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二十三章
汴京原本不是都城,只是大洛王朝每年避暑的所在地,所以还特地在汴京修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行宫,而当今圣上,当初只不过是被封在此地的闲散王爷。
北洛一三五年,东北蛮子高兰,西北蛮子大蒙,二者馋我大洛物产丰饶,竟合伙妄图夺我中原腹地,大洛毫无准备,只好仓皇南下,不幸被蛮子逼至汴京。
除了自杀的先帝本人之外,那些个后宫妃嫔,王子公主,宫女太监,通通被俘。
逃亡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如蝼蚁一般被卷入了乱世的洪流里,有的在路上饿死,有的被大蒙抓走成为奴隶,有些就算是侥幸逃到了汴京,根据流民政策,被编入军队,成为战争的献祭者。
老将军们带着最后的兵力逃到汴京,闲散王爷顺应民意,在仓促间加冕成王。
圣上受命于危难之际,救汴京于水火之中。他多次亲征城门,调兵遣将,终于把蛮子死守在汴京门前。
大概是拖延的时间太长,高兰和大蒙两处拖不起来,又因分赃不均,所以两者竟然开始狗咬狗起来。
两者开始内殴,圣上见此情形本是想来个蚌鹤相争,渔翁得利。奈何汴京城内一片内乱,实在不是出兵的好时机,圣上也只好先整顿城内,安抚灾民,再朴素地办了个登基大典,接过了大洛这最后的一点气数苟延残喘。
高兰和大蒙的狗咬狗当然是谁也讨不着好,奈何西南处还有个一直虎视眈眈坐享其成的铁真。
铁真率领十万精兵,一口气吞了高兰大蒙两处以及愿大洛的许多地盘,也不怕噎死了。
就此一跃,团团将整个大洛的西北,西南,东北围住,东南处是海洋,誓要将大洛吞进腹内,二者就此僵持了好多年。
每每想到此事,圣上都不免痛心扼腕一番。
于是最后便就在汴京定都,改名为南洛,称前朝为北洛。
南洛和铁真都在修生养息,但谁都知道这不过是表面上的和平,纸一般的薄,铁真的牧民一没钱就骚扰边境,牧民个个英勇好战,就如同身上的虱子一般,虽然造不成太大的实质性伤害,但在身上到处蹦的让人心烦。
于是最近的一场边境之争,以南洛惨败,向铁真缴纳岁币议和结束。
但南洛虽经过了十几年的修养生息,却耐不住铁真的狮子大开口,于是有人想起了那被苏柒挪没了的半个国库,再顺藤摸瓜找到姑苏城最后找到苏远。
算是勉强缓解了一下危机。
苏远其实挺好奇张梓淇到底是做些什么的,看他们整天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像养在深闺里的小媳妇似的,当初还姑苏城内还好,至少每天还得迫于生计去出摊,而现在,整天蹲在家里,就差买块帕子在上面绣两朵花了。
苏远偶尔也问过张梓淇为何不出门,每次张梓淇都打着哈哈道,“我是算命的嘛,昨日我夜观天象,今天不宜出门,否则会霉运缠身,纠缠不清。”
多问两次,苏远也知道纯粹是因为张梓淇懒得出去罢了,也就不再多问了。
二人就这么整天各宅在各的屋子里,苏远作画,张梓淇算命,偶尔张梓淇也会跑来苏远的房间,二人就这么有一茬没一茬地扯淡。
张梓淇最近在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想找点乐子,能宅在家玩的那种,乐子其实好找,譬如纨绔大少林然推荐的斗蛐蛐儿养花逗鸟或者掷骰子,又或者是高雅如宋景推荐的围棋看书等等……
但关键是苏远是个瞎子,直接把所有的娱乐方式都堵死了,养花斗蛐蛐,看不见要怎么弄?
张梓淇思衬良久,决定去集市上买只鹦鹉,总归还能说句话不是?反正养鹦鹉的那些麻烦事他来做就是。
张梓淇拎着一只蓝色的虎皮鹦鹉,却没想到会在集市上碰到林然。
张梓淇和林然的关系不过泛泛,倒是林然小公子的斑斑劣迹他听过不少,不过见面打个招呼还是要的。
林然也看见了他,微微勾起了嘴角,点了点头。
张梓淇也点了点头,算是打个招呼。
“唉等等你这只鹦鹉挺不错的。”林然叫住了张梓淇。
“是吗?我挑了好久来着。”张梓淇虽心生疑惑,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他只是好奇林小公子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张梓淇,你有见过苏远吗?”
“当然啊,这只鹦鹉就是买给他的啊。”张梓淇晃了晃手中的鸟笼,“要不然我带你去找他?”
林然忙不迭地点头。
“苏公子,有人找。”守门的下人淡淡地喊到。
苏远连声应下,思索着到底是谁竟找到了这汴京深巷里的小小院落。
“苏兄,好久不见。”来人换下了深色的官服,穿着宽袖广身的靛蓝色袍子,黑色的长靴显得小腿笔直修长,风华正茂,灼灼年华。
“是?”苏远挑了挑眉,勾起嘴角,“宋兄?”
“恩,最近比较忙,直到现在才来苏兄你这里,实在是失敬失敬。”
“不,宋兄你能光临寒舍实在是蓬荜生辉,快快请坐。”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宋景勾起嘴角。
“不必客气。”苏远淡淡道。
“这才是苏兄你的风格呐。”宋景的笑容更深了,他用一种只有市井里的摆摊小贩地痞流氓之流地语气朝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狠狠说道,“和那些迂腐的老家伙说多了话感觉自己实在是连人话都不会说了,说了这么久才把我这不听话的舌头捋直了。”
苏远闻言不由莞尔,他摇了摇头,戏谑道,“说书人宋景,状元宋景,户部要员宋景,目前在我面前一副骂街架势的宋景。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骂街的我吧啊哈哈!”宋景大笑起来。
两人之间谁都没有在意他们二人的话是多么的大逆不道。
张梓淇同林然同到家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宋景和苏远二人坐在院子里,宋景蒙上双眼,正同苏远一起下盲棋。
宋景执白子,苏远执黑子,正斗得难解难分。
林然和张梓淇自然都懂什么是观棋不语真君子,于是屏住呼吸,放轻脚步,但笼子里的鹦鹉可不懂什么是观棋不语真君子,它见人,张嘴就来了一句,“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卖鹦鹉的老板就教了它这么一句,听着比较讨喜。
这声奇怪又诡异的祝福把四人皆吓一跳。
宋景几乎是即刻就扯下了蒙眼的白色布条,定睛一看,发现是张梓淇和林然以及张梓淇手里的罪魁祸首鹦鹉,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
苏远也是一怔,随即落下了黑子,再问,“张梓淇?你买了鹦鹉?”
“嗯嗯,虎皮鹦鹉,刚买来的,就会说这么一句话。”
苏远点了点头,对宋景道,“宋兄,该你了。”
宋景坐回来一看,立马就垮下了一张脸,哭丧道,“不带你这么玩的,我都连输三局了……好歹别让我输的那么难看啊,才半个时辰多一点。”
林然和张梓淇表情都微微有些僵硬,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句话——他俩啥时候搅和在一起了?
林然虽然不怎么会玩围棋,但基本的规则还是知道的,且宋景,他知道宋景的实力,虽说是下盲棋,但在半个时辰就逼死宋景,林然走近了几步,近看棋局——排除了宋景故意放水让苏远的可能。
林然又想起了何萱对苏远的评论,只有区区四个字——深不可测。
但是……林然垂下睫毛,上上下下把端坐在一旁的苏远打量了一遍,还是初见时的那个淡淡的,没什么存在感的盲眼画师。
怎么会有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大的事情之后还能淡然处之,一直如同初见那时一般呢?
明明只是个及冠不久的青年,却像是那种快要入土的看遍了大风大浪的老人家。
好似对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无法将他改变。
“恭喜发财!”不甘寂寞地鹦鹉又忍不住嚎上一嗓子以示存在感。
“张兄你买来的鹦鹉怎么翻来覆去就只会这么一句啊?”林然摇了摇头,不去理会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转而拿张梓淇的鹦鹉打趣道。
苏远早就知道还有一个人来了,只是他没出声,一直不敢确认对方是谁,现在听到声,苏远才知道原来来人是林然。
“老板只教会了他这么一句,我一开始嫌俗气,后来老板说还有只年岁大些,还会背诗,张口就来床前明月光一行白鹭上青天什么的。”张梓淇咧开嘴,继续道,“我听了觉着这不错,于是跟着老板一起去看,才知道那鹦鹉背诗倒是会背,就是老串,春花秋月何时了的下句能接成梦里花落知多少。”
张梓淇故作忧伤地叹了口气,“我想了想,还是就它吧,虽然俗了点,总归还可以再教的。”
“俗气点挺好。”苏远道,然后收起棋盘,冲宋景林然二人问,“一同进去坐坐?”
“顺便晚饭也一起在这吃了吧。”张梓淇接过苏远话茬,把二人往大厅领。
菜皆是一些家常菜,张梓淇还开了三坛酒,除了不喝酒的苏远,其他三人皆有了几分醉意,先前还有的几分隔阂就消融在这醇厚的酒香里了,四人似又回到了在姑苏城的时候。
跑到酒楼里点满满一桌的家常菜,价钱不贵分量又足,然后往往还叫几坛度数又高又辣口的便宜酒,喝上脑了就开始吹牛扯淡。
只不过张梓淇现在拎的几坛酒远比酒楼里的劣质酒所能相比的,所以比原来多了分醇厚,少了点辛辣。
插入书签
太久没更新惹_(:з」∠)_作者有话说里放个练笔的小短篇,与本文无关_(:з」∠)_只是为了证明我还是有写些什么的【喂!】没兴趣的大大可以跳过_(:з」∠)_
以下是短篇——兔子与狐狸——
兔子和狐狸先生认识有一周年了,于是这一天,兔子打算向狐狸先生坦白,“狐狸先生……”
兔子红了脸,双手不安地抓着衣角,嗫嚅道。
“怎么了?”狐狸先生笑得一脸温柔,声音更是如人一般,温润好听。
“狐狸先生十分对不起!当初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以为你是一个坏人来着,是我误解了你,十分抱歉!”兔子一口气说完,然后深深地鞠躬,就连长耳朵都泛着红。
第一次和兔子的相遇啊,狐狸先生的记忆飘向遥远地过去,随后,他那红色的皮毛变得更加红了起来。
狐狸先生是个魔术师,曾经是著名动物马戏团里的一员,但是后来家家户户里都有了个叫做电视的东西,足不出户就可以看遍天下各种奇闻异事,于是曾经那去到哪就给哪里带来欢声笑语的马戏团渐渐消失在大街小巷里。
狐狸先生所在的马戏团当然也不例外,因为没人观看没有收益,坚持不下去了的大象团长最后还是迫于压力解散了马戏团,大家就此各奔东西。
狐狸先生拿着分配所得的钱到处流浪,钱没多久就用完了,狐狸先生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又掂量了一下仅剩的的几枚硬币,打算铤而走险,抓只兔子用于果腹。
傻兔子便是这时蹦到狐狸先生地眼前的,兔子不算特别大,但胜在肉多,以至于一双眼睛被肉挤得几乎看不见。
狐狸先生默默低头估量了下自己身上的二两肉,心想硬拼只怕不一定能一击搞定这只肥兔子,自己作为聪明的狐狸,应该想个办法,徐徐图之。
“你,你是谁?”兔子使劲地盯着狐狸,声音里带着不安与稚嫩,圆润的身躯向后挪了几步,被肥肉堆积起的小短腿不自觉地颤抖着。
原来还是只小兔子啊,狐狸先生心想。
“我叫狐狸先生,我是个魔术师。”狐狸先生摘下他的帽子,向兔子鞠躬,这套动作他曾在舞台上做过千万遍。
“魔术师?魔术师是什么?”兔子眨了眨眼睛,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跟胡萝卜,兔子一边盯着狐狸先生,一边不停地把胡萝卜往嘴里送。
一股胡萝卜的香甜气味直往狐狸先生的鼻子里钻。
狐狸先生可耻地发现自己作为一只食肉动物居然产生了一种胡萝卜比兔子好吃的错觉,他平复了一下心情,随手从地上采了一朵普通的小野花。
狐狸先生一只手握着野花的茎,另一只手覆盖上了花瓣。
“看好了。”狐狸先生道。
兔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狐狸先生,手上的胡萝卜都忘了继续咬。
狐狸先生低下头,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向着手里的花吹了一口气,手慢慢地往下,一朵玫瑰在他的手里开得正艳。
“好……好厉害。”兔子几时见过这么神奇的事情,三瓣嘴微微张来,有红色的胡萝卜汁从牙缝里流了下来。
狐狸先生微微笑了起来,眼里有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狐狸先生摘下帽子,再一鞠躬,把帽子往上空一抛,一只雪白的鸽子从帽子里飞了出来,狐狸先生一伸手,接住帽子,潇洒地往头上一扣。
再一鞠躬。
虽然看客只有一只连鼓掌都不会的傻兔子。
狐狸先生看了眼兔子那呆呆的傻样,叹了口气,要真吃了这傻兔子,估计会影响智商。
狐狸先生转身,拖着不剩多少力气的双眼慢悠悠地向前走去,表情是淡然的,心底却是懊恼的——自己怎么没把那鸽子吃了呢?果然是被傻兔子影响了智商。
“等……等等,狐狸先生等等。”
狐狸先生顿住了脚步,回头看。
他好奇到底是谁的喘息声竟然能这般骇人,像是下一秒就会断气一般。
竟是气喘吁吁的傻兔子,傻兔子见狐狸先生停了下来,干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一边大口大口喘气一边抱怨,“狐狸先生你走太快了我跑不动追不上你。”
全都是因为你太肥了好么,兔子怎么会有长你这么肥的,狐狸先生心中腹诽,表面上却一句话都不说,没有接兔子这个话茬。
兔子喘了老半天,终于恢复了过来,手里又不知何时变出了一个胡萝卜。
“狐狸先生,这是给你的。谢谢狐狸先生刚刚的表演。”
狐狸是吃肉的啊傻兔子!狐狸先生心底咆哮道,却依旧接过了兔子的胡萝卜,抱着必死的决心放进嘴里,轻轻地试探着咬了一口——还挺甜。
兔子又变出了跟胡萝卜,放进嘴里直接咬了一大口,吧唧吧唧地声音从她嘴里传出来。
兔子一连啃掉了三根胡萝卜,狐狸先生终于把他人生里的第一根胡萝卜啃完了。
“胡萝卜好吃吗?”
狐狸先生吧唧吧唧了两下嘴,那股胡萝卜特有的清甜味还飘在他的嘴里,于是狐狸先生别别扭扭地点了点头。
“我最喜欢吃胡萝卜了!”兔子很开心地说,又开始啃第四根胡萝卜,并不忘再递给狐狸先生一根。
你当我和你一样吃胡萝卜就够了啊?狐狸先生腹诽,却依旧把胡萝卜放到了嘴边。
兔子和狐狸先生并肩坐下,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只剩下兔子啃胡萝卜的声音,百无聊赖的狐狸先生无意间数了数……
一个下午,兔子共啃了十二根胡萝卜,狐狸先生自己三根。
于是兔子便这般和狐狸先生熟络起来。
狐狸先生知道了兔子实际上是这一小片森林里唯一的兔子,所以大家都只叫她兔子,森林里有快胡萝卜地,没人和兔子抢,所以才把兔子吃这么胖。
狐狸先生还知道兔子最希望的事情就是找到和她一样的,有一对长耳朵,三瓣嘴,红眼睛,也叫做兔子的生物。
当然同时兔子也知道了狐狸先生是一个魔术师,曾经在一个马戏团里,马戏团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和职业,其中最大的大象是马戏团团长。
“狐狸先生,你的愿望是什么,你还没告诉过我呢,而且,狐狸先生,为什么这森林里只有你一只狐狸和我一只兔子呢?狐狸先生你没有同伴不会难过吗?”
和傻兔子认识有一年了,傻兔子却依旧这么爱喋喋不休。狐狸先生勾起嘴角,反问兔子,“那兔子你没有同伴你会难过吗?”
兔子摇摇头,“我有狐狸先生和胡萝卜就够了。”
“我和你一样啊。”狐狸先生笑着摸了摸兔子的耳朵。
“只是……我还是想找我的同伴,我想看看,它们是不是和我一样有着长长的,被人一摸就红了的耳朵……”兔子后面的话声音越说越小。
“那要不要狐狸先生带你去找你的同伴?”狐狸先生忍不住恶作剧般带着点力气捏了捏兔子的耳朵。
“那狐狸先生你是要出去找团长吗?”兔子抬起头看着狐狸先生。
这傻兔子到底是傻还是不傻啊。狐狸先生别过脸,“假如碰得到的话再说咯。”
兔子想着要走出森林,兴致勃勃地把所有熟了的胡萝卜都拔了出来,清洗干净打包,当作路上的食物,当然同时也不忘在地里洒下种子——否则下次回来就没得吃了。
反观狐狸先生倒是淡定地很,啥都不准备,只是每天跟在兔子身后帮兔子打理打理菜地,摸摸兔子耳朵,变出一大束的玫瑰送给傻兔子。
兔子和狐狸先生认识的一年零五天,兔子和狐狸先生终于出发了。
兔子一直以为森林有多大,却没想到跟着狐狸先生走,不过一天多一点的时间,她带的胡萝卜还有一大半没吃完,狐狸先生便说,“出来了。”
“唉?”兔子眨了眨眼睛,她看见广袤的平原上奔跑着无数只兔子,都和她一样,长耳朵,三瓣嘴,红眼睛。
狐狸先生突然低下头,亲了亲兔子的耳朵,像是他第一次亲那朵花一般,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像是一片羽毛划过。
——在这个有无数狐狸和无数兔子存在的地方,我们不可能共处。
——我们是天敌,生来就是敌人,以后你的兔子朋友们会告诉你的,你不是唯一的孤单兔子。
“傻兔子。”
兔子抬起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依旧是那副呆呆傻傻的样子,一双小眼睛紧紧盯着你,里面写满了无知。
“再见。”狐狸先生道。
“为什么?狐狸先生你要去哪里?我们不回去了吗?”兔子伸出手,紧紧抓住了狐狸先生的衣角。
“我要去找团长啊,兔子,我想变魔术,变给每一个人看。”
“可你明明说过只变给我一个人看……”兔子喃喃道,声音细如蚊呐。
兔子垂下了头,连同耳朵也垂了下去,像是要把脑袋埋进泥土里。
过了好几分钟后,兔子终于抬起了头,“那狐狸先生你要加油。”
然后把装满了胡萝卜的袋子直接塞进了狐狸先生的手里,塞完调头就跑,狐狸先生第一次看兔子跑那么快,终于有点像只真正的兔子了。
“傻兔子,狐狸是吃肉的啊。”狐狸先生抱着兔子的胡萝卜,继续上路。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傻兔子成功融入了兔子群族里,并且没谁嫌弃她傻,因为其实傻兔子不算傻,这就是兔子的平均智商。
继续流浪的狐狸先生遇见了大象团长,团长在和电视台的人合作,狐狸先生作为魔术师加入了其中,从此,狐狸先生的观众是每一个坐在电视机前的人。
而观众里,总有一只傻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