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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 旭日之光
省城民政局。
一对青年男女一前一后走进了办事大厅。
大厅里的发号员拿了个号给他们。
女的看了一眼号,又递了回去,对他道:“我们办离婚。”
那发号员见怪不怪,又拿了一个离婚号递了过去。
离婚手续比结婚要复杂些,也不过花了10分钟,签了几个字,一段受法律保护和束缚的关系就此被解除了。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民政局。
沉默着站了一会。
男的终于开口道:“开车送你回去。”
女的摇摇头,没有开口。
男的掏出了一根烟。
烟雾缭绕,眼前迷蒙。
风不做好,烟被吹进眼睛。
呛。
沉默终究被打破。
女的抬头对男的道:“旭之,以后少抽烟,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说罢,垂手疾行而去,再未回头。
年仅27岁的程旭之同志,人生中的第一段婚姻勉强维持了两年,终于再也维持不下去,英年早离。
他并非工作狂,可身为一名刑警,有时候真的是身不由己。
他的前妻因为长期见不到丈夫,终于无法忍受,提出了离婚。
不是不想挽留,可认真讲,自己又有什么底气呢?
虽然是相亲认识的,但前妻真的是个温柔贤惠的好女人,也许嫁给别人能获得更大的幸福吧。
胡思乱想,手已经被烟头烫到了。
程旭之低声嘀咕了一句:“妈的......”
人生就是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上帝关上了程旭之婚姻美满之门,却给了他对待工作无限的精力和热情,虽然情场上失意了,但好在投入到工作中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分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又一个大案的侦破让他成为了南诏省最年轻的刑侦“一哥”,一般人至少要熬到快40岁才能当上省队的大队长,他33岁就已经成功了。
省厅里的大姐们把他当成了香饽饽,每天换着样的给他介绍各色相亲对象,被他一一婉拒。
自己这样忙碌,干嘛要耽误人家姑娘呢。
何况,自上次婚姻失败后,程旭之对包办婚姻早已失去了希望。
父母远在农村老家,对他管无可管,也失去了最早那份对抱孙子的期盼,只当自己生个孩子上交了国家,反正老两口还有一儿一女,不愁没有孙子抱。
程旭之办案,头脑清醒、做决策有魄力,不但手下人服气,连领导们也挑不出毛病。
他又是近身格斗的精英,十数年如一日的强健体魄,赢得了不少警届格斗比赛的冠军,因此在南诏小有名气,省内各地市的疑难大案都愿意请他来指导工作,逐渐连外省市的一些疑难杂案也来请他做指导,程旭之自己对此也是乐此不疲。
对生活的广度没了拓宽的意愿,那就提高专业水平的高度吧。
A市在边境线,多年以来对维护边境稳定工作颇有建树。
2008年之后,南诏几乎没有再出现大型的案件。
一晃十年过去了,A市突然出现了一宗涉案数量巨大的走私案,而且还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A市、省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程度都超高,但A市经侦大队却屡屡碰壁,迟迟拿不出一个结果。
于是,省厅决定要派个能尽快破案的人去帮忙了。
程旭之被领导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有些诧异,这种经济案怎么会想到让他这个搞刑侦的去帮忙呢?
省厅刑侦总局的领导是搞思想政治工作出身,一贯的不慌不忙、耐心细致。
领导先从忠孝礼义四个角度出发,历数此案中的厉害关系,又从德智体美分别展开,盛赞程旭之个人能力的极度突出,最终让程旭之哑口无言,乖乖收拾包袱、抽调人选,择吉日奔赴A市开展工作。
临行前,手下的兄弟们都围着他傻笑。
程旭之不禁有些奇怪,这帮糙汉,难道是因为舍不得队长,突然都抽了疯?
其中一名刑警终于忍不住道出实情。
原来大家听说A市经侦大队有一位刚提任不久的副队长,之前来省里开过几次会,有人见过,说这位副队长相貌如同电影明星一般,听别人说好像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关键是未婚,不由得羡慕队长有这样的好机会,能和她同组共事。
程旭之对手下人的花痴深表同情。
简直是老爷们在一起久了,听不得一个女字。
警察需要长得好看吗?不需要。
所以A市才破不了案。
弄个花瓶当副队长,有什么用。
每人批评教育了一顿后,迅速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临行前还立下豪言壮语,三周之内,必破此案。
到了A市公安局,程旭之到底是忍不住好奇,独自去看听说正在锻炼的“花副队长”。
程旭之忘不了当天训练室里的情形。
光线很好,训练室也算宽敞明亮,整个屋里只有一个女人在那里打拳。
沙袋被她的拳脚折腾的尘土飞扬,奇怪的是,那尘土并没有污染了她,倒像是在她的四周散了一圈柔光。
离得太远,有些逆光,看不清长得什么样子,只能大概看到一个轮廓。
拳嘛,一开始打的还马马虎虎,后来那就是越打越没有章法,与其说是打拳,不如说是在出气。
程旭之作为自由搏击高手,不禁对这位“花副队长”的拳脚水平持观望态度。
拳脚忽然停了,程旭之以为她发现了自己,急忙闪身躲过,但过了一会却不见动静,忍不住又偷偷望过去。
只见那女人已经蹲在了地上。
站起来倒是个子不矮,蹲下以后就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和众多代表着强硬的钢铁器材、沙包拳套在一起,程旭之不太文艺,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词汇形容那种感觉。
很久之后,他终于想到了两个词来形容那个蹲下的背影。
倔强又柔弱。
女人站了起来,一滴汗水顺着她如同雕刻般的脸颊流到了下巴上。
欲滴不滴,摇摇晃晃的挂在那里。
程旭之并非强迫症,但那滴小小的汗珠,让他实在忍不住,走上前,想要帮她擦掉。
如果说背影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强大,那第一眼的感觉更让程旭之无法释怀,因为这个“花副队长”确实长了一张花一样的脸。
程旭之的第一印象只有一个字,白!
由于运动过后,白里还有一丝丝的粉透出来,额头鼻尖微微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让这张脸看起来像个桃。
不好评定美不美。
因为除了办案,很少跟女性打交道。
但程旭之能确定一点,那就是,不太敢直视她。
盯着她看,就会分神。
接触久了,才慢慢发现这位罗警官确实与众不同。
一开始,觉得她有些逞强。
明明做不到的事情,还偏偏要去勉强,最终非要弄得遍体鳞伤。
就算是这样了,也依然不放弃、不认输、不承认自己不行,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的倔。
后来,又无意中得知了她的一些过往。
震惊,气愤之余……
更多的居然是心疼。
程旭之不否认,自己是喜欢罗茉的相貌的。
她安静思索的时候,看起来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她哭泣的时候……
想去拥抱她……
无法控制的欲念终于在火车上爆发了。
程旭之为自己的毫无原则和自制力惊诧不已。
她似乎有一种致命的、神秘的吸引力,引导自己越陷越深。
终于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忍不住想看着她、陪着她。
再次回去的时候,程旭之发现,罗茉醒了。
她的呼吸声和刚才不同了。
她在装睡。
她不想拆穿他。
是因为什么?
程旭之对情爱之事没有经验,只是觉得,罗茉这样的无声无息冷处理,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
她对自己,是无心的。
人生第一次,声名响彻南诏的刑侦一哥,遭遇了情感滑铁卢。
说不清什么滋味。
只是不能也不敢再和她单独相处。
那会让人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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