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一梦

作者:绿衣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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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事业爱情


      幸好今天午睡没像那天似的睡到天黑,我们很快就醒了。决定去书房继续前些天的学习。望着满室的书,我只想到朱熹那首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写在纸上,欣赏了半天,我对自己的字还是很有信心的,练了三年的毛笔字可不是练假的。不知不觉,他凑了过来,“这诗是你写的,写得真好。”“我哪有那般才华,是一个叫做朱熹的人写的,是形容读书的乐趣的。”“这诗中有你我的名字呢。”哦,我仔细看了一遍,不解“这诗中只有我的云字,哪有你的澈字啊?”他笑指着“问渠哪得清如水”的清字道“这不是么?”我扑哧一笑,“你何时改叫上官清了?”他摇头“非也,清与澈同意,清也是澈,澈也是清啊。”这,这也算,我无语。正谈论着,墨雨来报侍卫陈宁有事求见。宣了他进来,他对我们行了一个礼,呈上了一个布包。阿澈好奇的打开,愣住了,我看了一眼,也愣住了。只见红色的布上面几颗透明的东西,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闪着耀眼的光芒。钻石?水晶?“你从哪找到的?”“回王爷,今天去海边寻找王妃时,在昨天烤肉的地方发现的。本来当时就想呈给王爷看的,但是小人回来时王爷正在休息。所以现在才呈上来。”哦,原来是这样,唉,白激动了。我顿时调转目光。“王爷,这是不是稀有的宝石啊?”“这哪是什么宝石啊,不过是玻璃罢了,一点也不值钱的。”我随口道。“你说什么?”两个人极有默契的问。“玻璃啊,怎么了?”阿澈激动问“这就是你所说的玻璃?”我看向他惊奇的目光,才反应过来,他们这个时代还没有玻璃呢。等等,我那天曾经跟他大致说过玻璃的制造过程,但是也只是我从前从书上看到的。能不能据此制造出玻璃我可保证不了。那么这几块玻璃,据陈宁说是从昨天烤肉的地方发现的。哦,想起来了,烤肉到后来又烤了鱼,蟹,海参之类的,从王府带的柴早就用完了,后来是用的干草当燃料的。是了,干草燃烧后的残余物又称草木灰,而草木灰的主要成份是碳酸钠,碳酸钾。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立即将我的想法对他们说了,把他们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好在阿澈明白了,此种方法可以制做出我所说的玻璃。澈思考了一下,“陈宁,你明天通知正礼。去找几个冶铁的工匠来。”“是,属下告退。”澈又仔细看了看玻璃,忽然对我说道“阿云,我记得你那天对我说玻璃是吹出来的。”“你的记性可真好。我记得书上记载的是将沙子和石灰石混合,加热到很高的温度,这时玻璃呈现粘性胶状,可以塑成任何形状。可以用一根管子挑起一团玻璃粘液,吹成瓶子或者球器皿,也可以将一团粘液放入模具中,像浇铸铁器一样制成杯子,盘子,碗等。”“不过,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不像说的那么简单。”我凝重道。书本上记载的只是大致的原理,而事实上很可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比如化学课上学的火药的制作原理,一琉二硝三分炭,可是现实中要是只用这三样,保证制造不出火药来。鞭炮主要成份也是这三样,可是鞭炮比之火药危力差得远去了。而且鞭炮据说在三国时代就有了,而火药的发明则在一千年后。这可以概括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吧。所以我对能制造出玻璃来并未抱有多大的希望。所以接下来几天澈与几位据说是渔阳数一数二的冶铁工匠在热烈讨论并实践的时候,我也基本上没有多大兴趣。每天照例学习《千字文》,我力求在一个月内对繁体字达到会认的程度,而不是靠联系上下文猜。其余的时间就跟小桃阿越下棋取乐。密码棋已经送到了,跟我预想中的差不多,黑白棋也做好了。我为她俩讲了游戏规则后,便投入了积极的实践中。我依言将另两副密码棋送给小桃阿越,她们喜欢得什么似的。在一起的日子多了,我们之间熟悉了不少,较之之前的严肃,现在已经可以称得上打成一片了。尤其阿越,最可恶,每当我若有所思或者走神,发呆的时候,她就会取笑我又在想念王爷了。想想澈这几日白天都不在府上,晚上也是很晚才回来,看他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连新做好的密码棋和黑白棋都没来得及给他看,估计他看了也没有什么兴趣,他的兴趣全在如何制造玻璃上。每天晚上话说不上几句,他便倒头就睡。月光下,他如玉的睡颜很平静,带着满足的笑意。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一旦有了事业,其他的统统就都是排第二位的了。对于澈的心态,我自认还是很了解的,从小被人看不起,不受重视,他太想做什么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了。唉,也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吧,同样这种情况,女人只会想找个爱自己的人来获取自信,如果找不到,才会想在其他方面比如事业来博得别人的赞赏。女人偏重于情感,男人偏重于事业。女人如果很大年纪还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不管她在其他方面都多么出色都会成为世人取笑的谈资,而男人如果在事业上不够成功,不管他在其他方面有多么优秀也难逃世人批判的眼光。这究竟是本性的差异,还是社会所赋予的男人与女人的分工不同所导致的?就如一个女人找了一个有钱的老公,所有的人都会羡慕她的好运气,称赞她有本事;反之一个男人要是找了一个有钱的女人,这个男人会被大多数人嘲笑为吃软饭的,没有几个人愿意相信他们之间有所谓的爱情。世人啊,从来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而不管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甚至还会对有些事实的真相惊诧莫名。男人,女人,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彼此是多么的不同啊!就像我与澈,我的想法再简单不过只要彼此相爱,就算粗茶淡饭,一辈子呆在渔阳我也甘之如怡,可是澈他不会满足,他的心中,想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成就男儿功名,让所有曾经瞧不起他的人都拜伏在他的脚下,对他俯首称臣,甚至名垂青史。名垂青史,曾几何时,这也是我的愿望呢。很小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还很自豪地跟别人吹嘘过。甚至有一段时间想过,不能名垂青史,就要祸国殃民。总之要在史书上记下我一笔。一直以为自己格外有性格,为此沾沾自喜了很久。后来读东晋的史书,读到桓温传时,才知道原来早在一千六百年前就有强人发过此宏愿了“既不能流芳百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耶”。读书时,也不止一次发下誓愿,将来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谁知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几年,竟然将这些誓愿都抛在了脑后。摇头感叹。不经意又看澈温润的容颜,他睡得正香,这几天把他累坏了。不由有些惭愧,说什么要帮助他成就伟业,要支持他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确是这么想的,可是也只在那一刻而已。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想做一个被人(尤其是自己的爱人)疼爱被人娇宠的女人。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都是为了这个最原始的目的。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一切都是从自己的感受出发,换句话说我对别人的爱是有条件的,这也许是我从前一直感觉不幸福的原因吧。记得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这么一句话:只知索取,而不懂付出的人,他的人生如同盐碱地,看似丰满充盈,实则苦涩无比。只有不求回报的爱,才能让自己活得快乐,爱一旦要求回报,就会带来伤害。
      不求回报的对别人好,好似并不太难,试着做做吧,我喜欢挑战。打定主意,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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