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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府中夜宴
次日,我与澈坐马车去了正礼所在的铁铺。去的时候还很早,偌大的铺子只有他一个人。他见我与澈一同进来,显然很是吃惊,但也并没有说什么。恭敬的问我与澈安好,便安静的坐在一旁等待澈说明来意。澈将印刷术详细的说给他听,他愈听神色愈是凝重,后来听到澈说这全是我主意时,他看向我的目光多了很多敬佩。“怎么样,正礼,你觉得可行否?”他正色道“当然可行,王爷,此法一出,不啻天下读书人的福音啊。如果大量印制书籍的话,在下可以担保书价会比现在便宜好几倍。”我闻言看他一眼,心下佩服,此人不去经商,真是可惜了。他要是去经商,凭他的眼光,一定能日进斗金,富可敌国。“这样,你先用铜制作一批活字出来,就取自‘千字文’上的好了。”“还有,对于常用的之乎者也之类的字就多制作几个。”“王爷放心。”“正礼,晚上来我府中吃烧烤吧,保证让你吃过还想吃。”“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好,晚上我与阿云就静候佳音了。”“王爷王妃慢走。”
由于晚上正礼要来坐客,又是澈的朋友,我特意吩咐阿越好好准备一番。准备了牛肉串,馒头,生鱼,当然还少不了酒。考虑到冬天晚上尤其寒冷,不宜在外边用餐,但是在屋子里面又难免会弄得乌烟瘴气,破坏气氛。决定由人在外面烤,烤好后再送进来。但是单吃烧烤未免有些单调,我忽然想起了冬天吃的火锅。让阿越取来一个铜鼎,,下面燃炭。又准备了一些肉片,豆腐,螃蟹等海物。遗憾这个时代冬天没有新鲜的蔬菜,要不火锅还可以更丰富些。对了,酸菜,这个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东西早在周朝时就出现了,可以称得上是雅俗共食。不过为了确定一下,我还是问了一下阿越,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这下,火锅应该是不会比现代的逊色了。准备得差不多了,天也渐渐黑下来,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一人了。
为了准备晚宴,我与阿越在厨房准备了一个下午,澈几次要来观摩,都被我以要他一个惊奇挡了回去。天黑了下来,月亮升起,天边的第一颗星初现的时候,高德到了。为表郑重,我与澈特意在府前迎候。一番寒暄过后,直接去了厅堂。就坐,侍从立刻奉上了第一批烤的牛肉串、馒头还有鱼,分别摆在我们的面前。“这便是烧烤?”澈点头“正是。”“请尝尝吧,不会让你失望的。”他拿起一串牛肉串,咬了一口,不由赞叹道“果然好吃。”连吃几口高兴的对澈道“没想到烧烤的东西会这么好吃。”我接口道“其实烧烤应该自古就有之。据闻先人最初过的是茹毛饮血的生活,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有疾病。后来人们偶然发现雷电引起的大火过后,会烧死一些动物,偶尔品尝这些这动物肉,感觉既易咀嚼又味美可口,从此才学会用火烹煮食物的。”“话是这么说不错,可是人们已经将烧烤摒弃很多年了,人们觉得那是野蛮人才有的行为。”澈深有感触的说。“久而久之,人们已经忘记了这种吃法。要不是阿云,我这辈子恐怕都尝不到这种美食呢。”说罢,温柔而深情的看着我。“据闻,鲜卑族以牛羊肉为主,故多炙之,不食米面蔬菜。”高德亦道。 “游牧民族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也不可能种植庄稼什么的,种草还差不多。”我了然道。澈听我说到种草还差不多时几乎要笑出声来。“此鼎中所煮何物?”(为了畅快的交谈,我们将侍从都遣了出去,除了间或有人来送烤好的食物之外,偌大的厅堂只有我们三人。)澈发问,我暗叫不好,居然把重要的事忘记了。忙唤人将事先已经准备好的生牛羊肉片、酸菜、螃蟹、豆腐等端过来,还有调配好的调料(其实只放了葱,姜,蒜,酱油,少许的盐。比起现代的火锅调料,寒酸得很。)。我亲自将肉和菜下到鼎内,将螃蟹也放了进去,盖上盖子。两人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完全过程。“你这做的是什么,煮菜么?”听到澈的话,我几乎笑得打跌,煮菜,亏他怎么想来,果然是君子远苞厨。而另一位也比他好不到哪去,高德虽然没有问出白痴问题,但显然也不明白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强忍住笑,解释“这叫火锅,我家乡的吃法。可惜现在没有蔬菜,否则下些,味道更好呢。”“王妃的家乡不就是上京么?在下也去过几次,但是从未见过火锅。”高德思索了一下,怀疑道。“那个,是我之前的家乡,”“来上京之前的。”我又加了一句。看来他也知道司徒云的身世,没有再接下去问之前的家乡是哪里。谢天谢地,我真怕他再继续追问,我要如何来回答,我几乎对这个国家的地名一无所知。我默默估算了一下时间,“好了,可以吃了。”侍女不在,我只得充当侍女,服侍二位,为他们盛了满满一碗,“这碗里的调料是醮着肉片吃的。否则会有些腥。”“有劳王妃了。”高德伸手接过,口中客气道。“哪里。”“尝尝,比之烧烤,又是另一种风味。”看着澈夹起一片牛肉醮上调料,往口中送去,咀嚼几下咽了下去,笑眯眯伸出大拇指,对持勺观望的高德道“正礼,尝尝,很好吃的。”高德将信将疑,也学澈的样子,连连点头“好吃。”“在下认为此种吃法应该源自于胡族。”“未必吧。先人学会了使用火之后,发现将食物直接放在火上烤,会烤焦,无法下咽。于是他们想办法寻找能放食物的东西,他们最初使用树枝编成篮子,用来盛放食物,但是篮子有孔,食物会漏下去,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在篮子外面涂上泥巴,放在火上烤,制出了陶器,慢慢演变成了瓷器。”“感情你今天是特意让我们体会一下祖先的生活啊!”阿澈朗笑道。高德亦微笑。我发现他虽然并不是多么俊美的男子,但是微笑起来,却让人感到格外的舒服,用现代的话讲叫做阳光少年。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他略微有些不自在,转移话题道“王妃真是聪慧,先时说的制作玻璃,活字令在下钦佩万分。今日一番言论,更是令在下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我见他说得十分真诚,倒有些不好意思,刚要谦虚一下。他又接着道“王妃所谓的烧烤与火锅,何不开设店面,必将风靡全国,还有北方的代国。”果然是经商天才,我都怀疑他是不是陶朱公转世了。“这倒是可以考虑”澈认真思索道“制造兵,哦,不,制造玻璃,印刷书籍可都是需要钱的。”“王爷英明。”高德拱了拱手道。“开烧烤火锅店也赚不了多少钱,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人人都可以仿效。”我看着他们道“只要制作出玻璃,我们可以卖出天价,何愁赚不到钱?前提是要严格保密,不能泄露出去。”我看着高德道。他明了,向我垂手“王妃放心,在下明白。找的那些师傅都只是负责操作的,配料什么之类的都是我与周泰负责的,保管别人不知情。”我点点头。
吃过饭,又天南海北的聊了半天,高德方告辞离去。我发现高德的知识十分的渊博,称得上是博览群书,凡事都有独到的见解,不觉有些百思不得其解,如此一个人才,怎么会对金属冶炼、制造之类的事感兴趣呢。想了想也就释然了,人各有志。明天启皇帝专爱做木匠活,还做得巧夺天工,拿到市集上卖,人们争相出高价。
晚上临睡前,澈忽然问我对高德的印象。我奇怪的看他一眼,见他有些不快。我一下子明白了。说实话,对高德,算上今天晚上,也不过才见过三次。三次见面并不足以让我对他有个深刻的了解,何况我也没有郭嘉那种通天眼,他敢在孙策最富盛名的时候,断定他必会死于庶子之手,真是神人。我只感觉高德很有学识,很有见解,是个商业奇才,其他我就什么也看不出来了。从前在单位也是,同事相处六七年,然而我还是看不透他们是个怎样的人。不知道是他们太会伪装,还是我太缺乏识人之能。打量阿澈,他吃醋的样子真是可爱。我决定气气他。于是我将高德猛夸了一番。诚然高德并不如何英俊,我如果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估计澈也不会信的,还会笑我没见过世面。我就从他的气质入手,夸他纤尘不染,气质高贵,卓尔不群,学识渊博,边夸边偷瞄澈的脸色,果然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等到我说到气宇非凡,一看就不是凡品时,他已经脸色铁青了,一把搂住我的腰,眯起眼睛,缓缓凑近,危险的重复道“气宇非凡,不是凡品”,哈哈,他吃醋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像是要不到糖吃的小孩。见他搂带我,已经快要逼近床了,我大急,前世看多了言情小说,心知这种时候的男主角是最可怕的,什么SM,QB都会上来的,不折磨得女主角口口声声心中只有他一人是不会善罢干休的。忙谄笑道“阿澈生气了?别气别气,其实我说的纤尘不染,气质高贵,卓尔不群,学识渊博,气宇非凡都是夸的你啊。若论风神秀逸,学富五车,谁能及得上我们上官公子呢。谦谦君子,湿润如玉。郎艳独绝,世无其二。芝兰玉树,---”我开动脑筋,将从前看到的所有夸奖男子的诗词几乎全说了一遍,也不管有多么肉麻。果然他的神色缓和了下来,“当真?”我连连点头“当然,小女子对您的仰慕如涛涛江水一般绵绵不绝,又有如东海之波一般流散无尽。”“好了,别说了,想不到你拍马也有一套。”他笑了起来。“哪有,我说的可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呢。”我装作无比认真的模样。“高德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了解他的为人,你的夸奖并不过份。”停顿片刻又道,“可是,不管他如何好,你是我的人。”不给我分辩的机会,我只觉眼前一黑,他的双唇便向我狠狠的压上来,将我搂倒在床上。“阿云,你才是世上少有呢。”他低声咕哝一句,几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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