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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
陆盛也看了下时间,他得直接去机场,机场离这里的距离远比他从星寰开过来要长。换句话说,他现在再不准备出发,路上的时间就会很紧张。
虽然道歉道的很没有诚意,但是人也见过了,而且也没被欺负,陆盛从床上坐起来,准备离开。但是他转念一想,来都来了,不讨点什么便宜,总觉得亏了。
于是他扯过莫寻的衬衫领子,主动亲了上去。
莫寻下意识扶住他的腰,将斜着身子凑过来的人往怀里按,怕他从床上摔下去。手下的腰身柔韧劲瘦,刚从被窝里出来,较高的温度隔着一层薄薄衣物沿着掌心向上蔓延,一直滚烫烧灼到心里,就连血液也在这个势均力敌的告别吻中沸腾起来。
一吻结束,两个人都有些气喘。
陆盛软倒在他怀里,感受着他的异常,微微眯起眸,眼尾晕开薄红,挑唇戏谑道:“舍不得我走?”
莫寻看着他沾染了欲.色之后分外锋利的眉眼和覆着层冶艳水色的唇,笑了:“嗯,舍不得,怎么办?”
“凉拌。”陆盛嗤笑一声,“忍着。”
他可还记得之前莫寻跟个性冷淡一样见他就躲,要不然就是冷着脸,活像他欠他千八百万似的。明明亏得血本无归的是他才对。
陆盛向来不爱记仇,他做事强硬惯了,有仇都是当场报。但是对莫寻,骂没用,打了心疼的还是他自己,只能牢牢记住那些每次想起来都气得他肝疼的破事自虐一般反反复复的咬牙切齿。他不知道莫寻现在这幅样子能维持多久,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及时行乐,讨些利息回来。
陆盛拍开他的手,从他怀里起来,声音沙哑慵懒,修长有力的手指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衣服上凌乱褶皱的动作却带着莫名的引诱意味,视线下移,似笑非笑:“你自己想办法解决,但是我警告你,别动歪心思。要是让我知道你管不住自己,可别怪我到时候不留情面,废了你。”他可还记得有个让莫寻特殊对待的小明星的存在呢。
莫寻被他威胁惯了,闻言也不恼。听到他后一句话里的意有所指,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陆盛跑这么远过来,除了为了见他,肯定还因为他白天拦着人来剧组的行为起了反作用,他又要出差一段时间,所以走之前来查岗摞狠话来了。
莫寻在他面前毫不掩饰自己恶劣的一面,有意激他:“你这一走少说十天半个月,天高皇帝远……”
陆盛脸色一臭,眼神又凶又冷:“我不在,你想找谁?”
莫寻不怕死地继续道:“那可就多了。”
陆盛不等他再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凶狠地咬了上去:“你敢!”
莫寻没说敢不敢,但是唇齿间蔓延开的铁锈味却让他沉了眸色,得逞的笑意在眼底一闪而过。他张开手臂,环住了主动送上门的猎物。
室内躁动的动静一直响到窗外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才渐歇,随之响起的是浴室内淅淅沥沥的水声。
浴缸中,热气弥漫,水波荡漾不休,声音被隔音良好的墙壁牢牢隔在四方的浴室内,隐约有些回声在回响。
“怎么不去找你的……你的那个谁了……”
“总得你先松开我,我才能出去不是?”
“你找人的时候小心点,别让我逮到了……唔!”陆盛缓了下,深呼吸,眼眸潮湿,语气难掩凶戾,“我弄死他。”
莫寻就笑:“那陆总最好再用力些,别松开我才是。”
“……滚。”
陆盛紧紧抓着浴缸边缘,全身都漫开绯色。偏生身后的人得尽便宜还卖乖:“最后一次,嗯?”
打湿的发丝黏在陆盛的颊侧,半遮住他难耐地眯起的深邃眼眸。神他妈的最后一次,男人在这种时候说的话要是能算数才真是见了鬼了。
他嗓子哑得不像话:“少说废话,要做就快点做。”
莫寻紧贴着他的脊背,轻吻他泛红的眼尾:“我刚才给刘特助发过消息,机票改成下午那班的了。”
刚才衣服一落地,陆盛就心知铁定赶不上早上的飞机,闻言,斜他一眼:“祸水。”
莫寻含笑应下,他声音也哑,桃花眸沾染了喑哑情.欲,缱绻得能把人溺毙:“那你就是那个昏君。”
浴缸壁太滑,这个姿势下陆盛使不上力,被迫放弃和他继续斗嘴。
昏君就昏君吧,他认栽了。
*
嗡嗡嗡——
闹钟振动的嗡鸣声被鼓起的被子中探出的一只赤.裸手臂制止。
莫寻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随后点开未读信息,给写作经纪人读作保姆的杨森一回消息。
卧室里窗帘拉得紧,遮光太好,让人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陆盛被闹钟吵醒,又被手机屏幕的光亮刺得皱眉,他从莫寻怀里探出头,问:“……几点了?”
他听着自己险些失声的嘶哑嗓子,低骂了一声。
“九点。”莫寻动作自然地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早安。”
陆盛一愣,突然就彻底失语了。好一会儿,他才闷声应了声:“早。”是难得的乖顺模样。
莫寻算了下时间,两个人胡闹太久,实际上只睡了两三个小时。他想着陆盛回头在飞机上还能补觉,遂放下心:“该起床了。飞机是下午一点半的,今天就剩下这一班能直达。现在起来,还能去吃个早饭。”
陆盛看着他认真安排行程的样子,微微弯起唇角,平日里坐镇星寰冷漠强势的陆总全然消失不见,乖巧地应和道:“哦。”
如果去掉那些家世背景和地位带来的光环,换成这世间大多数普通人的人生轨迹,以陆盛的年纪,不过也就是一个刚刚毕业离开学校这个象牙塔没多久的年轻人罢了。
莫寻看到他这副好脾气的样子,先是恍惚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把这种荒谬的如果丢掉了。陆盛其人,就算表现得再像猫咪一样无害,本质上也是一只西伯利亚牌大猫猫,生起气来能一口咬掉敌人半个身子的那种。
莫寻没有睡懒觉的习惯,这么一联想,他彻底清醒了。他从床上起来,上身赤.裸,身上残留了不少暧昧痕迹。
罪魁祸首轻佻地吹了声口哨,莫寻看过去,就看到床上躺着的人正支起脑袋冲他笑。
那慵懒餍足的姿态,颇为满意的神情,十足的一夜风流过后的浪荡公子哥。
莫寻寻思着以前怎么没发现陆盛这么活泼的一面。不过好在他脸皮厚,被直勾勾看着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反正两个人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过了。他面上纹丝不动,低头一看,昨天的衣服都还皱巴巴的在地上躺着,肯定是不能再穿。
莫寻果断放弃,走了几步,拉开套房自带的衣帽间的门,果然,里面各种类型的衣物一应俱全。他看着尺码挑了两套衣服,穿上其中一套,严严实实遮住了那些痕迹。
莫寻走出衣帽间,倒了杯温水,将另一套衣服放到床上,水杯放到床头柜陆盛触手可及的地方。他谁也不嫌弃谁地俯身亲陆盛一口:“喝点水,快起床。”说完,才转身走进洗手间,去洗漱台收拾洗漱。
陆盛眼见他的身影走进洗手间,盯着他身上的衣服,颇为可惜。但随后一看床头的玻璃杯和莫寻给他挑的衣服,摸摸残留着柔软触感的唇,心情大好,躺在床上了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同款式,不同色,情侣装无疑了。
莫寻惯会注意细节,当他真的有意识的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候,轻而易举就能把人哄得找不着北,当真以为他有多么深情。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天赋。陆盛面对着这样的他,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他甚至自嘲地想,莫寻说得没错,他确实是个昏君。也幸好莫寻无意贪图星寰,否则他怕是会甘愿把星寰双手奉上,千金博得他一时的温存情意。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外乎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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