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失眠

作者:眠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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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离宫(一)


      01
      正值十二月中旬,这几天,东京就飘起了白色的雪花。我记得我初中时认识一长得还算不错的男孩儿,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家住在哪里,只记得他下雪天特别不爱撑伞。每次他头上,围巾上,尼大衣上都沾着白色的雪花,然后,有一天我就问他干嘛下雪天不撑伞,他说泡妞的时候可以自称是从天而降的雪天使。其实,当时我挺想告诉他这一点都不好笑,也不浪漫,但是,我始终没有告诉他。

      此时的我正抱着一个包裹,在快递公司投递。柜台小姐把快递单递了过来,我顺手执起了笔,洋洋洒洒的写下了那个我倒着都能背的地址,然后将投递结束。投递结束后,我便去了车站,乘上临海线,回御台场的家。

      快到年末了,作为主编大人的宫本先生很忙,这几天他一直都在公司加班,下了班还在家继续工作,以至于我没好意思去打扰他。

      回到御台场的时候,我去7-11买了盒便当以及一贯碳酸饮料,然后冲回了我那个暖和的小家。业余时间我基本上就是坐在笔记本电脑前浏览各种网站,找一些有趣的帖子看。

      我有时想想,其实只要有钱拿,有个家,有二十四小时的空调,有电脑,有个爱我和我爱的男人,我就够活了。人的贪欲一念生,然后一生追逐,或许等我八十岁的时候,我此时追求的某些东西,不过都是浮云罢了。

      唉,算了,还是等我八十岁的时候再说。

      我喝了口水,吃了一块寿司,然后检查了一下电子邮箱。收件箱里多了一封邮件,我打开一看,内容如下:

      逗比,我今天飞日本,你到时候快来找我面基。

      发件人是阿秋,发件日期是昨天晚上。

      我吓得嘴里那口水差点喷出来,心想,这云游四海的逗比阿秋居然游到日本来了。

      我快速的敲击着键盘,回复者他的邮件。过了一分钟,阿秋就让我把我日本的手机号码发给他,我照做了,然后那个逗比在下个五分钟里打通了我的电话。

      “你怎么跑到日本来了?”我盘着腿,嘴里嚼着寿司,讲话有点含糊不清。

      “唉,还不是为了见你这个臭没良心的!”阿秋在电话那头扯着他的大嗓门叫。

      “滚,听你扯犊子。”我应着,嚼咀完嘴里的那个加州卷,然后咽了下去,发出了比较不雅的声音。

      “哥今儿住在六本木这边,明儿要去滨离宫啥啥庭院的,跟日本人讲英语真是太蛋疼来了,所以你就来给我带个路呗。”阿秋在电话那头解释道。

      我嘴角抽搐,这阿秋想我是假,让我去当他的免费导游才是真。

      “有什么好处?”吞了个加州卷的我觉得有些噎,便喝了口水,顺了口气。

      “请你吃饭呗。”阿秋在电话那头说着。

      “成吧,下一站去哪儿?”我问着阿秋。

      阿秋是个自助旅行家,三年前辞了自己那份精算师的高新工作,一个人背上个登山包,在中国各地逛了大半年。当然,我和他也是在旅途上认识的。

      “准备回杭州。朝如青丝暮成雪嘛,游走了三年,难免起了乡愁,该回去见见家乡父老了。”说道这里,阿秋的声音便变小了,没有了方才那么的张扬。

      “你这浪子是该回家了。”我简单道。

      阿秋和我同年,但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很疯很敢闯很自我的人。他自由洒脱的好似一匹奔于溪涧的脱缰野马,一旦朝准了一个方向,就不回头。

      “那明天在滨离宫见。”阿秋说着,听筒里还传来了各种七七八八的声音,我猜他肯定又在捣鼓他登山包里的那些玩意儿了。

      “好的。”我应着,然后等阿秋挂掉电话以后,我才放下了手中的电话。

      我不是善于主动挂电话的人,以前刚和刘先生谈恋爱的时候,要煲电话粥堡到深夜。每每刘先生都会叫我先挂电话,可是我总会回绝,让他先挂,而我自己听着节奏单调的忙音。后来,每次约会回到家,他都会叫我先上楼,可是我总会回绝,让他先走,而我目视着他开车离开我住的小区。最后,刘先生再也没有回头,在各大荧幕上搂着别的女人,谈着我不知道的事,而我成了一个捧着零食,喝着汽水,窝在沙发里,看着有关他的采访和报道的大龄剩女。

      我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然后掀开床帘,看了看窗外的雪。

      东京的雪越下越大,根本没有停歇的意思。

      我本身是江南人,冬天的时候极少看到雪,小时候觉得能看到雪是件很稀奇的事儿,可现在见惯了大雪,心情也没那么亢奋了。

      我以前很幼稚,为了一点小事就和初恋男友分了手,甚至如今我已经忘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到底欣赏他哪一点。但我记得最深刻的是,高中时期,那个男孩儿在大雪天,下了晚自习,用身体为我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把我的手插进他的口袋里,陪我走回家。

      年纪大了,泪点和笑点都变得很高,许多事情都没办法再打动我,可当我想起年轻时的那些小事,又想哭又想笑。

      其实那个男孩儿还算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可是当时就为了点事儿分开了,如今孤身一人的我想想,当时为何不咽下那口气,非要跟他争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

      但是,我真的重返过去,我还是不会和他在一起,因为我已经不那么爱他了。

      天知道,我现在又在说些什么。

      02
      两年前,我和刘先生分手后,我先是在家颓废了一段时间,后来,收拾好了感情,辞去时装杂志编辑的工作。当时我觉得我那个心理状态根本没办法马上投身到新工作去。于是,我买了个登山包,背上我那只蒙了灰的尼康,在网上找了个青年自助旅行团,往西部那边跑了一遭。

      那个青年自助旅行团是一群刚毕业的大学生发起的,说实话,在那个团里我算是个独行的老人,况且人家还是一群同学,团里真正能和我聊到一块儿的人很少。

      旅途当中,我主要就一个人坐在车子的后排,带个耳机听听歌,看看视频或者看看我随手带的几本书。

      那时候,沉浸于情伤,难以自拔的我干脆就读上了诗集,最喜欢的当然是普希金。疯的时候干脆和北方大老爷们儿一样喝上一口燕京,然后在房间里转着圈,嘴里大声的念着那些美妙的诗句。

      好吧,当时我就像个疯子,我承认。

      有一天,作为疯子的我,遇到了另一个疯子,叫阿秋。

      我忘了阿秋的真名叫什么了,貌似姓陆,那会阿秋得了鼻炎,在车上打喷嚏,于是团里的小姑娘就给他取了个叫阿秋的名儿。当时我们的车从昆明往大理开,独行的阿秋就像搭个顺风车去大理,后来干脆就入了伙,跟我们一群人在大中国慢慢逛。

      第一次见阿秋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白体恤,牛仔裤,整一人看上去就是街边卖烤串的小青年,后来他告诉我他原来是干精算那行的,说实话我还真是吓了一跳。

      因为我真的很难把这么一个屌丝男青年和那种西装革履,出入高级办公室的精算师联系到一块。

      阿秋是个话唠,是那种可以煽动气氛的活跃分子,还是众人的笑料,以至于一天之内,他就勾搭上全车除我以外的妹子们,甚至还调戏了几个比较单纯可爱的妹子。反正,在我眼里他就是个油嘴滑舌,甚至嘴有点贱的轻浮男子。后来,他见我一个人窝在后面,就背着他那个包坐到我身边来,准备搭讪我。那会我也没理他,把耳机里的音乐开到最大,自顾自的看着窗外的景色,随便他在我身边唧唧歪歪,介绍一大堆。

      03
      我和阿秋第一次认真交谈是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当时和我们一团的大学生们玩的比较疯,我是个比较喜静,不爱闹腾的人,于是一个人坐在旅舍的院子里烤火看书。

      当时是凛冬,即便是坐落在祖国南部的春城,夜里也有些冷。我翻了几页书,然后搓了搓冻僵的手,把手伸到篝火边,取暖。阿秋突然就从旅舍里出来了,嘴里叼着根烟,过了件黑色的棉袄,坐在我的身边。

      之前,在我眼里,阿秋就是乐呵乐呵,就算别人跟他开很过分的玩笑,他都可以一笑而过的二逼青年,可那时候,我却觉得眼前的阿秋有点落寞。

      阿秋剪着一头碎发,黑色棉袄里套着一件白色的T恤,穿着一条黑色休闲裤,脚上踏着一双纽巴伦,手里拿着最多的就是香烟。

      阿秋的个子很高,一米八的样子,他如果不说自己是杭州人,我还以为他是北方人。

      “怎么出来了?”我和阿秋的第一次对话是从我这句不冷不热的问候开始的。

      “小朋友喝的太疯了,叔叔我喝高了,会出事的。”阿秋吸了一口烟,笑着道。

      当时我听到他这么一句,我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自恋狂。他看到我手里捧着的是王海桑的《我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便欣然一笑。

      阿秋虽然看上去和蠢,智商捉急,但人家好歹是考上精算师的人物,肚子里的墨水多的很。

      “王海桑他的诗很美。”阿秋说完,又吸了一口烟。

      怎么说呢,阿秋在我眼前的形象一直是个欢脱的,脑子转不过弯来的逗比,可那天,星空之下,篝火旁边,我突然觉得安安静静,低头抽烟的阿秋其实挺迷人的。

      “恩,是的。”我应着。

      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读诗集,别说王海桑了,连读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样,爱极了那些简单,却宛若春风入怀的优美诗句。

      “我特别喜欢。”阿秋喃喃道。

      闻言,我干脆把那本书递给了他,然后说:“喏,拿去读吧。”

      我说完,阿秋掐灭了他手里的烟,翻开了几页,没有默声阅读,而是张开嘴,用那口带着糯糯软软的吴音的普通话,随口念了一段,亦是令我动容那几句。

      诗句如下:

      我的心无法安慰/我的心需要忘记/所以我要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忘记一个人/去忘记一些事/然后回来,以双手进入生活。

      阿秋念完,他便叹口气,衔接道:“所以我来大理。”

      “啊?”我煞风景的阿了一句。

      阿秋见我一惊,便噗嗤一笑,吸了吸快要流出来的鼻子,整个人缩紧了棉袄里,难看的像个小老头。

      “没什么,哥要冻成狗了,快进屋吧!”

      阿秋嬉皮笑脸搓着双手,迈着可笑的企鹅步,然后唤着我快进屋。

      和阿秋的关系变熟后,我觉得阿秋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他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说直白点,阿秋是个会笑着流泪的人。阿秋绝对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反而,我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是故事,但是,我不问,他就不会说,我问了,他还是不会说,就算说,也是真假参半。

      后来我问他,人为什么喜欢说谎,他说,说谎虚构大概是一种生存本能,也算是种自我保护。他还说,蔻蔻,等我再经历些事情的时候,我会发现我越来越不喜欢倾诉,反而趋于当一个倾听者。于是,我再问他,如果有一天,我想倾诉了怎么办。他当时就拍着胸脯,骄傲的不行,跟我说着,去杭州找他。

      后来,我们离开了大理,团队里有些已经发展成小情侣或者小基佬的人离开了队伍,往他们自己向往的城市去,有的南征,有的北下,而我和阿秋执意向西。团队的大巴车是往北开的,而阿秋的目的地是西藏,于是,我和阿秋只好下车。其实,我本来可以不用趟阿秋的浑水,但是,我不知道我向往哪里,而且阿秋也是个特别有意思的人,于是我就觉得跟着他。

      当时我跟他在公路上一边找顺风车,一边抽烟。冬天,公路上的风很大,我跟阿秋两个人就背着个包,缩在棉袄里,他还笑称我和他狼狈的就像城市街头等着给人家砌墙,通下水道的农民工。

      “为什么要去西藏?”在我眼里,谈起西藏,体质虚弱的我的脑海里只有,高原反应这四个大字。

      阿秋很没素质的把烟头丢在了地上,然后踩灭,问着:“蔻蔻,你有信仰吗?”

      “没有,我不拜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学。”

      说实话,我这是从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个月可以挣很多钱。可是,当我挣了很多钱,有了香车宝马,有了美女环绕,我却开心不起来,生活找不到目标。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发现我是没有信仰,没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苍白单薄。于是,我辞了职,一个人在这大千世界游荡,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稣,听了唱诗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庙的熏烟的洗礼,亦看了真主,结交了□□的朋友。可是,我觉得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我深吸了一口烟,然后跟阿秋一样没素质的把烟头踩灭。

      “六根未净的我想去趟西藏,找找我的信仰。找得到,那最好,找不到,我就滚回红尘,再去修炼一番。”阿秋说着。

      “你要是在西藏剃度什么的,我可不陪你。”

      “剃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阿秋说着,甩了甩他那头引以为傲的秀发。

      某天那货还大言不惭的跟我说,某牌洗发露让他去拍广告。

      见过自恋的,没见过天天把自恋挂在嘴上的。

      “哈哈哈哈,你个逗比。”我笑着,捏了捏阿秋的脸,只道: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萌的一张脸,正正经经的说这些话的时候,就特别好笑。”

      “妈蛋,蔻蔻,你个神经病,人家和你说正经的!”阿秋怒道。

      后来,我跟他干脆站在公路上互相吐槽。

      阿秋和我聊得很投机,他的话总能说进我的心坎里,而我也能读懂他到底咋想什么。有人就问我了,你为啥不和阿秋在一起呢?我答:

      有些人,这辈子只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当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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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滨离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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