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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沙漠的执念
我一直对沙漠有一种执念。旅游时去过青山,去过绿水,去过海洋,去过森林,但就是没有去过真正的沙漠。
对沙漠执念的开始,是小学五年级时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那时的我真的很羡慕三毛,和爱人荷西说走就走,定居到撒哈拉,在那里生活,感受沙漠,感受不同的文化,感受不同的风土人情。在她的文字中,虽然在沙漠的生活有种种不习惯,文化上有种种差异,但和爱人一起追求一种自由的生活,一起做各种想做的事情,无论是不是符合合理,无论是不是愚蠢,都给生活带来了种种惊喜和快乐。总之,在撒哈拉,失去了生活的按部就班,但也得到了更多的精彩和自由。沙漠,在那时的我心里,成为了自由的象征。
第二次对沙漠产生好感,是高一读路遥的《早晨从中午开始》。路遥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在《早晨从中午开始》中,他记录了自己创作《平凡的世界》的心路历程。在《人生》出版后,他获得了鲜花和掌声,但还是决定退出光环,潜心创作新长篇《平凡的世界》。在创作开始前,他回到了家乡,走进了毛乌素大沙漠,在沙漠中,他试图找到自己灵魂的平静。原文是这么写的,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文字:
“我对沙漠——确切地说,对故乡毛乌素那里的大沙漠——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或者说特殊的缘分。那是一块进行人生禅悟的净土。每当面临命运的重大抉择,尤其是面临生活和精神的严重危机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走向毛乌素大沙漠。
无边的苍茫,无边的寂寥,如同踏上另外一个星球。嘈杂和纷乱的世俗生活消失了,冥冥之中,似闻天籁之声。此间,你会真正用大宇宙的角度来观照生命,观照人类的历史和现实。在这个孤寂而无声的世界里,你期望生活的场景会无比开阔。你体会生命的意义也更会深刻。你感到人是这样渺小,又感到人的不可思议的巨大。你可能在这里迷路,但你也会廓清许多人生的迷津。在这单纯的天地间,思维常常像洪水一样泛滥。而最终有可能在这泛滥的思潮中流变出某种生活或事业的蓝图,甚至能明了这些蓝图实施中的难点易点以及它们的总体进程。这时候,你该自动走出沙漠的圣殿而回到纷扰的人间。你将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无所顾忌地去开拓生活的新疆界。”
“沙漠之行斩断了我的过去,引导我重新走向明天。当我告别沙漠的时候,精神获得了大解脱、大宁静,如同修行的教徒绝断红尘告别温暖的家园,开始餐风饮露一步一磕向心目中的圣地走去。”
对于路遥,沙漠是灵魂的放逐之地,是寻找自我的家园,是坚定思想的圣地,是一种精神意义、生命意义上的存在。而对于最喜欢作家路遥的我,沙漠也由此被赋予了一种灵魂上的、精神上的意义,我也希望能够去沙漠,站在无边的沙漠中,思考人生,思考未来,思考人类,去沙漠追逐我的灵魂,坚定我的脚步。沙漠,成为了灵魂的象征。
第三次对沙漠产生好感,是高二再看《小王子》。第一次看《小王子》还是懵懂的,再看仿佛能够感受到一种悲伤的美好。小王子与人类在沙漠相遇,人类在沙漠送别小王子。小王子的存在就是美好,那么单纯,那么善良,那么天真。他爱着一朵玫瑰,纯粹美好,让人为之流泪;他和一只狐狸,狐狸被驯化后,却又不得不面对分离。在我的心里,小王子就是面对世界的一种态度,无论世界如何纷扰,如何黑暗,我都要怀有一份纯粹、一份真诚、一份发自内心的爱,给心灵留一方净土,给生活留一方纯净,给人生留一路安宁。沙漠,是小王子的纯粹,也是我的坚守。
对于沙漠的执念,是因为我的喜欢给沙漠赋予了太多意义,沙漠是自由,是灵魂放逐之地,是纯粹的净土。过几天就要坐着很久没有坐过的绿皮火车,从北京去乌鲁木齐,跨越中国,从东到西。一路上,或许会路过沙漠吧?这也是当初毅然决然选择去新疆的一个原因。
近十年了,对于沙漠的执念,我从未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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