心的监狱看守,更是因为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她一点机会也没有。他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做,就那样站在一起,姐姐就输了。
她从小到大,信奉着要么彻底得到,要么彻底放弃,可是对莫绍谦,她已经没有办法放弃。
一年又一年,她把爱熬成了毒,最后杀死了自己。
我听说这几年这两个人一直没闲着,到他们捐助的所有希望小学视察了一圈,亲自监工,这次地震中幸存的建筑物里面好几座都是他们俩捐助的希望小学。
钻石之路,还真是钻石的质量,坚固。两个人现在已经成了慈善明星,风评好得不得了。
如果我没听说童雪在参加完我姐姐的葬礼之后去印度闭关参禅长达三个月,我一定会以为他们俩在作秀,只不过手段高明。
可是今天看见童雪把外衣解下来系在腰间,露出小背心和小麦色带着一点二头肌堪称健美的胳膊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两个人到底走过多长的路。作秀,用不着吃这样的苦。她本来只需要在镜头前摆摆pose,端着杯子在慈善晚宴上洒两滴眼泪,表示一下对贫困山区儿童的无限同情就够了。
事实上她确实没少参加慈善晚宴,杂志上总能看到报道她的事迹,抹胸礼服穿的优雅可人,小女儿跟在她身边,打扮得像个洋娃娃,抢镜得很。在一大帮争奇斗艳的女明星中间,她并不算出挑,但是神奇的是,没有人觉得她掺杂在其中有什么不和谐,也没有时尚杂志把她排上黑榜,甚至有的时候她会到红榜一游。
她是多么传奇的存在。
今天有记者刁难,当然我觉得这记者有找抽的倾向:“您穿的似乎是阿迪达斯?”
她说:“对啊,穿好几年了,还是我家女儿刚出生的时候孩子她爸给我买的呢。”
记者噎了一噎,下一句干脆没问出来。
休息的时候她终于注意到了我,想了想,还是和我打了个招呼。我说:“这些年,救了很多人吧。”
她笑了笑,不在意地说:“哪有,救自己而已。”
我看着她走远,并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很多年以后,我终于如愿复仇,一刀阉了那个玷污姐姐的监狱看守,连着做了三天噩梦之后,忽然想起这句话来。
当生活被仇恨的阴影埋葬,当复仇的快感渐渐消散,忽然觉得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能为他人做些事情,能拯救生命,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情。
后来我跑到了西藏,一待几十年。别人问我为什么,别人夸我为这里做了贡献,我的回答只是:“这里的天很蓝,孩子的眼睛很亮,我来这里,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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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纳粹情人说实在的我在法国上学学语言,才发现随便一个外国人都比我对慈善了解得多。为这个地球做点事情,都觉得再平常不过,每个人都能做。
有的读者可能更喜欢女主赚钱之类的情节,然后,宠,然后总之就是女主好才是真的好,男人多了不用犹豫一口气都收了,可是我觉得给与才算得到吧,为这个世界做点事情,留下自己的印记,让生命不是白白走过一趟,这才叫人生嘛。
赫本说,善良比聪明更可贵。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
我家女主小叶幸福,因为她会爱,会疼人,会想方设法让周围的人都快乐,这一点慕咏飞就不会,所以她孤单无助地死去了。所有爱小叶的读者们,我相信你们都是聪明善良的姑娘,你们能让男人舍不得打舍不得骂舍不得背叛,一辈子不离不弃。
红粉祝你们幸福,你们也确实会幸福的。
最后再唠叨两句我的新文,禁欲系德国帅军官+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一穷二白的小白兔引诱大灰狼hold不住反扑的故事,敬请期待敬请戳一戳→
我的纳粹情人红粉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