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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人应该学会满足,即使偶尔还会埋怨自己是个废人。
自从Martin搬过来之后,几乎天天缠着冰刃,打听我的喜好、习惯、饮食起居之类的琐事,冰刃实在耐不住纠缠也会稍稍透漏一些。有时在我跟冰刃商讨事务之时他也会突然冒出几句自己的想法。久而久之,我发现Martin其实很有做生意的天赋,暗自让冰刃外出办事带上Martin。久而久之Martin也融进了组织,脸上的笑容也比以前更生动起来。
如今冰刃一心掌管雾派,Martin则帮我照料打理影派各项事务。
难得清闲。
拄着拐杖倚在窗边,夕阳无限好,可惜这么美丽的景物以前不知道欣赏,如今视力急剧下降,哪怕带着高额度数的隐形眼镜看上去依旧是模糊。
身体较以前大有进展,我可以凭借拐杖移动一两个小时,也适应了用右手写字,穿衣,吃饭;组织里的生意也井井有条,一切似乎重新步入正轨。
唯一可惜的是我改变不了自己的性取向,也不想随便找个女人给我生孩子。突然觉得很愧对父亲,只怕雾影组织最终败在我的手里。
“舒昇……”晚饭过后冰刃就心不在焉,我看在眼里,一直都在等他自己开口。
“嗯?”拿起报纸,一张一张的翻着,让自己故作镇静,漫不经心的随口应答。今天冰刃脸上挂着一改往日那样“万般事皆不关己”的神色,这一开口,顿时也让我些许紧张。
“林凡离婚了。”冰刃顿顿了,好像踌躇着要怎么继续说下去。“听说跟岳父家闹得不欢而散。”
“……”我默默地听着,没有说话。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合适,况且冰刃与我相处多年,大概也能理解。
放下报纸,用手臂费力的支撑起身体,这么一个在外人眼里微不足道的简单动作对我而言却是煞费周章,才几秒钟的功夫额头上就溢出了滴滴的汗珠。有些事情以前能够做得到却毫不关心,现在做不到的时候却偏执的想要挑战。正如我要学着走路,学着生存,学着对外人的事绝不上心。伸手取过拐杖,流利的架在胳膊底下,向卧室一步步挪去。
不论什么事情,只要心有所致,就会完成吧。
坐在阳台边,将拐杖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抬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镜框,以前不知道抬头看看耀眼的繁星,现在想看,却发现依靠眼镜也还是模糊。刚刚晚饭后冰刃对我说的话还历历在耳。
奇怪,好好地怎么会离婚呢。他不是说自己爱的是女人吗?婚礼当天他们手挽手,甜蜜的羡煞旁人,郎才女貌佳偶天成不正是如此吗?
看来我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都这么久了还胡思乱想。
何必呢!?
庸人自扰之。
夜幕下笙歌艳舞的绯色夜潮在白天则显得格外冷清,大概人们的欲望过于黑暗潮湿见不得阳光。心里有什么东西沉甸甸的压着,一夜无眠。早上天刚微微放亮,就柱起拐杖决定出来走走。
此时店里的服务员大多都在休息,如果没法养精蓄锐又怎么可能有精力从别人的口袋里得到回报。四下无人也不错,我关上绯色夜潮的大门向吧台上挪动。
上一次出现在这里又是什么时候呢。
吧台里有一个服务员,模模糊糊的看过去那个人大概是在擦拭酒具。他似乎很专心,我走路的声音并不算小,而他却一直低着头忙碌,不闻其声。
“宾治,谢谢。”拄着拐杖的胳膊一用力,将屁股稳稳地坐在吧凳上,怕眼前的这个服务员没有听清我的话,便习惯性的用手指敲了敲吧台面。
“抱歉,还没……”服务员一边放下手中的调酒器一边抬起头,只是当他看着眼前的人时突然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捂住了嘴巴。“Sky?哦,不不!舒……舒少爷!”
将脸凑上前去,想好好地看清楚他是谁,岂料这个举动竟然吓得他连连后退。今时不同往日,我竟然忽略了。
有些人想趋炎附势借此赢得金钱地位,自然而然也有些人想拉远距离以保全安危。耸耸肩膀,对着他无所谓的笑了笑,“来杯酒吧。”
物是人非。
翻天覆地。
曾经坐在这里随时待命,涛哥会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仿佛禁欲甚久的男人身边,明明恶心的反胃却还是秉承“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卖力的调情、迎合。而现在,这里所有的人都好像顺应天命一样的俯首称臣,实际上,又有多少人会是忠心耿耿?
冰刃?Martin?
自顾自的喝酒,一杯接一杯。长时间的滴酒不沾已经让我有些微醉,胃里火辣辣的翻涌着什么,原来昨天晚饭之后就再也没有进食,也怪不得现在身体拼命地叫嚣抗议。
决定在自己的理智尚未全部告罄之前离开,或许走出去沐浴阳光吹吹凉风会让我清醒起来。从口袋里取出一把钞票拍在吧台上,拿起拐杖便向门口走去。踉跄了几步后停了下来:绯色夜潮如今已是自己名下的财产,自己付账给自己?
果然不胜酒力了。
摇了摇头,借机清醒一下。我重新扶正了眼镜,一瘸一拐的往外走去。
已经没法再开车,至少现在还不可能。不过残废而已,这并不代表会影响我大脑的正常运转。何须完事皆要旁人照顾,如果我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丧失,还不如真的了此残生。尽管挪动的确实慢了些,也好过周围的人行色匆匆。不知不觉走到了小时候生活的孤儿院,我停了下来,抬头细细看着眼前的景象。
不知道何时这里已经拆迁,改成了社区广场。听到耳边小孩子们嬉笑追赶的欢快声,不由自主的心情也顺畅了很多。四处眺望,不远处的树荫下正好有一个石凳。确实有些累了,再不坐会估计根本支持不到回去。走上前坐下来,将拐杖倚靠着树干。眼睛有些酸涩,我将眼镜摘下来放在腿上,掏出口袋里事先准备好的眼药水。刚拧开瓶盖,不料手一滑药瓶便从手心里逃出滚到地上……摸起放在腿上的眼镜重新戴好,准备弯下腰去拾药水瓶。不论怎么调整姿势都差了五六厘米的距离。
“妈的!!人都杀过还能捡不起个药水瓶?!”皱紧眉头懊恼的准备再用一用力气。
只要别摔倒在地就好!!
“我来吧。”耳边传来一个男人清晰的声音。打破沉寂,熟悉而陌生。
顺着男人的裤脚抬头往上看去,阳光有些刺眼,他好像比记忆中的瘦了一点……
“真巧。”他将我扶起来,把药水瓶递到我手里。转身走到我身边的石凳上坐下来,风衣下摆正好贴近我的胳膊。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了多久了呢。
“你……”
“我……”
荒谬的默契,或许都是为了打破这样尴尬的气氛才会想到由自己先开口,岂料弄巧成拙。
“咳……”清了清嗓子,故作坦然的对他说:“我最近很好,你呢?”
其实我根本不想知道他好不好,随便一点他的消息都会影响到我。
“我也是!”他说的很随意,语气中也没听出任何的敷衍或勉强。我甚至都会想象出他说这句话时伴随着的眉毛上扬的动作。有点张扬的味道。
“……那就好。”
“嗯……”
明明是在树荫下,绿色植物应该更能慷慨的释放氧气才对。但为什么感觉胸口沉闷,好像随时就会晕厥倒地。
还想继续活下去——于是干脆利落的拿过来拐杖准备起身离开。
“等一下……”就在我蓄势待发一鼓作气将要站起来时,他按住了我的胳膊。“我们……我是说……你陪我再坐一会吧。”
事到如今我并没有深刻反思自己对林凡的感情。也许正如他所说,我们是因为从小一起成长过于熟悉对方才会给产生所谓的错觉。
习惯。
所以顺理成章的认为,这样是对的。我们应该要在一起;他应该要爱我。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一切都是我的自相情愿罢了。
但人往往有恻隐之心,在听到他这样近似苍白无力的语气时我就心软了。甚至以为时光倒退,我们回到了一年多以前。
可是,回不去了。
他结婚了。
“算了吧,林凡。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回家陪妻子。她能给你的我全都给不了,她可以为你生下继承人,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跟你出席各种宴会场合,哦!对了,包括上床,应该都会比跟我这样干巴巴索然无趣的男人有情调的多……”
今时今日我还说这些又何必要。咄咄逼人一贯不是我的风格,长篇大论也几乎只有对着眼前的这个人才会失控。
林凡没有回答,我偏过头看见他脸垂得很低,嘴唇抿在一起。脸上的表情我不想看也看不清。
柱起拐杖大步的往前迈,咬着牙根蛮横的步步挪动。太过用力腿开始隐隐的疼,胳膊上的力气也渐渐丧失。
必须要赶紧逃离这个地方。
“苍穹对你好吗?”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刺穿耳膜,林凡并没有赶上来,声音被远远地抛至身后。我没有停下,继续往前挪步。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算了吧。
林凡。
我,不确定自己能用多少时间把你忘了,也不敢保证我就能真的把你忘了。
所以,只能像现在这样。不悲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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