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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第一章(2)
【创一5】“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背景批注﹞犹太人是从日落起,至次日日落止算为一日。
﹝文意批注﹞这里的“一日”,并非指一段时期,而是指廿四小时。
先“有晚上”,后“有早晨”,是因为先有黑暗,后有光来照明。
“称,”是给人或事物一个名字,表示拥有主权(创十七5,15;四十一45;王下廿三34;但一7)。
﹝话中之光﹞(一)神是有计划、有秩序的神;信徒行事,也当学习神的榜样,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
(二)我们得救的人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帖前五5),但若不在光中行事为人,仍有可能沦入属灵的黑夜(约十二35;罗十三12~13;弗五8~12)。
(三)感谢神,我们虽不免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而进入了灵性的黑夜(“晚上”),但若肯认罪悔改,仍能得蒙神赦免(约壹一9),而有光明的早晨。
【创一6】“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原文字义﹞“空气”穹苍;原文是指一些被锤成或压成一片的东西,用来覆盖一大片地方的。
﹝文意批注﹞在地球的上方有一层东西覆盖着,就是科学家所谓的“大气层”。大气层中的云层里面所含水分,圣经称为“天上的水”(诗一百四十八4);神乃是利用物理的原理,将水分为上下。
﹝话中之光﹞(一)就属灵而言,水也有上下之分──世上的水,人喝了还要再渴;人若喝主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约四13~14)。
(二)是神的话使我们里面有上下之分──叫我们思念“上面”的事,而不思念“下面”的事(西三2~3)。
(三)求神使我们能更多脱离那些“下面”的事,如:罪恶(罗六6~7)、自己(加二20)、□□(加五24)、世界(加六14)、世俗(西二21)。
【创一7】“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
﹝原文字义﹞“造”制造、造作、设立、安置、派定。
﹝文意批注﹞这里的“造”字,与第一节的“创造”不同字。“创造”是从无造出有来;“造”是从已有的东西,造出另一种东西,或给予新的摆设(16、25、26、31节的“造”字在原文均同字)。
﹝话中之光﹞(一)“事就这样成了,”在神并没有难成的事,因此我们可以凡事交托给祂。
(二)神怎样“说”,事就怎样成;所以要紧的是,我们有没有神的“话”。
(三)神所开头的事工,在我们看来,有时虽有困难,但祂必要成全。
【创一8】“神称空气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文意批注﹞圣经中的“天”字有三个意思:1.天空(创七11);2.太空(结卅二7);3.第三层天(林后十二2)。本节指天空。
注意惟有第二日,神未说“好”,大概是因为天空中有属灵气的恶魔居住的缘故(弗六12)。
﹝话中之光﹞信徒的职责,乃是把撒但从牠所霸占的天空摔下去(启十二12),好让神的旨意通行无阻(但十12~13)。
【创一9】“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文意批注﹞地球上的海洋都相通;神使地露出水面,是为造作生物和人类作预备。
“使旱地露出来,”可知以前早有陆地,后因审判而被水淹没。‘旱地’即今日之陆地。
﹝灵意批注﹞在圣经里,“地”象征人的心田(路八15),“海”象征死亡的权势(启廿13)。神不只分开海与地,并且也给海定了界限(箴八29),将死亡的权势作一限制。
﹝话中之光﹞(一)人的心田必须先脱离死亡权势的包围,方能长出生命的东西来。
(二)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
【创一10】“神称旱地为地,称水的聚处为海;神看着是好的。”
﹝原文字义﹞“海”水的众数,大水。
﹝话中之光﹞(一)神的工作总是把东西分开;第一天的工作是把光暗分开,第二天的工作是把上下分开,第三天的工作是把海地分开。
(二)凡是神所分别的事物,神就给予适当的名称;我们若真是主所分别出来归与祂的人,祂也必然按著名叫我们(约十3)。
【创一11】“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事就这样成了。”
﹝原文字义﹞“发生”带出,走出,萌芽;“结”栽,撒,孕育。
﹝文意批注﹞“各从其类,”这四个字在本章内共提了十次,表明各种生物并非进化而成,乃是神按次序依种类而造的。
﹝灵意批注﹞“地,”字原文的字根是‘破碎’。我们的心田因着被圣灵耕犁作工的结果,刚硬的土就被翻松软化而成适宜生长生命的土壤,于是显出一片青绿,到处洋溢着生命新鲜的气息。
再者,各类植物的生命均会结出许多子粒(约十二24),蕃衍不息;象征神的生命在人身上也会结出生命的果子来(加五22~23;弗五9),叫神得着荣耀(腓一11;罗七4)。
﹝话中之光﹞(一)“地要发生,”神的田地(林前三9)必须要长出生命的东西来。神的儿女切不可白占地土(路十三7)。
(二)生命的出现,是分别光暗、上下、海地的结果;没有分别就没有生命。属灵生命的开端,也在于各样事物照着神的心意分别出来。
(三)“种子”和包着核的“果子”表明生命的延续;信徒活在地上,也当努力传扬福音,好把神的生命传递下去。
(四)“各从其类,”说出属灵的生命是具有分别的性质的,它不喜欢混乱,只喜欢与同类的生命相交(参林后六14~18)。
(五)“果子都包着核,”说出生命的各种果子是能各传其种的;爱心能生爱心,喜乐能生喜乐。
【创一12】“于是地发生了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各从其类;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神看着是好的;”
﹝话中之光﹞(一)生命的各种现象,乃是根据神的心意和话语而成功的,所以在神眼中是美好的。
(二)神喜欢我们能彰显出祂的生命来(提后一10;腓一20)。
【创一13】“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在第三天复活的(林前十五4)。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提后二11)。
(二)当我们有了第一日重生,和第二日与主同死的经历,就自然也会有第三日与主同活的经历(林前十五4;罗六5),而显出生命的丰盛。重生是叫我们得着生命,但主是要我们得的更丰盛(约十10),所以我们必须有第二日和第三日的经历。
【创一14】“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
﹝原文字义﹞“记号”神迹,证据,兆头;“节令”时候,节期。
﹝文意批注﹞“分昼夜,”以地球向日或背日而分。
“作记号,”以日、月、星宿的方位,来定东西南北和时刻。
“定节令,”指春、夏、秋、冬。
“日子,”地球自转一周为一日。
“年岁,”地球绕日公转一周为一年。
﹝灵意批注﹞“天上,”一词指出我们升天的地位;我们信徒若真和主同死、同复活,就必和主同升天(弗二6)。
“光体,”说出我们信徒属天的功用。信徒站在升天的地位上,就会显出如下的功用:
(一)“分昼夜,”就是让世人看见光明与黑暗的不同(林后六14;罗十三12~13;弗五8)。
(二)“作记号,”就是在世人面前显出神的记号和兆头,使世人看见了我们如同看见了神(创卅三10;腓一20;林前六20)。
(三)“定节令、日子、年岁,”就是在这充满混乱的地上,维持神的权柄和秩序(林前十四33,40)。
﹝话中之光﹞信徒是世上的光,我们的光当照在人前(太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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