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之文青少爷展云翔

作者:苏小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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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民国六年,深秋。
      奉天省,咸平县,奉军第九混成旅驻地。

      门口站岗的哨兵先远远听到一阵叮铃叮铃的声音,很快两匹蒙古马拉着一辆轻巧的欧式四轮马车疾驰而来,停在军营门口。
      车门打开,从里面走下一个穿着深灰色薄呢子大衣的俊美青年。他的皮肤很白,眉目如画,短短的头发服帖地贴在头皮上,剪裁精美的黑色西装,雕花的棕色牛津鞋。在一群北方大兵中间身量不算特别高,但比例完美挺拔,行走时步姿优雅却速度很快,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
      突然出现这么个神仙下凡似的冷傲公子,把军营门口的小贩行人都看直眼儿了。更稀奇的是,这个文质彬彬的大少爷左手架着一只成年的猫头鹰。

      “何先生!”门口的哨兵举手向何岳敬礼。
      到东北后索性把本命当成笔名化名用的何岳笑着向哨兵点点头,径直朝旅长的办公室走过去。
      第九旅上下都跟他熟的不能再熟,这两年不知吃了用了他多少东西,见了他一个个都笑得花儿一样。
      哎呦~何大老板又来劳军了!

      可笑归笑,只要何岳走近,大兵们就觉得胆部冒凉风,脚底下发软,全都自觉绕行。
      这年头的文化人太凶残了,才来了两年,方圆几百里内的土匪窝都被这位跟少帅给挑了。上来先喊话,如果是逼上梁山的义匪,没对普通百姓欠下血债的,招安,既往不咎。想当兵欢迎,想回家给盘缠。糟蹋过老百姓的,投降也不接受,原地抱头等死吧。
      然后这些不接受招安和招安不被接受的,少帅一挥手,新研发的大炮拉上来,试炮!duang~ duang~ duang~咱们少帅最喜欢研究重炮,第一颗炮弹在匪窝里落地开花,土匪就趴了一地,没炸死的也吓尿了,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有胆儿肥偷跑了的,少帅是没空追屁股轰你,可还有咱们成日自称是文化人的何大公子。
      堂堂《奉天杂文报》的大总编,东北新文化运动的一杆大旗,穿上长衫讲民主法制道德,把女文青男学生迷得不要不要的,堵着门儿要给他生猴子。转回身换了对襟儿短打,轮着大刀单人匹马带上一只鸟漫山遍野追着人砍!还有那些带着各种诡异毒效的飞镖!自从何大师给官兵们示范了一下某种毒药的凝血效果,好多人都再也不敢吃东北血肠了。
      亲,你敢让那些成日给你写信的女学生知道你这么凶残不?!

      ***

      “何老板!”
      “旅长在吗?”
      “在!”
      “一个人?”
      “一个人!”
      何岳推门进去,一进门看到靠在办公桌旁看文件的少帅,两只眼刷的就直了,迅速关门,落锁!
      陆尔孝上午带着第九旅跟满洲吉林第七镇统制的部队打了一场演习,演习中不小心摔下马,背后受了点伤,刚刚找军医处理了一下,药还没干,就没穿衬衫,只披了一件毛领的皮衣。
      黑色的长裤,裸着上半身披一件毛领皮衣,还正好梳了个背头。
      卧槽只要脑门再画个十字花就是妥妥的“团长”啊!
      怎么能怪何岳脚软呢?没想到能在民国玩cosplay啊!晚上他穿黑西服戴中分黑长直cos伊尔迷好啦,一定特别带感。

      少帅大人在寒冷的天气里,裸着穿件皮衣,就是为了勾引腹肌控的兔子。可装模作样看了半天文件没动静,抬头一看,那只兔子傻站在门口,双眼失焦,笑容荡漾,貌似已经陷入了某种不纯洁的幻想。
      陆尔孝捂脸,他这边冻了半天,人家那边直接一路脑补去了,有个想象力太丰富的媳妇儿就这点愁人。
      还是简单粗暴点吧!
      陆尔孝把文件往桌上一拍,“过来。”
      何岳回过神儿来,老脸一红,让抓着他左手的“Darcy”自己飞到一边去蹲着,然后飞扑到少帅怀里,在嘴上快速啾了一下。
      为了军演,两人已经半个月没亲热了,这怎么能够?少帅不满地将人禁锢在怀里,低下头咬住兔子略有些苍白的嘴唇,唇舌相交辗转蹂躏,啃得何岳的嘴唇红润的像涂了女子的口脂,从耳根漫起一片红霞,半开半合的桃花眼儿掩在长睫毛下面,掩不去眼中的情欲。
      陆尔孝用手指揉揉红成一片的耳根,低声抱怨:“你到底练的什么功夫?怎么越练越勾人儿了?!”
      何岳给了他一拳,冷傲高贵地昂起头,“那是你淫者见淫!”明明别人都说他越来越像个爷们了!
      “说正事儿,我晚上还约了人呢,找我来干嘛?”
      谈起正事儿,陆尔孝没了兴致,皱起眉头,“东边有消息,日本人最近又不大安分。”
      “那怎么办?”
      “不知道……”,陆尔孝烦躁地转身去找烟。
      何岳按住他,冷静地说:“你想换驻到边境去?”
      陆尔孝沉默了,如果不是因为何岳想跟满洲那边合作,他一开始就会选择驻扎到最靠近中韩边境的地方,誓死守卫奉天,决不让日本大鬼子和棒子二鬼子跨雷池半步。
      法云寺的高僧曾说:他命中有死劫,英年早逝,何岳是上天赐下来助他渡劫的贵人。
      因为何岳,他来了咸平,已经躲过了最危险的地方,但他一直惦记着那边。
      可是那边现在驻防的人有些麻烦,如果他要调过去,怕那边会觉得他仗着身份抢地盘,闹得军心不稳。
      而且经营了两年,现在看来在这边他说不定能做更多,至少不用担心陆振华因为那个什么萍格格跟满洲军闹起来。
      说起来陆尔孝觉得好笑,那个萍格格就是陆振华逼死的,屠了人家娘家夫家满门,因此跟满洲交恶。回头抢一堆长得相似的女人,只偏宠一个最像旧爱的陆心萍。
      好一个痴情男儿,痴情的他都快吐了!
      如果不是他顶着,陆振华还想去攻占满洲呢,只会窝里斗的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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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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