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梦

作者:曳尾之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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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初恋


      “这不是你初恋吗?”李炎斌的表情都夸张了很多。
      在场的人都皱了眉头,尤其是时清眠,眉头皱的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时清眠和任暮黎是早恋,她死要面子不让人知道,也不是因为两人都是女生,只是她这个人就是这样。
      有违当下年龄段的事情,她都瞒着,哪怕是和任暮黎谈恋爱。
      当年有很多原因,分开却没那么多。
      过去那么多年,时清眠一直没放下,于是当别人问起,她也只会说:“我初恋是个混血,有一双很漂亮的蓝色眼睛,还会弹钢琴,老厉害了!”
      多年过去,时清眠都要分不清是执念,还是那无法表述的爱。
      时清眠对这个世界喜欢不起来,对人更是,没耐心就是形容她的,但日常中时清眠还是很好相处的。
      能说会道,幽默风趣,开得起玩笑,大家都愿意和她玩。
      也是因为这些,李炎斌才敢和她开玩笑,插诨打科,甚至在这个时候直接问时清眠,这个是不是她以前总说的那个初恋。
      时清眠不爱回忆往昔,只是说到自己的初恋,总是欲言又止,大家拼拼凑凑的也都知道是个什么的人,拿那些猜测问她,她也会应答,甚至有时会滔滔不绝的说。
      那个时候的时清眠才像个人,说到初恋她总是笑得开心,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只要提到这个人,她就会笑,一不说,嘴角又下压。
      时清眠长得很斯文败类,还戴着一副仿半框的眼睛,平时不笑很严肃,浑身都是低气压,压迫感超强,笑起来又让人觉得放松。
      李炎斌和她是培训机构认识的,后来一起工作,他就爱调侃她,总是时教时教的喊她,时清眠也不在乎。
      时清眠这个人学习不太好,正好他李炎斌也是,大家都是半斤八两,但在技能上,时清眠绝对是天赋怪,逐渐了解后,李炎斌总算明白。
      不是时清眠学不来,是这个人足够懒,懒到不爱学习不爱上进。
      要不是实在没什么特长拿得出手,时清眠也不会去考证。
      时清眠学历不高,因为她说自己看书就头疼,宁愿夏天把书烧了取暖,也不愿意看一个字,因此到后面没考好。
      那个时候李炎斌是觉得,大概这就是早恋的结果,耽误学习。
      从她们对时清眠的了解上看,分手对她的打击很大,以至于整个人都有问题,应该说时清眠或许有心理疾病,已经严重到影响她的生活,可她比驴还倔,说没事就没事。
      她们比竟是外人,有些话也不好一直说,时清眠和她们玩得再好,始终有距离,这在方方面面都能感觉到。
      现在让时清眠犯病堕落的根源出现了,那个传说中疑似死了的初恋!
      李炎斌仔细看了看,靠!真的长那么好看啊!他还以为是时清眠吹牛。
      死女人,吃这么好!怪不得能让她念念不忘,拒绝外界的一切诱惑。
      见李炎斌没认出任暮黎的身份,任观桦稍微放心了些,对于他知道时清眠初恋这件事,任观桦早就听死了。
      重要的从来都是任暮黎听到了怎么想。
      此刻听到初恋两个字,任暮黎耳根都红透了,她没想到时清眠会和别人说,她们当初瞒得好,时清眠身边完全没有人知道,她还以为她会把这件事烂在心里。
      而且这个人还直接认出来了,说明没少说啊!
      任暮黎心里有些激动,但想到什么,又觉得委屈。
      当着任暮黎的面,时清眠没有否认,她咬着牙承认,“是。”
      早知道今天就该待在家,都怪李梦君!这俩兄妹就是她人生中的灾难!
      要不是李梦君突然要去追星,说的那叫一个夸张,求了时清眠很久,时清眠才不愿意加班!
      任观桦那时名单上没有时清眠,也是因为李梦君只是让她偶尔替一下,没有更改的必要,更何况时清眠的专业程度那么高,完全不用担心出错。
      在时清眠身旁的任暮黎默默整理了自己的发型,对李炎斌礼貌打招呼,“你好,我叫任暮黎,是时清眠的未婚妻。”
      张口就来!
      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的看向任暮黎,李炎斌愣愣的回应,眼神不时瞥向时清眠。
      “你好你好,你叫我李炎斌就行,她们都叫我斌子。”
      任观桦不能接受,压着气没有发作。
      时清眠也不能接受,以为死了快八百年的初恋,在她工作时遇到,听见她骂人不说,上来就要认人,躲都躲不掉,一张口什么都往外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在她的印象中,任暮黎就是长大了,也应该是那种沉稳大气,始终保持礼貌微笑,说什么都嗯声回应,对一切都无感,对万物包容的大姐姐形象。
      现在崩得有点离谱。
      小时候因为任暮黎的行为举止,时清眠一度以为她更大,结果一对年龄,自己才是那个大的!
      有些话不好在这里说,时清眠也嫌弃这样有些尴尬的场景,提议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炎斌没意见,他反正是要回去整理素材的。
      任观桦沉默了一会,想单独送任暮黎回去,他看见时清眠悄悄打车了。
      这个人做事一向小偷小摸,上不得台面。
      不过任暮黎一直拉着时清眠的手不放,生怕她跑了,导致偷偷打完车,时清眠还没找到机会溜走,还用眼神示意任观桦,把他姐带走。
      任观桦翻了个白眼,选择无视。
      眼看司机还有五分钟,时清眠只能使出无赖那招,夸张的抬起手,试图让任暮黎放松点,等会再出其不意甩一下,立刻就能逃脱。
      觉得自己实在太聪明了,时清眠得意忘形,都没发现任暮黎越抓越紧。
      “哎呀,我车到了。”时清眠举起手机,在上面点点点,一直在催司机快点。
      准备走的时候,时清眠发现,哎呦——甩不掉!
      她把手机界面给任暮黎看,体恤的话张口就来,“人家司机接单了,我也不能取消吧?这样多伤劳动人民的心。”
      任暮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机界面,刚想要个联系方式就先放人,没想到那个司机就取消订单了,这是老天助力啊!
      见任暮黎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时清眠觉得不对劲,把手机转回来一看,靠北了!先生,加价也不接啊?
      时清眠可是难得在魔都这个国际大都市打车,还是加价,就被人取消订单了!
      “没事,我重新打一个。”时清眠无所谓的说。
      “让桦桦送我们啊~”任暮黎声音很轻,似吴侬软语,把时清眠的骨头都听酥了。
      哦,是年纪大了,脆。
      “不同路,”时清眠肯定道:“我住的偏。”
      任暮黎是千金大小姐,要住肯定是住高级酒店,就市中心附近。时清眠是个穷人,拼死拼活到现在,也才能租的起外环的小居室。
      距离太远,怎么可能顺路,还会被她们知道地址。
      被时清眠拒绝,任暮黎也不笑了,她一冷脸,姐控任观桦先一步开口,顺便把刚停的车门打开,对时清眠面无表情的说:“上车。”
      李炎斌开公司的车,早溜走接其他顺路的同事了。
      求助无门下,手臂上的力度还在加大,时清眠只好笑了笑说好,然后顺从的上车。
      时清眠觉得自己像被押送的犯人。
      “地址。”任观桦在驾驶座,他要亲自开车送。
      司机坐在副驾,看了眼压着怒气的小少爷,选择闭嘴,手默默摸向安全带。
      时清眠报了地址,留了个心眼没把房栋报对,就在附近也方便她走。
      却没想到任暮黎也跟着她下车,手还紧紧握着。
      时清眠都想跪下求她别跟了,自己那房子乱糟糟的,偏要看吗?
      答案当然是要的。
      任暮黎心里还有很多话想问她,怎么可能就这么放过时清眠。
      更何况她也想知道,这么多年了,时清眠离开家里,一个人过得还好吗?
      在车前僵持许久,任观桦也下车看着她,表情说不出是什么意思,眼神却明显的不耐烦。
      “不走是又骗人了?”任观桦阴阳怪气的开口。
      时清眠从来不说自己家在哪,总是骗任暮黎,以至于多年后回到那里,任暮黎并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她家。
      这件事连任观桦都觉得离谱,在他的印象中,时清眠一直是个说不了慌的人,偏偏在自己的家庭上万般隐瞒。
      看着昏暗的车库,任观桦再一次认识到时清眠的贫穷,哪怕她在老家也没过得这么贫穷,怎么到了大城市发展,还把自己过得这么差劲。
      任观桦调查过时清眠的家庭,一个封建保守的家族,她的家庭结构简单,上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家族中最叛逆的就是她了。
      时清眠的父辈关系中看,不少人是体制内,不过职位不高,职位高的也都傲气的很,和他们这些乡下人来往甚少。
      哪怕是曾经最活泼好动的时清眠,在面对那些人时,都不一定知道那是自己的近亲。
      时清眠的姐姐结婚早,过得还算可以,在农村的环境之中,已经是极好的,哥哥结婚晚,但有家里托举,自己的工作也好,也是平平淡淡的幸福。
      只有最叛逆的时清眠,和女生偷偷早恋,不爱学习就喜欢到处玩,还剪了一头短发,性格也不像女孩子,脾气暴躁。
      在某一年后没再回过家。
      当年两人分开时,时清眠还是一头长发,任观桦时常能看见她坐在那,任暮黎在她身后轻柔的为她束发,黑色的发丝柔顺的在她手中,任由任暮黎摆弄。
      就像面对任暮黎这个人,时清眠永远是顺从的,只是从来不愿意说实话。
      现在她的头发长了点,倒没有最后那次见到的短。
      看见时清眠被拆穿后尴尬的表情,任观桦心里说不出的气。
      兜兜转转还是让她们遇见了。
      一如既往的当个逃避的骗子。
      多年不见,时清眠没了当初的纯粹,整个人都透着一股锐气,像开刃的冷剑。
      她这个人一直很有棱角,哪怕处于弱势,依旧能硬气的坚持自我。
      在任暮黎有些失落的表情下,时清眠妥协了,她带着她们回了自己那个老破小。
      这房子还是工作时,一个客户推荐的,价格和环境都合适,正好在时清眠的能力范围内。
      房间一开门就能看到头,整齐简洁环境,把她的生活一览无余,在尽头拐角能看见她的床,沉闷的黑灰配色。
      屋内只需一盏灯就能点亮满屋,就像时清眠对自己生活的需求,不需要太多灯。
      任观桦站在门口愣了会,没选择进去。
      时清眠的房子一看就没来过什么人,没有备用的拖鞋,只有她孤独的身影。
      他还以为抛下任暮黎,会让她过得更好。
      任暮黎没有任观桦那么有洁癖,她对时清眠的一切,接受度都很高。
      脱了鞋等着时清眠把拖鞋递给自己,看见她顺从的弯腰把鞋摆到自己面前,才满意的笑了。
      那时时清眠不爱穿鞋,是任暮黎追着她让她穿上鞋子,时清眠扁着嘴不太情愿。
      时清眠有两双拖鞋,冬天和夏天的,魔都的冬天很冷,她冬天不开空调,取暖设备就是毛绒绒的被窝,因此地上很凉。
      此刻穿着有些凉意的拖鞋,时清眠只觉得心也一样凉。
      她东西不多都是日常必须品,在角落还堆着两箱泡面,冰箱里都没什么东西,最多的也是饮料。
      时清眠喜欢甜食,从小就是。
      任暮黎像这个房子的主人,四处看看,房子很小,没几分钟就看完了,除了时清眠就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她很满意。
      她往床边一坐,抬起头对着手足无措的时清眠说:“我就睡这儿了。”
      “啊?”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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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你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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