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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婚后爱
余桑清楚地记得那是高二分班不久。他们班的班主任产期将近请了产假,代班的老师居然是沈郁的表哥沈慕之。
沈慕之比余桑大了五岁,正值大四实习,好死不死居然成了他们班的音乐老师,还兼任班主任。
余桑和沈慕之夙愿已久,以前和沈郁一起玩的时候经常被他欺负。沈某人总是仗着年纪大,不仅爱抢他们的零食,还因为一些原因,成了沈郁事实上的监护人,什么事都要掺一脚进来,令人烦不胜烦。
果然,自从沈慕之成了他们的班主任之后,余桑就成了重点关注对象。之前有一次她翘了一下午的课出去玩,沈慕之二话没说,直接打电话给余万谦,气得余桑每每见到他就给他一脚。
余桑什么都不怕,但是她烦沈万谦,尤其是当他以父亲的身份来教育她,中途还要加几句“我和你妈怎么生出了你这样一个不服管教的孩子”。
余桑每每听到都要忍住作呕的欲望,偏偏母亲看出她的怨怼,去世之前告诉她要和余万谦好好相处。
好好相处是不可能的,老死不相往来是最好的结局。
那个下午,沈郁那边出了点事,余桑翘课去找他,等事情处理完,本想就在基地呆着,偏偏下午有节音乐课,于是她就在沈郁的嘲笑声中离开了。
刚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阴了,乌云像墨水一样深得都快滴下来。果然,到了学校西侧的围墙,雨就不要命似的扑了下来,不给人一点反应的时间。
余桑浑身被淋了个透心凉,心情更糟糕,恨不得把沈慕之扔棺材里埋了。
她利落地跃过围墙,正打算在这司令台背后的屋檐下躲一会儿雨,却见到那个角落已经站了一个少年。
雨势大,看不清是谁,但那人站得笔直。
余桑不在意地跑过去,站到另一边把淋湿的校服外套脱下来的时候,余光中意识到这个侧影有点熟悉。
她定睛看去,嘴角渐渐勾起来。
原来是他们班最优秀的学生顾寻。
他浑身干燥地站在屋檐下,看样子在下雨前就在这里。若是以往,余桑还会想他是不是被体育老师征用过来整理器材,只是,余桑轻佻地看了一眼他右手指尖的香烟。
呵。
顾寻确实是被老师喊过来还器材的,只是他刚把那些东西放好,突然下起了雨。
雨势渐大,屋檐却窄。水汽从他的裤脚往上爬,难得让他眉间也染上一丝烦躁。
他蹙着眉,转向余桑:“有打火机吗?”
余桑挑眉,一挥手,打火机准备无误地落入他的掌心。顾寻微微弓起身子,单手挡着风,在雨中点起烟。
他抽烟的姿势好看,在狂风暴雨中像一朵干枯却鲜艳的白玫瑰。
只不过烟雾尚未弥漫,倒是听到了他的咳嗽声,似乎是呛到了,咳得他眼角红了,蛛网般蔓延到整眼。
像是被谁欺负了一样。
余桑这才升起一丝兴趣,她缓步走过去,饶有兴味地看他吃瘪,等他咳得不那么撕心裂肺了,才问他:“第一次抽?”
顾寻瞥她一眼,又转移视线,嗯了一声。
侧过头,恰好见他耳尖微微的红。余桑噙着笑,觉得有趣。
顾寻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拿出一包餐巾纸递给余桑。
余桑下意识接过去,见到手里的东西,疑惑道:“给我干什么?”
“头发,全部湿掉了。”他的视线停在她的额角,碎发粘住她的额头,她看起来也并不体面,像一只浑身湿透但扔骄傲地昂着头颅的孔雀。
余桑扔给他:“不需要,谢谢。”
“哦,对了。你不是班长吗?帮我跟沈慕之请假,就说我生病了。”
淋成这样,她显然没了上课的心思。等到雨停了,她就回家洗个澡,好好补个觉。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顾寻就事论事。
余桑啧了一声,觉得这人太死板,刚想讽刺几句,就听到脚步声,声音很大,溅着水跑过来,还夹杂着几句对大雨的问候。
余桑警觉,下意识拉起顾寻的手就开始跑,等到跑过一个转角,猫在另一侧,才停了下来。
“是体育老师。”顾寻说。
他的手腕被她抓在手里,从背后看,雨水打湿了她的背脊,校服的衬衫紧紧贴着她,他似乎能感受到衬衫下面潮湿的闷热。
他的喉结一动,复又垂眼,眼神已经飘忽。
体育老师是来找顾寻的,生怕他因为大雨回不了教室,来到器材室潦草地看了一圈,见没人,就回去了。
余桑松开他的手,半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哦,他已经回去了。”
顾寻平静地看着她:“你先回家吧。”
因为刚刚的奔跑,他浑身上下没一处干的。高高的领口圈着他的脖子,略长的头发顺从地耷拉了下来,先前通红的眼白里依旧泛着淡淡的红,于是显得声音也更加乖巧。
余桑突然就觉得心里痒痒的。
“喂,我教你抽烟。”她毫无防备地说出这句话,连自己都不知道缘由。
狂风卷地而起,周遭的树木被风吹得倾斜。雨点胡乱地拍打在两个人的身上,却无一人察觉。
大雨中,只见顾寻看着自己手中早已烂了的烟。
“下次吧。”
……
那次雨后的偶遇并没有给两人的关系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两人的关系仍旧是像从前一样,在走廊上遇见都不会给对方打招呼的那种。
但男女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如此非黑即白。比如余桑在走神的某一秒会去看看顾寻在做什么。但也仅此一秒罢了。
她把这样的行为归结于顾寻那天出格的举动勾起了她极其常见的破坏欲。
如果说初中时期的余桑是个还不错的孩子,那么高中时亲眼看见母亲在死水中的婚姻里慢慢消亡的她,开始被愤世嫉俗的不满占据内心。
而沈郁就是她找到的发泄口。
沈郁其人作为沈家的养子,几乎没有不知道他是沈父在外面拈花惹草的结果。自他幼时被抱回来,占了个养子的名份,便被当家的沈母视为眼中钉。
不过或许是幼时生活环境太糟糕,沈郁做事风格极其嚣张,有种不要命的狠辣,是他们那群人里“坏孩子”的老大。
总之,他们这群人的目标就是给家里人添堵,气死一个算一个。
那天,他们破坏小队的绿毛哭丧着一张脸回到基地,一进门就是一顿哀嚎。
“救救我吧兄弟们,我要被烦死了!”
其他人见怪不怪,原因无他,这人天天要死要活的,所遇的事情没什么看头,实在激不起大家的好奇心。
“喂喂喂,我都要死了,你们还在打游戏!还是革命兄弟吗?”
有一人好心回话:“你先死一个给我看看。”
“这次真是大事,童叟无欺!”
那人嗤笑:“是来的路上遇到狼狗了,还是你前女友又找了新欢?”
绿毛露出了一个一言难尽中又带着点莫名其妙骄傲的神情:“我被一女的缠上了,怎么也甩不掉。”
“扑哧”几声,闻言,围着打游戏的几个都嘲笑了出来。
“哎哟,是哪个黄花大姑娘不长眼看上了我们崽,这眼光也是万里挑一的差啊。”
绿毛翻了几个大白眼,想到自己不是追人无果,就是被人甩掉的战绩,他挺直了胸膛:“不瞒你们说,她天天给我送早饭,还写情书给我。”
在场有一个是和绿毛同班的,估计被他荼毒了不止一次:“对对对,人家还天天给你发信息、约你吃晚饭,一颗心扑在你身上。”
绿毛自豪地哼唧了一下。
余桑瞥他一眼:“所以呢?就为了朝我们炫耀?”她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趁着游戏间隙伸了个懒腰,话语虽有些含糊,但嘲讽满开,“绿绿,我们有点世面行不?”就这些鸡毛蒜皮的爱情小故事,多寻常。
绿毛气鼓鼓地说:“这不还没完呢,关键是我不喜欢这姑娘啊!”
此话一出,全场哄笑。
“你还挑上了?”“有人看上你都是祖上积德。”
绿毛抱住其中一人的狗头,做了个锁喉的姿势,“哪几个哥们有时间,晚上陪我去拒绝人家。”
“你有毛病吧,拒绝还有人围观!”
绿毛此时终于露出了一个尴尬又无语的表情:“是这人难缠,我怕拒绝不掉!”
绿毛大概知道自己的话有些怂,于是开始极力劝说大家。
正好众人放学后都有空,又对绿毛的话起了些兴趣,于是一行人兴致勃勃地跟过去看热闹了。
本来余桑没想去的,实在觉得一帮人丢脸,奈何黎清清爱看八卦,于是被拖了过去。
这不去还好,一去倒还真欣赏了一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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