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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冥字
昏暗的阁楼中没有灯光,复苏的青苔散发着潮湿的气味,阿莎莎坐在自己的头发中间,轻拂爱人的嘴角。那些带着吸盘的手脚被砍断了,散落在阿莎莎的发中。
流净了血的鳔·杰安详地把头靠在阿莎莎的大腿上,任由爱人描摹她的五官。
“我不想死。”她说。
这就是她的遗言。
她是一条终身没碰过水的鱼,最终葬在了爱人的乌发浇灌出的海中。
阿莎莎把爱人的遗体轻轻抱起来,坐在星空下,平静地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或许,她什么都做错了。
刚被关进阁楼的时候,阿莎莎简直要疯了。她每天都在渴望能有一帮无所事事的流氓从她的窗下经过,好让她能听一听活人的声音。但这个贫穷的国家养不出那么多闲人。在她的头发长长之后,阿莎莎唯一的乐趣就变成了和老鼠玩捉迷藏。
但想要头发铺满地板需要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在那段将疯而又没疯、将死而又未死的时间里,阿莎莎开始思考。
她想:一切究竟是如何变成这副模样的?
她想起儿时父亲同自己玩乐。他不是个好国王,却又是个好父亲,所以年幼的阿莎莎想父亲理所当然地会是个好国王。他陪着她跳舞,陪她弹竖琴,教她文字,从不在意王冠是否会被女儿踩扁。
虽然听起来很可笑,但其实,在遇到鳔·杰之前,阿莎莎真的觉得父亲死得无辜。她父亲爱她爱得如此真诚,打心底期盼她会成为一个更好的领导者,从各地为她搜罗来知识和帮助。阿莎莎也确实是个好孩子,脚踏实地又期盼进步,为书本榨干精力又从不逼迫自己,每天睡得像石头一样沉,起来像面包一样轻。她充满精力,像海绵一样汲取身边的一切。
也正是这积攒下来的学识,让她敏锐地从阿莎莎的言语中发现了……不一般的东西。
她的道德,她的能力,她的眼界,她的勇气……此前一切的一切带领着阿莎莎从爱人的苦难中发现了父亲的另一面,她那时终于得到答案:可能,她真的做错了。
血脉是最原始的诅咒。
阿莎莎那时才终于领悟她曾经看过的这句话的含义,才知道勇者三世的随口一言为什么就成了文学创作中的经典。
她猜到了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毕竟楼下的脚步声嘈杂到让人难以忽视,而靓丽的烟花又越过了灰墙,绽放在夜空。阿莎莎掀开头发的一角,找出一条绳子:自然也是用她的头发编的。她们昨天还在讨论如何用它私奔。
阿莎莎把鳔·杰摆好,让她原本是双手的部位十字交叉于胸前,想:是时候还她生来的孽了。
国王,不必在意他叫什么,知道他目前是个国王就好。
他曾经是个谁见了都能踩一脚的下贱货色,每天装疯卖傻只为博得他人的眼球,为了成为众人的焦点不惜去当那个小丑。他谎话连篇,但骗过了自己,愤那些不属于他的怒,快那些不属于他的乐。他知道自己是装的,但他自己也信了。
他生来就是个喽啰,所以最不想当的就是喽啰。他希望有人高看自己,也隐秘地希望有人踩自己一脚——他会伪装出连自己都信了的暴怒,因为这暴怒可以吸引更多眼球。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不想当炮灰,他渴望关注。
三年前,一个天大的好机会掉到他眼前:国王死了。
他是个孤儿,身上不沾一点亲缘,更别提去争夺那王冠。但他使尽了这辈子的耐心蛰伏起来,而相互制衡的几家贵族需要一个暂时能稳住局势、好让他们继续争抢的无名小卒。
他成了一个没有实权的预备皇帝。
这事实让他恼火,他得到了金钱,但他当然想要更多。这世界上没有东西能喂饱那张嘴,当然最主要的问题是,他没得到“应有”的奉承。实际上,只要多拍拍他的马屁,他会愚蠢地把一切“邪恶计划”全盘托出。他只是个屁股痒了的蠢货。但好在,那些贵族们也不聪明。
于是,这个矮子里的高个当真刺杀了不少人,最后夺得了实权。蛰伏三年终于上位,他的第一想法并非稳定本就不安定的局势,而是大办一场宴席——看看啊,这个曾经没人能看得起的人坐上了王位!
于是,那流浪的过往也成了他口中的谈资了。他会夸大那段贫苦、夸大那段伤痛,举着酒杯看自己的倒影,为如今的荣华富贵心醉,不去直视任何一个人的眼睛又等待他们的掌声。
他太渴望关注了,以至于做下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抓住那个狼人小孩。
他经常用华丽的辞藻聊自己的人生经历,情节百转千回极尽波折,拥有适当的留白和,哦,他当然能控制自己发出哭腔。他实际上是个相当不错的说书人,曾在酒馆里被一群冒险者围着“再讲一个!”的那种。
但很可惜,他没有想到的一点是: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他最华丽的辞藻也无法比拟的,波澜壮阔的人生。
让他成为一个曾经荣耀的种族的最后希望,或者让他背负上全村人的性命还拥有不属于自己的美丽双眼?拜托,他会爽死的!
林把枪掏出来的时候,他是真的傻眼了。他侥幸躲过了战场,但随便哪个小屁孩都知道大国们对枪支的管理有多严。他被吓得屁滚尿流还忍住一声不吭——妈的妈的妈的——为什么会有一群法师!——发现所有人的珠宝都被换成手铐后,这个可悲又可恨的男人狠狠一咬牙,捏碎了戒指上的宝石。
宝石碎裂的那刻,王宫,地下,储藏室,男人在金棺中惊醒。
这是这个贫穷的国家为数不多的有点用的收藏之一,一个很好用的逃命手段。那颗宝石与这个金棺相连,只要捏碎宝石,戒指的佩戴者就会被传送至金棺中。并且,一具复制的躯体会被粘贴在传送前的原处。也就是说在其他人眼中,他们的国王只是惊吓过度昏过去了,没人能发现他的灵魂已经暗度陈仓。
他脱掉华丽的衣装,看着那顶王冠许久,一咬牙把它远远地扔到角落。他换上了一套男仆的衣服,为自己的精妙伪装赞叹不已,又微妙地不爽“为什么我作为一个国王却能完美伪装成仆人?”。当然不管他爽不爽也选择不了了,王宫里早就是一片大乱,有人迫不及待地逃出去,有人不敢逃出去,有人舍不得逃出去。国王趴在门边,感觉外面没人了才拉开门走出去。
刚迈出一步,他又回望了屋子:那王冠最中心的红宝石在烛火下如此闪耀。不行,不能带上它……它太大了,这套衣服也没有隐藏它的位置……它只会是个拖累的!
这么说服着自己走了几步后,他来到楼上的一条走廊。历代国王的画像都挂在酒红色的墙壁上。这是个又破又小的无人在意的国家,但还能支持几世的辉煌。他顺着那条走廊向前,画像下方的姓名牌上,那些名字千变万化,姓氏却始终如一。一个罗宾道特,两个罗宾道特,三个罗宾道特……他走到最前头,走到最新的画像前——一个新的姓氏,他的姓氏。
他咬牙,狂奔回楼下,去夺回他的王冠。
李茶牧找了个稍微安静些又能看到所有人的角落,坐下,手里拿着一杯橙汁。
她没有脱下兜帽——可能也脱不下,陈左之前好奇她那个“不存在”的样貌到底是什么东西,把手伸进去想摸她的脸,但最后的结果是她的帽子吃下了陈左的整条胳膊——把香槟杯移动到大概是嘴巴的位置,带着橙粒和些许橘络的橙汁就会香气四溢地出现在她的舌头上。
所有人都在狂欢着,玩家们从不要钱地买酒买肉进展到了不要钱地买烟花,商城可真是能趁机大赚一笔。璀璨的烟花绽放在天际,夺目的光芒甚至遮掩了星空,倒映在李茶牧的香槟杯上,被它特殊的形状拉长变形。
她还听到有人演奏起了乐器,而更多人开始在长桌上起舞,弄得棕发的男孩拉长手臂去抢救沙拉。这氛围实在很适合喝一些酒,或者汽水,总之是带气泡的东西。李茶牧懒洋洋地窝在一块大石头旁,浅笑着看着这活泼的一幕。空气中似乎都在升腾着快乐的泡泡。
她没有刻意隐藏自己,而举着酒杯的索菲亚坐到了她旁边。
“真不错,不是吗?”橘猫奶奶说。
李茶牧点点头。在这种放松的时刻,她向来倾向于使用肢体语言而非开口。
但索菲亚似乎打定主意要破坏这个女孩难得的悠闲:“可过了今晚,又该怎么办呢?”
李茶牧终于转头去看她。实际上,她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贵族们肯定不能被放走了,而玩家们肯定也不能全天打游戏就为了当没人乐意当的国王。这国王肯定要在村民们中选了,并且,李茶牧觉得,这位置最后多半会落到索菲亚头上。
她是个不错的领导者。
索菲亚估计也能猜到她在想什么,因此没再寒暄,直接进入了正题:“我能保证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支持我,但这个国家不止一个村子。”
“你想要什么?”李茶牧问。只要她有的,她都会给。
索菲亚笑了。
“我的一辈子几乎都是在工厂里度过的……但我有一位活了很久的同事,她经常给我分享一些田间的小知识。”
“——家养史莱姆的粪便是一种相当不错的肥料。”
李茶牧突然就悟了。她想起那个石棺材,想起内里的苔藓——它看上去确实能充当一个小小的宿舍——她又想起让他们错过舞会的罪魁祸首,那只副本boss,那只史莱姆王。根据背景介绍,它其实原本是一只家养史莱姆,但第二纪元末期迷路到了矿洞深处,直到前两天才终于又迷路了出来——此时的它已经长成了史莱姆王。
李茶牧是打出了最后一击的那个人,因此收获了特殊掉落——史莱姆蛋。
它迷了几百年的路,但它的基因还属于家养史莱姆。
李茶牧轻笑。她把那颗绿色的蛋拿出来,放到索菲亚手心:“你怎么知道我得到它了?”
索菲亚也笑了出来。一片小麦,一场逃杀,一位狼人,一次预言。她得到了预言,窥见了这个夜晚。
但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起身,走向前方。李茶牧叫住她:“你不怕累吗?”她确实是一只老猫了。
而索菲亚转过头,略显俏皮地眨了眨眼。
“我猜,我可还没到退政的年纪呢!”
那王冠当真是个拖累,好在这种时候,没人在意身旁狂奔过去的仆人手里是不是抱了什么金银。事实上,很多人都趁机抢了些财宝。
国王奔出王宫,奔出城墙,来到一片荒野。
火药污染了土质,所以虽然是春天,但这里寸草不生,只一棵枯树挺立在风中。
经过这棵树的时候,一股大力把他扳倒在地。
巨大的碰撞声惊飞了一树的乌鸦。国王也不是白当这么多年流浪汉,顾不得疼痛,拼劲全力给了身上的人几拳,那人却是一声不吭,拿起刀扎向他的左肩,把刀片狠狠地戳进关节盂的夹缝。
他痛得冷汗直冒,双腿用力地蹬踹地面,脸上却是冷笑出来了:“没想到能让你逃出来!”
阿莎莎·阿米尔诺娃·罗宾道特(Assasa Amirοва Robindaughter)冷着脸看他,手中拎一条绳子,短发末端在风中刮蹭下颌,有点痒。
“也没想到你能逃出来。”她嗤笑道。
她是公主,一个握有实权的公主,自然知道储藏室里藏的能逃命的好东西。她割了头发,重回地面,脚趾陷进土壤的一瞬甚至觉得恍惚,仿佛多年来的这一切都是梦。可一切都已经发生了,一切命运都是注定。鳔·杰安详的仪容深刻在她的眼底,阿莎莎想,她要去还这桩只有她能还的孽。
二人都没再说话了,各种不要命的招式往对方身上招呼。国王把那片刀片从肩膀里拔出,狠狠刺向阿莎莎的脑袋。而阿莎莎咬住了生锈的刀片,丝毫不在意它的边缘是否割破她的嘴。
一拳,一脚,一刀。阿莎莎曾经也是天之骄子,多年来的营养不良还没来得及挖空她的根;国王过度肥胖,但能在流浪汉中混出名堂就证明他野蛮的战斗技巧不容小觑。一道刀痕,一片淤青,两眼赤红。最后的最后,阿莎莎击飞了那把刀,把绳索紧紧套在国王脖子上。
“你输了。”她的声音浸了血,含糊不清。
国王死死扣着脖子,另一只手臂胡乱摸索,终于摸到了王冠。他紧紧握住它,让尖端朝下,对准阿莎莎的脑袋。一下,两下,三下……鲜血浸湿了阿莎莎的冬羽,滴落到国王脸上。可阿莎莎纹丝不动,只是加重了手上的力气。
那绳子嵌在国王的喉结处,王冠从他的手中掉落。他胡乱挣扎着,拼尽全力却只能让手指抽动。什么情况?所以,他要死了?
一种莫大的恐惧支配住他的心神。他的脸颊快速地转变为青紫,头脑却无比清醒: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他还没让自己的姓氏发扬光大!他还没让自己被天下知晓!他还没来得及在史书上留名!!
那一瞬间,他又爆发出一股力量,当真让那绳子松快片刻,空气迫不及待地打通了气管。但仅仅下一瞬,阿莎莎便又把那绳子绞紧了。
“没用的,”她说,“想说什么赶紧说吧,我争取把它刻在你的坟墓上。”
他还没停止挣扎。而阿莎莎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她问,“你叫什么来着?”
一夜狂欢后,周右的背包空了大半——都发出去当礼物了。
她原本升级魔杖要用的蜥蜴干也被随手发出去了,李茶牧和陈左便只能跟着她一起来荒野上捉蜥蜴。
如今正午,骄阳炙烤着大地,虽然还不是夏天,但临近地面的空气已经扭曲。三人站在一具被打了马赛克的尸体面前,看乌鸦啄食他的内脏。
尸体旁,一棵停满了乌鸦的枯树上,一个人挂在那里,双脚离地。春风拂过鸟羽,她的身体在空中一摆一摆,像一架秋千。发黑的血液滴在树根,浇灌出绿色的新生命。
周右看看天空,万里无云。
“是个晴天呢。”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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