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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与理性的抉择
对于一个有选择困难症及轻度分裂症的人来说,感性与理性的抉择就是一个世纪难题,这就像文学与法学的角逐,一个代表感性,一个代表理性。
我看到在一个节目中,一个法学专业的小伙子说自己热爱文学,并展示了其大学期间参加的文学活动及创作,可是当主持人问他是否选择文学岗位而不是法学岗位时,他又表示也可以接受法学岗位。
别人可能觉得文学和法学是两个不同的就业方向,于是对他表示搞不清楚他明确的求职意向。
我可太理解他了,其实并不是他摇摆不定,而是他真的就是两个专业都喜欢。为什么二者就不能兼容呢,非要选一个真的很让人分裂。
尤其是当他说起他大学期间干过的事:编辑报纸、发表散文、考教师资格证、当老师,几乎都和法学没啥联系。我心想,太惨了,我也有类似的经历,搞得不伦不类的,同一个世界,同样的凄惨。
当我和搞法律相关的人一起工作时,他们非常严肃、理性和克制;当我又接触到喜欢文学的教师时,他们又是比较感性随和的。
现实好像就是这样,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状态。
如果决定选择和文学相关的工作,如教师,编辑,作家,就必须放弃法律职业了,因为法律工作不可能搞兼职,不过也可以在感性创作中多表达一些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反之,如果坚定法律职业,其实还是可以把文学创作当作兴趣爱好的,就看以哪个为主,以哪个为辅了。
对于有选择困难症的人来说,真的是世纪难题。
文学像白月光,照亮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法学像一把剑,带领勇士驰骋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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