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

作者: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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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狡兔(一)



      【依尔莎:你昨晚去哪里?为何不来找我?
      【里克:我不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
      【依尔莎:那你今晚会来吗?
      【里克:我从不想那么远以后的事……

      里克还是那个里克,他在卡萨布兰卡,他在发光。

      一如章之远还是章之远,他在香港,他在发霉。

      他觉得自己真的要发霉了,连带着发神经,他怀疑自己仍然处于一场走马灯似的回光返照。

      人的大脑是具有欺骗性的,长得如同一生一样的梦,实际上不过十几分钟的过场。

      “那谁是章之远?”章之远窝在被子里,心里抓耳挠腮地想,表面上一派心平气和的好模样。

      章之远一向心平气和,他是个狠起来不用心劲儿的人,其实他也没有狠过。章之远就像个巨大的弹簧,外界的压力一旦超标,打破了他的平衡,他就会毫无征兆的发了狠——在别人眼中是发了狠,但在章之远眼里,这“狠”是个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他受不住了,就要拍打拍打身上的脏玩意儿,开始还手了。

      这是个仍然带着点怯意的大孩子,被打习惯了,以至于到了有能力还手的时候还会麻木地先疼一会儿。
      疼,是个按钮,是个刺激,是种带着点暗示的信号。

      这个信号一旦点燃了、按动了、触发了,那么章之远就要发一场疯。他是一个在心平气和与怒不可遏之间没有过渡情绪的人,也正因为他发起狠来毫无征兆,所以久而久之得了一个深不可测的虚名头——相熟一点儿的知道他不能招惹,陌生一点儿的知道他招惹不起。

      现在章之远窝在发了霉的床铺里,是真真正正的窝在了床铺里。因为他再也没有了自己那副大骨架子,而是轻轻巧巧的长了一副细嫩的小身板——这也是真真正正的稚嫩,巴掌也是那么的纤细脆生,看着才十四五岁的模样。

      这是一具还未长开的少年的身体。

      章之远犹犹豫豫地要发一场疯,他觉得自己是疯了,幻觉了,回光返照了。上一秒他死不瞑目,可忽然一亮,眼睛一眨就躺在了一张破旧得发霉的床里,靠着墙是一台二十九寸的旧电视,卡萨布兰卡已经到了尾声。

      很快他就看出了这张床和他的比例关系,于是他心平气和的审视了自己,并很快接受了自己的弱小。对于太多突然而来的事,他总是心平气和的。他心平气和地面对了这间逼仄狭小的屋子,这里的气息他太熟悉了,不是因为曾经来过,他很明白这细皮嫩肉的小身板儿不是自己的,而是因为这里弥漫的气息,全部都在有气无力的冒着霉味。这种气味叫贫穷,这是由于长久的匮乏、饥饿、疾病、滥用药物而混合成的贫民窟的气味。

      章之远曾长久的呆在过类似的地方,久到逼着他往外跑,往外逃,往外歇斯底里的狂奔。一个地方的气味如果沤进了肺里,就像吸烟一样,随着焦油尼古丁,会沉淀进一个人的身体里。如果被这样的匮乏而令人难受的气味长久的包裹住,人就会出不去了。

      年轻的章之远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拼了命的考,拼了命的学,拼了命的把自己每天弄的利索洁净,终于走出了他的第一级阶梯,向着他的理想跌跌撞撞地跑去了。

      跑着跑着摔了个狠的,章之远可以理解,但是死而复生,这样天大的好事情砸在他头上,他承受不住了。有时候,上天赐予一个人太好的东西,往往并不意味着幸运和福气。

      这样的好事,他受不起,他开始恐惧起来,怀疑过几分钟他会死回去。

      可等着《卡萨布兰卡》演完,小电视里的广告女郎都要打伞回家的时候,他开始恢复冷静了。章之远最大的优点就是冷静,这冷静不分时候,快乐的时候他冷静,痛苦的时候他冷静。

      于是害怕过后,他又冷静。

      他开始期待下一部电影或者下一个节目了。

      他开始找遥控器。

      在他起身要去找遥控器的时候,忽然察觉到一种浸润而来的异样——所有的感觉正在回来,仿佛他终于是适应了这具身体的一切,开始体会到这身体上触觉感受器顺着无数传入神经急速传递而来的巨大信息。

      触觉、嗅觉、听觉、视觉、味觉……

      章之远闭了闭眼。猛地站到地上,他的头脑开始一阵阵发晕,眼前暗了暗。“身体不好,”他想,“真是不好。”

      睁开眼睛,目无定处地游离了视线,他能看到泛黄的天花板,积了扑光而来的小虫的灯,以及四壁简陋而苍白的陈设。

      他身后的床是一张折叠床,被褥还算干净,是旅馆式的浆洗过的干净床褥,可是似乎仍是带着种霉味,腐朽了,不知道温暖过多少人的身体。章之远又想,其实被褥这种东西并不能发光发热温暖人,人们赋予它“被窝”这样一个具有人情的名字,只是一厢情愿。被褥只是保温,它吸取并适量保存人体的温度,给了我们这样一种错觉,仿佛回了自己的窝,就能无风无雨温暖舒适。

      就在章之远目光触碰到被丢在墙角的遥控器时,房门开始咔咔作响了。几声金属转动的声音过后,有个活泼泼地小青年进来,大喇喇地一屁股坐上床沿,手里一碗白米稀饭温和着,他把碗递给章之远。

      章之远则是站定了,接了碗,低头仔细端详:这是一碗不甚白净的大米稀饭,上面漂了一撮腌咸菜,米里似乎掺了点儿锅底,黄不黄黑不黑,可气味却是香的,米香,咸菜也香。

      感觉一旦回来了,就一发不可收拾。小啜一口还好,再一口下去就停不住了——因为他饿。大概是这副身体太饿了,章之远才吞了一口就自动进入了狼吞虎咽的状态。他一边吭哧吭哧地就着咸菜喝粥,一边缓着神儿,脑子里呼呼啦啦地过电影儿,电影里放的全是这个身体的主人之前的记忆。

      余光里见那染着黄毛的青年正打量着自己,章之远心里警惕着,表面上倒是什么也没现出来,单是吃。这个饿法不正常,他想,这样饿,显然是被刻意饿出来的,至少一天没进过饭;刚才开锁那声儿也不正常,咔咔咔好几声才转开了门,这显然是锁了的,这显然是锁了自己的。

      黄毛儿看了他一会儿,见他一味地闷头吃,房间里一时间只有章之远用力的扒拉碗底的声音,所以他拍了拍床铺,开了腔:“夭寿咧,你老母把你卖来做鸭,”他顿了顿,显然对自己这一言论感到有些粗了,但他似乎是对于劝人方面熟门熟路,自有一番说辞,所以现在他摆正了态度重又亲切地侧过身来,拉了章之远坐下,“这一小片儿话事的阿Ben哥很看得上你啊,你这么犟,他都没让底下的人调教了你——你是不知道那些人的手段啦,一看你就是乖仔!”

      他把手搭上章之远的肩膀,凑近了说:“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呢,早就跟了老板吃饭啦!做这行也那么苦,只要你肯,保证赚的比那些个上班族强好几倍,”黄毛儿揉了揉眼睛,他的脸色发青,是副纵欲的模样,“但是丑话说在前头,不管你愿不愿意,这边儿,”他故意压低了嗓音,“千万别有跑路的想法——他们肯定会把你抓回来的,到时候你再想出去,非得脱一层皮不可。不是我夸张,哥哥我刚被弄到这儿来的时候也反抗过,可是旁边那个小子闹得更大,被硬生生拖出去玩了三天,再送回来的时候——比谁都听话!可是他从根上就废了,这个人废了!”

      这话不假,从黄毛儿心有余悸的表情上就能看出,那人送回来的时候恐怕状况是非常的糟,足以恫吓住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

      “不想吃苦的话,就得听话,你听明白了吗?”黄毛瞪大了眼睛,拿手拍了拍章之远的脸,一手的粉底味儿。

      而章之远但是坐在那里闷头吸溜碗底最后那一点儿稠米饭,没有勺子,他又饿,于是只能手指和舌头并用地“吸溜”。他是不吱声不言语,一副温顺模样,从头到尾把黄毛儿的话听了个百分之二百——黄毛说了的他听在心里,黄毛儿话里话外的,他记在脑子里。

      这一会儿他也明白过来了,怪不得被锁在这么一间逼仄狭小的破屋里,原来这本身就是一场带有驯服意义的拘禁——他被自己的母亲卖了,不是作为苦力,而是作为鸭子。内地那边玩夜场的时候,常叫这种人兔子,但兔子并不只是指鸭子,兔子勉强能算个中性词,它更像是个对性取向的泛指,可是鸭子却是极其贬义的特指了——这相当于“鸡”。

      这个男孩儿是被卖来做MB了。

      章之远不知怎么,在大事面前总也紧张不起来、害怕不起来。想必是吴作岩打了他太多次,把他的性格和脑子活活打成了一副波澜不惊——又或者说是麻木不仁的呆相。

      章之远强迫自己不再想到吴作岩这个上辈子的冤家,这辈子看来也是不太好过,他没工夫对付上辈子的老队友了。他想,万事开头难,过了开头,想不顺溜都不行了。

      眼下,他必须想办法脱离这个境地。他绝不能入这个行当,这种工作是要慢慢腐蚀一个人的——从身到心。章之远自问不是一个十全好人,但也敢说上辈子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缺了大德的事儿,他不该认领这种命运。

      老天让他回来,让他回这儿一亩三分地儿,就不会是要给他这么一个荒诞的剧幕去表演。他章之远既然上辈子能在港岛站稳了脚跟,没理由这辈子就得沦为一只兔子。

      兔子也是要分种类的,况狡兔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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