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与水仙

作者: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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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回忆


      回忆是一种十分奇妙的东西,人越是想忘记的,往往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在大脑的一隅,顽强地侵占大脑中拒绝的部分,直到大脑终于沮丧却诚恳地照单全收。周忆记得自己在少年时期看过一篇科幻小说,说未来的人们可以通过学习学会控制大脑思想。然而这对于周忆来说当然无法做到,在一片炎炎中,他的脑中出现了一个更加火热的人,以及她清爽干净的眼神和热烈可爱的红唇。
      “常三庆是一匹温顺的野马。”周忆清楚地记得他曾经的大学室友,常三庆的初恋男友兼前男友洪兴兴对她的精准定位。这是周忆第一次听说常三庆的名字,至于为什么周忆会觉得“精准”,自是在与这个娇小的女生过招之后的事情了。当时的他只是出于第一次见自封“风流才子”的洪兴兴如此严肃正经地谈论一个女人感到兴味盎然。
      洪兴兴无比怀念地回忆着他与常三庆的初遇:“那是一个草长莺飞、春光明媚的日子,我和那女子相遇得诗意如画……”后来的后来,周忆终于从那些浮华的词藻后挖掘出了当时的真相:洪兴兴在奔向课后餐厅的途中因挂念还未品读完毕的诗集,故而携书“出席”。忽而出现一漂亮姑娘巧笑倩语而去,此兄诗兴大起向往那美丽的撒呦娜拉,一不留神撞树触地,立扑。诗集和眼镜皆成了莲花的娇羞,远处隐隐的莺莺笑语更是让此兄找地缝之勇也消失殆尽。常三庆的横空出现不仅使洪兴兴找回诗集和眼镜,同时听到了来自这个婴儿肥的姑娘对他一直不得其解的名字来历的新解读:“洪兴兴?红星星?你取的名字可真是根正苗红啊。《闪闪的红星》看过吗?”就这样,由于挽救了一个中文系风流帅哥免于长期匍匐以及逃过了被人拍下这狗吃什么的一幕,常三庆和洪兴兴建立了十分坚固的革命友情,后来发展成恋人,更是水到渠成。常三庆出生小城,父母却是极为注重诗理教育,再加上她自身猎奇心极强,口才极好,思维灵活,故而虽专业不同,她却凭从战国七雄和秦始皇兵马俑自然衔接到话题女王范冰冰的巧妙逻辑让自命不凡的洪兴兴自叹弗如。
      至于洪兴兴与常三庆的分手史,周忆却是知道甚少。他只记得洪兴兴像往常一样兴冲冲地去图书馆占座位,并计划与常三庆的烛光晚餐(其实就是在学校门口的烧烤摊,最多摆上两根蜡),晚上却在临熄灯前一刻钟被召唤去把烂醉如泥的洪兴兴搬回宿舍。洪兴兴回去后经过了痛苦的口头排泄和真正排泄后,诗人敏感的情思突然被酒精刺激突破天际,愤然慷慨挥毫泼墨至深夜,就在周忆以及其他两个室友都逐渐在梦中与各色人等相遇之时,忽被一声震破云霄的“啊”惊醒以致有个人直接从床上翻滚落地。接着就是洪兴兴大声的吟诵声:
      “怨美人之无情兮,终不体夫吾心!被现实之弃之兮,吾将复修吾初服!”伴随着隔壁抗议的敲墙声,洪兴兴革命恋情终结。
      而怎么终结的,周忆根本就不感兴趣,他那时只关心别人对于他周忆被惊掉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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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一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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