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夜

作者:煌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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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夜


      春雨总是要下几天的,湿漉漉地从学校回来已经是11点了。
      走出电梯,幸一眼看见自己的房门前蹲了一条白色的大狗,顿时呆在了原地一动也不敢动。那条大狗似乎也听到了脚步声,回头望着幸,懒洋洋的眼神,连挪动一下的的迹象都没有。妈妈有点轻微的洁癖,家里从来没有养过宠物。而当医生的爸爸从幸小时候就给看各种狂犬病病人的图片,那种惨状让幸对狗一直退避三舍。望着这条狗,幸一点办法都没有,僵在原地,生怕动一下它就扑上来了。
      一人一狗就这样僵持着,而且在气势上那条狗明显占绝对优势。幸开始后点后悔租下这个房子之前没有问清楚小区是不是禁止养狗的。当时看到这个在17楼上的房子的时候,幸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大大的落地窗和开阔的视野,房东是个准备出国的年轻白领,房子装修的很有品味,带点摇滚的巴洛克风格正是合幸的口味,所以没怎么讨论幸就决定了。住学校宿舍的一年里,种种吵闹和琐碎让幸不胜其烦,和爸爸的距离感又让幸不愿意搬去同住。在一个寒假的苦苦寻找最后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幸找到了这所房子。房东告诉幸,这个小区都是白领或着大学生,很安全的,但是幸的安全定义之一就是没有大狗。
      这条狗浑身纯白的毛带着点冰样光泽,脑袋呈楔形,深色的眼睛像两颗杏仁,黑色的嘴唇嘴角略向上翘,像是一个讥讽的微笑。它懒懒地摇着尾巴,上下打量着幸。幸紧张地和它对视,幸对动物的知识完全来自动物世界之类的电视节目,她模模糊糊记得这类节目曾说过和大型食肉类动物相遇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它们的眼睛慢慢后退,切忌转身快跑。幸一边和大狗对视,一边期盼着从电梯里出来个人,什么人都可以,哪怕是个贼,只要能把这狗从她门前引开就行了。
      这样僵持了许久,终于来人了,不过不是从电梯里出来的,而是幸的隔壁房门开了,探出一个深棕色长发的脑袋:“JJ,你反省好了没有?”从声音上判断,这是个男生。大狗看见他,欢呼了一声扑过去,幸刚刚松了口气,准备掏钥匙,却听见他教训道:“让你在门口站着反省,什么时候坐下的?偷懒要加罚哦。”“嗯哼,”幸忍不住清清嗓子,刚刚和那条大狗对峙,连嗓子都僵硬了,“能不能让你的狗回避一下,我要进门。”隔壁的男生抬起头,这才发现幸站在电梯门口,他有点抱歉地笑了:“对不起,我让JJ站在我的门口,它却跑到你门口去趴下了,好像你门口的脚垫很舒服的样子。”幸低头看着鞋子,站着不动,她还是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可不可以让它先进去?”“你怕JJ?”声音里有点诧异,“他很乖的。”幸瞄了一眼那条叫JJ的大狗,站起来足有半米多高,比趴下更让她心里发憷,她不由自主地摇摇头。那个男生轻轻地笑了一声,把狗招呼进屋,却并不关门。幸顾不得许多,快步走到门前,手抖抖地开门,却怎么也打不开,急得幸脸发烫不已。男生又轻轻地笑了:“才搬来的吧?”门终于开了,幸对着男生的方向“哦”了一声,逃也似的进了屋子。
      “邻居?”幸一边换鞋一边轻轻地哼了一声,想起心理学老师关于养狗的论断:如果男人喜欢养大狗,说明缺乏安全感或者对性功能缺乏自信。“对性功能缺乏自信吗?”幸笑了,“怪不得那条狗叫JJ。”正在这样边想边笑着,电话响了,随手按下免提键,河夏的声音响起:“欢欢,是我。笑什么啊?”小时候河夏说幸不爱笑,但笑起来很好看。“你应该多笑笑”,13岁的河夏皱着眉头严肃地说,“为了提醒你多笑,以后就叫你欢欢吧,要记得‘欢笑’哦。”从那之后,河夏就自作主张地叫幸为“欢欢”了。
      幸把刚刚想的讲给河夏听,河夏好听的笑声从那边响起:“丫头,你哟......”幸可以想象河夏说这话的样子。从以前开始,河夏就发现幸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惊倒全场,每当型说出让人有点难消化的话的时候,河夏总是微微扬起的嘴角说“丫头,你哟.....”然后用敲门的手势轻轻敲敲幸的头,“你这颗脑袋啊。”那种表情总让幸有种被宠溺的感觉。
      “欢欢?又想什么呢?”河夏的声音带着熟悉的味道。幸这才回过神来,搬到新地方却老是回忆过去,这可不是好现象,幸叹了口气:“夏哥哥现在在哪里呢?”“猜猜。”河夏老是极喜欢卖关子,但幸却不是个喜欢猜谜的人:“那我问夏阿姨好了。”“真不可爱,”河夏心情很好的样子,“我给你寄明信片了,哈哈,现在使意大利时间早上4点,想给你闻闻罗马早上的味道。”“哦。”幸拿起听筒,知道又有一通长长的电话要听。
      河夏挂上电话使69分钟以后的事情了,幸活动着拿电话拿得有点酸痛的胳膊走到还没完全整理好的行李前拖出一个纸箱,里面满满的是河夏出国后寄来的明信片。她把箱子拖到落地窗前,席地坐下,一张一张开始翻看和整理。
      幸刚念高中的时候,常常在周末的时候到少年宫帮以前的老师教教小朋友素描。少年宫的画室早已容不下河夏这艘大船,那个时候的河夏已经从ZYMS学院的研究所毕业,准备好去法国了。河夏告诉幸去法国的消息的时候,幸正在少年宫画室那个她钟爱的阳台上晒太阳,樱花已经开过了,留下艺术深色的叶子。幸平静地听着河夏的打算:“我妈催我结婚呢。真是开玩笑,我才23啊,是去流浪的时候。我要亲眼看看那些美得神圣或者神秘的绘画和雕塑,照片和挂图是没有灵魂的。”他这样说着,斜斜地靠在阳台的扶手上,波西米亚风的围巾好像是听到要去流浪而兴奋地随着风飘动。直到现在,幸都一直清晰记得那个围巾飘动的样子,很美。
      河夏真的是适合流浪的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女人身边到另一个女人身边——这四年,他就是这样过来的。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每遇到一个新的让他心动的女人,幸就会收到一张明信片,这是善变的河夏四年来唯一不变的习惯。这一箱子的明信片好像是幸为河夏保留的流浪的地图。
      幸是羡慕河夏的,那种恣意的生活不是每一个人都过得上的。河夏走后,好像是为了防止幸变得和河夏一样,爸爸不再支持幸把绘画当成一项事业或者说工作来做,在爸爸眼里,那是不稳妥不安全的。于是幸念了医科,过着死水一样的生活,厌倦了,真的有点厌倦这样的生活了。
      手指尖明信片的触感在这样寂寥的雨夜显得有几分躁动,幸推开窗,雨的气息和着夜的凉意把回忆打断。“生活啊,”幸喃喃,“有别的过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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