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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
太阳渐渐染上红霞,覆盖了大半个天空,照在落地窗前的光线逐渐变得柔和不刺眼,窗子上灵动的小猫贴纸也被赋上暖暖的金色花边。
孟时晚起身换了个能照到阳光的地方,刚坐下没多久,多米就昂着头大摇大摆的走进来,身后江之笙也跟着进来。
看多米的样子,应该是运动量足够了。
“我回来了,”江之笙把多米脖子上的项圈解下来,嘴上解释着,“路上它在一个烤肠摊不走,就回来晚了点。”
孟时晚回头望去,多米没听懂江之笙在告它的状,见她看过来,尾巴快摇成螺旋桨,跟着身上的肉一抖一抖的。
孟时晚怕江之笙一时心软,提醒了句:“它在控制饮食。”
“放心吧,”江之笙得意洋洋的,那神态仔细看去和旁边摇尾巴的多米还有几分神似,“我买了两根自己吃了,没给它。”
孟时晚垂眸笑了,平日里像笼了一层薄雪的眼睛在此刻舒展开,眼尾弯起来,像终日静谧的庭院池塘终于漾开阵阵涟漪。
“要喝咖啡吗?”她问。
“好啊,美式就行。”江之笙找了个角落坐。
江之笙把咖啡端过去的时候,注意到他对面放了个透明杯子,杯子里只有五分之一的黑色不明液体,还在向上冒着热气。
“这是?”
“这是你的感冒药,就放在柜台上那袋,我给你冲好了,”像是意识到什么,江之笙低头看咖啡,有些懊悔,“我是不是太没边界了?”
他都这样说了,孟时晚必然不会再说什么,只轻声道了个谢,内心涌出些怪异的感受。
江之笙这个人像是忽然闯入她生活里的一个变故,用最熟稔的语气和她说话,她寄养了他捡来的猫,他加了她微信,帮他遛狗。
他的态度也奇怪,似乎她们上辈子就认识了一样。
孟时晚坐在江之笙对面,端起杯子尝了一口,轻蹙眉头,看着对面的人悠哉悠哉品咖啡的模样,忽然有些忿忿不平。
同样是在喝苦的液体,味道怎么能相差这么多。
还没等孟时晚想别的,江之笙几口喝完,放下咖啡杯,不忘给出评价:“很好喝。”
看他站起身,孟时晚问了句:“你要走了?”
“嗯,我还有个晚课要赶,明天再来,”江之笙在门口和孟时晚道别,走出门又突然折返回来,“对了,药还是一口喝就尝不出味道了,这是我小时候总结出的经验,长痛不如短痛。”
孟时晚反应过来的时候江之笙已经走了,他说要去上晚课,应该还是附近的大学生,这一点和孟时晚想的差不多。
只是……她低头看着所剩无几的药水,自嘲的想。
成年人谁会为了喝杯药去买袋糖。
远处落日已经藏在远山中,有几处路灯已然打开,在渐暗的天色里闪着幽光。
孟时晚没有起身去开咖啡馆的灯,手里握着逐渐褪去温度的杯子,不知在想些什么。
喝完药孟时晚刚准备起身去洗杯子,袖子就碰到一个坚硬的小东西,发出轻轻的“哗啦”响声。
是一颗塑料包装的水果糖,淡蓝色的糖果,在窗外与室内隐隐约约的幽暗下,折射出光彩。
——
江之笙上完晚课回宿舍,天色已经全然黑透,杵在门口照镜子的卷毛见他回来,犹如看见救星一般,眼睛都发光:“江少爷回来了。”
宿舍里的人都知道江之笙是货真价实的豪门少爷,从上至下全是名牌,人也大气,随手帮他带几次饭就能收获个牌子手表或者游戏手柄,虽然给的东西都是他之前用过的,但值钱啊。
所以被宿舍三人喜提外号“江少爷”。
他自己对这个外号也不甚在意,把外套随手一扔,薄外套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稳稳的落在上铺床上。
他几步靠在椅子上,微眯着眼,看上去心情很好。
“江少爷,”卷毛如鬼魅一般绕到江之笙身后,语气谄媚,“你昨天不是带回一把伞吗,今天晚上天气预报有雨,借我晚上使使呗。”
卷毛叫李烁,最近新交了女朋友,天天晚上出去都要浓情蜜意一会儿,就连平常最爱玩的游戏都不打了。
“不借。”江之笙一口回绝,忽然想起昨天拿回来的伞,从柜子里抽出来。
这把伞就是一把普通的塑料伞,伞柄摸上去也不是昂贵的材料,伞面是全透明的,只是在一侧底下印着一只眼睛溜圆的小黑猫,尾巴仰起来。
江之笙几乎一下猜到孟时晚当时买下这把伞的原因。
她看上去真的很喜欢猫。
趴在上铺的胖子眼尖看见这一幕,大胆调侃:“呦,这伞也不是咱江少爷的风格吧,不会是哪个心上人给的吧。”
江之笙刚来这个学校,他们宿舍的人都一致认为像他这样帅气多金的豪门少爷到了大学身边必定不缺美女。
谁们想到这个少爷洁身自好的厉害,大学三年除了和他们出去吃饭就是在宿舍打游戏,这期间唯一见过的女性就是江之笙家里过来送东西的保姆陈姨。
现在好不容易让他抓到点端倪,当然得好好打趣一番,见江之笙没答话,路海涛一骨碌坐起来八卦:“不会真是吧。”
江之笙依旧避而不谈,反而把雨伞认真的折叠好,缩在柜子里,警告他们:“以后我柜子里的东西你们都别动。”
江之笙这副模样更加确认了路海涛的猜想,他翘着二郎腿躺在床铺上,看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他什么时候能在大学谈上一场你侬我侬的恋爱。
江之笙不借伞,李烁从窗户看了眼天气,外面黑漆漆的看不出什么,只能闻到空气中潮湿的尘土味。
他心一横,披上外套就出了门,嘴里还嘀咕着:“我还就不信了,天气预报哪有那么准。”
随着门“咣当”一声关住,路海涛晃了晃二郎腿,叹了口气:“唉,为爱冲锋的勇士啊。”
……
李烁回来时衣服头发都湿的透透的,从裤角滴着水,表情幽怨站在宿舍门口,好像从山里来的厉鬼。
路海涛吓了一跳:“你这哪是去约会了,是刚从井里爬出来吧。”
李烁瞪他一眼没说话。
江之笙戴着耳机打游戏,在李烁靠过来的时候往一边挪了挪,又像是想起什么一样打游戏的速度慢下来:“明天上午那节水课帮我答个到。”
李烁淋了一身雨,正是怨气重的时候,刚想说什么,那边就丢过来个盒子,是他早就想要的那张显卡。
嘴里要拒绝的话变为喜悦。
“没问题,跟我客气什么啊,都哥们。”
第二天早晨,孟时晚觉得身上轻快了不少,刚坐在咖啡机前就听见耳边传来“咚咚”的敲击声。
她抬头,正对上一张神采飞扬的笑脸,离她不过一米之远,鼻尖还隐约嗅到清新舒适的海洋香气。
不知道是他洗衣液的味道还是特意喷了香水。
“早啊,孟时晚。”少年自来熟地绕过柜台直奔猫窝,期间还顺手揉了揉多米的头。
孟时晚想起昨天晚上那颗糖,想问些什么还是作罢,淡声回了句早。
至于他为什么突然叫她全名,应该是从她前天发的备注知道的。
江之笙和猫玩了半天,上午来的客人不多,孟时晚工作时他偶尔过来帮个忙,其余时间就抱着白猫在窗口处坐着。
孟时晚不想欠人情,中午吃饭时替江之笙也点了一份,一份披萨和一杯冰可乐。
“今天谢谢你帮忙,”孟时晚坐在他对面,真诚道谢,“只是以后不用这样了,你想看猫随时可以过来。”
被拒绝了的江之笙敛目,看上去有些失望,像是得不到主人夸奖的超大型金毛犬。
不过很快又恢复神采:“这算什么帮忙,顺手的事,就当感谢你寄养小白了。”
小白是他给那只白猫起的名字,孟时晚咬了一口披萨想着。
真简朴啊。
好像看出了孟时晚的想法,江之笙解释道:“我听网上说简单的名好养活,我才从百度精挑细选找了个最简单的名。”
孟时晚点头评价:“还行。”
江之笙吃着吃着突然问:“你这里还缺店员吗?”
“不缺。”
“介意我天天来吗?”
“介意。”
这句话堵死了江之笙所有后路,他话也不说了,只默默吃披萨。
孟时晚在安静的氛围下看了眼窗外,怀疑自己的语气是不是太过于果决,但这两天江之笙的表现很难不让人多想。
他帮她遛狗、加她微信、替她冲药,现在还想留在这里做店员,可他并不像是缺钱的人。
光是他这两天来回替换的衣服都快能买下她的店。
中午太阳晒的刺眼,孟时晚用手挡了挡,吃完一整个披萨继续收拾猫狗。
江之笙下午还有课,吃完饭就走了。
在这之后他果然没天天来,变成了隔一两天来一次,依旧是有什么活都会帮孟时晚搭把手,周六日甚至能在这个小咖啡馆待一天。
已经连续了两周,孟时晚习惯后也不再多说什么,偶尔也会主动问他课程,但心中怪异的感受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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