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凡尘

作者:绯馆的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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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


      山中寒来早。
      天擦黑的时候,玉娘见大姑娘裹了长长的外褂踏进客栈门来,曳地长裙拖着,走得袅袅娜娜。
      她见得多这样的年轻女孩子,走到陌生的新鲜的地方,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看世界,也令世界看她。
      大姑娘不算很年轻,但看上去清爽鲜嫩,也是花一般的模样。
      玉娘一边心里替她欢喜一边羡慕,却也知那是自己再也不会有的美好时光了。
      大姑娘今天出门几趟,许是玩得自由,与她家公子跑散了对儿,前前后后地回来,又换了衣服前前后后地出去。
      玉娘依然心里笑,年轻时总是不喜欢身边多个束缚,等真入了心守了魂儿,才会时刻放不下,想把人拴在腰带上整天系着。
      她看了看外面黑下来的天,觉得还是提醒一下的好。
      “大姑娘,这晚间儿就不要一个人出去了,祥首这边人野着,和你家公子也说说,今天外边的热闹不要一个人去看,仔细被人劫了。”
      “我晓得的。”大姑娘提着裙子上楼,一边柔着声音答着老板娘的话,想一想又问,“平常也会被劫吗?”
      玉娘叹口气:“这些年守备巡城多,平日白天劫得少,不过今日踏月节,按惯例这天汉军不巡城,由着人撒欢儿,那可就不一定罗。”
      客栈的小主人顺宝在楼梯上坐着,见着人上来,往旁边挪了挪,缩成一个小团团。
      大姑娘并不十分的喜欢小孩子,不过这不妨碍她对乖巧性子的欣赏,见这娃儿颇有些客栈接班人的眼力劲儿,倒也欢喜,走过时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心里头叹了句:可惜。
      岁月静好,只不知明日可有福享。
      大姑娘上楼还未进门,听见有人匆匆踏进了客栈,楼梯上的顺宝叫一声“四爹”冲下去抱来人,进门的汉子一边哎哎的应着抱起孩子亲,一边叮嘱着玉娘晚上早些收了门板安歇不要出门。
      大姑娘生来敏锐,和老板娘一家不过几个照面,从他们的话语和邻人的几句碎嘴也大概能猜出这家子的情况。
      玉娘是个寡妇,先夫给她留个遗腹子顺宝死在劫匪手上,她娘家不管她,婆家要吃绝户卖了她,小叔子排行老四喜欢她,可偷情是要浸猪笼的,于是一路逃到这偏远之地重新生活。
      来处是回不去的,只能往险远处求生。
      玉娘管现在的相公叫四叔,四叔木讷得紧,大姑娘旁观两眼,觉得实在是配不玉娘这泼辣美人,不过老实人好拿捏,眼见着对玉娘娘儿俩掏心掏肺,玉娘开客栈八面玲珑,他帮不上忙便埋头去守备军营中当大厨,大姑娘先前在军营边转悠时,见他被周围人调笑惧内,也不过是讪笑,只管满心欢喜地要把新得的镯子抽空回家送给娘子。
      大姑娘推开房门前回头看一眼,正见四叔把镯子塞给玉娘,说着今夜里营中戒备要开夜食需得回去准备,放下顺宝要往外头走,玉娘在这民风开放之地待得久了便也洒脱,把人拖回来大大方方在门口亲了一下。
      大姑娘眼睛里漾起层层笑意。
      都珍惜着眼前人,挺好的。
      她推门进去,合上门扉,慢慢走到桌前,边走边脱下外褂,然后,从背后抽出长长的刀鞘。
      她个子高,裙摆长,外褂宽,这一路走来并无人发现她笔直的腰杆后有这么一杆长刃。
      握住刀柄,长刀缓缓出鞘。
      刀身修长如禾苗,是为苗刀。
      苗刀通常三尺七寸或五尺,此刀并非型制,它的前主人是女子,为配合自己的身形刀法定制为四尺。
      这把天生为女人嗜血的军刀此刻静静地在明荃手中,流淌着光,似有暗红颜色。
      明荃自言自语道:“明明是凶光,叫什么重华?”
      她收了刃,轻轻一笑:“阿嘎,你果然死于天真。”
      明荃二十岁那年认识了十六岁的阿嘎,那一年是始定元年,新皇收复了天下人心,东宫主子未变,不过是更加老成安分,整日里也没有什么上进心倒是对天下风物起了兴趣,皇上觉得太子自觉了解民情也是好事倒也没什么反对意见,于是东宫便找了些各地的人来给太子开眼。
      陈琮那一年见了些外地来朝的使节,对异族事物起了兴趣,这其中就有阿衣的风物,正好有阿衣地区的某个土司家亲戚在上京游玩,因爱这一片繁华不想回去,两下一拍即合,便请了来做讲学。
      这讲学者就是阿嘎,十六岁风华正茂的阿衣少女。
      太子对于新鲜事物的兴趣没有执续太久,又没有纳人入宫的意思,这段交流不过一次便过去了。
      至少在世人眼里,是如此。
      陈琮的确与阿嘎没有太深的交往,因为身为上位者,他不需要事事精通,而且他也从来不是个真正好学的人,哪怕阿衣人的聚集之处藏着足以决定未来的秘密,至少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不需要凡事亲力亲为。
      做大事者不能困于小节,但小节之处需要人去做,所以明荃要学会所有能学到的一切,为了陈琮的将来,为了不可预知的未来。
      阿衣的风物只是这一切中的某一段。
      她从没表现出自己听懂了周围阿衣人的言语,虽然是第一次来祥首,却熟悉得如去过多次的家园。
      明荃只是把阿嘎对家乡的一遍遍思念一点点兑现到了脚下,替她去重走每一段曾经走过的家乡的路。
      阿嘎十六岁离乡,二十岁死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再也没踏进过祥首城。
      然而她曾经是阿衣的圣女,祥首的女祭司,一把战刀叱咤风云。
      她是娥妹最虔诚的崇拜者,从小被选为圣女的阿嘎几乎被隔绝了一切产生男女情爱的机会,然而传说是隔绝不了的,那些被美化的,被她自己用各种想象补实的幻想,让这有着阿衣敢爱敢恨特质的少女在最易动情的年纪,追随着一个永远不会回应的强大男子一步踏回红尘,飞蛾扑火,身陨魂灭。
      她以为那会是娥妹与祁全进故事的重演,却不知道传说之所以会成为传说,是因为难得。
      只为一句“来不来”,她追他到了上京。
      为一句“行不行”,她毫不犹豫进东宫。
      为一句“好不好”,她假死,抹杀了十七岁自己的存在,与过去一刀两断,从此成为天绝的刀,成为那个人的刀。
      但她终于还是断不干净,最后,当那个人说“你不要管”时,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没依了他的命令。
      阿嘎早已不再是祥首的女祭司,但她的心依然还遵循着守护族人的圣女职责。
      那时祁全进还没有走到自刎的城墙,天绝的队伍已经来到城外。
      他刺穿了她,没有一丝手下留情,但她也阻了他一刻,足以让祁全进死后局势改变的消息传来。
      天绝悄悄地走,正如他们曾悄悄地来。
      他火化了她的尸首,只在那一处死斗的地方给阿衣人留下了她沾血的战刀。
      让族人知道她曾经为他们做过什么,是他对她五年来毫无保留的唯一回报。
      明荃与这个少女相识了五年,看她喜,看她悲,看她欢欣,看她绝望,看她入轮回。
      阿嘎教她许多,算她半个小老师。
      小老师最后走之前对她说:“荃姐姐,不要去爱没心的人。”
      莫晓回京见太子复命的那天晚上,明荃在殿外的长阶上执戟默然看星,当天绝首领交谈完走出来,路过她身边时,明荃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问:“莫首领,有没有哪怕一次,对那个阿衣女孩动过心?”
      莫晓没防着执戟守卫是她,楞了一楞,停了脚步。
      “在下是天绝首领。”他这么回答。
      明荃没再问,莫晓也就走了。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
      三千世界,不过如此冰凉。
      蚀骨香飘过,消散无影踪。
      三年后,明荃轻轻抚过圣女留下的战刀,说:“小老师,这一回,轮到我来一刀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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