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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人总是要找一个宣泄口的,情绪憋太久了容易出事。
我开始自残。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这个想法。小学的时候班上盛行病娇,一群女生整天笑嘻嘻的拿裁纸刀在腕上划出一道道血痕。我看的心惊,她们抓着我试过一次,非常痛。
我对她们敬而远之。
那天我在裁剪试卷,不小心在指尖划开了一个破口。刀很快,根本没有感到任何痛觉。
我着了魔似的盯着伤口中缓缓溢出来的鲜血,一丝抑制不住的战栗顺着心尖爬上来,刺激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是兴奋。
我把手指卷进口中,轻轻舔掉了指尖的血珠。
我迷恋上自残。
说实话,痛是肯定的,但会被心底更压抑的东西盖过去。以毒攻毒大概就是这个道理,那点痛觉与刀锋切开皮肤时的亢奋相比不值一提。
刀快反而不痛的道理谁都懂,但我更喜欢一点一点划出伤口,一点一点细水长流的痛。
那能使我的心理获得安慰,被一点点抚平。
但是我又很怕死。
我就像个神经病,自残前用酒精将刀片仔仔细细的擦一遍,态度朝圣般虔诚。吮吸完伤口渗出的血液,又立刻用碘伏消毒。
一边自残,一边做着精细的伤口处理,好似我是在完成一项严谨的手术。
我知道我病的很深。
可是这病,我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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