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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3)
“暴风过后,我由墨里埃斯搀扶着,驱使犹颤抖不已的双腿,来到甲板上。浓雾散尽了,灰色的层云又飘回了高处,墨里斯高兴说,‘老天爷,这下总该放晴了。’却被船长嘲笑了。我任凭我的仆人胡说八道,因为我还没有恢复足以履行主人的责任的精神。到了下午,大船靠岸,浓雾渐渐地聚拢起来,就像是有了生命一般,我猜,它们是靠吸取来客的精气来强壮自己。我终于脚踏坚实的土地,如此一来,带有盐味的空气也不再有大海的恐惧……人们把居所建在岩石之中,他们世代相传这种以柔克刚的建筑术,哪些巨岩中有人,一眼就清楚,那些岩石没有棱角,圆滑得海水也不在其上停留。但当地的原住民绝不是好客之人,他们多疑而暴躁,即使是邻里之间也容易大打出手,更让他们欲罢不能的是复仇,世世代代的争端造成了岛民嗜血的快感,这种抗拒理智的激情同样可以在沿海的渔民身上见到,可能和他们习惯于食用鱼类有关……逃婚的男子女子,私奔的情人,或单或双,在岛上一掠而过,就像是雨前的燕子,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何时离去,但见他们在岛上抛头露面过而已,这里是私奔的必经之地,家长们呼啸而来,失望丧气而归,岛民不阻挠他们,只要他们不强闯民宅,大家抱着看笑话的态度,看着这一切,不关心本地的名声……一个是四五岁的半妖姑娘,为我敲开原住民的石门……”
“何姑娘,我请你可不是看书的……”
“我在等你回来呢,我都已经整理好了,只等你回来,我就可以收工了。”
“是吗?真是对不起。”
“请别这么说。”
乐茹放下手上的《东南列岛环游记》,准备离开,因为是买卖的商品,她没有折角,也没有往里面夹些什么。
“不要忘了这个。”向姑娘将一个赫朗德放在台上。
“怎么会忘记……”乐茹高高兴兴地将两次工作的工钱收入袋中。
“还有,接下来几天,不用过来了。来了我也不在。”
“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要做的事全都学会了呢!”
“说什么呢,以后还得仰仗你。”
“那么,什么时候我再来?”乐茹问向姑娘,现在,她真的是自己的老板娘了。
“……十天之后吧。”向姑娘想了想。
“不长也不短。”
“到时候可有一大批货要整理,我就指望你了。”
“你都是从哪里入货的?不是本地的书商吗?”
“难说,各处都有,也有像你那样卖书的人,不过他们都是一次卖清。”
“好吧,我知道了,到时候我再过来。”乐茹不再多问,毕竟,向老板也不曾打探过自己什么,自己也应该怀抱这种好意工作。
离开元春书屋,她特地穿过几条街,远离银行家的豪宅,才上了一辆公共马车,回家。
卖书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第三次,虽然本来就在自己的计划之中,但看着自己塔楼下的书架空出一栏有多,心中还是不对滋味。
不过,在元春书屋出现了几次,和老板娘熟络之后,乐茹的头脑也有了不少不曾有过的长进,这多少抵消了自诩的藏书家的罪恶。更不用说面对老板娘所建立起来的新的优越感,女子读书识字无可厚非,但一旦过了头,在书院尚不明显,将来在夫家,未免有女才子之讥。但乐茹显然毫不畏惧将来未可知的闲话,因为直面无知而来的悲悯,完全战胜了女子应有的道德,还有自己过去在一众图书委员中的孤芳自赏。
一切还是源自乐茹的好心和闲来无事则爱管闲事的性情。
第二次去书店,看到自己的几本书就这样随随便便地被放在旧书架上,还不曾开口,向姑娘就跟乐茹说,带来的书几乎都卖出去了。就将自己带来的新一批旧书全数收下,还自作好心地告诫,“一次用不着这么多,长做长有。”
这不是乐茹的话吗?
乐茹就知道,老板娘是将她当成了不知哪一家贵人府上不安分守己的女仆了。利用进进出出的机会,偷主人家的宝书,再卖给书店,说不定,向姑娘还认定,何姑娘识文断字的本领,是主人家好心肠教授的,自己恩将仇报,吃里扒外吧?
这下倒好,乐茹正好默认这一个新的身份。
“这里这么乱,人们找得到要买的书吗?”当时,乐茹问。
“找得到!怎么找不到。”向姑娘带着她又看了一遍前头,的确,官书摆放得整整齐齐,类别分明。这也不难,官书各有其用,不同的用途,封面也不同,只要按封面分开就好了。
“依我看,那里也该好好整理一番。”乐茹劝老板娘不要嫌麻烦,这样,自己的书也好快些卖出去。
“那些旧书,我可不懂。”
向姑娘眼也不眨一下,就承认了。
她的确是好相与。
于是,乐茹就亲自动手,将自己带来的书摆正,顺手又将上下左右的几本分开,如是者再三,做这些举手之劳的时候,老板娘无事便过来,问乐茹手上那一本书如何,另一本又如何,抽出一本来,还问如何,终于有一次,她提议,“何姑娘不如偶也来我这里,替我做事,怎样?”
乐茹停下手,又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般,将剩下的几本书放好,才和老板娘坐下来,“向姑娘,你应该知道,我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但对方显然不将女仆的难题放在心上,也难怪,毕竟真正的难题不可说,乐茹自己,也不过是冒充下贱。
“不过是多来一两天,每五天左右,过来一次,替我整理这些。”向姑娘指指点点身旁已经有了一些条理可寻的书架。
“你很等钱用吧!”她突然就凑近过来。
乐茹不避开老板娘笑意中隐藏着狡黠的目光,“谁不等钱用呢?”
“一次半个赫朗德。”
乐茹做出迟疑的样子。
“每两次付钱。你的手环,是主人家送给你的吗?”
“我倒是想见一见这样的主人,这是我在当铺‘捡’到的,叫做‘双鈪’。”
乐茹随口给妈妈祖上的遗物安了个名字。家里年中,偶尔也会有那么三两次,某家当铺的主人,带着东西上门,听凭爸爸鉴宝识货,当铺的主人,全凭沙里淘金的眼力,手上的宝物怪物奇趣物,得到上门的资格,在爸爸面前,嘴上的油滑全无用处。爸爸在这时候,总会叫上乐茹在一旁观看,因为她是爱书之人,也就特许她也开开眼界。
“要是将来有运气,我也捡了什么古董,也劳烦你费心了,当然,工钱另计。你该考虑一下的,还这么年轻,难道一辈子都做女仆吗?”
向大老板娘发现了何姑娘的远虑,这无关紧要,可是她知道乐茹的价值,那又另说了。
乐茹发现自己读书积累下来的小智,除了在立群女书院当个图书委员之外,居然还可以赚到钱,虽然少得可怜,但现在可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何况五天只花不到一天的时间,眼下救急已经足够了。至于什么时来运到,工钱另计,倒是没必要放在心上。
乐茹还是答应了。
没有黑白分明的字句、更不可能有发心立誓的仪式,只有两个人口头上的一言一语,每隔五六天,乐茹就来一次,或带着书,或空手而来。
其实,这样于她反而安心,不用为了两次一个赫朗德的工钱而准备签名立约的假印章。
小冰学姐、辛兰和秋儿轮番过问,就连妈妈也嘲弄过几次的憾事——没能当上立群女书院大图书馆的图书委员长,轻易地在一家富人区的书店里实现了。乐茹想到此就暗暗发笑,她只遗憾不能跟小冰学姐说明。
但是要小心,爸爸过问了一次,因为她近来从书商送来的书单上买书买得少了。乐茹也觉得自己可笑。又不是花自己的钱,可看到他们在爸爸的书房里,毕恭毕敬地向自己递上书单子的时候,自己差不多是见纸即收的习惯得到了也许是从自己塔楼中偷出的群书的压迫,变得知悭识俭,爸爸因为她图书的花费,和何姑娘在元春书屋出售旧书的私人所得,在这个时候,不可思议地纠缠住了,就像是进书屋时左手上套着的“双鈪”一样,非气力不能拉开。
可不能把心思放在这种气力上。
十几天过去,乐茹决定今日去元春书屋。
因为老板娘说了有一大批货到——她是真的想将向姑娘口中的“货”改掉,但现在自己在书店的身份太没有说服力,乐茹没有带书过去,只是提了一个女子出行常备的小包,使自己看上去更像是客人,而非帮工。
兜兜转转,才去到泉水街,街头的喷泉不出水已经好多天了。受县长大人的地下管道计划的影响,还有马车绕路、哨岗入城、警察扰民的事也逐日增多。
警察们似乎不敢到后面嘉华路转悠,只在泉水街来回。
拉开店门,向姑娘不在柜台后。
乐茹往后走。
“你来了。”老板娘站在楼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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