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穿越之阎婆惜

作者:乔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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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楼里,阎婆则不动声色地赶惜娇上楼:“时候不早了,快去歇着吧。”

      惜娇刚上楼,阎婆便忍不住咳嗽起来。她拿帕子死死捂住嘴,憋着声音,免得让惜娇听见。

      一阵咳嗽过去,阎婆拿下手帕,帕子上赫然一滩血。

      她这身子不中用,没几天好活了。

      其实她这么大岁数,早就活够本了。她不怕死,只是放心不下惜娇。

      惜娇虽容貌出众,却是个无权无势的孤女。若不能保护自己,美貌便更容易招祸。

      好在认了宋押司做哥哥,倒让阎婆放心许多。虽然不是亲的,可阎婆信得过宋押司的为人,做他的干妹妹,比做其他人的亲妹妹还好呢。

      想到这儿,阎婆把沾血的手帕洗干净晾上,回到屋里,拿钥匙打开墙角锁着的柜子。

      柜子深处有个盒子,拿布包得严严实实。阎婆拿出盒子揭开,只见里面金灿灿一个长命锁。

      有一个秘密,这么多年,阎婆一直没说。

      ——惜娇是她捡来的孩子。

      当年,她捡到惜娇时,襁褓里只有这么一个长命锁。锁是用金子打的,沉甸甸的,还刻了不少花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东西。

      可怜了惜娇这个苦命的孩子,白白托生在富贵人家,却一天福都没享着。

      这么多年来再难再苦,阎婆也没想过把这锁给卖了,只想着有朝一日惜娇能凭着它认祖归宗,去亲生爹娘家里过好日子去。

      可是一晃十来年过去了,她的亲生爹娘却是杳无音信。

      该不该告诉惜娇?这么多年了,假如告诉了她,她又找不到亲生父母,岂不是徒惹伤心?

      阎婆叹口气,把锁放进盒子里。

      这事儿,她得好好想想。

      ——

      自从托朱仝带话给宋江、请他寒露那日来用饭后,惜娇便一直等着那一日。

      她完全不担心他会拒绝。按宋江的性格,妹子相邀,他必定会来。

      等他的这几日,惜娇一直躲在房里,除了吃各色点心蜜饯,便是琢磨一样武侠小说中极富传奇色彩的武器——暗器。

      她不想被困在这里。这座小楼再精致,也不过是一座牢笼。

      困在这里,学习三从四德,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生活,一辈子为别人而活。

      惜娇做不到。

      然而,原主没有显赫的身世,她这个穿越者也没有金手指。眼下,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宋江。

      能拥有一个和主角关系比较密切的身份,即使是个反派角色,也已经很幸运了。若以后能跟着宋江去梁山泊,当个女土匪,过一阵快意潇洒的日子。就算中途九死一生,她也认了。

      然而想跟着宋江行走江湖,惜娇必须有一技傍身。她得做个对宋江有用的人,而不能是一个只具观赏性的挂件。

      这一技,既不能是女红、书画这种闺阁小姐的花架子;也不能是鲁智深倒拔垂杨柳那种需要天生蛮力的——惜娇没这个本钱。

      惜娇思来想去,暗器,是唯一勉强适合她的一技。

      首先,暗器重量轻,即使力气小也能扔得动;第二,她隐约记得水浒里以暗器见长的好汉不多,她学这一手,具有不可替代性。

      惜娇私下里猜,梁山上学暗器的人不多,大概是因为这一手太过阴险。

      好汉就是要光明正大地打,躲在背后放冷箭算什么本事?——他们大概是这么想的。

      那就由她来放吧。她不嫌丢人。

      可惜,兴冲冲规划了半天后,惜娇才意识到,这想法虽好,实现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青天白日的,郓城县里大多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宋代商业发达,你进个铁匠铺,买两把锤子、斧子容易。可你要是张口就说“老板,来两把暗器”,铁匠会立刻斜着眼把你请出去。

      对不起,小店没有。

      而且,所谓的“暗器”究竟是什么?飞叶?毒针?拿阎婆的绣花针行吗?

      那必然是不行。

      所以别说跟谁学了,光有个“暗器”的模糊概念,她连买都买不到。

      无奈之下,惜娇只好先弄了把匕首。

      匕首是常见的武器,随便一个铁匠铺就能买到。惜娇挑了把又小又薄的,拿回家,用磨刀石磨得锋利无比。匕首不大,但杀伤力很强。

      惜娇还买了本武学册子,照着练了几日,却发现自己的水平太低,完全够不到册子上的内容。她就好比刚学英语的小孩,现在要做的是学会二十六个字母,而不是刷高考英语题。

      自学成才的愿望破灭,惜娇只好收起册子,另想办法。

      惜娇想出的唯一办法,就是拿它切切水果蔬菜,以此练练手劲和准头。

      那天她自告奋勇帮阎婆切菜,切出来的土豆丝果然又细又均匀,叫阎婆夸了她好几日,说她刀功见长。

      出于防身的考虑,惜娇决定将这把匕首随身携带,平日就别在她穿的靴子里,既隐蔽又方便。

      转眼便是寒露。

      这日傍晚,惜娇在镜子前来回走动,确保走路时匕首不会露出来。又反复抽出来几次,保证它可以很顺畅地拿出来,不会卡住。

      试验一番,确保一切妥当后,惜娇把匕首塞回靴子,对着镜子看了看。

      镜中人梳着螺髻,髻上插着一支银簪。惜娇将簪子插深了些,紧紧束在发间。这支银簪,是她特意挑出来的。簪头锋利,可杀人。

      惜娇不得不做防备。

      因为今日,就是宋江杀她的日子。

      原著里,就在今夜,宋江误把梁山泊来的信落在了阎家。

      阎婆惜看见后,便把信藏了起来。宋江回来要信,阎婆惜不给。一怒之下,宋江杀了她。

      倘若她没有穿过来,那么再过几个时辰,便是阎婆惜的死期。

      但是现在她穿了过来。

      惜娇必须要做的就是扭转这一切。不再做薄命的红颜,不再做众好汉口中的“贼婆娘”、“淫泼妇”,不再做水浒传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是做被梁山泊接纳的一分子。

      这便是她的野心。

      而今夜就是关键的转折点。

      一阵凉风从开着的窗户涌了进来,吹得惜娇一激灵。果然是寒露节气,秋意渐浓,早晚凉得很。

      惜娇走到窗边,伸手去收支着窗户的竹竿。

      她心里想着待会儿怎么应付宋江,没提防手一滑,竹竿直直落了下去。

      这可是二楼。惜娇吓了一跳,赶忙往楼下看时,只见竹竿正好落到一人脚前,差一点就砸到了人。

      晚风拂面,带来一阵菊花香。满街的摊贩叫卖声中,行人们脚步匆匆,只有那人静立不动。

      他抬起头来,露出一双眼睛,漆黑如墨,锋利如星。

      惜娇心中一惊。

      是他。及时雨,宋公明。

      路过的卖货郎挑着担子经过宋江身边,见他站着不动,好奇地看了两眼,扭头叫卖道:“菊花糕——新做的菊花糕——”

      惜娇看着宋江的眼睛,脑袋里一片空白,半晌,只冒出一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潘金莲,对不起,你和西门庆的梗,我先用了。

      ——

      宋江理好案上的文书,整一整衣裳,拴紧腰上的招文袋,信步走出衙门。

      衙门众人见了他,无不上来打招呼。宋江一一回礼,听有人邀他去家中用饭,他笑着推辞道:“承蒙相邀。只是今日有约,去不得了。”

      他走上街,往惜娇家方向走去。这条路说生不生,说熟不熟,宋江走过几次。

      一边走,一边想起那个女子,好像叫......阎惜娇?

      她身世可怜,他帮一把倒没什么。只是她不太懂事,三番五次要做他的房内人,他推脱不得,只好认了她做妹妹。自那之后,她便没少作闹。不知今日又有什么事?

      宋江走了不到一刻钟就看见了那栋小楼。眼看就要到她门前,头上忽然落下一根竹竿来,正落在他脚前。

      宋江抬头,只见头顶的窗户后站着一个女子,脸庞陌生,却仿佛又有些熟悉。

      她梳着一个简单的发髻,髻上一根银簪,两边松软的碎发从头顶垂下来,随风飘动。

      发髻下是一张白玉般的面孔,两只眼睛漆黑如点墨。那双眼正瞧着他,神情有些慌张。

      这幅面庞渐渐同记忆中的另一张脸重合。那个女子有着同样的容貌,只是总涂着厚厚的胭脂水粉,插着叮当作响的满头珠翠。

      宋江收回目光,走到门前,叩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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