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我的树
恍惚之中,感觉玄温暖的身体包裹了我,温暖、幸福,浑身弥漫着灼热的气息。
“小姐,小姐。”叮当一声声的呼唤将我从美梦中惊醒。
不能让我多睡会儿吗?残忍的叮当!
无奈的睁开眼睛,眼前浮现出叮当焦急的小脸,想来是因为一早醒来发现我再一次失踪给吓的吧!
“被你找到了!”我吐了吐舌头,笑着说道。一开口,才发现声音有一些嘶哑,头也昏沉沉的,好像是发烧了。怪不得,梦中的我一直感觉到灼热不安。
叮当似乎也发觉了我有些不对劲,伸出手摸摸我的额头:“天啊,小姐,您在发烧!”说完,立刻站起身向门口奔去。
不一会儿,刘管家就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将我从床榻上抱起冲回了然院。
一路上,鹅毛般的大雪萦萦绕饶的飘落而下,伸出手,滚烫的体温立刻把落在手心的雪片消融殆尽,变幻成一滴温热的水珠。顺着手的方向看向远方——天地又变成了一片白色,干净的令人没有一丝欲望。
我尽力了,玄!
如果你仍在生我的气不肯见我,那就随你吧!
在蓝府,在京城,我没有你,仍然会活得很好,活得很精彩!
大夫很快被请了来,诊断一番后,说了一些晦涩难懂的医理,叮当就急急忙忙的跟着他去抓药、熬药了。
我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条理清晰的对刘管家交待着眼前急着做的几件事:
第一件:立刻到城内的悦居客栈把乐扬和曲老板接过来,还有炽儿。
第二件:请来京城最好的工匠,按照我的设计图将然院全部改造。另外这然院坐落在蓝府最里面,紧邻着京城繁华的街道之一:鼓楼大道。所以,立刻请专人过来将这然院朝鼓楼大道辟开一个恢宏、气派的大门!大门之上挂一个朱红色的牌匾,上面张扬的刻上三个字:野玫瑰!
第三件:招人!清一色十六至二十岁的男人!不能有家室!请来最好的画匠为前来应聘的人画画像。由我来最后决定入围人选。
刚交待完,叮当端着一碗大老远闻见就知道一定苦不堪言的中药走了过来,无视我的躲闪,不由分说地灌进了我的嘴里!
两年不见,叮当变得好利害呢!小心将来没有人敢娶!
刘管家面颊上初次听闻浮现的惊讶之色很快便隐去了,很快便转过身去筹办我交代的事了!
我相信,以刘管家的人脉和能力,一个月!一个月以后,我这家夜总会一定可以隆重开张!到时,我将搅动整个京城!
第一件事很快就办妥了,乐扬和曲老板在一个时辰之后搬了进来。
他们进府之时我刚好昏昏沉沉的睡去,是叮当把他俩安顿下来的。迷迷糊糊之中,感觉乐扬进来看过我,对着我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炽儿则被送往了马厩,跟烈儿厮守在一起。
晚上,我的体温有所下降,便勉强起身跟他们两人一起吃了晚餐。
席间,乐扬和曲老板两人好像都满怀了一肚子的心事想要问我,却犹豫再三,终于没有问出口。
这样很好!相信我们今后的合作会很愉快!
“叮当。”我先打破僵局说道:“明天一早我要出去一趟,你不用跟着我。”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带上烈儿和炽儿不顾叮当的抗议,在大雪中疾驰而去。
这是去哪儿?
自然要去看看我的树!
出了京城,上山,一路上的景色没有丝毫的改变,只是跟上此相比多了银装素裹的冷凝之感。一路没有停歇,终于又到了那个犹如被鬼斧从山岩之中狠命劈开一般的深幽小径!深不见底的小径之中弥漫着神秘、奇玄的雾气,直透过来的鬼魅将第一次来的炽儿吓的后退了好几步。
烈儿一见炽儿害怕了,忙走到她的身边摩挲着它的脖颈,吹着安抚的气息,仿佛在对它说:别怕,有我呢!
好一对你侬我侬的马儿,可真是要把我这个孤家寡人眼气死呢!
“走吧?”我拉起烈儿的缰绳,鼓起勇气走进了这个深不见尽头的小径,炽儿紧紧地跟在后面。
没有蓝若玄陪伴的穿越过程显得漫长而难耐,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可以看到一丝光亮了。
这里,和两年前一个样,没有什么变化!
盆地之中仍然铺满了绿草、鲜花,远处的针叶林仍然茂盛、葱郁,一只只彩蝶轻盈的飞舞在山花烂漫间。谷底,仍然屹立着令我魂牵梦萦的挺立松柏——我与玄的树!
跌跌撞撞的跑到树的面前,泪眼朦胧的望着上面篆刻的两个字:然、玄。我不依的喊道:“你为什么躲起来?为什么不见我?就算是真的讨厌我了,也应该当面告诉我吧!你是想折磨我吗?是要让我后悔吗?你做到了!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我后悔了,后悔了!”呼喊声响彻山谷,密林深处的鸟儿被我惊的一群群腾空而起,在山谷上空鸣叫着、盘旋着,冷眼望着被悔恨吞噬的我!
沉浸在悲痛中的我忽然间听到了一阵悠扬、清透的笛声,远远的、抑扬顿挫的传了过来!背脊突然挺的直直的,狂喜浮上我的心头!
是玄!一定是他!
他说过,这里只有他和我两个人知道,这里是我们的秘密基地!吹笛子的人一定是他!
站在谷地的我,揉干迷蒙的眼睛望着远处山坡之上传来乐声的方向——一个黑乎乎的剪影越来越大,朝我走来。
是他吗?是属于我的春天的小熊吗?我的爱情还会再次遇见春天吗?
随着人影的越来越近,来人清楚地映进了我的眼帘——那是一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只见他悠闲的骑在一只黄牛的背上,头发被剃得光光的只留下头顶的一撮扎了个冲天辨,圆滚滚的小脸上一对灵活的黑眼珠正在好奇的盯着我看。走到我面前,将唇边的短笛放了下来,用稚嫩的声音问道:“小哥哥,你怎么也知道这个地方?”
悬着的心脏猛地跌了回去,我失望的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牧童,模仿着他的语气反问道:“小弟弟,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我啊,这不,还不是因为它。”拍了拍骑着的黄牛说道:“半个月前,大牛从那条小径走了进来,要不是因为它是我们家最值钱的牛,我才不敢走到这里找呢!谁知道,这里面可一点都不吓人,还到处是野草呢!从那天起,我就常常来这里放牛啦!”
我心疼地看着他,多懂事的孩子呀!“你们家就住在附近吗?”
“嗯,离的不远,小哥哥要不要到我们家坐坐。”好孩子,还很懂礼貌呢!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了,以后有机会吧。哦,对了,你刚刚吹的是什么曲子?”那曲调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过呢!
“我也不知道,都是跟着山上的老人们学的,他们吹曲子,我就跟着吹,也没听他们说过有名字的。”
真是个有音乐天分的孩子!我笑着说道:“你想不想学些新曲子?”
他一脸的高兴,赶忙问道:“真的吗?小哥哥愿意教我?太好了,大牛天天听我吹这几首曲子,都听烦了呢!”
“当然是真的,”我认真地看着他说:“过两天,你到京城的蓝府然院找我,到时候小哥哥叫你一首名叫《牧童短笛》的曲子,那吹起来才真的好听呢!”
“好,我们一言为定,拉钩!”
一本正经的跟他拉了钩,我便离开了谷底,离开了我的树!
身后的小牧童再次吹起了悠扬的笛声,像是为我送别一般。
玄,就连这片原本只有我们两个知道的隐秘天地也不再专属于我们俩了!难道,我们,再没有相聚的可能吗?
* * *
京城。老凤记。
“掌柜的,请问钱大娘在吗?”我很有礼貌的问着老凤记的前台掌柜。两年了,钱大娘不知道还在不在这儿干活。
见我衣着平常,不像是富贵人家,掌柜的没好气地说:“不知道!”
很正常!从钱袋里掏出一锭金子,又一次问道:“请问,钱大娘在吗?”
“呦,客官这是,在在在,当然在了。”她一脸堆笑地说了好几声的在,扭头喊道:“小翠儿,去把钱大娘叫出来,别让这位爷等急喽。”
不一会儿,钱大娘便从里间走了过来,不满的说道:“后面作坊里的活儿多得不得了,眼下皇宫内又给薰夫人定制了各式衣服五十多件,小皇子寿服十几件,这节骨眼上把我叫出来干嘛?”钱大娘还是没有变样,仍然是受不得一点委屈。谁让她的技术的确精湛呢!决不用担心有下岗的危险!
“是我找你,钱大娘!”我看了看她拿在手上的老花镜,浅笑问道:“好久不见了,这老花镜用着还好吗?”
一番话起了作用,只见她立刻收起了不耐烦的表情,仔细端详着我,半天才叫了一声:“是你!蓝……”
我忙抢先说道:“是我,卓然,我来看您了!当然,也是有事相求。”说完,还对着她猛眨着眼睛,示意不要再说出蓝汀儿这个名字。
“卓然?”她迟疑的重复了一遍,很快便配合着我说道:“原来是你啊!走走,到里面谈。”说完,拉着我回到了她的卧房。
一关上房门,钱大娘便拉起了我的手关切的问东问西。想必,全京城的人都知道蓝家大小姐在蓝若玄死后,得了失心疯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了吧?
我简单的跟她解释了两年来的生活,便紧接着问道:“钱大娘,我有一些活儿想要让您来做,不知道您愿不愿意接下来?如果你愿意,价钱方面好说!”
钱大娘毫不犹豫地说道:“没问题!你的活儿,多忙我也要接!就是晚上不睡觉熬夜,我也一定把你想要的衣服赶出来!”
“多谢钱大娘!我三天后派人来接。”
“好!”
出了老凤记,我心情好了很多,感到肚子有些饿的感觉,这才想起来还没有吃中午饭!
抬头一看——正好有一间“梅林”酒楼。走,进去饱餐一顿。
点了两个菜:沙茶鸡丁、翡翠芙蓉,一个汤:猪脚莲子汤。热乎乎的饭菜刚一端上来,我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席间,只听见我身后的一张桌子上,两个大汉一边喝酒一边议论着京城之内发生的新鲜事——
“呃,你听说了吗?管大人两天前死在自个家里啦!”
“是吗?怎么死的?”
“听说是被人一剑穿心,当场就完了!”
“是吗?凶手是谁?抓到了吗?”
“还没!不过听说皇上大怒,说居然有人敢在天子脚下妄杀朝廷命官,简直是无法无天。现在正命令太子亲自彻查此事呢!”
“是吗?那应该很快就破案了吧?也不知道这太子殿下的能力如何,我倒是听说他有恋……”
“嘘,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同伴打断了他的话说道。
“对,对,勿谈国事,勿谈国事,喝酒,喝酒。”
“干!”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突然联想到了同样被人刺杀在官邸的陇西郡太守,当时的情况跟他们所说得非常相像,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所为!
* * *
在大雪中奔波了一天,回到家后天色已经昏暗。
不顾叮当的嘘寒问暖,我忙喊来刘管家询问今天一天另外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从刘管家那里我得到了很满意的答复,另外还有厚厚的一沓画像——
画像上有着形形色色的男人,憨厚的、狡猾的、漂亮的、帅气的,绝大多数都比较普通。好吧,今天就敲定录用的人选。时间紧迫,没有时间再去大规模的招揽人才,只得暂使用一些抓得到的人。挑灯研究了整晚,一共选出了五个各有特色的男人:
风玫瑰——叶枫
花玫瑰——池昕
雪玫瑰——冷峦
月玫瑰——寒星
酒玫瑰——旭微
这样,再加上火玫瑰——乐扬,我旗下的艺人已经全部敲定,明天就可以开始对他们的表演课程训练了。
至于剩下的一些人,就由刘管家从中挑选一些男侍者好了,不需要我再操心。
望着手中的画像,感到浓浓的睡意袭来,赶忙吹熄灯,钻入了被窝。好累呀!身体的疲惫使得心来不及胡思乱想便陷入了梦乡。
或许,让自己每天忙忙碌碌的,才是忘记玄、忘记伤痛最好的办法。
第二天一早,便让刘管家通知这些人到然院见我,包括乐扬在内,曲老板也参与了这次面试。我的眼光真得不错,这几个人的资质都非常好,只不过大部分出身于贫寒的家庭,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不过没什么关系,在我的手里他们一定能爆发出自己都想不到的诱惑力。我要让风、花、雪、月、酒、火六个人成为火爆京城的夜王!
薪水待遇等一系列的条件都谈妥之后,我环顾他们说道:“从今天开始,各位就是野玫瑰夜总会的夜王了。请你们记住一个原则:让女人快乐是你们不可推卸的使命!但是绝对不要跟客人产生爱情,那不是你们能玩得起的。如果任何一个人破坏了这条规定,我没有保护他的义务与责任!需要讲明白的一点是:我是你们的老师,而他——”手指着曲老板说道:“他才是你们的老板。”
六个养眼的帅哥纷纷点头道:“曲老板。”
老曲有些受宠若惊,不自在的应承道:“好,好,大家要认真跟卓……厄,卓老师学习才是。”
“好,现在我们就开始第一课的学习:自信!”
女人是绝不会喜欢上目光闪烁、身体松懈的男人。所以想要成为一个对女人有吸引力的男人,首要的就是让自己看起来非常自信。
第二课:确定个人风格。
在夜总会里生存,没有显著的特点,客人是很难记住你的!所以,我要求他们六个人根据自己的艺名确立自己的风格。
风——淡泊、飘然、无欲无求
花——浪漫、多情、贵族气质
雪——冰冷、沉默、酷感十足
月——光彩、夺目、神秘莫测
酒——颠狂、炽情、狂野奔放
火——灼热、张扬、性感魅惑
第三课:仪表仪容
这点很重要!男人的衣着品味直接偷露着自己的气质与风格,它是令女人第一眼就对你产生深刻印象的保障。
为了使他们拥有这样的保障,我特意派人将钱大娘接了过来,为每个人都作了十套服装。当然,这些全都是我设计的现代感时装,钱大娘真的是一个服装制作天才,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做不出的。那天,我也顺便让她为我做了几套衣服,这里的男装实在是穿烦了。
另外,还亲自动手为他们剪了新发型。还好,这会儿还不是很流行身体发肤受于父母,不可妄动的孔子思想。我为他们颠覆性的发型设计倒也没有引出强烈的抗议。
第四课:忘却自尊
在野玫瑰夜总会当夜王,就不要总把自己是男人这挡事放在心里。只要时刻记住,自己的唯一使命就是令来到夜总会的客人开心,快乐就好了。
第五课:表演技巧
这一课最复杂,也最需要真功夫。我根据每个人的声音特点为他们进行了不同的声乐训练课。风的演唱风格是清新、自然、略带沧桑的;花的演唱风格是华丽、明亮、妩媚抒情的;雪……火的演唱风格是高亢、明亮、具有太空感的未来音质。
这其中属乐扬的声音最难训练,为了改掉他传统的演唱方法,我可没少下功夫。还好他原本音域就高,训练的效果非常明显。
武皇十二月二十八日。
明天就是野玫瑰夜总会正式开门营业的时间了。
这段日子,京城所有酒肆、茶楼等人多热闹的场所,谈论的话题都是这家奇怪的夜总会。它公然的针对女性客人提供服务的营业宗旨,受到了许多卫道人士的质疑。可也正是如此,野玫瑰才得以获得了这样高的关注度。如此激烈的争论与抨击,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受此作用下,整个京城所有有权有势的女人最近一见面,问的第一句话都是:“你收到请柬了吗?”
贵宾制度,也是野玫瑰在这个娱乐业匮乏的时代第一个创立的。所有接到请柬的客人,将会是野玫瑰的贵宾,夜总会会在二楼、三楼包厢为每一个贵宾保留一个厢房。没有请柬的客人则只能在大厅之上观看表演了。
这种贵宾制度,使得非富即贵的女人们个个争红了眼,我这儿还没开张,就有一些没有收到请柬的女人要求花重金购得一张了。可尽管她们给再多的钱,我也没有同意曲老板发给她们请柬的请求。既然是贵宾,自然是以身份的尊贵为标准,而不是谁的钱多谁就尊贵。
下午,钱大娘亲自把为野玫瑰定制的服装送了过来。
这一次,我没有为自己订制罩袍式的衣服,而是清一色的男式西服套装、燕尾服,还配以同色系的男式礼帽。厌倦了作为女人的脆弱,厌倦了自己对玄的期盼,厌倦了想要依靠在男人怀里生活的念头,厌倦了自己害怕孤独寂寞的懦弱。
我,要做一个像乔治•桑那样的女人。倔强、坚强、独立、固执,可以狂热地爱上一个男人,但却不会为他改变一丝一毫,即便是钢琴诗人萧邦。
换上黑色的燕尾服,我望着镜中冷然、坚强的自己,唇畔间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乔治•桑恐怕也是无奈之下,才选择在男权至上的社会为自己换上男人的属性吧!对着镜中人伸出手,友好地说一声:“向乔治•桑致敬。”
镜中人巧笑嫣然,眼神中浮现着不易察觉的孤寂、空洞。
我,会碰到属于自己的诗人吗?
武皇十二月二十九日。
这一天是我的(应该说是蓝汀儿)十八岁生日。
这一天是玄与我大婚两周年纪念日。
这一天是玄从我生命中消失整整两年的日子。
这一天是野玫瑰夜总会开业的日子。
夜总会的门口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刘总管亲自训练的泊车小弟们殷勤的指引着贵宾们的马车有序的停放。气质高雅的贵妇们手执请柬,顺着夜总会大门的台阶款款而上,所到之处,无不是香气怡人!
每位贵客一进大门,便会有两排清秀、风雅的迎宾优雅的施着欧洲宫廷的欢迎式,并整齐的喊着:“野玫瑰欢迎您!”
然后,我一手培养出来的风、花、雪、月、酒、火六人会一字排开,分别施展着自己的魅力诱惑着贵客,被客人选中的人将负责把她带领到自己的包厢中,从此以后这位客人所有的消费都会算在被选中的人头上,成为他的业绩。而如果进来的是男人,则没有任何得礼遇,夜总会不拒绝男人的光临,但是绝不欢迎。
出乎我的意料,今晚最受欢迎的竟然是风,此刻他已经有了十多位客人了。看来女人们还是比较喜欢酷酷的男人。坐在至尊包厢,我冷眼看着乐扬,他倒是毫不为意,继续微笑注视着每一个到来的客人。
演出正式开始,大厅之上所有的灯全部熄灭,每个桌子上只留下了一根朦胧的蜡烛,夜的迷乱充斥着夜总会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上场的是风,我为他安排的曲目是《蓝莲花》。
只见他下身穿了一条亚麻的休闲裤,上身穿了一件纯棉褶皱的收身款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没有系,肌肉的纹理若隐若现。风就这样面无表情的、酷酷的站在舞台上。抽出放在裤兜的一只手,高高地举过头顶,“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平淡却又充满诱惑力的声音从喉咙里溢出: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唱到这里乐队音乐起)
我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一颗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我低头的时候,
才发现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心中那永不凋零,
蓝莲花……
神秘幽远的歌曲唱完之后,台上台下一片寂静,昏暗之中很难看得出客人的反应。风略一颔首,高傲的转过身子走下舞台。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夜总会里才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甚至还有女人的尖叫声。
接下来花、雪、月、酒也依次奉上了精彩绝伦的表演,获得了客人们的青睐。
紧接着,就是火——乐扬的表演了。
可是,他刚一上台,还没有开始演唱,便被台下的一阵骚乱打断了。
曲老板果断的命令道:“掌灯!”
顿时,夜总会内光线炫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大厅内一个身材魁梧、声如洪钟的男人身上。
“打扰各位的雅兴啦,只不过在下对这不欢迎男性客人的规矩还真有点好奇,今晚专程来看看。”说完,转身问一个男招待:“司马夫人的包厢在哪儿?今天我坐她的位置。这是请柬。”
司马夫人就在我隐匿的包厢隔壁,很快的,他们一行两个人便坐进了包厢。
我的心跳的极快,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曾见过一面的太子殿下,另一个就是我的知己、朋友秦钟。
秦钟不是宫廷乐师吗?怎么会跟太子厮混在一起?
难道……
我心头浮起一阵不妙的预感:他跟太子之间一定有某种不正常的关系。
接下来传入我耳中的话证实了这一点。
所有的灯又重新熄灭,室内再一次陷入到迷乱、弛醉的昏暗之中。
火的表演隆重开始。
我为他编排的正是电影《第五元素》中的那一段超高音乐章。只见乐扬身着一身银色的西服(这套衣服造价最高,里面混织了大量的纯银丝线),一头利落的短发,站在舞台上自信的哼唱着难度极大的旋律:“啊~哈哈哈~啊~咦~~~~”
当我也沉浸在这不属于俗世间的超现代感音乐当中,迷醉不已之时。耳畔清晰的传来的太子嘲弄的声音:“钟,这个男子快要把你比下去了。嗬嗬,有点意思,有机会我要会一会他。”
秦钟不带一丝情绪,幽幽的说道:“爷想做什么就去做吧,秦钟没有资格阻拦。”
“哼,你当然没什么资格!你不过是附属在我身上生活罢了,只要乖乖听爷的话,爷会在床上对你温柔一点的。”说完,好像霸道狂野的吻住了秦钟的唇。耳边只传来了秦钟“唔、唔”的呻吟声。
当太子放开他得意的哈哈大笑时,我却听到了秦钟轻轻的一声呢喃:“卓然,是你回来了吗?”
好一个心思缜密的秦钟,即便是双目失明却仍能从今晚的演出中听出是我所为。
秦钟,我该与你在此刻相见吗?
这样,不会令你感到尴尬吗?
没想到,当朝太子居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