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医仙也会武

作者:茶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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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7 章


      第二十七章恋凤山庄的少庄主
      骑着马,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走在商队最前面的看似是主人,穿的一身的绫罗绸缎,油光满面,长的还算不错,勉强如得了绣蝶的眼。这位主任坐在马上,眼睛不断的四处瞄,一看就知道是定性不够的公子哥。
      江清月四处瞄的双眼很快便注意到了马前躺着那五个衣裳简陋的粗鄙,也不知是死是活的尸体。叫来保镖让人检查。
      保镖们检查后,都一致认为是活的。江清月就又叫他们把这些躺着的人拖走,别碍着他的路。
      然后他双眼又一瞄,看到了直直的站在风中的绣蝶。风胡乱的吹着,撩起了绣蝶的长发,这让原本就糟糕的形象各接近疯婆子。
      江清月翻身下马,走到绣蝶的面前,“姑娘……”
      不等江清月说完,绣蝶就把脑海中早已想好的措辞道出:“多谢公子的救命之恩,我原意为奴为婢来报答您。”
      啥?!江清月被弄得一傻一愣的。救命之恩?他好像没有做过什么吧。但江清月是个好面子的人,一听绣蝶这么肯定的说,便自动自发的联想开来。兴许这些抢匪是因为听到了他的大名,知道了他要经过此处,所以才会吓得全都晕了过去,才顺便救了这个疯姑娘一命。越想就越觉得有道理,连忙说道:“姑娘不必客气,这是在下应该做的。”
      呃?这次轮到绣蝶发傻了。她连后面那些强逼也要逼个“救命恩人”的话都给省了,倒都用不上了。呵呵,还方便嘛!
      见绣蝶没有反应,江清月以为那些抢匪把她吓傻了,又问:“姑娘家在何处?在下差人送姑娘回去?”
      “我,”绣蝶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停顿了一下便想好了托词,:“我爹娘早死,姑父姑妈对我又不好,我说这是去城里找我的爷爷,结果,结果……”说一半不说一半是最高的境界,留个别人想象的空间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而江清月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已经发挥了他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自行的想开了。“姑娘你不用担心,在下正是恋凤山庄的少庄主,若姑娘不嫌弃,可否暂住本山庄?”
      “那就多谢公子了。”许多躬了躬身子,还礼道。
      江清月一直看着绣蝶的表情,想从中猜测出什么。只见绣蝶还是一副平常样子,没什么不妥。便认为这女人还处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泛滥的同情心立即涌现了出来,还替这位姑娘伤感了一下下。
      “那你就坐那辆马车吧。”说完,江清月吩咐了一位保镖带绣蝶走过去,自己翻身上马。
      等一切都准备妥当了,江清月便发出启程的口令。
      绣蝶所在的马车并不是那辆走在最前面最豪华的,而是比较靠后毫不显眼的小辆马车。
      这马车不大却也挤了五六个人。绣蝶一上车,原本车里的人便全部都往后靠,与绣蝶拉开了距离。绣蝶也并不在意,无所谓的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终于,不用走路了。也不知道小狮子会不会跟上来。
      车子大概走了三天的路程。之所以说“大概”那是因为绣蝶没有空余的时间来计算日子。本以为坐上马车了可以好好的欣赏一下窗外的风景,谁知道竟然吐了足足三天。这三天里,绣蝶的真图的天昏地暗。她在二十一世纪既不晕车也不晕机的,怎么来到这里就晕马车?!车子一颠一簸的,颠的她的胃也翻腾的厉害,难受的紧。吃什么,吐什么,干脆就不吃了。哪知不吃更糟糕。胃里没有东西吐,就吐胃酸,吐的连血都开呕出来。
      她是不是跟这个世界有仇啊?要不然老天干嘛这样整她?来到这一,没有一天是好过的。多灾多难,连唐三藏都不知道有没有她辛苦。
      三天,便来到了恋凤山庄。
      恋凤山庄建在一个大竹林里,很大,大到有点夸张。
      恋凤上庄里所有的人都叫主人做“庄主”,叫江清月“少庄主”。庄主江浒是个很厚实的中年大叔,脸上没有长胡子,脸也很白净,咋看之下就有种书生气,就是身材虎背熊腰,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子。总共有一个妻子三个妾,而江清月则是嫡长子。江清月共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兄妹人多,却因为出生背景的关系,他在庄中的地位也不同,更因为江清月是这几个兄妹中练武天分最高的,所以也特别的受庄主的喜爱。
      不过,一家十口人,住占地上千平米的大宅子来说,是很夸张。而且庄中的装潢也是十分的奢侈。说是金砖银瓦也不过分。占地百米的人工绿湖,藏尽百花的花园,各具特色的凉亭,上百间的的房子,一大堆数也数不清的仆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这家人真的有钱到爆!
      金屋哎!!她一直就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住上金屋,那真是死而无憾了。现在,她小小的心愿是达成了。既然被这位少庄主“救”了,多多少少也算得上是个贵宾吧。那她是可以过上千金小姐的生活!
      江清月对她也不错,嘘寒问暖了一番,让她先去休息一个月,平复一下心情,收收惊,又说有时间会去看望一下她的。
      那这个少庄主的意思是不是她可以再这里白吃白住呢?
      虽说会来看看她,但实际上是,自从绣蝶往这个偏房住下后,江清月少庄主救贵人多忘事,把她给直接忽略掉了。而且这个院子里住了七八个丫鬟,看好了,是丫鬟。
      也罢也罢。他也只不过是江清月一时的顺手外加他的慈悲心肠一时兴起捡了她回来而已,说清楚点就是陌生人一个,住丫鬟房也没有什么。江清月不来还好,要不看她变了一个样子,那可不得了。
      在来到恋凤山庄的第一天晚上,绣蝶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从里到外,全身上下洗了三遍后,就被自己的样子给吓着了。
      这里用来梳妆照的也是铜镜,在铜镜里显现出来的样子是模糊了些,接着微微的烛光也看不大真切,但还是让绣蝶感到震惊。
      自从那次的“易容”过后,绣蝶为了不再被自己的样子给吓到就再也没有找过镜子。想不到过了十五年,仍是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副身子长的也太过于祸水了吧?!长成这样,她还怎么出去混啊?
      凝眸若水,唇红齿皓,冰肌玉骨,美的不可方物。镜子里的天姿国色,毫无一丝的情感表露在外,就像是从天上下凡的仙子般,不食人间烟火。
      就像是金庸小说里的小龙女,但这又比小龙女多了份人性。
      头发滑顺乌亮,身段曼妙无双。
      这不是人。是整一个百万伏特的节能灯泡,走到哪里都是发光发亮,特引人注目。她还想要低调点行走江湖。这样子还低调的了吗?你让她蒙面,那不是回头率更高吗?人家都说枪打出头鸟,不打她这只出头鸟又打谁?人,特别是男人,只注意特别的,管你面纱下是大美女还是丑八怪。
      现在真的觉得老头给她的那些红笺,青龙引是多么的有必要。这两样东西从现在开始就是她出门在外的比带物品。不再多想,绣蝶立即打开她的包袱,乒乒乓乓的乱找一通。
      还好,总算找到了一瓶红笺,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头放错了,居然把它放在了媚药堆里。(作者:你还真有带?!)
      倒了点出来,和水吃下,再把自己的头发弄糟一点后,才安心的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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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的考试终于结束了,就不知道考得怎么样。
      希望不是最后一名吧……
      这是茶茶最小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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