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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过敏症
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一个人对自己而言究竟多重要,所以任性地挥霍他对自己所有的爱,所以的包容,直到自己转过身再也看不见他满脸温柔的笑容,才知道错过的就是永恒。
宇还是改不掉他爱操心的毛病,拎着一大袋方便面,面包,水果,还有口袋里塞着的几张红色毛爷爷出现在耗子的出租房门口。南京有很多地方还是呈现着破旧的老城的样子,就像是一件华服上几个起眼的大补丁。耗子租住的地方到新街口要倒半个小时的地铁,藏在幽暗阴湿的小巷子里。巷子的入口有常年不变的酱香饼和老高馒头的叫卖声,幸运的时候走进去还会遇见几只在外流窜的老鼠。所以当兔子精第一次跟我走进这个地方的时候,她滴流着自己六厘米的裸色高跟鞋,蹦起来真的像个兔子。而当我斜着眼轻轻地踢走路边一只水肿的死老鼠时,她咬着牙对我说,林姗,你这辈子要是真能嫁出去,我一定三跪九叩地朝拜着去给你贺喜。
宇站在耗子门口,生者铜锈的铁门被敲得直往下掉渣。耗子穿着性感的人字拖,顶着一团乱糟糟的毛发,打着呵欠打开门,看到门口脸色摆得一本正经的韩宇,装模作样道,你来了?
嗯。工作找得怎么样?
嗯。在一家运输公司当运货员,工资不高,但是管饭。我昨天调了班,所以白天在家补觉。南京这个鬼地方真他妈的折腾人,竟然连一个小区门卫都要求四级口语。
这年头四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大学生可到处都是,北大清华出来的还帮人端茶递水洗盘子呢,更何况。宇的话说到这里突然哽住了,不是担心耗子不舒服,而是自己心里不痛快。
别的不想,我之所以选择留在这里,就是想让别人知道我也是可以在大城市混得起的,哪怕哪一天漂回那个鸡脚旮旯里,我也不后悔。
宇和耗子一起横躺在单人床上,枕着手臂,看着天花板,聊许久不见的思念,和遥不可及的未来。他们都有一颗同样倔强的心,和一味执着的梦。
再接到耗子电话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他领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他说,允许你们携家带口前来,毕竟哥们也是挣工资的人了。于是乎,我又完美演绎了我们一家大小不要脸的情景,终于来了一个人间剧场上演的大团圆结局。
我和宇也早在他从耗子那里回来的那天和好如初。原因就是在我赌气不接电话一天之后,他蹲在我们宿舍门口等到我从图书馆回来,并且大大方方地请了我最爱的奥利奥口味的麦旋风。我是那种被打了一巴掌再给个枣子也会跟着你后面屁颠屁颠跑的人。
我给耗子介绍身边的朋友,方敏,子玄,还有壬辰。我很感谢因为我的存在给了他们一个相识的理由,能够因为我让彼此不认识的几个人之间产生链接,是足够幸福的一件事情。耗子也比我想象中的要开朗的多,他从来就不是那种会认生的人,更何况是在女孩子面前,他总是能表现出把每一个细节都照顾好的风度。
整个晚餐的时间,我都目睹着子玄和耗子坐在角落里嘀咕着什么。这是子玄的建议,说我们都已经成人了,也必须接受一些成人的一些规则了。她的建议意料之内地受到了以苏元为代表的大家的追捧。方敏在一边扯着我的胳膊一边疑惑。直觉告诉我,他们讪笑的话题点一定在我,最终按捺不住。
你们俩偷偷摸摸嘀咕什么呢,说出来大家分享一下呗。
什么偷偷摸摸,我们分明就是光明正大嘀咕。林姗,你想我们分享哪一点啊。
我很识相地闭紧了嘴巴,拿起眼前的啤酒装模作样。苏元在一边帮腔,来吧,为了我们看得到的明天和看不到的未来,让我们共同举杯,敬我们伟大的林姗一杯。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我们才有幸相聚在这里呀。
这话实在。
接下来的时间我被他们以各种理由和各种形式灌酒,我一直引以为豪的酒量也在那一天破了功。我大半夜站在卫生间吐得呕心沥血的样子成了每次吃饭必需的话柄。子玄说,你知道吗林姗,我以为我只要蹲下来就可以把你的肾和胃捡起来去卖了,还有你抱着门口的路灯死死不愿意放手的样子,我真以为你和它是缠绵了几生几世的情人呢,就跟暮光之城里的痴男怨女一样。
我丢给她一个大白眼,我那天的狼狈样到底是拜谁所赐。
林姗,你说这句话就不对了,如果不是我帮你释放一下,你会有那么突破性的行为吗?你呀,就等着韩宇踏着五彩祥云手捧玫瑰过来迎接你吧。
子玄的一句话让我原本已经快要沉寂的内心又一下子跌宕起伏开来,我只记得我喝得很开心,吃得很开心,甚至睡得很开心,至于她所描述的那些片段在我的脑海里完全找不到踪迹可循。我追问方敏,她不愿意说,我逼问最老实的壬辰,她也一副含糊不清不愿意说的样子。上天知道我是造了多大的孽才认识这一群忽悠死人不吐骨头的朋友。
连续两个星期我都没敢和韩宇见面,电话不接,微信也只是在消息框弹出的时候偷偷摸摸看两眼不敢点开,吃饭会挑两点之后才会去食堂,甚至是我这种一贯兢兢业业的三好学生连我们共同的选修课我都安安静静坐在最后一排拿书挡脸。我是胆小鬼,从来都是。
2012年12月21日,在玛雅人传说中的世界末日那一天,我半信半疑地给手机里存了号码每一个人群发了一条离别的短信,然后坐在课堂上看各种荒唐的回复咯吱咯吱的笑。我承认,我邪恶地利用了方敏略显庞大的身躯帮我遮挡了老师的目光,至少我自己认为这样。小时候我个子不高,安排位置的时候总是理所当然坐在讲台下第一桌,而我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躲在老师的视线下沾沾自喜地和同桌玩手工版五子棋。那时候我最信奉的物理原理就是光线是可逆的,我想当然地坚信着我看不到老师的金框边眼镜,他也看不到我藏在书本底下的小动作,直到被老师领到办公室自我反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错误的原理。幸运的是大学老师都有一颗慈悲的心理和眼不见为净的自知之明。
苏元是最先回复我的,甚至是类似的内容,我大概知道他和我一样做着同样无聊的事情。而方敏和子玄都在手机短信声达到的同时投向我鄙夷不屑的目光。韩宇回复的很简单,你做鬼也不放过我吗?壬辰和耗子至今都没有回复我,壬辰说这种话还是不要随随便便说得好,万一成真了呢。而耗子,我猜想他应该在他的人生旅途上忙于奔波吧。
子玄给我回复短信,说,趁这个机会跟韩宇告白怎样,大大方方地。
我回复,万一地球没有毁灭,我就彻底完了。
子玄说,我一直坚信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万一地球毁灭了,你做鬼都会后悔死的。
方敏也在旁边鼓动我,拿各种貌似合理的理由压在我摇摆不定的内心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的结果是,我们都给自己暗恋的对象发短信,条件是拿对方的手机,而不同的是那是他们曾经暗恋的,而我是一直在进行的。相同点就是,我们都在试图为自己的过去的那段青春画上休止符,不管爱过的究竟是对不对的人。子玄说,没有说清楚之前,你永远看不到你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如果是踮起脚尖跳起来还可以触摸到,我们宁愿当牛做马当你的垫脚石。如果发现你策马奔腾还是追赶不及,倒不如悬崖勒马的好。谁都会说教,当事不关己的时候,教科书的条条框框信手拈来。可是爱情这玩意就跟高考试题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次出现在试卷上的是双曲线还是抛物线。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试图向自己的懦弱宣战。我偷偷摸摸敲了狼哥的背,从他正在浴血奋战的网游中抢过来手机。想说的话删了又删,我试图把所有的话都说得简单明确,但又必须极力掩藏我的真实身份。我只是想一种陌生人的形式来了解他内心的真实感受。
很简单的一句话,嘿,我喜欢你很久了。
子玄说我的语气就像是□□的混混头子把一妙龄少女拦在巷子里然后问她从不从的感觉,我说我倒希望有那样的魄力,扛回去直接做压寨夫人得了。那简单的几个字却是在我苦苦挣扎之后才发出去的,不够惊心动魄但足够撕心裂肺。
短信比我想象得要来得快,谢谢,我很荣幸,虽然不知道你是谁。
子玄说这是策略,是男生欲擒故纵的手法,他一定也是在期待着什么。于是我再次鼓足勇气,那么,你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这样的话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把它归类于女生死皮赖脸的表现,而绝对是我鄙夷的。但是人似乎都比较倾向于向那个不喜欢的自己发展。自从我一集不落死守着看完袁湘琴和江直树之后,我开始顽固地相信,死皮赖脸的女孩子也是会有春天的,只不过冬天会过得比较漫长和艰辛而已。
短信依旧来得很快,对不起,我以为你有足够的智商能理解这句话的,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
韩宇的语气比想象中的要刻薄,这好像是我不曾看到过的一面。他曾经在我面前这样拒绝过别的女孩,他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有时候决绝一点只是为了让她不再抱有希望。可是,人一旦没有了希望就找不到生存下去的理由了。那一刻,对于那个女孩子我甚至是同情的。在她还一无所知还充满希望的时候就沦落成了爱情的祭品。
可是我亲眼见证了韩宇在我面前爱得无助的样子。初一那年,当我们对爱情的认识还停留在语文教科书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简单纯真和美好的时候,韩宇心里的情窦已经偷偷萌了芽,我甚至得假装高兴地与他分享这份青涩,甚至是假装足智多谋的把我所有偷看的言情小说的桥段都传授给他。我从脑海里和意识里都是拒绝的,但从身份上却不得不接受。那是我见过的韩宇最狼狈的样子。他站在雨里,站在她的视线里。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丁香,就像戴舒望诗中描写的那个像丁香一样的姑娘一样,撑着她的油纸伞,遮不住的却是她的半亩风情。她满足了所有人对于爱情美好纯真的幻想,因为那时候爱情在我们的眼里是容不下半点瑕疵的。
我相信语文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朗诵那首诗是起了一定的催情作用的,丁香确实是属于像丁香一样的姑娘,她是三峡水电站在建的时候和家人一起搬迁过来的。透亮的皮肤,一口标准柔和的普通话,笑起来的时候有很大的酒窝。我们总是会对不熟悉的食物充满好奇心,就像我们总是不经意间会留心一下刚刚转学过来的新同桌,或者是马路街头穿着民族服装的妙龄少女,而丁香是恰恰符合这两点的人。
江南的夏天是多雨的季节,整个空气里总是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潮湿气味和泥土气味,走在路上也会发现藏在石缝下面正在放肆生长的青苔,而陪着青苔一起放肆茁壮成长的还有最虚无缥缈的诗情和爱情。韩宇告白的日子特地挑选在了这样阴雨连绵的时间。我告诉他,阴雨天气的女孩子就会像来了大姨妈一样的焦躁和不安,你恰好像穿透阴云一样射进来的阳光,细雨再增加几分悲剧的色彩,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
我们谁也没想到的是,那天雨慢慢从连绵细雨变成了瓢泼大雨,韩宇撑着伞站在她的面前。告白的话说了很久,可是丁香姑娘就那样站在他的视线里,许久没有回复。而我就站在韩宇身后,在远处看见他蜷缩的拳头慢慢松弛开来,我也分明可以看见他眼中冉冉升起的色彩在一点点变得黯淡。而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站在他的身后,不说一句话,陪他坐公交,看见他走进家门。
韩宇是我遇见的最温柔的狮子座男孩,他宠溺地包容了我所有的无理取闹,他会安安静静坐在我旁边让我发脾气,他甚至会细心到把早餐都搭配好送到我面前。可是在爱情面前,他有我所没有看到过的坚韧执着和死心塌地。他是遇见爱情就会粉身碎骨在烛火里燃烧自己的飞蛾,那是我最珍惜的。
我没有回复他的短信,好像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趴在课桌上,画我最讨厌的需求供给曲线,写算到脑袋爆炸也写不出结果的函数公式。方敏在安慰我,别三担心天长地久,山高路远,至少还有机会,咱还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拒绝你是因为他不知道是你。
好吧,我人生前半辈子都是靠编扯着这样或者那样看着还像样的理由来自我安慰度过的,并且还将继续这样下去。
苏元给我发短信,邀请我们共度这个劫后余生的日子,事实上不过找个借口互相聚在一起放纵而已。我欣然同意了,连方敏都佩服我这个迅速的恢复力。我说伤痛就像抱成团的蚂蚁滚过火坑,灼烧的那一刻是疼痛的,而当外面的蚂蚁都剥落之后,以后还是完整无缺的。这么多年,我已经练就了足够的忍耐力来自我愈合。
第一次,壬辰加入了我们,冬天穿着棉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过围墙。刚进大学的时候,那些看上去高高在上的学长们就苦口婆心的教育着我们,大学里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逃课,翻墙,挂科,和谈恋爱。就像做糖醋排骨时候必须的葱姜蒜和酱油一样,不是主要,但是必要。
苏元把我们领到1912街区的一家酒吧,午夜11点,当整个南京城都慢慢陷入寂静和沉默的时候,这里的勃勃生机才开始爆发出来。我和子玄路过这里许多次,在门口彷徨过许多次,就是找不到勇气和借口走进去。既没有借酒消愁的烦恼,也没有醉生梦死的寂寞。苏元似乎是这里的老常客,装模作样地把我们领进去,装模作样地和门口的领班打招呼。
我在厚重的棉袄里面套上了一条镂空的白色连衣裙。子玄说,女人不是为了男人活着,但是为了男人的眼光而活着,今天晚上就要让韩宇后悔得连肠子都青了。
夏季雨带过来一个女孩,不是很好看,但是很会打扮,穿着红色的包臀裙,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风骚。好吧,我承认,对这样的女孩子我天生没有好感,同性相斥的秉性表现得过于明显,可是我却忍不住夸赞子玄穿上一字肩短裙时候的样子,大概是因为没有同一个目标吧。我后来觉得我们之所以能够如此和睦相处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我们四个性格太过迥异,没有交接点,自然也就没有摩擦点。
那个女孩就是高仪。我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她,还有韩宇会因为这个夜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高仪一开始的时候就大大方方地宣告主权,就跟日本单方面宣告钓鱼岛的所属权和新疆单方宣告独立一样,用子玄的话说好像理所当然似的。所有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敏锐的目光发现高仪的身体一直在似有似无地靠近韩宇。
在爱情面前,女人变成了敏感的猫,但是却拥有犬类灵敏的嗅觉。高仪伸出手跟我礼貌问好的时候,我真心有一种把他撕碎了放进嘴巴里嚼烂的冲动。子玄说,有这种冲动才是女人的本性。
今天韩宇上课的时候收到短信有女生告白了,我活了这么大第一次看见这么生猛的角色。
什么生猛,人家那是情不自禁,情不自禁你懂吗?
林姗,好像你很懂的样子,难道那短信是你发的吗?
我在那一瞬间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地趁乱告白算了,可是话到嘴边硬生生地憋回去了,抓起手边的冰红茶灌了下去,目光特地避开韩宇转移到舞池里面去。
宇,那你是怎么回复的呢?
高仪饶有兴趣地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她叫他宇,我以为那是我的唯一特权。
哦,我说我现在不想谈恋爱。韩宇说这句话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我的方向,当然我没有注意到,而是事后子玄告诉我的。
那么,如果,我说如果,那个人是我你会拒绝吗?
所有人都在那一瞬间屏住了呼吸,等待着韩宇的回答。我却在那一刻诧异地抬头,目光正好对上了宇迟疑的目光。据夏季雨所说,高仪是他和韩宇在法学社的社员。当时一直在纠结加入哪个社团的宇选择了法学社,只是想在课余丰富一下知识面而已。高仪是法学院的高材生,所谓的高材生就是会在课堂上第一时间举手回答问题,然后时不时抛出个问题呛住老师。久而久之,两个人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也就成了大家口中的般配。
是你的话,会有什么不同吗?
所有人都为了韩宇的回答惊呼,我死死掐进手心的指甲也在那一刻松懈下来。高仪的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难堪和不爽,依旧是以四十五度角向上的姿势看着宇笑。在表情管理这方面,她做得足够优秀,我似乎可以看到她穿着律师服站在庭上,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
虽然我很不喜欢你的回答,但是,这就是你,无可挑剔。
以我厚脸皮的程度还不能做到这样被拒绝了还能如此谄媚的态度,子玄这样比较我和高仪,你知道白素贞为什么可以嫁给许仙,而小青只能安安静静做个伴娘呢。我不知道子玄的画外音,依旧单纯地发动我二百五的马达,那是因为白素贞道行高。
错,那是因为白素贞表面清纯,而且手段高。男人喜欢的都是领出去娇羞可人,带回家又什么都懂的女人。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恩怨缠绵的爱情故事放到现实的背景当中也可以自导自演一部清宫传。我拉着方敏下去跳舞,穿着五厘米的高跟鞋慢慢在人群里蠕动。午夜的酒吧,快节奏的音乐和酒精的刺激成了最合适的催情剂,我隐隐约约可以嗅到身边男性荷尔蒙的气味。当我执意想要逃离这个处境时,苏元却在那一刻突然拉住我的手,用他的身体帮我挡住,像一只保护自己骨头的哈士奇,刻意制造出一条弯曲的道路。我躲在苏元强大的身躯下面,踩着音乐,渐渐地开始扭动自己不自然的身体。苏元故意把身体朝我贴近,如果不是因为认识,我一定第一时间让他跟自己的大门牙说永别。
苏元嘴巴慢慢靠近我的耳朵,在我的耳边轻声嘀咕:林姗,我知道,那个人是你。他甚至后面都没有加一个疑问词或者是一个疑问的语句来问我这个最不像问题的问题,这似乎是一个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答案。
我却一刹那慌了神,诧异地抬头,正好撞上苏元还未来得及移走的下巴。
林姗,你嫉妒我的锥子下巴,也不用这么猛烈吧。苏元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前一秒让你堂皇,下一秒就让你破涕为笑。我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正好被韩宇抓住了视线。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称心如意地享受这个出逃的夜晚,刚过两点的时候一群人已经经受不了瞌睡虫的折磨,伴着嘈杂的音乐声在沙发上打盹。我却一直精神旺盛,抓着苏元玩骰子到不亦乐乎。
离开的时候苏元一直陪我走在人行的最后面,故意缩小了他的大步子慢慢踱。我死死盯着宇和高仪之间连一只手都塞不进去的亲密距离,只能自己默默在心里和自己较劲。苏元说,林姗,我现在总算知道你为什么会一直只是暗恋了。因为你不懂得和你身边的男性朋友划清界限,男人本身也是会嫉妒的动物,但他们是嫉妒过后就放弃的动物。
这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过。高中的时候我因为十一分的差距,错过了和他在一起的美好的三年时光。他在省重点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眼光,我躲在市重点里过我一成不变的日子。我和韩宇都在彼此不在身边的这段时间里开始了所谓的恋爱生活。而我这段爱情开始的理由,一半是由于好奇,一半则源于赌气。那时候的我喜欢把自己身边的人或者事写进故事里藏进日记本里,他们都成了我故事的主人公,某天也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角。
袁牧就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们在所有人都在浴血奋战的高二年代,偷偷摸摸地谈起了我们不成熟的恋爱。袁牧的运动神经很好,篮球场的主力,网球场上的枭雄,甚至连田径赛跑都要来插足,而我偏偏是那种小脑发育不完全的体育低能儿。而我之所以会对他产生好感只不过是因为他大冬天穿着短袖在篮球场上打篮球,脱下衣服的时候那瞬间捕捉到的羞涩而已。我带着抱歉和遗憾的心理开始了这仅仅半年的恋爱。我们很少光明正大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很少光明正大地牵着手散步,大多时候看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过是在晚自习时候的操场上,他在前面轻松着倒退着跑,我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他会自然地把我揽在怀里,他送我好看的围巾和项链,虽然至今静静躺在我的首饰盒里不见天日,但是因为他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适合红色。袁牧满足了我所有对于初恋的幻想,他给了我所有的宠溺和包容,我却躺在他的宠溺和包容中精神出了轨。或者换句话说,我终究不是他那颗发光发亮的行星运行的轨道,只不过是自转到近地点的时候一不小心因为转速过大脱了轨道而已。
分手的时候,袁牧给我发了条短信,他说,林姗,做你男朋友的时候,我宁愿还是你的朋友。
我们在门口一个小小的排档里吃小混沌。煮混沌的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骑着自家的三轮车,简单的电磁炉,一张正方形的桌子,还有一把用来挡风的遮阳伞。他们家的混沌味道很好,大家都很默契地不说话,只是安静地吃着混沌,偶尔冒出来几句真心称赞的话。
当我们放纵地颠簸在青春旅途上的时候,纵使有疲惫,纵使伤痕累累,纵使你想要的未必都可以得到,停下来的时候朋友坐在你的身边,冷了的时候有一双温暖的手,或许已经足够。
彻夜不归之后,连一贯好学生作风的壬辰都与我们同流合污,拉上窗帘陷入了浑浑噩噩的睡眠状态。再次打开手机已经是傍晚五点的时间,我丢给子玄一个枕头,拉着她一起去食堂。穿着我们合买的辛普森大头的睡衣,睡眼惺忪地出现在食堂窗口,指指点点地要了一大份米线,一大份炒饭,一大份炒面,一大份水饺,以及一份额外的鸡排。
子玄为了掩藏自己狼狈的样子,出门特地戴上了口罩。狼哥坐在食堂一角翘着二郎腿跟我们打招呼。看吧看吧,出现在我身边这般妖娆身材的除了你还有谁。还不如直接出门的好。
狼哥递给我几张门票,学校十佳歌手的决赛入场券。狼哥说,这是我特地问主办方要的,一等的好位置。
我笑呵呵看着他,为了终极大奖我也会去的。
子玄说,那天我和方敏正好有课,林姗就全权代表了,先提前祝贺了。子玄和方敏报了学校外面的补习班,俗称考证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考证在大学生之间掀起一番热潮,所到之处,所向披靡,完全不亚于披头士的风潮。不管与专业是否相关,一证在手,吃喝不愁。子玄和方敏勇敢决绝地跳进了这个大坑,而我躲在懒惰背后洁身自好。周末的时候最常见的情景就是,壬辰泡图书馆,子玄和方敏徘徊在各种课程之间,而我躲在寝室写我想象中的青春疼痛系列。写了很多,也删了很多,大多数都躺在我的电脑文件夹里。
狼哥喜欢唱歌,已经是成了整个学院公开的秘密,他也理所当然成了各大晚会的常驻嘉宾。狼哥唱起歌来得样子跟平时打趣耍闹完全相反,我一直很好奇从他充满喜感的外表下,和属于北方野狼雄浑的气魄下是如何发出这样低沉但足够缠绵的声音。
我不知道狼哥送给我门票是不怀好意的,就像我也不怀好意地冲着大奖顺便给他加油而已。我的邻座是黎雪然,一个同样来自内蒙古大草原的女孩。我见过几次,每次都是在狼哥的周围见到这个女孩。简单打过几次招呼,没有到熟识的程度,但我却一瞬间就喜欢上了她。不过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好像总是相信一见钟情的悸动。
我是最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我固执地以为一见钟情的不是你的花容月貌就是他的英姿飒爽,不是你的才华横溢就是他的腰缠万贯。一见钟情的都是物质化的表象。但是我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荷尔蒙作用。
黎雪然长得不是一眼就让人记住的模样,但着实耐看,性格也着实爽朗,是我喜欢的女孩子的性格。她冲着我微微一笑,便安安静静地看着台上。
喜欢一个人时候的眼神,是掩藏不住的深情。所以眼神最不会骗人的证据,没有理由,但是铁证如山。我依旧可以用我四百度的近视和三百度的散光看到他们两人之间的神秘磁场。一起吃饭的时候狼哥会给雪然点她很爱的豆花,细声地嘱咐老板不要葱和香菜,一起喝酒的时候总是会离席之前跑到小卖部买一袋酸奶,一起散步的时候会自然地让雪然走在靠近里面的一侧,而我看到的黎雪然也会在狼哥面前展现她藏在骨子里的娇羞,会像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人的方向,好像全世界很小。
狼哥表演的节目是我听不懂的蒙古语歌曲,大多数人都陷入了跟我一样不懂得欣赏的困境,只有黎雪然在我的旁边跟着节奏轻哼。这是他们俩共同的语言,我甚至可以认为狼哥特地选择这首歌就是想要唱给她一个人听。
歌词很美:亲爱的姑娘,你是否愿意,在日落之前,跟我到那广阔的原野之上,摘下你红色的头纱我们一起放逐远方。我打开手机的录音器偷偷地把这首歌录下来,想要在心里永远保存那一刻的美好。
雪然在比赛还未结束的时候就匆匆离场,她跟我说,“帮我说声抱歉,我有点事先走了。”她的语气依然清晰温柔,我刹那间觉得她发出的那个“歉”字的语气很好听。后来我告诉方敏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都一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林姗,你,不会是双性恋吧。”
那又怎样,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们都容易招架不住。
再遇见高仪是在我们的选修课上,她坐在第一排的位置认真记笔记,我和子玄也因为迟到的缘故不得不坐在第一排,准确的说是高仪的左手边刻意隔开了一个位置。她也知道我仓皇地坐下来,倒是没有抬头看我。
子玄一直以一种打量怪物的姿势看着她。
啧啧啧,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哪。林姗,我劝你还是乖乖认输吧。不过也不一定,你蠢也有你蠢得可爱,万一韩宇就是好这一口呢。
我一脸嫌弃地看向子玄,手上做出来一种杀鸡焉用宰牛刀的姿势,当然,你是可以直接忽略我又臭又长的修饰词的,可以领会它的本意就好。我可以确定的是韩宇并不好这一口,从他爱过的丁香姑娘就可以知道,还有他高中时间那段鲜为人知的爱情故事。
说是鲜为人知,我还是知道了,故事是我从耗子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到的。耗子知道我的心思,所以这样的故事他都会选择在我面前闭口不提,可是还是抵不住我的死磨硬泡,但是我以为他之所以告诉我也是想劝我放弃。他不止一次说过,鞋儿,对于宇和我而言,朋友都是一辈子的事情,你懂吗?宇那么聪明的人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吗?他之所以这样装傻充愣也是他太在乎我们之间的友情了,之前都不会发生的事,以后发生的概率还会大吗?
耗子很少把话说得直白,像一把明晃晃的刀子直接插向我心脏的位置,这次换我继续装傻充愣,不是不知道,只是对我而言,爱情也是一辈子的事情。
那也算是宇第一次名正言顺的恋爱。耗子说我坐车到他们学校的时候那天宇正好不在,我和他的舍友就在篮球场上打球,球场上聊天就什么都抖落出来了。耗子说,那个女孩上的是普通高中,只是和宇在同一个区,宇到车站帮忙接人,结果就稀里糊涂地把那个女孩接了过来。了解了情况之后宇因为难为情又送女孩回家,这样一来二往的就认识了,慢慢地就在一起了。他们说那个女孩很漂亮,也很懂事,每个周末都会从学校过来,要不陪着宇在自习室上自习,要不是乖乖地坐在球场上看他们打球,在运动会上顶着大太阳拎着水杯跟着宇屁颠屁颠地满场跑,我想任何一个男生都不会拒绝这样的女生。
说实话,连我都不会。我清楚地知道不管是以前的丁香,那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女孩,亦或是未来的高仪,从他们的身上我找不到丝毫的相似点,我就是我,带着属于林姗的特殊味道,不依附于任何一个人存在,也从来不被任何人复制粘贴。韩宇还是韩宇,只不过这些相遇,这些遗憾,这些离别都让他变成了那个我更加喜欢的人。这大概是我二十多年除了学习之外干得最好的一件事,就像方敏说的那样,像个疯子一样。
后来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分手,我听到的最官方的答案就是高三课业重,这句话的标准程度可以媲美娱乐圈的三字箴言:见光死。
大学的期末考试比我们想象中要来得措手不及,我还记得刚刚开学拖着行李箱的样子,但是我已经不记得上个星期刚刚讲完的需求供给曲线。临近期末的时候,我,方敏和子玄又回到了开学时疯狂熬夜看电视的状态,只不过这次换成了顶着鸡窝头疯狂熬夜在宿舍啃书,大家彼此之间都形成了一种互不联系的默契,没有约饭,偶尔的在线也只是晒晒最近大家一致恐慌的状态。壬辰比我们任何一个都要轻松,她早早结束了期末考的过程,留在南京做寒假实习。每天会像鸟妈妈一样给我们喂养食物,叉烧饭,扬州炒饭,混沌,甚至是泡面都让我们吃得感激涕零。
寒假离校之前我又去了一次耗子的出租房,他在外送货,没有回来,我就蹲在门口等。我把买过来的时候放在地上,倚在墙角听音乐,偶尔抬头看两眼楼上穿着性感内衣和人字拖在水池边洗头发的女人,不禁打几个冷颤,然后将我羽绒服的衣领拉得更高一点。
她把头发放在水池上梳,嘴巴里开始跟我答话,说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得高兴的时候还会发出几声娇嗔的嗲音。
我大概能够听得懂她的意思。
这小子真是艳福不错嘛,住在这么个地方倒是常有女孩过来,而且个个不重样。这年头是不是都反过来了,不用男孩子追,女孩子倒贴上门啊。
我冲着她白眼一下。
哎呦哎呦,还不高兴了,你冲我白眼没用,有本事冲他啊,别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似的。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好被耗子听见,耗子急忙跑进来,用家乡话冲着她吼两声,她立马吓住了,我说,真逗,她听懂了吗?
耗子说,不知道,反正每次我这么吼两句她就歇菜了。你不知道,她晚上跟他男人□□的时候叫得可欢了,此起彼伏还特有韵律,我就隔着墙吼两句,她立马不敢出声。
我没有回答,耗子连忙道歉。不好意思,鞋儿,你还小,跟你说这些,我真是猪脑子。
我冲着他露出我的大白牙,好像你比我大很多似的。
准确来说是一年又两个月。
是啊,一年又两个月的差距,我躲在学校的象牙塔里做着我青春无拘无束的梦,耗子早就被丢在人生里过他千锤百炼的活。
耗子在他十平米的出租房里用电磁炉给我做方便面。我这里没冰箱,不敢买什么菜,就是方便面比较好解决,你别介意啊。
耗子的口气里透着我很不喜欢的生疏。我说,嗯,好香,我蹲在你家门口半天都快饿死了,吃得太猛烈可不准嘲笑我。耗子再煮面的时候放进去了他仅剩下的最后两颗鸡蛋,没有打成蛋花而是让它们完完整整恭恭敬敬地躺在我的碗里,我没有拒绝,也不敢拒绝,生怕一不留神就将我们的距离推得更远。
我说,我这两天就回去了,和宇一起,过年,你会回来的吧。
嗯,我已经买好票了,大年三十中午到家。
我很开心地笑。早点回来,我们等你一起放烟火呢。
过年聚在一起放烟火是我们这些年的传统。我是村里的小学转到镇上取的,耗子看见我第一眼就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林姗,你不记得我了吗?我用5,1的视力仔细端详半天也没个头绪。你还真是,我是李浩成,我小时候住奶奶家,和你一个幼儿园,你还把蚯蚓放进我鞋里你不记得了。
胡说,我根本就讨厌那种表面光滑,而且还没有脚的物种,譬如蚯蚓,譬如蛇。耗子用了很大的力气陈述了大量的事实来佐证他的观点,我只好在他的滔滔不绝中点头表示妥协。那时候耗子和宇已经是铁哥们,而我也自此加入了他们的团队。那年大年初一,耗子和宇跑到我家拜年,我在楼上看电视,我爸以他低沉沙哑的老烟嗓冲着楼上大喊:鞋儿,快下来,你同学过来拜年。
我下楼的时候他们正憋着笑脸涨得通红。
我说,笑就笑吧,再憋下去该内伤了。
他们两同时在一瞬间爆发出的笑声震耳欲聋。宇说,刚刚叔叔在不好意思笑出来,你,你叫鞋儿。
我生下来的时候很小,只有一个拖鞋那么大,爷爷怕我长不大所以起了这么一个通俗易懂的名字。总比有些人跟阿猫阿狗抢名字的好,是吧,耗子。
是吧,小黄。
我们第一次放烟火就是在我家附近的一个人工池塘,大家纷纷拿了压岁钱跑到小卖部,很奢侈地买下一盒烟花。耗子偷了他爸爸吸烟用的打火机,在我面前点燃,花苗刺啦刺啦作响,顺着烟花棒,开得万众瞩目。有人经过的时候就迅速扔进池塘,然后假装聊天地转过头。再大一些的时候压岁钱变多了,买的烟花也越来越漂亮,也不用再偷偷摸摸。那是我长大的另一个收获。
我把拎过来的袋子在耗子面前打开,放心,我没那么有钱,不过,伟大的人类发明了一种文明的敛财方法叫众筹。我支持的苹果,香蕉和橘子,方敏的洗洁精和洗衣粉,你不知道她是我们寝室最爱干净的一个,在宿舍储存了一箱子的日化用品。狐狸精的杀虫剂和消毒液,自从上次她跟我来这里看到门口的死老鼠之后她回去做梦梦见自己怀了老鼠的孩子所以她千叮咛万嘱咐我一定要把这些东西亲手交到你的手里并且传达她的旨意。对了这本书是壬辰给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她是物质上的乞丐精神上的地主,虽然我反复跟它强调这本书最后只会沦为你烧火的工具,她还是为了表示一下心意忍痛给我了。对了,这是苏元给我的,一包烟,还嘱咐我一定不能打开,让你自己看着办。
耗子接过袋子,把苏元给的烟打开。好像自从我再见他的时候他就开始不自觉地抽烟了,倒是在我们面前很少点烟,吃饭的时候会和苏元一起聚到厕所抽,被我撞见过两次。他说,现在不抽烟好像浑身不舒服似的,快进去吧,别在这吸收废气。
人在极度孤单和极度困难的时候总要找点精神寄托,酒也好,烟也罢,都不过是他刻意隐藏自己内心落寞的一种不得体的方式。
可是,耗子打开烟盒的时候一袋杜蕾斯到了出来,明晃晃地躺在我和耗子之前。耗子紧忙捡了起来塞回了盒子。这苏元也真是的,我在嘴里低声咒骂。
耗子送我到巷子口,巷口的一群老爷爷围成一圈下象棋,看着耗子出门,急声就喊,李浩成,快过来,帮爷爷看看,这该怎么下,他们这一群人联合起来欺负我。
爷爷撒娇的样子很是可爱,像极了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老村长。我赶紧把耗子推过去跟他挥手拜拜。我忘了说,耗子是他爷爷的关门弟子,象棋的技艺在我们那一带无与伦比。我看着他脸上堆满了的笑容,忽然鼻头一酸。其实我们都还是那个我们,只不过所处的背景不同,所以看到的自己和别人都变得不一样了。当我们可以直接忽略背景来看一个人的时候,那才是一个人真正的存在,无所谓对错,无所谓成败。
我和宇是在中午的时候到达车站的,宇的妈妈焦急地站在车站门口,一出站便抢过了我手上的行李来拎。
妈,到底我们俩谁才是你亲生的,你儿子也很重好吗?
你个混小子,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怜香惜玉,我这是在帮你尽你的本分,你不应该感激涕零吗?
我在一旁咯咯地笑,如果耗子在身边,他一定说我想起来像只母鸡,不过,我确实属鸡。宇的妈妈在市里开出租车,每天的日子颠三倒四过得很糟糕。宇初三那年她辞了职陪读,高三那年又坚持但是被宇拒绝了,宇说,我这样住学校挺好,你在我身边我反而闹心。于是阿姨就会趁着周末跑到我的学校,给我换洗床单,给我做饭,我对于母爱的虚荣一下子得到了满足,甚至是产生了过分的奢求。别人问起,阿姨就会在一旁逗趣,这是我未来儿媳妇,我是她未来婆婆。
那您这婆媳关系处得真不错。
那可不,世界上像我们开明聪慧的婆婆可是凤毛麟角了。
说时玩笑话,但我却在心里默默当了真。宇从来不知道这段有他妈妈亲自传出来的流言蜚语,否则,他早就气得横眉毛瞪眼睛了。
幸好你们俩考到一块去了,相互还有个照应。
妈,你这话说的不对,我们哪是相互照应,明明就是单方面的。
我不反驳,毕竟这是铁打的事实。
可惜了就是耗子这孩子,这么小就出来吃苦。他高中毕业的时候我找他妈妈聊过,说是想让他读个大专,或者是什么职业技术学校也勉勉强强,可是那孩子非得不愿意,扭得很,说什么成年了就不愿意再让家里养着了。
这是大实话,耗子刚到南京的那一个月,一个月就仅仅花了两百块,整天就是白米饭咸菜对付对付,这件事还是后来饭桌上他不小心说出来的。
我和宇都没有接话,大概心里都有莫名的愧疚感在作祟吧。
腊月二十八的那天,我和宇约好了一起去买年货,宇偷偷开了爸爸的车出门。宇在高考结束的时候就马不停蹄地考了驾照。我坐在他的旁边,假装很害怕的样子。街上很挤,几秒钟就得停下来等车子和行人路过,根本不能提速。我在一旁笑话他,你这样跟乌龟有什么区别。
有啊,乌龟是自己在动,而我是壳在动。
年前的时候超市大促销,家家户户都赶出来图个喜庆凑个热闹。我们的家地处中国地图上不上不下不左不右的位置,没有所谓的节日特色,一些原本的风俗习惯也已经被慢慢消磨殆尽了。但是爱热闹却是上下五千年中国人永恒不变的传统。我在人群中穿梭,竭力地搜刮东西,宇在后面费力地接着。等我再回头的时候他已经挤到了我的身边,用他的身体帮我挡住人流的拥塞。
我们每样东西都是三份,一份我的,一份宇的,还有一份送到耗子家。宇说,前两天耗子打电话过来拜托自己多买一份,他担心自己回来得太晚买不着了。
我们大包小包返回车上的时候,宇嘱咐我,以后出门多穿点,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我仔细盘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刚刚宇突然跑到我身后保驾护航就是因为后面的叔叔趁机伸出了他猥琐的双手,而那一幕正好被宇目睹了。
耗子最终还是没能在大年三十那天赶回来,他打电话过来说,过年的加班工资是平时的三至四倍呢,我一咬咬牙就狠心留下了。鞋儿,你不会怪我吧。
我在电话那头安慰他,我没事,不过你年后还是抽空回来一趟看看叔叔阿姨,他们都很想你。
耗子没能回来,家里倒是出现了不速之客。宇给我打电话,让我下楼。我心里还在盘算着宇是不是想要趁着这花好月圆给我来个深情告白,我甚至在下楼的一瞬间在脑子里上演了从小到大所有偶像剧里的浪漫桥段。忐忑,暗自惊喜着。
我没有想到看见宇的时候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女人,穿着红色的呢子大衣,依旧是黑色的包臀裙。我一眼认出了高仪。在猎物面前,女人都是情感上敏感的猫,感官上灵敏的狗,心里狰狞古怪的狼。我假装惊讶和假装善意地打招呼,高仪,你怎么在这。
哦,我买不到回家的车票了,所以就想买了车票来你们的家乡看看,你不会不欢迎我吧。
我心里思量着怎样回击既得体又有力,宇就已经接过了话,她来得比较晚,让她一个人住宾馆又不放心,住在一个男孩子家里又不方便,我妈说,看看可不可以让她住你这里。
我大概找不到任何的理由来拒绝这个完美又无可挑剔的相聚,只好点头表示赞同。我爸站在楼上大嗓门地喊,鞋儿,你同学吗?快让她进来坐。
我找了一套新睡衣给高仪,她的身高比我高,所以睡裤在她的身上穿成了九分裤,正好露出性感的脚脖子。我在心里为我刚刚的愚蠢行为感到羞愧,在宇转身离开很久,我从楼上跑下去。宇站在灯光下,逆着光,我站在远处,迎着光,我用一种近乎质问的语气问他,你和高仪是不是在一起了。
宇冷哼一笑,继而转过身拿他宽大的手摸摸我的脑袋,如果有女朋友了,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和耗子的,现在的我还没有那个心思。别乱想了,回去好好睡觉,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这是第一个新年,没有和家人围着电视看春节联欢晚会,而是坐在房间里跟一个陌生的女人聊一个男人的话题。高仪倒是很直接。
我在宇家里吃的年夜饭,叔叔阿姨都很和善,很友好。不过这点你肯定比我清楚。
是啊,叔叔阿姨的和善是常态,你不要胡思乱想会错意。
但是他们至少不讨厌我对吧。
不讨厌也不代表喜欢。
你,是喜欢宇的吧。
嗯,你可以直接把后面的两个字去掉把一个疑问句变成陈述句。
好吧,我也喜欢。
我刚刚针尖对麦芒的气势一下子颓废了下来。
我明天跟宇约好了一起逛街,你要一起过来吗?
不用了,我明天要去老师家拜年,你们玩得开心。
那好。
但事实证明,我还没有足够的情商和智商来掩藏我内心的不安,当我把毛豆的豆子包开来扔到的时候,当我把糖当做盐放进锅里惹得师母一声尖叫的时候,当我陪着老师的小孙子做作业却算不出一道简单的小学数学计算题的时候,我在心里认输了。
想是苦的,但是思念是疼的。当你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你的脑子你的身心都是空的,当你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心脏你的血液甚至是你的每一个毛细血孔都是疼的。医学上有一个很好听的名词来解释这种症状,叫做爱情过敏症。偏偏知道自己是过敏体质,但却还是禁不住诱惑去靠近过敏源。越接近的时候身体难受得厉害,但是心里却是大大的满足。
我甚至是爱上了自己的过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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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人可以执着多久,我们谁都不清楚,林姗也不清楚,她只是把爱着韩宇当成了一个可怕的习惯,下一章期待着爱情之战升级,还有耗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