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太久,只争朝夕——《朝夕》修改版

作者:长风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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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渡浣花江,远梦轻无力


      对于朝夕来说,独自出游,本已如同家常便饭。可是一想到家里再也没人等她归去,再也没人为她牵挂,失落不可遏止地涌上了她的心,感觉就像前身继父母双亡之后,祖父也老去的那段时光——天地间,惟有一人,落寞又苍凉。
      果然,多余的依恋不适合她,苛求的感情也不属于她,或许她就应该一人一骑,远走天涯,而不该奢望家和家人的陪伴。
      从来只有悲秋人,而今她却伤春到。
      倚在车头,朝夕无力驾驭马车,放任着马在道上行走。前方的道路千万条,唯独看不见想去的方向。
      春天啊,春天,她的世界,好像没有了春天。以往最爱的明媚阳光,淙淙水流,看在眼里,听在耳里,心里感受不到一点喜悦。世界如此安静,静得她急于逃离,逃往那喧嚣的尘世间。

      由永安的南门出京,最先经过的州城,名叫平州,是冶王的封地,距离京城二十里。
      太子未登基,作为同是皇子的冶王,按理应该与溟王凌王汐王一样呆在京城,但为何冶王却是一个例外?
      事情,首先要从冶王母妃说起。冶王母妃婉妃,与凌王母妃淑妃同为右丞相舒华的侄女。婉妃婉妃,人如其名,最是温婉可人,她在世时,几乎就是宠冠六宫。可惜红颜薄命,五年前启元帝南巡,留在宫中的她忽然重病,在启元帝南巡回京前一日,突然过世。婉妃一向身体康健,何至于突然离世?启元帝伤心欲绝,下令吏部有追查,但一个月之后,却不了了之。只对冶王加倍怜惜,待到他二十弱冠,即被封为冶王,府邸就坐落在最繁华的永安城西。隔年,启元帝又钦点刘尚书的女儿嫁与他冶王妃。
      封王不到两年,他却冲上金銮殿,跪求父王把他远调到战事频频的边疆狼山。当时他提出的理由是,想为父皇分忧,效仿二皇兄保家卫国。当时朝廷上下,暗流汹涌。因为婉妃与凌王母亲淑妃,本是表姐妹。有人猜测他是为了替凌王暗中积蓄力量,以便到时参与夺位之争;有人揣度他是由于新娶的冶王妃好妒,休离之后想要远遁;更有人私下戏言他是因为自知长得过于俊美,想去兵营锻炼阳刚之气。种种是非,虽然只在暗处流传,最终还是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启元帝耳中。真正的原因,启元帝自然清楚,经过一番考虑,虽拒绝了他远调狼山的请求,却破例给他封了地,封地就是位于永安正南、最为富饶的平州。
      而他自有了封地之后,除了逢年过节,一般不会到京中。即使到了京城,也不居于冶王府。这些奇怪的举动,自然更是带来流言满天,不过他是冶王,没有人敢公然提及。谁没有被人说的话题,只要不在他面前提起,他自可当作不知。

      就如青州有青江,平州也有平江。平州除了盛产鱼米,更以平州南郊平谷出产的轻云纱闻名天下。每到春蚕结茧的时节,平江南郊所在的支流浣江两岸,挤满了浣纱的少女。自从前朝一位姓张名施的浣纱女在这里遇上一位英俊书生,成就了一段流传百年的美满姻缘之后,浣纱的少女们开始流行盛装打扮出门洗纱,于是每到蚕茧抽丝成纱的月份,浣江两岸轻纱如云,美人如花,构成了一道极美的风景线。文人骚客们,自然也是慕名而来,还给浣江起了个雅称——浣花江。
      早春三月,春风初至。浣江岸边的桑叶刚刚冒出一点嫩芽,这个时候到达平谷的朝夕,要凑热闹还是来早了,驾着马车沿着浣江逛了半天,她只觉百无聊赖,又满心疲惫。到镇上胡乱寻了家客栈,闷头大睡了一天,直到感觉把心里的悲伤都交给了周公,方提起精神出了客栈。
      平谷镇依山傍水,风景如画,许是镇与村落的区别,它不产纱出米,而以专门接待来此地订购轻云纱的外地客商为主。一年之中,产纱的季节虽只有就那么几次,但几次的收入,也够维持一年生计。所以平常时候,整个镇子透着一股懒洋洋的闲散。
      一路走来,酒楼半开半闭,就连平常的路边摊位都没几个。朝夕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面摊,闻到汤面飘香,肚子已忍不住咕咕叫唤。早晨没有进食,吃什么都是香的,她挑了张桌子坐下,喊道:“老板,来碗鸡蛋面。”
      呼噜噜一碗面下肚,感觉正是八分饱。朝夕满意的擦了擦嘴,掏出银两准备付帐,不知从哪窜出一个乞丐,扑通一声跪在她面前,拉着她的手乞求道:“大爷,赏我几枚钱吃个饱饭吧。”
      朝夕看他年约四五十岁,手脚灵便,面色红润,分明是好吃懒做之人,欺她年少,他还真当她是个傻子么?朝夕本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人,又正碰上心情不好,无名之火顿起,她心里发出一声冷笑,面上却分毫不露,反而和颜悦色地问他:“你真的很饿?”
      “很饿,很饿。小的一连饿了五天。”乞丐两眼都亮了,赶忙回答道,为了增强效果,他左顾右盼,指着面铺中直径有成人一臂长的铁锅,“就是给小的那么一大锅面,小的也吃得下!”
      “真的?”朝夕嘴角略弯,语带怀疑。
      “真的,小的可以对天发誓!”
      “那我今天就让你吃一顿饱饭——老伯,麻烦您煮一锅面!”朝夕扬声喊完,低头对着跪着的乞丐道“你家中应该还有挨饿的人吧?”
      “是是……大爷量大福大!”看这样子,今天还真碰上冤大头了,乞丐喜得眉毛抖了两抖,却挤出几滴眼泪,“小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遇上权贵霸占了田产……”
      刚要添油加醋地更引人同情,朝夕衣袖一挥,掏出一封重达十两的金子:“好了,不用多说。今日你只需把一锅面吃完,这金子就是你的——事先说好,若不吃完,我可一文不给!”
      乞丐早晨刚吃了一斤酒,两斤猪头肉,平常这些面食,他根本瞧都不瞧一眼,但金灿灿沉甸甸的金子就在眼前,如何能放过。他牙一咬,脖子一横,道:“好,一言为定!”
      肉食本就难消化,何况还是两斤!抓起大碗,闭着眼睛扒拉下一碗,第二碗已经开始感觉到撑了,他眼瞄过面前的金子,暗暗为自己打气。
      好不容易吃下三碗,捧起第四碗时他忍不住反胃,他一边不停地打着饱嗝,一边抬眼乞求般的看着朝夕,朝夕满脸厌恶地挥着手起身:“不用强撑了!”
      “哎!”乞丐刚要伸出手,金子又被朝夕收了回去,他不由得急切地叫出声。
      “怎么?有意见?”朝夕转过头半笑不笑地望着他:“你可是吃不下了?”
      “是……可是——”
      “还有什么可是,当初说好只有全部吃完你才能得,周围人可都听见喽!”朝夕瞟着他,
      乞丐理屈,却又不愿眼睁睁看着快到手的钱财飞走,僵着脸挤出几分笑意,“我叫你一声大爷,好歹赏几个叫钱吧。”
      “我可求你叫?”朝夕径自走到面铺老板身边,“老板,结帐。”
      面铺老板趁着算钱的空档,忍不住拉着朝夕衣袖,好意提醒:“碰上这样的无赖,公子不如丢给他几文钱,权当破钱消灾。”
      “消灾?”朝夕回转身上下打量着乞丐,轻笑一声,“我才不愿把钱浪费在这种人身上。”
      “赖二子一向强乞惯了,看小哥衣着也不是囊中羞涩的人,还是给点钱权当一人出门在外买个平安……”在这条街摆了十几年面摊的老板,对整个平谷镇上方方面面的人物都有所了解,见朝夕年幼、样貌清俊,再度好心提点。
      许是心情不好,也许是不曾吃过这样的亏,朝夕只淡淡答了声,“谢谢老丈好意,反正我过得两日就走,不怕他。”接过找来的零钱,看也不看乞丐一眼,大步走开。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遇上一家客栈像这样待客的,好不容易等到点的菜进门,菜还没上桌,莽撞的小二就脚一滑,三个菜盘子连汤带水就往身边砸来。若非朝夕习得点逃命的本事,还不给滚烫的热油浇个透?朝夕怒视着立在眼前颤颤发抖的店小二甲,正不知是否该责骂他还是喊来老板时,恰巧经过店小二乙赶来,一面拉着小二甲给朝夕赔礼,一面告罪:“王小虎家母亲病重,每天照顾母亲到深夜,最近一直精神不好,做事才这么恍惚,还请客官看在他一片孝心份上,饶了他,不要告知掌柜。”
      见名叫王小虎的小二眼皮下确实有多日不得安眠的青灰色,朝夕去了怒气,她并非得理不饶人的性子,既然没伤到她,也就不再追究。
      蹲在地上收拾残局的王小虎,虽然获知客人不会责罚,但念着母亲病情,脸上依旧愁云密布。朝夕盯着他面色半响,突然开口问他:“令堂生的何病,可否把症状与我说说?”
      王小虎未答,小二乙已经抢着说了。听完那些症状,朝夕略一沉凝,拿出怀中纸笔,写下方子,递给王小虎:“若是令堂今夜还是咳血,你且试试我这方子。”见王小虎不接,知其两人因他年少而不信,朝夕叹了口气,直言道:“实不相瞒,我行医已有四五年,以前也治过两例咯血之症。治病贵在时间,早一日治疗便多一份希望!”
      王小虎直直盯着朝夕,直到见朝夕取出银针艾草,才信了。脸上流露出喜意,刚要跪下磕头,已被朝夕拉住。
      王小虎诺诺着正待说话,身边的小二乙一把拉住他,“好了好了,你娘有救了,还不快去抓药,我替你向老板请假!”回身对着朝夕胡乱道着谢,急匆匆地拉着收拾完残局的王小虎离开。
      两人背影,一溜烟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朝夕皱了皱眉,许是太过在意,才这般不寻常吧,她甩开脑中若有若无的怪异感,慢腾腾走回房。

      终究还是不耐烦周围闹哄哄的人和事,朝夕只在客栈住了一晚,第二晚是无可如何也住不下去了。
      “客官,你不多住几天再走?过得几日,镇上有花卉出展,姹紫嫣红可好看着呢……”自昨日之后,店小二乙好似一直注意着朝夕,对她也格外热情,朝夕摸不清他的想法,虽觉古怪却又说不上是什么,许是想多得些赏钱吧,朝夕暗思,掏出一枚碎银,作为打赏。
      “这……怎么能拿?”小二乙推脱几下却接了赏,然后越发殷勤,见朝夕执意要走,倒也不再多留,只感激涕零道:“多谢少爷打赏,您先坐会,让小的把您的马匹刷一刷。”朝夕还未答复,他已一个劲的催促身边一直低头抹桌子的小二丙:“还不快去给少爷端杯茶来,要柜子顶层黑色木盒装的。”而后引着朝夕坐到桌前。
      刷马?倒也无不可。朝夕抬头望了眼外间天色,问道:“小二哥,到平江州城大概几里路?”
      “不远,不远,不到三百里。少爷您慢慢走都来得及……”小二答着。
      既然还早,那就先坐会再走吧。朝夕依言坐下,顺便打听平州的风土人情。
      茶上来了,还是上好的碧螺春,一个店小二,哪来权利给她上这等好茶?朝夕眼瞟过小二乙右手指上的金戒指,迟疑着不动。
      小二乙何等乖觉,只一个眼神,他就知晓朝夕在顾虑什么,凑上前压低声音道:“我是老板的小舅子,少爷不用担心这茶是以次充好。就当我是为我兄弟王小虎给少爷还的一点心意。”
      原是如此,是她多心了。朝夕道着谢,慢悠悠喝了几口茶。

      江湖险恶,果然防不胜防。
      即使朝夕原不愿把人想得多么不堪,到此时此境,也不得不回头怀疑客栈中的所遇。
      若不是事先探听清楚她的去路,竹林间何来枯树阻路;若不是喝了一杯碧螺春,她好端端的身体为何忽然感觉头晕——只是不知是谁设计了她!朝夕心中暗恨,极力张开朦胧的双目,试图看清楚眼前三个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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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欲渡浣花江,远梦轻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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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颤抖吧,ET!
    阿布家的外星人神马的,个性最萌了!强大的女主神马的,宅斗也最萌了!欧耶,又是疯丢子大人一力作,撒花,



    长生
    长生!长生!!长生!!!那是我N年前追的文!可是,到如今还坑着,怨念,掀桌,锤地,嚎啕大哭啊,~~~



    同学两亿岁
    实力强大的女主,不扭捏,不花痴。内容轻松又不小白,文字对话诙谐有趣,好文,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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