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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那包药有残余留下来吗?”陆回春问。
猛虎山三位当家皆已去世,那位知州家的小公子在今天凌晨被见红尘救下送去乐安县令府上,剩下的山匪不成气候。目前整个事件之中,只有那包致死的毒药存在疑点和危险。
东宫皓挠挠头,尴尬道:“我怕里面跟上一包不是同一种毒药,又担心毒不死二当家,就全放进去了。”
陆回春:……
这样那二当家都喝不出来?他是傻的吗?
也有可能是喝出来但来不及了。
温和欢建议:“我们去看一下二当家的尸体?”
有一些毒药可以通过尸体残留得知种类。
见红尘阻止他:“不用去浪费时间了。今早衙门已经派人把猛虎山的尸体都扔到乱葬岗了,并且一把火烧了那里。”
“你们要是想看毒死的尸体,可以去猛虎山上看大当家的。”
大当家的尸体早就被猛虎山拉回山上。
“那就算了。”温和欢放弃了那个想法。
这么多天过去,大当家的尸体早就看不出原样了,就算毒药残留在身体骨髓中,他们又不是专业仵作,怎么能够看得出来呢?
“别管那不知底细的毒药了。”东宫皓有气无力地靠在墙边,“我好饿……”
他们这些天都吃不好睡不好,现在事情结束,一放松下来,就觉得饿得慌。
温和欢起身:“我去帮你们买些吃食来。”
他们才刚到乐安一天,温藕作为一个跟在他们后头的旅客,不应该来得这么快,只能去买一点了。
陆回春跟上:“我也去。”
俩人先去周围村民家买了一些粥和馒头送回小木屋,防止三人饿过头。随后施展轻功来到乐安县的街上,买了更多有营养,滋补的食物,像是什么牛奶羊奶、燕窝蜂蜜,只要乐安街上有,就没温和欢买不起的。
陆回春及时按住他蠢蠢欲动的手:“别买了,虚不受补。”
温和欢意犹未尽:彳亍。
不能买东西,就只能聊天了。他笑眯眯地看向锦衣公子:“陆公子跟小生出来,可不只是为了阻止小生买太多的吧?”
陆回春眼眸微闪:“温先生一如既往的聪明。”
“先前温先生想去探查二当家的尸体,是有什么推测吗?”
青衣书生狡黠眨眼:“陆公子的推测是什么呢?如果小生没有猜错,那么小生的推测应当与陆公子的一样。”
“本公子也这么认为。”
陆回春自信笑着,光辉灿烂。此时此刻,他的智商占领了高地。
“这样的烈性毒药,江湖上甚是少见。要说本公子这段时间里最熟悉、最常听到的,便是——”
两人相视一笑。
“一炷香。”
夕阳与树影落在二人身上,微风拂过,惹得细碎微光在他们身上蹦跳,像调皮的鱼儿在波光粼粼的河流中起舞。
良久,温和欢推开越靠越近的陆回春,斜眼看他。
“陆公子怎地变聪明了?”
陆回春的小心思被发现也不恼,委屈道:“我本来就有这么聪明。温先生一定对我有偏见。”
温和欢哼了一声,对自己是否有偏见一事不置可否。
“在这猜得挺欢,到底是不是一炷香我们可完全没有证据和线索。”
陆回春毫不在意:“是不是都没关系,我们可以顺着思路先推测一下。”
温和欢:“根据他们三人的讲述,那包药只经过了医馆小童、见红尘、东宫皓三人之手。如果见红尘没有说谎,那么他在拿到那包东西时确实是泻药,中间他们都没拆开过,却在东宫皓下药时变成了一炷香。”
陆回春:“嫌疑人不多,最有可能下手的是见红尘和东宫皓,还有不知是否存在的第三人。”
温和欢暗示道:“方家灭门案中,东宫皓也出现在那里。”
陆回春沉默。他知道温和欢在说东宫皓可能就是那个拥有一炷香的人,可作为东宫皓的好友,他自认对东宫皓的品性与能力算是比较了解。
如果说温和欢比他聪慧,那他一定比东宫皓聪慧。东宫皓以前是有过不少狐朋狗友,但从未与他们深交,从不做欺男霸女之事。以东宫皓的品行才能,若没有人在旁辅助,他绝对做不出给方家那么多人下药的举动。
“……”陆回春张了张嘴,再次沉默。
他觉得这些话说出来说服不了温和欢。
青衣书生站在那里,等待着侠客的回复。他看见对方欲言又止好一会,便明白了他的想法。
“无事。”
温和欢拿起最后一包吃食,往回走了几步。
“我相信你的判断。”
霞光落在书生的脸上,仿佛为他披上一件暖色的细纱。
陆回春呆呆看着,觉得自己在这场以一见钟情为开篇的爱情故事里,越陷越深。
·
回到小木屋,天色已经暗了。百晓明带来的大夫正在叮嘱严慧果一些养伤时的忌口。她本人则在本子上飞快记录着严慧果的故事。
“我们回来了——”
“欢迎回来!”东宫皓吃了些白粥,身上有了力气,噌噌跑到屋外。里面要留给大夫和严慧果。
“都买了些什么?”他探头探脑地往两人的手上看去。虽说刚才吃了点粥,但这不是消化完了嘛。
“都是好东西,你温兄今天可是破费了。”陆回春努努嘴,“去把桌子拿外面来。”
“算不得破费,只是心疼你们在这受苦,补补身子罢了。”温和欢温厚和善地回话,端的是一副体恤入微的好人样,完全看不出他方才还在背地里怀疑人家。
“桌子来了。”见红尘一只手提着小桌子从门口出来,省了东宫皓一进一出的功夫。
“晓明——”
“马上马上!”
百晓明匆匆关上小本子,跑到外面。
陆回春看了看周围布局,说道:“桌子放窗口吧,这样还能陪严姑娘聊聊天解解闷。”
大夫走出来瞪他一眼:“姑娘现在需要休息。把好消化的食物拿进去给她吃一点,不要太多。”
陆回春:行吧。
温和欢打开纸包询问大夫哪些合适。
大夫看着一堆山珍海味陷入沉思,最终选了牛奶鸡蛋和一小竹筒燕窝粥。
为了照顾严慧果,百晓明拿走了她那份食物回小木屋陪她,其他人则将桌子搬到小木屋后面吃。
有的时候,即便知道自家友人富裕,东宫皓还是会被对方的有钱程度震惊。
“温兄,是不是饭馆有人参的话你也会当场买来?”
“当然不会。”温和欢好笑地看他一眼,“一般来说,人参只会在医馆药店和送礼的时候出现。”
“阿皓对我的认知有所偏颇了。”
谁去饭馆吃人参,那也不好吃啊。
东宫皓:……确实是这个理。但我只是夸张地感慨一下!
他愤然干饭。
用过一顿昂贵的晚饭,收拾好残局,众人四散开来,在附近农家借住。
第二天,严慧果精神好些了,她说想回家里去。如果父母弟妹的尸体还在,就为他们收尸。
“不用去了。”见红尘伸了一个懒腰,从屋顶上跳下来。
“先前那大当家下山后将你家人的尸体拖去喂狗了。”
跟严慧果睡一个房的百晓明:……
话糙理不糙,但这对一个刚刚失去亲人的人来说也太刺激了。
果然,严慧果神情悲痛,双手紧紧攥住身下稻草。
“……那也要回去。”她深吸一口气,眼眶微红,“那里是我的家……”
见红尘:“……”
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知道了知道了,贫道又没拦着你。”
说完,回到屋顶去了。
百晓明安抚了严慧果片刻,问道:“那严姑娘回去后要怎么办呢?你现在还很虚弱。”
严慧果张嘴,她想说去先收拾一下家产,为她的家人立几个衣冠冢,然后去投奔无情谷。但无情谷很远,一旦去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房和地要怎么办呢?
况且她现在这个身体,完全不适合长途跋涉,硬要去也只是给她的同行之人增添麻烦。
百晓明接着说:“其实我建议你回家把房子和地卖了,换一个地方生活。”
“不行!”严慧果激动道:“那已经是我家人留给我的唯一记忆了……”
百晓明刚才那话还没说出口就知道肯定不成,但总归是个选择。严慧果如今无父无母无夫无子,要是趁现在把房子卖了当个无忧无虑的流浪人也还过得去,要是想要留下房子,就比较麻烦了,最好的办法是成为女户。
如今是盛元八年,这个朝代对女户还算友好,无夫无子是女户,无夫幼子是女户。女户不用服役,需要纳税。
听着好像还不错,但实际生活中,无夫的寡妇很容易被地痞流氓欺负,受人非议,处境堪忧。
严慧果自己有武功,能保护邻里,不会遭到太多骚扰,可她一个人根本种不完严家的田,被官府注意到了迟早要收走卖给大地主。
床上的少女脸色苍白,神情坚毅:“哪怕最后保不住田地,家产受损,我也希望能够住在那里。”
百晓明面色复杂,叹了口气:“好吧。”
“严姑娘不必太过担忧,好好养伤就行。女户的事自有别人处理,保证没人敢来欺负你。”
“百姑娘……”严慧果感动地看着百晓明,她以为是百晓明动用了百晓阁的人脉。
“别这么感动地看着我,本姑娘可没这么强的手段。”百晓明连连摆手,不敢居功。
“你就当是厄运过后的一点好运,好人拥有的一点好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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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户的信息是作者百度的,具体朝代需要具体分析。
不过反正这本书架空,我就随便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