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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irl meets a boy
A girl meets a boy……
七月三十号,太阳在烧,知了在叫。
在小卖部面前挑了半天,结果是右手一个蛋筒冰淇淋,左手一只雪糕,挟着一瓶豆汁往家走,冰淇淋会化豆汁不会,当然先咬冰淇淋。小卖部西施翻箱倒柜了半天也没给找出一个塑料袋,要不是看在她四个指头向上的说下次一定多给她一个的份上,张笛当场要掏出剪刀帮她拆离自己最近的金味麦片的包装袋了。
蛋筒没咬完雪糕又开始化了,家还在那遥远的地方,现在不是唱歌的时候,雪糕水流到手上实在不好受,挟着豆汁又没办法咬雪糕,恨。
幸好回家要路过篮球场,又幸好篮球场边上还设计了水泥凳,终于可以搁下豆汁专心的对付她的蛋筒和雪糕了。
先前就远远看到篮球场上有一个人在打球,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以为只有自己这种‘冰痴’才会在这个时候出门,没想到还有更大一号的打算跟老天爷亲热到底的‘热痴’存在。
“也不怕中暑。”张笛摇头叹气,想看清这位男生是何家神圣,却发现他好像不是小区里的人。
“难道是附近小区的跑过来打球?”总觉得不大对劲,大热天的又大老远。
不过这个男生很适合打篮球。有一百八十公分吧,身形瘦削,长手长脚。叹一口气,男生就是好,肌肉结实,脚下长垫子似的,一步一弹,动作迅速而流畅,就像一种动物——豹。不过这位本尊更像一只——龟。
他的动作并不迟钝,比起她常看到的在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生更加接近‘专业’。这个词是她所能用得最好的形容词了。死党苏欣总爱说起八岁那年她在公园众目睽睽之下硬逼一个穿着拖鞋打羽毛球的‘阿姨’回家换鞋,张笛没有记忆了,总是疑心是她编出来取笑自己的,不过听到的人都信,可见自己的‘死脑筋’。看篮球就要看NBA,看一堆男生没头没脑的扎在一块抢球简直是要张笛的命。
这个男生穿的是球衣球裤球袜球鞋,中规中矩,外线投球跳投运球也都做得让她挑不出毛病,‘应该是受过训练的。’得出结论。不过,他也太‘中规中矩’了,反而显出另一种‘笨拙’的气氛,就像——张笛脑海里浮现出一只很‘专业’的用四鳍非常流畅的划着水的‘乌龟’。
“嗨。”他停下来一边擦汗一边向这边打招呼。下意识左右看看,没人,她忙‘嗨’回去。蛋筒和雪糕都快咬完了,拿起水泥凳上边的豆汁冲他晃,‘渴了吧?’豆汁举在空中他还隔得老远,她后悔了,自己在干嘛?搭讪阿?
他一怔,张笛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当她是搭讪好了,说声“不要,谢谢。”她马上走人。
“好,谢谢。”只猜中了他的一半回答,他小跑过来接过了豆汁。
想到什么,张笛示意球场上的大灯,“这里是灯光球场,白天很热,你晚上再来打球好了,这个小区的人打篮球的挺少的。”
“好。”他听话的点头。果然很拙。
看他仰着脖子灌豆汁张笛忽然后悔没让小卖部西施拆金味麦片的包装袋了,“啊,你继续打球吧,我先走了。”目标小卖部,锁定三瓶冰豆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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