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骨平天

作者:芥末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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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川


      “你干什么?!”
      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柳颐期三步并作两步,夺下女孩手里的刀,从茶几上抽了两张纸巾,按在云笙脖子上。
      “你是谁?”女孩被凭空夺刀,做了长长美甲的手指悬在半空,不上不下。
      “你又是谁?”柳颐期反问,“在我家对我哥干什么?”
      “你哥?”女孩看看云笙,又看看他,“哦,你是——”
      “他是柳颐期,”在女孩把名字说出来之前,云笙接下,“我以前和你提过的,小期。”
      然后又侧扬起头,看向站在身边的柳颐期:“这是阿几。”
      阿几浓墨重彩,打了鼻钉唇钉,耳朵上也挂得满满当当,波浪长发云朵般浮在肩上,整张脸闪闪发光,说起话来声音甜美,和身上的尖刺形成鲜明对比:
      “你好,小……柳哥,叫我阿几就好。”
      柳颐期却不吃这一套,表情没有丝毫软化,扬眉问道:“你拿刀对着我哥干什么?”
      阿几看看柳颐期放在云笙脖子上的手:“我不是要杀他,我在取鳞。”
      “取鳞?”柳颐期把纸巾拿开,俯身仔细观察云笙的脖子,只看到一道淡淡的血痕,“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取鳞?”
      “为了做护身符,”阿几说,“用灵力强的鳞片做材料,效果会很好。云哥灵力强,又是难得的木属性,随身佩戴调和滋养,难求得很。前两年有个大款,天天喝药酒,说自己气虚,精力不济,我就让他买个嵌着云哥鳞片的菩提串,三个月后回来一看,气虚的毛病已经好了,非要我们再给他几片鳞,要回去自己打磨做配饰。”
      “那是因为有东西缠着他,鳞片上的残留灵力能把低级的小鬼吓走,”云笙说,“一般灵力也就能残留三个月,效果消失,他就不会觉得管用了。”
      “但是我们也赚到钱了呀,”阿几掰着手指头,“那男的半年前前后后,也算在你身上花了接近百万吧……”
      在你身上……花了几百万……
      柳颐期难以置信:“你买房的钱就是这么来的吗?”
      云笙恍然大悟:“原来卡里那些钱都是他给的。”
      云笙其实对钱没有概念,他几乎不和人类交流,对钱的全部认知都来自于打款,也不知道正常人赚多少钱。他自己没有什么物欲,挣来的钱都攒着,自己也不知道攒了多少。
      幸好沈陵不知道,柳颐期想,不然我家的钱一定会被他骗走。
      “但是,”柳颐期还是决定阻止,“拔鳞片对身体不好,以后别干这个了。”
      “没有那么严重,”云笙摇摇头,“我和海纳堂合作了很多年了。”
      “对,我们是明码标价的正经店,和那些卖假货的黑店不同,是用真东西的,而且——”阿几说着拿出了一只瓶子,“人类的献血你知道吧,就和那个差不多,恢复起来很快的,何况还有我们提供的药膏,生肌续骨,外面也不好买呢。”
      “那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见你上门?”柳颐期问。
      阿几把瓷瓶塞给云笙,拿出手机,在上面滑动半天,调出一则消息:“哦,因为这是我其中一个任务,另一个任务是这个——”

      阿几的手机上是一张照片,照片看起来是临时拍摄的,效果很不好,黄色的木纹桌上放着只红布内衬的盒子,里面装着颗海蓝色的珠子,珠子不大,比拳头稍小,但质感非常特别,既不像水晶,也不像玛瑙,倒像是完全玉化的骨头。
      “这是几天前有人送来的夜明珠。”阿几说,“想找海纳堂帮忙出手,但是就在事情谈成,准备交货的前几天,卖家在自己家里暴毙了,珠子也下落不明。”
      “我就是准备去调查这件事呢。”
      暴毙了?”云笙问,“什么死法?”
      阿几表情古怪地说:“淹死的。”
      “人都死了,还怎么拿到钱?”柳颐期说,“你们也做赔本生意啊。”
      “此人是海纳堂的卖家,无端被害,总要查清楚嘛。”阿几说,“人类比妖怪记仇呢,而且他们会千代百代地传你的坏话,在故事里把你写成大反派,这事要是不解决,我们海纳堂以后在人类中间可能就做不了生意了。”
      她说完,见眼前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自己,生气道:“这不是我说的,是老板跟我说的,等他回海纳堂,肯定饶不了我啊。”
      但她说完,云笙却忽然改主意了:“这件事很大概率是妖怪干的,如果处理不好,海纳堂的确会被影响,阿几,我和你一起去看看。”
      “什么?”柳颐期震惊道,“你要去打白工?你今天早上还在床上躺着呢!”
      “我现在没事了,”云笙摇摇头,“阿几专门来这一趟,我总不能让她白跑。”
      “是因为那个老板吗?”柳颐期问。
      “……”云笙张了张嘴,“有一点吧。”
      “那我也去。”柳颐期说。
      “你还得上课呢。”
      “你晕的这几天,我已经把课本看完一遍了,”柳颐期说,“只差最后考试,反正只要能及格就行。”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走到玄关旁边的柜子里,拿出韩帅送的线香:“这是韩帅和陈馨仪——就是你在医院用补魂术救下的那两个人——送给你的礼物。”
      云笙把线香盒子拆开,清爽的松木香顿时逸散而出。
      旁边,阿几睁大了眼睛:“这是……好厉害,这是松髓香!你从哪里弄来的?!”
      柳颐期其实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松髓香,但是他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对着阿几自信道:“走吧,我在路上告诉你。”

      “……所以,你这个朋友,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类,甚至还因为被鬼狼袭击失去了神魂,但他却买到了松髓香?”
      作为成熟的事业女性,阿几是开车来的。柳颐期看到她拉开的就是自己吐槽过的那辆车,默默坐到了后座。阿几一边开车,一边听柳颐期讲故事。
      “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柳颐期说,“现在,该你告诉我了,松髓香到底是什么?”
      “松髓取自妖界一种长青松的树干,都说只有将要修炼成妖的那些树,身体里才会有松髓,妖族制香师会把香髓制作成香,”阿几顿了顿,“不过这种香以前并不出门,它真正出名是因为有段时间,孟章帝君大肆采购这种香。”
      柳颐期问:“孟章买来做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阿几摇摇头,“但我听说松髓的药用价值很高,也许是为了疗伤?”
      柳颐期:“孟章不是帝君吗?修为这么高,也需要疗伤啊。”
      “修为再高,最后还不是魂飞魄散了。”阿几撇撇嘴,“他牺牲以后,妖怪们也死的死散的散,我到现在都就记得,那些恶鬼顺着打开的隧道冲进来,满地都是血,我跑啊跑啊……还好最后跑到了人界——看路,没长眼啊!”
      伤感戛然而止,阿几打把转弯,猛踩刹车,降下车窗怒骂外面的骑手。回过头来,柳颐期发现云笙身边的还在看另一侧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从后视镜里可以模糊地看到他的脸,却看不清表情。云笙这时候在想什么呢?柳颐期心想,云笙那么熟悉孟章,从各种人口中听到他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感觉?
      如果我要变成孟章了,他为什么不愿意看看我呢?
      柳颐期摇摇头,挥散这句突兀出现在脑子里的话。
      阿几决定不再规矩开车,一路狂野超车,最后亮出一手完美的侧方停车,熄火开门:“两位少爷,咱们到了。”

      这是个很新的小区,外面不仅有保安还有门禁。持续的阴雨导致到处都是积水,保安也觉得不耐烦,坐在保安亭里玩手机。
      云笙准备打伞,从另一侧下车的柳颐期却已经把伞撑开,站在了车门外:“打两把伞还要进屋子,太不方便了,跟我打一把吧?”
      云笙拿伞的手在半空悬了几秒,将伞留在了车里,走进柳颐期的伞下。
      阿几已经先一步去和保安谈话了,这会儿正站在门禁边等两个人。
      柳颐期给云笙打着伞,迈过路上大大小小的水坑,艰难往阿几身边走。
      云笙环顾四周,下雨天连行人都很少,公交车站的雨檐下,站着几个等车的人正在玩手机,在等车的人旁边,有个红裙子的小女孩,躲在站台的广告牌后,听到下车的动静,怯生生地打量他们。
      “怎么了?”柳颐期顺着云笙的视线看,“有什么异常?”
      “没什么。”云笙摇摇头,收回了目光。
      保安给他们三个人开了门,阿几盯着手机认路:“……6单元808,还专门选吉利的门牌号。”
      柳颐期问:“你有钥匙吗?”
      “嗯?要钥匙干什么?”阿几迷惑不解。
      “没有钥匙怎么开门?”
      “你还真……”阿几突然看了眼云笙,一插腰,“算啦,让你看看我们妖怪怎么进门。”
      坚实的红木门上挂着电子锁,阿几摸亮屏幕,输入几个数字,就当柳颐期以为她的能力是解锁的时候,阿几手中电花一闪,柳颐期向后退了半步,电子锁骤然熄灭,锁声响起,再一推门,丝滑打开。
      “所以说人类其实很脆弱啦。”阿几一边进门一边评价道。
      “你们在海纳堂也这样?”柳颐期问。
      云笙轻轻拍拍柳颐期的肩膀,低声安慰:“绝大多数妖怪还是会用门锁的,这只是特殊情况。来的路上我看完事情经过了,这个人叫杨万贯,今年四十三,独居,平时的爱好是收集古玩,没有仇家,也没有生意上的问题。
      “警察已经上门来过,认定死因是洗澡时候出现的意外。他没有和任何人结仇、也没有任何人对他图谋不轨,对于人类来说,这件事已经结案,这处现场,接下来属于我们。”
      房间内陈设杂糅,明明是欧式华丽的吊顶和柜子,却摆着不少古玩,显然这个人的审美也是半吊子。阿几在浴室里寻找线索,云笙认真地在客厅和卧室走了一圈,回来时拿着几本杂志:“这人除了喜欢古玩,可能还喜欢找女人。”
      他拿着杂志,在柳颐期面前一抖,顿时下雪似的,掉出无数“□□”“制服师生”“寂寞主妇”。
      “怎么还有‘男娘’……?”柳颐期低头念了出来。
      云笙轻咳一声:“但,目前还不能以此为线索。”
      柳颐期从满地纸片上迈过去,打开冰箱,虽然人已经死了,但是冰箱的东西还没清空,可以看到没吃完的剩菜,以及酒水。
      “菜几乎没吃啊,”柳颐期说,“这个杨万贯做饭好浪费。”
      云笙快步走到柳颐期身边,在柳颐期手边扶住冰箱门,探头打量了一下,说:“我觉得,他的最后一顿饭是两个人吃的。”
      “因为吃得多?”柳颐期问。
      “因为死亡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但冰箱里有菜,而且几乎没吃,杨万贯的尸检结果里也写了,他当时不是吃饱的状态。除非杨万贯就喜欢吃剩菜,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他做了饭却不吃,还要把他放到冰箱里。”
      云笙垂眼整理思绪:“他是淹死的,所以水池和浴缸都有嫌疑。我觉得,事发当天他做好饭,正要吃的时候,凶手找上门来。也许他认识凶手,所以进了厨房,准备给凶手也添置一副碗筷,结果被凶手按在水池里淹死,然后凶手收拾了屋子,还把剩菜放进了冰箱。”
      “你觉得凶手是在厨房的水池里杀的人?”柳颐期问。
      “这只是一种假设,”云笙解释,“为了寻找下一步的线索。”
      云笙贴得极近,包裹身体的衬衣褶皱分明,胸膛的阴影隐入领口,说话的时候,淡淡的松香味就包围住了柳颐期。
      云笙什么时候这么会推理了?属于孟章的想法浮出脑海,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碰到了云笙的手指。
      “……”柳颐期连忙把手一缩,心神不宁地从云笙身边逃离,“我去厨房看看。”
      厨房收拾得十分干净,一时看不出端倪。柳颐期打开垃圾桶,在剩菜的馊味攻击下,眯着眼睛观察里面。
      片刻,他眼前一亮:“哥,快来!”
      柳颐期指着垃圾桶里说:“这是不是凶手的?”
      只见垃圾桶里,在酱汁、菜叶、骨头残渣中间,闪过一道明亮的蓝光,是片蓝色的鳞片。
      云笙站在柳颐期身后,注视鳞片几秒,然后左手扶着柳颐期的肩膀,毫不犹豫地倾身伸手,精准地把那片鳞捏了出来。
      “你怎么直接拿!”
      柳颐期脸色一变,同样凑过来的阿几连忙翻包,拿出一片酒精棉,递给云笙:“快擦擦干净!”
      云笙轻声道谢,用酒精棉擦干净鳞片和手,拿着它返回客厅,又用小刀刮破手指,把血抹在鳞片和黄纸上,把两个东西贴在一起。

      瞬间浪声四起,仿佛置身于海上。云笙和杨万贯同坐小船之上,大雨滂沱,视野飘摇,身下小船无法保持平衡,下一刻天旋地转,坠入水下。
      然后,杨万贯拿出了一颗珠子。这颗珠子在他手中散发着温柔的蓝色荧光,如同一只泡泡,轻盈无比,竟然拖着他上浮到了水面。云笙跟着他浮起,在视线即将离水的时候,他看到幽黑暗绿的水体深处,红色的尾巴一闪而过。
      “呼——”
      云笙回到现实,捂住胸口,轻咳几声。在柳颐期和阿几的视角里,云笙先是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随后突然吸气,像是溺水的人好不容易爬到岸上似的,柳颐期坐到旁边扶住他,云笙看了他一眼,没有躲开,重新拿起鳞片:“这片鳞不是凶手的。”
      “那是谁的?”阿几问。
      “是珠子的主人的,”云笙拿出手机,一边搜索一边解释:“那珠子虽然会在暗处发光,但不是夜明珠,而是一颗蛟龙珠,是杨万贯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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