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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了。”孟秋歌拒绝。一边奋力的烧火说:“我的确需要钱,但是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做不来,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伤天害理的事!你们要去做什么?可不能做坏事啊!”
“您别听他瞎说,哪有伤天害理那么严重。”秦朗一个鲤鱼打挺做起来,坐到老人身边,决定从长辈下手,“就是去打个猎,抓个动物而已,这要是卖到皇宫里去稳赚啊!到时候别说看病了,开个医馆都绰绰有余!您说,这么好的买卖您的宝贝儿子就是不做!”
老人皱眉,问道:“不知是什么动物这么值钱?”
秦朗趴到老人耳边神秘兮兮地说:“白。”
白······听到这个名字,老人放大了瞳孔,毫无预兆的躺了下去,摊在床上动弹不得。
“您,您怎么了?”
孟秋歌一看,惊道:“义父!”马上跑了过去。
“义父!义父你怎么样?您别吓我!”他不停摇晃着老人的身体,企图收回他的心神。看这情形,把秦朗吓一跳,赶紧退到了一边。
这时,老人伸出一只手,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大口的喘息,只是冲他不停的摇头。
孟秋歌颦眉,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急的满头大汗。
“义父您想说什么?”
“白······”终于,老人渐渐缓了过来,费力的吐出一个字,又断断续续的说道:“不要······不,不要伤害,它们。”
“白。”孟秋歌这才反应过来,肯定是秦朗说的,不禁白了一边的秦朗一眼,后者讪讪的扭过头装作没看见。
“您放心,我不会去的,更不会杀生。”
老人这才放下心来,身体慢慢恢复。
见老人有所好转,孟秋歌赶紧把秦朗拽到一旁,小声道:“活祖宗!你赶紧走吧!以后别来了,我是不会去的!”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把他赶了出去,又把门反锁。虽然大白天锁门挺奇怪的,但眼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哎哎你!喂!太不近人情了吧!孟秋歌!”秦朗感到难堪却没有办法,只得不甘心的甩甩袖子,心想反正还会再来,便忿忿的走了。而孟秋歌还不知道,他正被卷进一个陷阱里,逃也逃不掉。这场关乎到皇室与江山的阴谋,他已在劫难逃。早在他驻足皇榜时,这故事,就已经开始了。
孟秋歌喂了老人吃药,便到院子里准备劈柴做饭。他一文弱书生,手不能提,背不能背的,做起这种事当真是不适合。路过的猎人吴伯伯看见这情形,放下手中的貂,远远的招呼道:“秋歌!使劲啊!你这力道到天黑也劈不成柴啊!”
孟秋歌脸一红,尴尬的回应道:“哎!知道了吴伯。我再试试!”
唉······吴伯一声叹息,突然想起了什么,三两步跑到院子里,说:“秋歌,听说后山出了几颗人参,虽不比那千年人参,但有人参总归是好的。你要是运气好能碰上一株,岂不也能救救这糟老头子。”
“发现人参了!”
“可不是。”
孟秋歌听后很是欣喜,斧头都掉在了地上。可一想到后山,他就高兴不起来了,犹豫道:“吴伯,这后山的事您也知道。我······”
“我知道,后山这穷山恶岭的名声也不是一年两年了,闯进去的人死了大半。”吴伯也是感到惋惜,但话锋一转,“但是只要出来的哪个没有大造化!就算是为了这老头子,唉······我也只是给你带个话而已,到底怎么样还要看你的意思,再好好想想吧。”说着拍拍他的肩膀,提起猎物就走了。
说实话,这的确不是个好出路。但如果真的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他孟秋歌也不会介意冒这个险。他不是贪生怕死之徒,但也不会做无谓的牺牲。皇榜没有办法揭,人参又不能没有,如果能得到后山哪怕一株野参,也是好的。
他苦笑。如今,可不已经是黔驴技穷了吗。
哪里还会有更好的选择。
但是找谁搭伙呢?必须是熟悉山路和山间生活的人才好。额······他想到了一个人,不觉抽抽了下嘴角。这个结果,他自己都无法接受。
当他回到市井间,已是黄昏时分。可他打听来打听去也没有认识叫秦朗的人,到最后他甚至怀疑自己白天见鬼了。这可如何是好?眼下找参这事越快越好,被别人得去就坏了。可是根本没人听说过一个叫秦朗的啊!更何况天已经越来越晚了。
“不会真见鬼了吧!”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等等!瞬间,他意识到了什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拦住一个路人问道:,“请问,您知道秦小爷吗?”
“秦小爷,你找他干什么?”
孟秋歌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果然有这么个人。
“有点私事,您知道他住哪吗?”
路人露出鄙夷的神情,“他秦小爷哪有固定的住所,这住几天那住几天,说不定这会在哪棵树上睡得正香呢!”
“啊!”孟秋歌翻翻白眼,怎么会有这种人!
“不过要找他也不是太难,他有很多小弟在城里晃荡,要是你能碰上一个,就知道他在哪了。”
“是这样,多谢。”
说完,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说完了,转身就走。然后,到处拦路人,见一个拦一个,辗转几番终于找到了秦朗的一个小弟。
“找大哥?大哥在湖中心的凉亭喝酒呢,说要等一个朋友。”
孟秋歌无奈,他这是已经算好会去找他,连酒宴都摆好了。当下便觉得此人虽顽劣,但脑筋很好,正是他需要的。等左转右转到了凉亭,果然,秦朗正穿戴整齐的坐在毡上,一边饮酒一边欣赏湖光景色,甚是舒适。
“你倒是好兴致,可让我好找。”
“你还是找到了不是。”
秦朗站起来,彬彬有礼的鞠了一躬,恭敬地说道:“请坐。”从头至尾,都跟先前见到他的时候全然不同。白天见到的就是一个流氓,市井混混。而现在这个彬彬有礼,斯斯文文的人跟白天截然不同,竟有了文人雅士的感觉。还有这一身直裾,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绸缎,至于腰佩,那墨绿的玉石闪闪发光。
孟秋歌坐在他对面,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没生病吧?”
秦朗只是微笑,“孟兄何出此言,在下好得很。”这声音怎么也动听许多?孟秋歌更是纳闷。
“我白天见你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人,总是会变得。”说着还不忘替他斟酒。不管是语言,神情,还是动作,怎么看都是一副大户人家公子的样子。
“那你这变得也太快了······”孟秋歌小声嘀咕道,饮了半杯酒。
秦朗没有答话,依旧笑着说:“孟兄可是想好了在下之前所说的话?”
孟秋歌放下酒杯,点点头道:“搭伙可以,只是不是去找白,而是去后山寻参。”
秦朗也放下酒杯,若有所思的说:“据在下所知,这后山的穷山恶水是会吃人的,你就不怕?”
“怕我就不来了,就怕你怕。”话语里满带讽刺之意。
“笑话!”秦朗拍案而起,“小爷我怕过谁?这京都谁不知道我秦小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是皇帝老子来了我也不怕!区区一个后山还能难倒小爷我不成?”
孟秋歌汗颜,这话还没说几句他就露出了本性,赶紧扯扯他的衣角,“你这身行头配上这副形象实在不搭,赶紧坐下吧!太难看了!”秦朗这才意识到自己冒失了,也不管什么形不形象,干脆一抬腿恢复了往日的吊儿郎当。
“还不都是你嫌我不斯文!哼!我才搞了这一身行头!你知不知道,去四王爷家偷衣服可是很危险的!”
“噗······”孟秋歌一口酒水喷了出来。
“你!你这是偷得!还去王爷家偷!你是真不怕死啊!”
“不然上哪找这么上档次的直裾!这么好的绸缎······这可是在外戚那缴获的!”边说还边心疼的擦去衣袖上被喷上的酒水。
孟秋歌简直无言以对。去王爷家偷东西!他活这么大还是头回听说。
“哪天你要是被抓了可别说认识我!”
“看你那德行!”秦朗恶俗的贬斥他道:“什么人啊!小爷我才懒得理你,要不是看你对林子有点研究,才不稀罕理你!”
“最好是。”孟秋歌自言自语。
秦朗收拾好衣服,咕咚咕咚喝了三大杯酒,直呼爽快。不冷不热的说:“我可以跟你去后山,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如果我哪天需要你,你要给我一个可以兑现的承诺。”
孟秋歌想了想,便答应下来,“没问题。”
“好,那我们击掌为证。”
“好。”
击掌为证,孟秋歌等于许下了一个诺言,而且是必须兑现的诺言。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想来秦朗也不会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可是,等到要兑现诺言的那一天,他还会这么想吗?
他不知道。如今,他也只是走一步算一步。将来要面对什么就到将来再说吧。眼下这一关,才最重要。至于以后,那都是后话,他不想考虑太多,不想有任何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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