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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车子开了导航,一路开到北红村。
在村口的时候,因为风雪太大堵了路,车子开不进去,陈榆索性熄了火,她转头看向秦周:“知道要见的人是谁了吗?”
秦周点头。
那家旅店的人。
老板娘或者是老板娘的儿子。
“那你有什么要问我的吗?”她歪着头看他,眸子里的光芒渐盛。
“怎么会和他们扯上关系?”
陈榆挑眉:“我说不知道你信吗?”
秦周摇了摇头。
陈榆:“大约和我母亲的一位故人有关,但是现在我不能说。”
“嗯,走吧。”
秦周率先推开车门下了车。
陈榆也从车上走出来,脱下鞋子光脚站在她曾经站过的那块大石头上,白皙的脚背上有暗蓝的芍药刺青,她抬头一动不动的望着天空不敢眨眼睛。
大约那个人还没有到北红村,如今杀掉秦周的人,掳走顾优可能只是为了给她一个警告。
不过,也正因为这个警告,让她知道,她还有时间。
有时间,精心布置一个机关陷阱。
这个,是多年前,她在荒山,和一个退伍的老人学的。
老人家年纪大了,不肯住在聒噪的城市,独自一人搬去了山里。
陈榆独行在路上,偶然走进了大山,在山里住了很久,遇到了老人,学得了一些皮毛,但用来应付一下如今的场面,约摸是够的。
有时候她也会自嘲,作为女孩子,何必东奔西走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安安稳稳的不好吗?
可是最后,她总会自我否定,告诉自己,不好的。
她也想害怕了就尖叫,开心了就转圈,爱就说出来,二十多岁还能用甜甜的眼光看世界,可是这些事属于被爱保护的很好的女孩子的。
不属于陈榆。
虽然她也曾经历过同样被溺爱的时光,当她还是稚气孩童,身边总会有一些人毫无保留的为她无私付出。
即便长大之后,当她明白了这些事情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却也同样因为它们发生在她自己身上而视之为独一无二的快乐。
可是现在的她,早就不适合躲在爱的羽翼下,更没有羽翼会保护她,她走失了太久,久到她已经想不起自己柔弱时候的模样。
她曾因着记忆里那些温暖的事情,而渴望着成长长大,渴望着变强大去保护身边的人。
但这些渴望,最终也都随着那年母亲的突然离世烟消云散了。
后来她遇到穆源,予取予求,却从未想过要为他做些什么。
直到看到母亲的日记本,那上面啼血一般的记录了那些年大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她才恍然惊觉,终究是她活的过于自私了,因为觉得全世界都背叛了自己,所以也就站在了世上所有人的对立面,活的暴逆抑郁而不自知。
她想好好补救,不过在她还未想出补救的法子,就被强制的送到了这般边境之地。
她把母亲的日记本翻来覆去看了许多遍,想找出与给自己日记本的人有关的蛛丝马迹,却发现都是徒劳。
那个人既然肯把日记本给她,定是做了万全之策的。
她想找出那人的身份,揭穿那人的真面目,也不过是不甘心受人摆布罢了。
虽然,她自己也想知道年幼时候,在漠河,在她不知情的时候,母亲经历了什么事,那本日记里面寥寥几笔,含糊不清,促使她生了探究的兴趣,可是她虽想知晓,但绝不是以如此被人胁迫的方式。
她更愿意循着自己的步调,一步步深入,一点点调查,那种刺探隐秘的方式,会让她有嗜血的快感。
但如今,那个人的插手,只让她觉得反感,甚至让她觉得 自己对接下来的逆旅毫无兴趣。
侧眼看了一下身边的男人,手里握着她的鞋子,嘴唇紧紧抿在一起,说出口的话,被大风吹进耳朵里,生生填了几分寒意。
秦周说:“陈榆,你要冻死自己?”
转过身,大风趁势吹起她凌乱的长发,她伸手理了理,看着秦周似笑非笑:“真能冻死倒是好的。”
她只是想藉着刺骨的冷,保存一些理智,却无奈嘴巴总是会快过脑子,说出的话,不是满含嘲讽就是故意找事。
果然,秦周黑了脸,用力把鞋子扔到她怀里:“穿上。”
而陈榆自嘲的笑了笑,仍旧摇摇头执拗的像是闹脾气的孩子:“不穿。”
大风拂过,她惯常蕴着冷意的眸子含了几分狡黠。
她说:“秦周啊,我不愿意穿鞋呢。”
声音带着三分软糯的暖绵。
这个女人,撒起娇来真是要命啊。
秦周无奈从她手中接过鞋子,蹲下身,小心翼翼拉过她冻得青紫的脚,用温热的双手捂一下,再仔细把鞋子穿上。
不远处倚着车门叼着烟的路名把脑袋靠向身边的周遥:“周遥哥哥,人家好冷。”
周遥伸出两根手指推开他的脑袋,嘴唇轻启淡定的吐出一个字:“滚”
路名:“……”
妈的,果然性取向相同无法好好相爱,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路名抽了口烟,继续看向前方毫不顾忌撒狗粮的两个人。
陈榆歪着脑袋居高临下的看着秦周,嘴角微微上扬,眼底盈满笑意,她说:“秦周,你变了呢。”
他起身拍了拍因为蹲下不小心蹭在身上的雪,看着面前笑的明媚的女人,淡淡的应了一声:“是啊,变了。”
从前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每日里游走在死亡边缘,无畏无惧。
遇见爱情,才知道和暖与惜命。
只是这些心思,陈榆无从得知,她的眼神在一瞬间变得犀利:“有人来了。”
秦周神色一凛:“速度倒是挺快。”
话音落下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车极速行来,是之前在路上时候,一直跟着他们的那辆。
本以为车子会停在周遥所在的轨道外围,没想到直接擦过不周遥他们倚靠的车子,把他们的吉普车车屁股撞得向上颠了几下,在秦周在陈榆身边一个急刹,堪堪停在陈榆落脚的大石头旁边。
秦周在车子冲过来的时候一把拉下陈榆把她护在了怀里,车子停下后,怀里的人炸毛了,眯起了眼睛:“妈的傻逼,怎么不直接冲到石头上,撞死了干净。”
秦周:“……”
确实挺傻逼的。
陈榆扬起脑袋看着上方的人,踮起脚伸出舌尖迅速舔了一口男人突出的喉结,看到秦周有些错愕的脸庞,她得意的吹了声口哨:“秦周,如果今儿这件事完美解决了,咱俩回去睡一觉。”
秦周看着怀里笑得像只偷腥的猫一样的女人,心里有股怒气不受控制的向上翻涌,他推开她:“陈榆,别闹过了。”
陈榆也不羞不恼,就那么站在一边歪着脑袋看着他。
投资要懂得市场行情,时机和力度都很重要。
秦周这个人,多年刀口舔血的日子,让他精明狠戾的有些过分了,陈榆断是不肯触他逆鳞的,真惹恼了他,怕是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也是掌控不住的。
所以陈榆很聪明的守着她与秦周之间的底线,时不时撩拨他一下,看他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她心里就会很爽。恩,用前段时间网上很火的那句话来形容真的无比贴切: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虽然她这要撩不撩的行径看起来很绿茶婊,但是她本来就作啊,不然干嘛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招惹那个人,结果呢,人家给了她一个日记本,她就被威胁着不得不跑到这偏远的大东北过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
她起初确实是抱着日子穷极无聊,寻个男人打个炮抵抗一下精神上的饥饿也不错这样的心态,只是后来遇到秦周,才惊觉背离初衷甚远。
她一直喜欢这个男人的。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无论他是白月光还是红罂粟,她都喜欢的。
旷野里的大风无遮无拦,越发肆虐。陈榆头疼的看着面前那辆车。
车子停稳后,走下来一个人,陈榆心里冷笑,果然是那个人来了。
这个人,就是负责把日记本带给她,并偶尔与她见面联络的人,姓周,陈榆一直喊他周先生。这人性子倒也温和,偶尔,她也会念着大冬天让人跑腿的情意,请一杯热咖啡。
只是不知道现在这份情意还有没有可用的价值。
她拦住准备上前的秦周,小声同他说道:“你别动,我自己解决。”
秦周点了点头,以保护的姿态退到她身后,余光看到周遥和路名准备上前,挥手制止了他们。
陈榆给了他一个安心的微笑,向前两步,冲着面前站定的年轻男人点了点头:“周先生。”
那人也冲陈榆笑了一下:“陈小姐,好久不见。”
秦周:“......”
他觉得越发琢磨不透陈榆这个人了,但是既然选择相信她,那就一直陪她把这条路走下去吧,无论她是好是坏,反正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
抱定了心思,他放松了思绪,从口袋掏出手机,闲闲的玩起了手机游戏,偶尔分神看一眼面前的谈判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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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我卡文卡的销魂,每次到重要时刻我就卡到脑梗,放心,你们要的滚床不远了,只要多给我评论,耶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